青岛市处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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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青政办字〔2015〕80号•【施行日期】201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8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修订后的《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12月17日印发的《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31日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51.1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1.3适用范围51.4工作原则51.5风险评估51.6事件分级62.组织指挥机制72.1市专项应急指挥部7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2.3成员单位93.监测预测113.1预防113.2监测113.3预测124.预警124.1预警分级124.2预警发布134.3预警响应134.4预警变更解除145.信息报告156.应急处置166.1先期处置166.2分级响应176.3指挥与协调18 6.4现场指挥部19 6.5应急处置措施21 6.6扩大响应246.7应急联动246.8社会动员256.9应急结束257.恢复与重建257.1善后处置257.2社会救助257.3保险理赔267.4总结评估267.5恢复重建268.信息发布269.应急保障279.1队伍物资保障27 9.2通信保障289.3交通运输保障28 9.4治安保障299.5卫生保障299.6生活保障299.7经费保障309.8避难场所保障3010.宣教培训和演练30 10.1宣教培训3010.2演练3011.责任追究3112.附则3112.1预案制订31 12.2预案修订31 12.3预案实施32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应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6. 《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

四、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 成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事故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

3. 各责任主体应设立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事故报告与信息发布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并发布事故信息。

七、应急处置1. 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事故调查与处理(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事故整改措施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八、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及事故发生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人员,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救援设备等。

3. 资金保障:应急指挥部应设立应急资金,用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4〕47号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应急管理,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提高应急演练实战水平,强化应急人员和物资管理,全面提高各企业、项目部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不断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前预防,不断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管理。

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参照《2014年青岛市处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企业和项目部实际,进一步规范预案的编制,未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要抓紧时间编制,已经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要针对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各企业、各项目部要结合各工程进度实际,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内容,建立健全涵盖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临建板房、防汛安全等各类可能引起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办法,确保各类预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

二、强化保障,不断加强应急人员物资管理工作一是提高应急管理保障。

各企业、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日常所需的人员和经费由企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核算,并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排班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储备制度。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要明确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做到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加强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每月定期以及汛情来临前对应急物资进行核查,达不到要求需要更换的要及时更换。

要加强应急人员管理,应急人员中要包含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有关专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三是建立应急值班制度。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督防,深入一线及时排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要成立应急警戒、应急救援、应急上报、宣传报道等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应急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在需要时紧张有序展开。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城市建设是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然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要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对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危害是每一位相关部门及职责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应急预案目的本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加强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建筑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城阳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应急预案内容4.1 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实施和有效性,应急管理团队将由区建设局、消防大队、公安局、人民医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队伍等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组成,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部门应派最高负责人代表参加。

4.2 应急预案的实施程序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应急会议,制定应急指令,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行动。

4.3 应急预案的应对措施(1)应对重大施工事故如发生重大施工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派专人前去调查情况,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在短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消防队伍应迅速出动灭火器材,配合施工队伍进行抢救,公安交警队伍在现场安排交通管制,防止进一步事故的发生,医疗队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全面开展伤员的现场抢救工作。

(2)应对电力故障事故在电力故障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迅速出动施工队伍进行检查,排查一切可能导致电力故障的原因,同时立即通知电力公司及市政工程部门派人前去进行救援。

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施工队伍和电力公司的人员应紧密配合,切不可拖延时间,在不影响事故救援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3)应对大风、暴雨等天气灾害在大风、暴雨等天气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迅速出动施工队伍进行检查,清理施工现场上可能引发各种危险的物品、物料等,防止灾害对施工现场产生影响及危险。

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预案(四篇)

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预案(四篇)

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预案一、背景房屋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项目,涉及到人员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水灾等,这不仅会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还会对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的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保障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序地组织救援、疏散和恢复工作。

通过科学合理的预案,可以提高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 安全评估:在工程前期,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评估,分析可能会遇到的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2. 应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及其职责,并确保组织体系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3. 应急人员培训: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紧急疏散技能,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4. 应急设备准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救生工具等,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5. 预警和通讯系统:建立应急预警系统和通讯网络,及时向相关人员发送警示信息,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

6. 紧急疏散通道:合理规划和设置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7. 现场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疏散人员、控制火势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8. 紧急救援和医疗救护:建立紧急救援和医疗救护机制,确保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9. 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宣传贯彻:将应急预案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处理能力。

3. 确保设备完好:对应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房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房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体系1.成立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

2.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

四、应急处置程序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先期处置(1)现场保护:立即封锁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人员疏散:组织人员迅速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送往医院。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调查结果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4.应急结束(1)事故原因调查清楚,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五、应急保障1.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

2.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救生设备、医疗器械等。

3.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预案实施与修订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变化,应及时修订。

3.各级各部门应加强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房屋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房屋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房屋工程质量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房屋建筑。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 预案领导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预案办公室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制定具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质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质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预防机制1. 事前预防(1)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2. 事中预防(1)建立健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发现质量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2)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事故隐患。

(3)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事后预防(1)对已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及时进行整改,防止事故扩大。

(2)总结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发生房屋工程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处置(1)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故扩大。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如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设备转移等。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伤亡得到妥善处理,现场恢复正常。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置预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2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部门、专家、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3 各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2)施工单位: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修复,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事故处理过程,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4)设计单位: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措施等技术支持。

(5)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事故调查和处理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三、事故分类及分级3.1 事故分类(1)一般质量事故:对建筑工程结构、功能和使用安全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对建筑工程结构、功能和使用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对建筑工程结构、功能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1)一级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或者重伤人数10人以上。

(2)二级事故:死亡人数1-3人或者重伤人数5-9人。

(3)三级事故:死亡人数0或者重伤人数1-4人。

四、事故报告与处置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4.2 事故处置(1)事故调查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3)施工单位应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事故现场。

住宅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住宅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住宅工程在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住宅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等。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住宅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事故应急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成员: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施工队伍等相关负责人。

2. 应急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设立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故的应急处理。

(1)现场应急小组:负责现场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处置。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3)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供应和保障。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事故评估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和响应级别。

3.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等级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现场应急小组: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和处置。

(2)医疗救护小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3)后勤保障小组:调配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4)信息宣传小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2)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通信与信息保障(1)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及时传递事故信息。

(2)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救援设备、医疗药品、食品、饮水等。

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工程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工程质量事故,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小组组成:(1)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2)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3)成员:安全生产、技术、工程管理、质量检测、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

3.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修订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协调各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四、事故报告与预警1.事故报告: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预警: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1)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确保人员安全;(2)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记录;(4)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临时加固、拆除等。

2.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2)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3)做好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事故调查与处理1.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2.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加大监管力度。

七、总结与改进1.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背景与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不稳定。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人员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一份包括灾前预防、灾中救援和灾后处理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并最大限度减少伤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推动预案的实施。

由建设部门、施工方、监理单位、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任命。

3.事故现场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安全、救援等各专业人员组成,执行具体救援任务。

4.事故信息报告与应急通信组:负责收集、传达事故信息,保障通讯畅通。

三、灾前预防措施1.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2.定期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和教育。

3.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施工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建立事故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标志设置,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四、灾中救援措施1.报警与紧急通知: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并向相关单位紧急通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疏散与固定现场:确保施工人员和现场工具设备安全疏散,并确保现场不再发生二次事故。

3.快速伤员处理:救援队伍要快速进行现场施救,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医疗处理,确保伤者生命安全。

4.联络与协调:与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队、警察部门等联络与协调,共同救援伤员和处理事故现场。

五、灾后处理措施1.事故现场处理:在事故现场完成救援工作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和保护留样,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的顺利进行。

2.伤员救治和善后:对伤员进行全面救治,提供必要的后续护理和康复,同时安排专业的心理疏导工作。

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7.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坍塌、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总监、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2. 现场应急工作组-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 成员包括:安全员、技术人员、医务人员、保卫人员等。

3. 应急救援队伍- 由施工企业组建,负责现场救援和物资保障。

- 成员包括:消防员、医疗救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五、预防与监控1. 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2. 安全隐患排查-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 对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2. 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 指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布事故情况。

七、后期处置1. 善后处置- 对伤员进行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家属。

建筑物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物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确保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在建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建筑项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行动。

- 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对应急行动进行决策。

- 负责应急资源的调配和指挥。

2. 现场指挥小组- 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各救援队伍。

- 组织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

- 搜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 技术支持小组- 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 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整改措施。

4.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伤员的救治和救护。

- 组织现场救护和转运。

5.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 负责现场通信、照明、交通等保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小组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戒线,确保人员安全。

- 技术支持小组应立即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初步处置方案。

- 医疗救护小组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和救护。

3. 应急处置- 根据事故原因和处置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 恢复现场施工秩序。

4.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 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恢复正常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 制定应急物资调配方案,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2. 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 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等。

3. 人员保障- 对应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筑施工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质量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建筑施工质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建筑施工质量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队长等组成。

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现场处置、人员救助、医疗救护等。

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队长、医护人员、消防队员等组成。

3. 应急保障小组应急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以及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保障小组由物资管理、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

四、事故预警及预防措施1. 预警分级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将事故预警分为四个等级:一般预警、较大预警、重大预警和特别重大预警。

2. 预警措施(1)一般预警: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较大预警:暂停相关施工活动,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现场监控,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重大预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特别重大预警: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全力支持。

五、应急响应1. 先期处置(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达现场。

(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送往医院。

2. 信息报告(1)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3. 处置措施(1)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找事故原因。

建筑工地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建筑工地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建筑工地质量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质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宣传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供应、调配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质量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调查组立即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4. 信息宣传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做好舆论引导。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救援:(1)迅速疏散现场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1)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报应急指挥部审批。

3. 信息宣传:(1)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2)做好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4. 物资保障:(1)筹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物资供应。

(2)根据事故情况,合理调配物资。

六、后期处理1.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总结评估:(1)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现将《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公司一旦发生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后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根据《青岛市处置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集体中毒、大面积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等建筑施工发生坍塌、火灾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严重影响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均适应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成立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公司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委、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尚延青(公司董事长)副组长:贾元平(公司副书记)陈吉胜(公司总裁)成员:孙从磊(公司副总裁、工程部部长)姜秀常(公司副总裁、分公司经理)贤光清(公司副总裁、二分公司经理)徐家伟(公司副总裁、七分公司经理)马良琦(公司副总裁)王学耀(公司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窦红卫(党政工作部副部长)宋玉海(三分公司经理)韩新亭(五分公司经理)史少鹏(六分公司经理)黄新显(新艺公司经理)迟克祝(志伟公司经理)盖祥芳(安装分公司经理)徐乃池(材料设备分公司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部,孙从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公司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引言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是城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也大大增加。

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城阳区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明确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规范应急行动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快速、科学、有序地进行。

2. 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阳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倒塌、爆炸、火灾等突发事件。

3. 应急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城阳区将依照灾情分级制度成立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挥应急工作。

3.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职能部门和单位:•基础设施部门:负责处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基础设施问题,包括供电、供水、通信等。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现场安全。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医疗部门: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援。

•媒体部门:负责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保障舆论的透明和公正。

4. 应急响应程序4.1 突发事件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供详细的灾情信息。

4.2 应急等级划分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4.3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指挥部将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疏散人员:根据情况,有序疏散受威胁人员。

•救援和抢险: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临时安置:安排临时安置点,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基本生活保障。

•医疗救援:组织医疗队伍提供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援。

•宣传报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宣传应急知识,引导和稳定社会舆论。

5. 应急资源保障城阳区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抢险救援队伍: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抢险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医疗救援队伍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编制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批人: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 (1)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二、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图 (2)三、应急救援小组成人员 (2)四、应急救援小组范围及分工 (2)五、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职责 (3)六、应急协助 (4)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 (4)八、应急响应 (5)九、事故整体应急程序 (5)十、应急物资 (5)十一、应急措施一般规定 (6)十二、事故调查与总结 (7)十三、事故级别划分 (8)十四、事故上报规定 (8)第三章各类多发建筑事故的预防及救援 (9)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9)1、预防措施 (9)2、救援措施 (10)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1)1、预防措施 (11)2、应急救援措施 (12)三、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3)1、预防措施 (13)2、应急救援措施 (14)四、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7)1、预防措施 (17)2、应急救援措施 (18)五、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9)1、预防措施 (19)2、应急救援措施 (21)六、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22)1、预防措施 (22)2、应急救援措施 (25)七、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26)1、预防措施 (26)2、应急救援措施 (27)八、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28)1、预防措施 (28)2、应急救援措施 (29)第四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30)一、应急培训 (30)二、应急演练 (30)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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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处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城市防范和处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级分类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出现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具体包括:(1)深基坑坍塌;(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3)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4)在建建筑工程倒塌;(5)其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2组织体系21组织机构设立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市政府应对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议事、决策、协调、指挥机构。

211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设副总指挥两名,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委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主要领导担任。

213应急专家咨询组由市城乡建设委和市质监局负责,市城乡建设委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21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内四区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政公用局、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台办、市政府外办、市总工会等单位。

22组织职责221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代表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本市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决定启动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响应程序。

(4)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5)有效协调、妥善解决事故的善后工作。

(6)责令有关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22总指挥职责组织指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223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决定启动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响应程序。

接到较大以上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应急指挥部,并遵照总指挥指示下达启动预案指令,通知救援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实施救援,及时将救援情况上报总指挥。

负责核准事故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应急物资和设备使用的信息统计。

救援工作基本结束,负责向总指挥请示应急结束,并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负责应急预案的修订修编工作,监督检查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工作,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225应急专家咨询组职责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处置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26各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职责: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属地区政府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和事故涉及的周边人员的安置,协助事故责任单位对伤亡人员进行赔付。

市城乡建设委职责: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

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器材和抢险工程车辆。

市公安局等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开展救援工作。

3预测、预警31预测、预警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等预报信息;相关单位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可能造成在建建筑工程险情发生的其它信息。

信息来源包括:(1)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或险情发现人员报告的信息。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监测、监督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分析,得出的可能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信息。

(3)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得出可能引发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信息。

32预警级别及发布321预警级别根据本市灾害天气预警等级,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预测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黄色等级(Ⅲ级):天气情况为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橙色等级(Ⅱ级):天气情况为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红色等级(Ⅰ级):天气情况为大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它重大灾害天气。

322预警发布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等级信息。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4小时在现场值班,并做好预防质量安全事故工作和应急救援准备。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应四个级别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需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请示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启动;Ⅱ级、Ⅲ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同时组织处置重大、较大突发事件;Ⅳ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并组织处置一般级别突发事件。

42信息处理421报告程序(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查勘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3)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指示,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42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情况;(2)事故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3)原因的初步分析;(4)已采取的救援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43响应程序(1)当确认质量安全事故已经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做出响应。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开展救援行动,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预案分工和《青岛市处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事故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

专家咨询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处置措施,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4)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应主动向应急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5)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涉外情况时,市涉外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涉外相关事项。

44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市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5应急结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和处置情况,宣布应急结束,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救援和处置情况,宣布应急结束,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由市相关部门和属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市相关部门和属地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质量安全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清理现场,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并迅速实施。

52社会救助特别重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立即会同属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53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4调查和总结541特别重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省组织调查,市各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542较大、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43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必要时修改相关预案,并下发至相关部门做好落实。

6应急保障6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611各相关单位根据应急救援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做好相应的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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