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要求规范DB43T1176—2016.docx
空气净化管理制度
空气净化管理制度1、医院设备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确保购进的空气净化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2、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空气净化设备使用说明操作,使其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1)洁净手术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总数应符合GB50333的要求。
(2)非洁净手术室、产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o(3)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门诊诊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W4cfu∕(5min.直径9cm平皿)。
3、空气洁净技术维护与保养要求(1)医院每年两次接受市或区疾控中心对本院空气洁净设备的全面监测,本院每季度对洁净手术室的细菌浓度进行监测,凡发现有指标不达标的洁净手术室,暂停使用并限期整改到位,经再次监测合格后方可运行。
(2)医院总务科应联络总院工程部定期检查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保持清洁。
(3)新风机组初效过滤网应2d清洁一次;初效过滤器应1—2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应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应每年更换。
发现污染和堵塞必须及时更换。
(4)末端高效过滤器应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应更换。
(5)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应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必须及时更换。
(6)手术室应定期检查回风过滤网,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过滤网,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面。
(7)总务科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所有清洁、检查、更换要求建立记录。
4、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使用与维护(1)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2)临床科室在消毒时必须关闭门窗,进、出风口不应有覆盖、遮挡;在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3)设备处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
3〕对于承受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局部门 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空调关闭时,应准时翻开门窗, 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不能开启外窗,且无新风、排风系统的宜停顿 使用。
测1次强度,如觉察强度低于6000μw/cm²时,应准时更 换灯管。 消毒时空气中臭氧浓度应低于0.16mg/ m³。 使用的消毒器获得了卫生部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消毒原理 承受静电吸附原理和过滤,以高频高压恒流电压,形 成组合式静电场,产生正离子效应。正离子穿透细菌的细胞壁, 渗透到细胞内部,破坏细胞内电解质,损害细胞膜,导致细菌 死亡。
空气调整的分区,应使用敏捷,除特殊状况以外,系统大小适宜, 并尽量依据房间的功能要求,清洁的和污染的房间分别设置空气调整系 统。
手术室、ICU、产房以及传染病病房等特殊区域,不宜使用风机盘管、 诱导器以及整体式空调箱。
对污染有病原体和有害气体的空气,在排出之前应进展处理。
宜考虑减震和降低噪音的要求。
各类诊疗环境空气消毒的卫生标准
Ⅰ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10cfu/m³,这类 环境主要包括洁净手术室和层流病房。
Ⅱ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200cfu/m³,这类 环境包括一般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一 般爱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³,包括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 消毒供给中心的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 一般病室和房间。
医院洁净手术部运行维护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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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DB43T-1175-201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有特殊操作要求的场所(如医院洁净手术部等)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与消毒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4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5机械清洗1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3.6化学清洗使用化学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化学清洗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3.7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清洗频次要求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一)一、定义1、空气净化:指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自然通风:指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 2通风换气。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二、血透室空气净化要求血液透析中心(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三、空气净化方法1、通风: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空气洁净技术4、紫外线消毒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7、化学消毒法四、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2、消毒原理: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窄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3、注意事项: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015年1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二)一、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血液透析中心(室)1、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4、紫外线灯照射消毒5、化学消毒6、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部门: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监测频度: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精选文档
2、维护与保养要求 4)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
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
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及
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6)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
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毒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2、消毒方法 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 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 处的强度>70uW/cm2)应≥1.5W/m3, 照射时间≥30min。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2、消毒原理 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 ,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空气中的微生 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3、使用方法 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 内正确安装使用
4、注意事项
空气净化方法
通风
1 自然通风
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
进行通风。
2机械通风 1)工作原理 通过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排风扇等运转产 生的动力,使空气流动。 2)通风方式 A 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适用于污染源分散及室内 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机械送风口宜远离门窗。 B 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 的场所。室内排风口宜远离门,宜安置于门对侧 墙面上。 C 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 的场所。根据通风的需要设定换气次数或保持室 内的正压或负压。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 75%~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 。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 及时擦拭。 2)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 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 >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 毒。
洁净洁净手术部卫生管理规范
洁净手术部卫生管理规范1、手术部用房的墙体表面、地面和各种设施、仪器设备的表面应当在每日开始手术前和手术结束后进行湿式擦拭方法的清洁、消毒。
1)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用品应当分开放置及使用。
2)用于清洁、消毒的地巾、抹布应采用微纤维材料不易掉纤维的织物材料,易清洗和消毒。
3)消毒应采用湿热法(即90℃,1-5min)。
4)消毒剂应采用氧化剂,如: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
5)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避免长期使用一种消毒剂导致微生物的耐药性。
6)墙体表面的擦拭高度为2-2.5米。
7)未经清洁、消毒的手术间不得连续使用。
2、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的基本要求:1)在手术部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
3)在无菌区内只允许使用无菌物品,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应当视其为污染。
4)医务人员不能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手术器械平台以下的器械、物品应当视为污染。
5)实施外科手消毒人员,手消毒后不能触及非无菌物品和非无菌器械。
6)穿好无菌手术衣的医务人员限制在无菌区域活动。
7)手术室的门在手术过程中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的出入。
8)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当限制进入手术部工作。
9)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手术室。
3、手术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的基本要求: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期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触病人的麻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消毒或灭菌。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的物品不得使用。
4、洁净手术部的管理基本要求:1)进入洁净手术部清洁区、无菌区内的人员应当更换手术部专用的产尘少的工作服。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一)一、定义1、空气净化:指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自然通风:指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 2通风换气。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二、血透室空气净化要求血液透析中心(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三、空气净化方法1、通风: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空气洁净技术4、紫外线消毒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7、化学消毒法四、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2、消毒原理: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窄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3、注意事项: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015年1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二)一、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血液透析中心(室)1、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4、紫外线灯照射消毒5、化学消毒6、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部门: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监测频度: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医院手术室净化设计规范及要求
医院手术室净化设计规范及要求
1.空气过滤系统:手术室应配备高效空气过滤系统,能够除去空气中的微粒、有害细菌和病原体。
过滤系统应符合ASTMF2101标准,能有效过滤0.3微米以上的颗粒物。
2.空气流向:手术室应采用正压流向的设计,即空气由洁净区向非洁净区流动,避免洁净区受到非洁净区的污染。
一般来说,手术室入口处应设立空气密封门,手术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3-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50-60%。
3.手术室布局:手术室应合理布局,减少死角和污染源。
一般应划分为洁净区、中净区和非洁净区。
手术台和手术设备应与空气流向垂直,避免手术台上产生污染粒子进入手术空间。
4.净化设备:手术室内应设立净化设备,如消毒器、超净传递窗、缓冲门等,以保证手术室内的洁净状态。
5.材料选择:手术室内的材料应选择易清洁、抗菌、防潮的材料,避免细菌滋生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6.管理制度:手术室净化设计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定期对手术室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手术室的净化效果。
8.冷凝水处理:手术室空调系统产生的冷凝水应正确处理,避免滋生细菌。
9.排风系统:手术室应设置高效的排风系统,确保手术室内空气的流动和排除废气、异味。
10.室内装饰:手术室室内装饰应简洁、洁净,不得使用易积尘、释放甲醛等有害物质的装饰材料。
总之,医院手术室净化设计规范及要求对保障手术室的空气质量和预防交叉感染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合理的空气流向、高效的过滤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以及净化设备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手术室的净化效果,保证手术室内的洁净和安全。
(完整版)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要求规范DB43T1176—2016
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洗更换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333—201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591 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洁净手术部采用空气净化技术,使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菌落数及尘埃粒子总量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级标准的手术室(间)。
3.2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3非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4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者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3.5空气净化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文档2 空气净化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者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
3.7空气净化系统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8专业清洗消毒设备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9机械清洗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规范()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标准之公保含烟创作1 总则:医院清洗、清洁、消毒与灭菌办法均遵循卫计委《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WS/T367-2012)与江苏省《江苏省医院常常使用物品消毒灭菌办法暂行规则》.2 消毒、灭菌根本要求2.1 医院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契合以下要求: 2.1.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停止灭菌;2.1.2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停止消毒.2.2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高温灭菌办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高温离子体灭菌或高温甲醛蒸汽灭菌等.物体概略消毒,应思索概略性质,润滑概略已选择适宜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间隔照射;多孔资料概略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2.3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停止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置.2.4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沾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第十一章规则.2.5 环境与物体概略,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消毒与清洁. 2.6 医院消毒任务中使用的消毒产物应经卫生行政局部批准或契合相应标准技术标准,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办法和注意事项.3 消毒隔离详细要求3.1 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一律穿任务服,任务场所不得进食和对方食物,手部皮肤清洗和消毒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条例》.3.2 依据分歧情况,对感染病人采用相应隔离办法(办法参照《隔离预防分类、办法》)接触特殊感染和隔离病人前必需戴手套、穿隔离衣,并及时改换;严禁将污染手套、隔离衣接触其他物品;分开隔离区域应使用手消毒剂.3.3 抽血、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洗手,或戴手套(分歧病人之间要改换手套),被体液、血液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需放入黄色污物袋,废弃的锐利器械应放入锐器盒中.3.4 无菌把持前注意周围环境应该清洁无尘、洗手、戴口罩、要严格遵守无菌把持规程.3.5 无菌物品必需按灭菌日期顺序放在专用柜内,并坚持专用柜清洁、枯燥,有专职人员每日反省.由供给室消毒灭菌的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反省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等标识,标识清楚,填写完整.无菌物品寄存区环境在温度20~24℃,相对湿度<70%的要求时,使用棉布资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天;未到达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天.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包装、一次性纸塑包装、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3.6 无菌消毒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必需辨别放置.物品的堆放:离墙5-10cm,离天花板50cm,离空中20~25cm.无菌物品包布必需双层,每次使用后清洗.治疗车物品摆放: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3.7 无菌镊子、持物钳及容器必需高压灭菌,枯燥使用应每4小时改换一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已经翻开,保管时间不超越24小时.(进入体内组织或无菌器官的高度危险医疗物品必需在24小时内使用).常常使用无菌敷料罐(如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棉球罐等棉球罐等)应每天改换并灭菌.3.8 开启、配制的药品、消毒液等注明开启时间,各种溶媒不得超越24小时.。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问答
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问答一、未使用的过期的采血针按照什么废物处理?答:损伤性废物。
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规定,如下表所示:二、从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积尘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 1176-2016第5.5.3条规定,从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积尘使用含氯消毒剂浇洒,致其完全湿润后按照普通垃圾处理。
三、从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废液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 1176-2016第5.4条规定,从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污物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b)液体废物排放∶具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医院可直接向其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无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医院,按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处理。
四、治疗室可以放医疗废物桶吗?答:可以。
根据《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WS/T 527—20164第4条表1关于场所命名、功能与设施配置的规定如下表所示:五、普通病房必须设置医疗垃圾桶吗?答:无强制要求,遇到特殊情况(多重耐药等)需临时放置医疗废物桶。
根据《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WS/T 527—20164第4条表1关于场所命名、功能与设施配置的规定如下表所示:六、一次性医疗用品(例如,注射器,输液器等)外包装属生活垃圾还是医用垃圾?答:属于生活垃圾。
根据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附表1的说明规定,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机构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管理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管理标准规范手术室是医疗机构中最重要的区域之一,对于患者的手术安全和感染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手术室的清洁和消毒质量,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本文将从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的标准规范、清洁与消毒的步骤和常用的消毒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的标准规范1. 清洁与消毒标准手术室的清洁与消毒标准应符合卫生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如《医院感染控制规范》和《手术室建筑与设备规范》等。
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手术室的结构和设备要求,清洁和消毒操作的具体要求,以及清洁与消毒方法的选择等。
2. 手术室清洁与消毒频率医疗机构应制定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的频率标准,根据手术室的使用频次和手术类型确定清洁与消毒的次数。
一般来说,手术室每天应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清洁与消毒,并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清洁。
手术台、手术灯等设备每次手术后都需要进行专门的清洁与消毒。
二、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的步骤1. 准备工作手术室清洁与消毒前,应对人员和物品进行准备。
参与清洁与消毒工作的人员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设备,如手术帽、口罩、手套等。
对于需要使用的清洁工具和消毒药剂,应事先准备好,并按照要求配置和标识。
2. 手术室清洁手术室清洁的主要目标是去除可见的污渍和有害微生物。
清洁应从远离手术台的区域开始,逐渐向手术台逼近,以防止交叉污染。
清洁宜采用湿拖的方式进行,避免使用带有粉尘的清洁工具。
3. 手术室消毒手术室的消毒是为了杀灭残留的微生物,保证手术室的无菌状态。
消毒应根据手术室的功能区域和使用频次进行分类。
常用的消毒方法包括化学消毒和物理消毒,如使用消毒药剂擦拭表面、紫外线灯照射和高温蒸汽消毒等。
三、常用的消毒方法1. 化学消毒化学消毒是手术室清洁与消毒的重要环节之一。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包括酒精、氯己定、过氧乙酸等。
在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按照说明书上的浓度和时间,确保其有效杀灭各类致病微生物,同时注意防止对人体和设备产生损害。
手术室护理洁净手术部净化管理
五、管理要求
空气净化设备的管理要求 工作环节的管理要求
五、管理要求 -空气净化设备
送风口应当每周进行清洁,有污染应随时清洁。
回风口百叶片应选用竖向可调叶片 ,每天擦拭清
洁净度100级:350<①≤3500 ②=0 洁净度1000级:3500< ①≤35000 ②≤300 洁净度10000级:35000< ①≤ 350000 300<②≤3000 洁净度100000级:350000< ①≤3500000 3000<②≤30000
注: 单位为(粒/m3) ①为≥0.5μm的尘粒数 ②为≥5μm的尘粒数
对应手术 间
百级
千级
1间
Ⅱ 标准洁净手术室 0.75
1.5
5
千级
万级
2-4间
Ⅲ 一般洁净手术室
2
Ⅳ
准洁净手术室
5
4
5
万级 十万级
5
5
三十万级
我国洁净手术部 洁净辅助用房等级标准
(空态或静态)
沉降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表面最大染菌密度
空气
(个/皿)
(个/cm2)
洁净度级别
1.5
5
万级
4
5
十万级
对应 手术间
标准:
每皿菌落计数平均值应符合下表标准要求。单皿最大 值不应超过平均值3倍。
环境污染控制指标
级别
Ⅰ
Ⅱ Ⅲ Ⅳ
空气沉降菌浓度
(个/φ90皿•0.5h)
静态
动态
≤0.2
≤1.5 ≤4
洁净手术室空气净化技术及管理要求
• 4、手术室门,分区隔断门必须经常保持关闭状态 。
• 5、严禁开门进行手术。
洁净手术室的管理要求
洁净手术室的消毒
无需进行空气消毒 无需紫外线消毒
术前术后用 含氯消毒剂
擦拭
术后及时清洁 及时祛除术间内
药、血污迹
每月对:根据手术级别选择接台间隔时间
总结
• 落实手术室感染控制的综合措施
•
标准预防
•
认真洗手
•
无菌技术
•
消毒隔离
•
清洁卫生
感谢您的关注
连
台
手 术
特别洁净手术:自净时间≥15min
手
术
室
标准洁净手术:自净时间≥25min
的
准
备
一般洁净手术:自净时间≥30min
准洁净手术:自净时间≥40min
洁净手术室的维护
自动门禁止用手强行控制门的运行 温、湿度调控由指定人员负责 定期清洁新风口金属网初效过滤器 定期清洁空气处理机机柜 定期对手术室进行空气沉降菌检测
• 洁净技术的分型
• 按气流分型
•
乱流型
•
层流型
•
辅流型
•
混流型
• 按净化空间分型
•
全室净化
•
局部净化
洁净手术室空气净化技术
• 手术室净化级别 • 1、100级 粒径≧0.5μm的尘粒数350-3500粒/m³,
粒径≧5μm的尘粒数为0,浮游菌≦5个/ m³ • 2、1000级 粒径≧0.5μm的尘粒数3500-35000粒
洁净手术室空气净化技术
•
洁净手术室空气净化技术
• 洁净手术室的用途
洁净手术室的管理要求
洁净手术室净化标准
洁净手术室净化标准
洁净手术室的净化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乎着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洁净手术室的净化标准是建立在严格的空气洁净度和表面洁净度规范上的,它们可以帮助降低空气中的细菌和病原体,防止病毒和细菌的传播,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效果。
洁净手术室的净化标准主要分为空气洁净度和表面洁净度。
首先,空气洁净度是指洁净手术室的空气中细菌数量应该满足一定的要求,空气中悬浮颗粒应该少于2微米,空气中的重金属离子以及有机污染物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
其次,表面洁净度是指洁净手术室里的表面洁净度,应该满足一定的要求,表面上的细菌数量应该少于100个,并且表面上的有害物质应该满足一定的标准。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净化标准,比如洁净手术室的空气温度应该满足一定的要求,湿度也应该满足一定的标准,室内的空气流动情况也应该满足一定的标准,以及洁净手术室的照明应该满足一定的标准等。
以上就是洁净手术室净化标准的主要内容,洁净手术室的净化标准非常重要,它能够有效的降低空气中的细菌和病原体,防止病毒和细菌的传播,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效果。
因此,对洁净手术室的净化标准应该加以严格的管理,确保洁净手术室的空气和表面洁净度都能够满足一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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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文案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洗更换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333 — 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591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WS/T 368— 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96— 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洁净手术部采用空气净化技术,使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菌落数及尘埃粒子总量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级标准的手术室(间)。
3.2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3非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4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者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3.5空气净化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文档DB43/T 1176 — 2016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6空气净化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者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
3.7空气净化系统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8专业清洗消毒设备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9机械清洗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
3.10专项清洗机构具有医院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检测工作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满足相关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3.11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用过滤、粘附等方法去除空气中微粒的设备。
3.12粗效过滤器以过滤 5 μm以上的微粒为主的空气过滤器。
3.13中效过滤器对 1 ~ 5 μm范围微粒具有中等程度捕集效率的空气过滤器。
3.14高效过滤器主要用于捕集0.5 μm以下的颗粒灰尘及各种悬浮物的空气过滤器。
3.15亚高效过滤器过滤性能略低于高效的空气过滤器。
3.16HEPA 高效过滤器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大于等于 0.3 μm微粒的捕集效率在 99.97% 以上及气流阻力在 245Pa 以下的空气过滤器。
4清洗更换频次要求4.1定期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
清洗时间间隔应不大于附录 A 表 A.1 的规定。
对2实用标准文案于高湿地区或污染严重地区宜相应缩短清洗周期。
经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清洗。
4.2 定期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主要部件进行更换,具体部件名称及更换时间间隔见附录 A 表 A.2 。
对于高湿地区或污染严重地区宜相应缩短更换周期。
经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更换。
5清洗技术要求5.1清洗范围5.1.1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5.1.2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风机、过滤器和室内送回风口等。
5.2现场检查与准备5.2.1作业前,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查阅空气净化系统的有关资料,对需要清洗的空气净化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洗工具、设备、方法和工作流程。
根据空气净化系统的情况和本标准的技术,制度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5.2.2在清洗工作进行之前,应对所有需进入空气处理机组和风管内的专用设备进行紫外线消毒或化学消毒。
5.3风管清洗5.3.1风管内表面的清洗,应使用可以进入风管内正常作业的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颗粒物、微生物有效地清除下来并输送到捕集装置中。
作业前后,应对专业的清洗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5.3.2风管内表面的清洗应采用接触式负压、擦拭清洗方法,不得使用有二次污染的清洗方法。
5.3.3清洗只能用机械方法清洗,操作人员不得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5.4部件清洗5.4.1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
清洗后拆卸的部件应该恢复到原来所在的位置。
可调节部件应该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5.4.2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的清洗主要包括风机、换热器、加湿(除湿)器、箱体、混风箱、风阀等与处理(输送)空气相接触的表面。
宜使用擦拭机器人或接触式负压清洗机器人进行干式清洗,或使用便携式清洗机配合中性清洗剂清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湿式清洗方式。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进行。
5.4.3过滤器的清洗宜用专业吸尘设备清除其中的灰尘,或用50 ℃以下的温水进行清洗,以防止出现设备掉色或变形的现象,清洗干净后置于通风处自然风干。
5.5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5.5.1风管的清洗工作应该分段、分区域进行,同时根据气流方向依次清洗。
5.5.2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空气净化系统内的污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5.5.3从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积尘使用含氯消毒剂浇洒,致其完全湿润后按照普通垃圾处理。
5.5.4从空气净化系统清除出来的污物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a)医疗污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密闭运送及暂存,交所在医院进行处理,相关登记保存三年;文档DB43/T 1176 — 2016b )液体废物排放:具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医院可直接向其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无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医院,按 GB 18466 进行处理。
5.6作业出入口作业出入口的要求,参见 WS/T 396 — 12 中的 4.7 ,应采用不会导致空气净化系统性能降低的材料和结构。
5.7过滤网、过滤器的安装5.7.1过滤网、过滤器在清洗更换之后的安装应密封,过滤器标注箭头所示是风向。
5.7.2袋式过滤器在安装过程中不能把过滤器的袋子弄破,袋式过滤器在安装时要确保每个袋子都已经张开。
5.7.3需要进入净化机组内部更换过滤器时,安装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保持洁净,以免将外界的细菌和颗粒带入机组内部。
6消毒技术要求6.1消毒时机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及部件清洗后,应立即分段、依次进行消毒工作。
检测不合格时应即刻清洗干净。
6.2风管消毒风管应先清洗后消毒。
宜采用臭氧消毒设备进行消毒或化学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金属管壁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非金属管壁首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6.3部件消毒6.3.1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应先清洗后消毒。
宜采用浸泡消毒方法,部件过大不易浸泡时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季铵类消毒剂,不再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6.3.2 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消应先清洗后消毒。
宜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
6.4冷凝水消毒在冷凝水中加入消毒剂作用一定时间后排放,首选含氯消毒剂。
7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7.1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器清洗消毒后,洁净手术部外的卫生要求应符合WS/T 368 — 2012 中 4.2 的要求和 WS/T 396 — 2012 中 6.1 的要求,洁净手术部卫生应符合GB 50333 — 2013 中 5.2 的要求,安全措施应符合WS/T 396 — 2012 中 6.2 的要求。
7.2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考虑医院的特殊环境,制订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方案,清洗现场应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清洗、消毒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洁净措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保持医院的就医环境。
4实用标准文案8环境卫生学的监测8.1监测服务要求签订年度服务合同的清洗服务机构,应对服务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8.2常规监测要求8.2.1每日晨测手术部(室)温度,相对湿度并记录。
8.2.2每周检测空气处理机组的进风口,回风口的清洁状态并记录。
8.2.3定期对空气消毒设备的现场消毒效果进行检测。
8.2.4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零泄露装置应每周检查 1 次工作状态。
8.2.5定期对空气净化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包括风管内积尘量、细菌菌落数、真菌菌落数、有无致病微生物等,至少每季度进行 1 次。
8.2.6在综合性能检测时,应对过滤器以及其安装边框的泄露及密封性按GB 50591 的要求进行检测。
8.2.7在微压计上测出试验风量下的过滤段的阻力,将其值减去过滤器夹具的阻力即为过滤器阻力。
阻力的检测应在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下进行测量,在气溶胶通过滤料之前,采用纯净试验空气,在试验滤速下测定滤料两端的压降。
应调节试验体积流量,使得通过每张滤料样品的流量值的变化不超过要求值的± 2% 。
8.2.8空气净化器的卫生学指标监测应在物体表面擦拭消毒、室内空气消毒后前进行。
8.3专项监测要求8.3.1 若有要求,需要检测手术室的环境,宜使用浮游菌撞击法进行手术部(室)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监测。
8.3.2空气消毒设备和空调设备检修或更换后,应按照国标GB 15982的要求进行手术部(室)静态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的监测。
9服务档案管理9.1档案内容服务机构承担医院洁净手术部清洗消毒服务后,应该根据服务的洁净手术部建立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监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b )清洗消毒作业合同,参见附录C;c)清洗消毒作业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d )清洗消毒作业应急救援预案,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e)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水管线图,清洗消毒作业图;f)清洗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包括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业前后卫生学检测记录、清洗消毒作业检测设备设施清单、清洗消毒设备清单、其它需要建立的资料;g )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影像资料中应有区分不同清洗、消毒区域的标识),日常卫生及维护记录;h )清洗消毒后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文档DB43/T 1176 — 2016i)清洗消毒作业验收报告。
9.2档案保管档案保存时间为三年。
10清洗消毒服务机构技术要求10.1从事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基本技术要求,见附录B。
10.2用于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的专用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见附录C。
6实用标准文案附录 A(规范性附录)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时间间隔及部件更换时间间隔表 A.1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时间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