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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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1]11号

国办发[2011]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安全全套资料新版2011年GDAQ(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记录表7页

安全全套资料新版2011年GDAQ(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记录表7页
配备不齐全的,缺一个工种扣1分
企业未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扣3~5分
2
施工组
织设计
企业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扣15分
查企业技
术管理制度,
抽查企业备份的施工组织设计
15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扣10分
未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的,每起扣3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和机构、人员配备证明文件,查人员资格管理记录及相关证件,查总、分包单位的管理资料
30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的,扣30分
未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专管人员的,扣30分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
管理制度的,扣30分
未按制度执行的,扣30分
分 项 评 分
100
评分员(签名):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检查记录企业对隐患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表
15
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组织检查的,扣15分
检查不全面、不及时的,扣5~10分
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的,每起扣3分
无整改复查记录的,每起扣3分
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实施演练的,扣5分
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
的,扣5~15分
5
设备、设
施、工艺
选用
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的,扣15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15
现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的,
扣15分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工艺超过使用年限或存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中国国家统计局每年出版的一本重要年鉴,主要介绍中国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相关数据。

以下是对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的简要介绍。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在内容上包括了全国的安全生产状况、各个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科技和标准、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年鉴中能够看到各个领域的具体数据。

年鉴对2019年的数据分析表明,虽然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某些高风险行业的事故频发,如矿山、建筑工地和化工企业等。

此外,年鉴还提到了一些在特定地区和困难环境下迫切需要改善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农村地区和山区的安全生产条件。

年鉴中还介绍了中国政府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年鉴中提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和落实情况。

此外,年鉴还介绍了中国政府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和标准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做法和成效。

年鉴中重点介绍了中国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和风险点。

年鉴提供了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数据和分析,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追责情况。

此外,年鉴还介绍了中国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成效,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时的措施和表现。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本重要的参考资料,对了解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年鉴,可以了解到中国政府对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视程度、政策措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善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时,年鉴也为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研究和关注安全生产问题的人员提供了宝贵的数据和信息。

GB59-2011

GB59-2011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年月日
表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B.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B.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4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 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7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8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11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表B.12 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表B. 13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表B.14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B.15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表B.18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
表B.1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2011安全检查评分表

2011安全检查评分表

附录B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表B.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B.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B.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4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6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7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B.8
表B.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B.11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表B.13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表B.14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B.15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表B.16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表B.17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表B.18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
表B.1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单位管理(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3.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其应具备与其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5.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近2年我国的伤害发生现状及所造成的危害

近2年我国的伤害发生现状及所造成的危害

近2年我国的伤害发生现状及所造成的危害我国每年各类伤害发生约2亿人次,因伤害死亡人数约70万-75万人,占死亡总人数的9%左右,是继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之后的第五位死亡原因,还有5000万非致死性伤害,其中225万伤残。

伤害,指由于运动、热量、化学、电或放射线的能量交换超过机体组织的耐受水平而造成的组织损伤和由于窒息而引起的缺氧,以及由此引起的身体和心理损伤。

常见的伤害类型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等。

一、事故2011年1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加强安全监管、推动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

据总局调度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同比减少15865起、3648人,分别下降4.2%和4.4%。

全国年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继2008年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降到9万人以下之后,2010年又降到了8万人以下。

经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煤矿遏制了一次死亡50人以上、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涉难6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0616人,同比减少1111起、920人,分别下降11.6%和8%。

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403起、死亡2433人,同比减少213起、198人,分别下降13.2%和7.5%。

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下降17.2%,危险化学品下降9.4%,道路交通下降3.7%,水上交通下降2.1%,铁路交通下降12.1%,农业机械下降18.3%,火灾下降3.5%。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管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意义1.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家庭幸福,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我国已加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15号公约),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要加强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

因此,各地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对劳动者生命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同时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三同时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煤矿除外,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级监管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加强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不重视,不执行相关制度,大量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就开工建设,致使一些工作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带病”运行,给职业健康带来隐患。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制度要求,强化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并将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对分类结果进行技术复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9号目录(红色字体为作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9号目录(红色字体为作废)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化品 培训
危化品 煤矿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 煤矿 危化品 烟花爆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9号目录(红色字体为作废)
序号 标 题 5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实施日期 备 注1 2012.9.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12.11. 1 2013.5.1 2013.1.24 2013.7.1 2013.9.1 2013.7.17 2013.10.1 2013.8.29 2013.9.18 2013.12.1 2014.3.1 2014.6.20 2014.8.15 2014.9.2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9号目录(红色字体为作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标 题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实施日期 备 注1 2005.9.1 2005.9.1 2006.3.1 总局令63号对其进行了修订 2006.5.1 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同时废止,总局令63号对其进行了修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4.15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6.6.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 定》同时废止;该规定现已废止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现该办法于65号令颁布后已废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 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现该办法于45号令颁布后已 废止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2006.11.1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 20007.1.1 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7.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 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4.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 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 公布之日起 处罚暂行规定 施行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2007.11.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8.1.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 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 时废止 备注2 劳保 矿山救护队 培训 海洋石油 易制毒化学品 尾矿库 烟花爆竹 危化品 修订 修订 注册安全工程 师管理 检测机构管理 法规 法规 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1•【文号】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33号•【施行日期】2015.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反映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情况,交流信息、推动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以下简称《年鉴》,目录见附件1)。

《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与协调,主要工作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共同承办。

为切实做好《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对《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继续给予支持,认真编写并提供以下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本地区(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综述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合署办公的,须单独提供一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二)本地区(单位)2014年发布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标准。

(三)本地区(单位)2014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业务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管的有关社团组织提供一篇业务工作的综述材料。

二、请各单位推荐一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年鉴》的编委和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特约撰稿人。

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属于非煤单位或煤矿单位),分别将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见附件3)于2015年3月30日前,其他各项材料于4月15日前寄至相应的《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评分 办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评分 办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二○一一年八月目录Ⅰ、说明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1.1、方针(50分)1.2、目标(50分)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需求识别与获取(30分)2.2、融入(40分)2.3、评审与更新(30分)三、安全生产组织保障3.1、安全生产责任制(60分)3.2、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80分)93.3、员工参与(60分)103.4、文件与资料控制(60分)123.5、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50分)3.6、系统管理评审(50分)3.7、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60分)3.8、安全认可与奖励(50分)3.9、工余安全管理(30分)四、风险管理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50分)4.2、风险评价(120分)4.3、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80分)五、安全教育与培训265.1、员工安全意识(80分)5.2、培训(120分)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6.1 设计要求(40分)6.2、采矿工艺(80分)6.3、生产保障系统(100分)6.4、变化管理(80分)七、设备设施安全管理7.1、基本要求(70分)7.2、设备设施维护(80分)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8.1、作业环境(40分)8.2、作业过程(120分)8.3、劳动防护用品(40分)九、职业卫生管理9.1、健康监护(60分)9.2、职业危害控制(80分)9.3、职业卫生监测(60分)十、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10.1、安全投入(70分)10.2、安全科技(40分)10.3、工伤保险(40分)十一、检查5311.1 一般要求(50分)11.2 、巡回检查(60分)11.3 、例行检查(60分)11.4 、专业检查(60分)11.5 、综合检查(60分)11.6 、纠正和预防措施(60分)十二、应急管理12.1、应急准备(40分)12.2 、应急预案(40分)12.3、应急响应(40分)12.4 、应急保障(40分)12.5 、应急评审与改进(40分)十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13.1 、报告(50分)13.2 、调查(50分)13.3 、统计与分析(60分)13.4、事故、事件回顾(40分)十四、绩效测量与评价14.1 、绩效测量(50分)14.2 、系统评价(50分)Ⅰ、说明1、为规范全国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年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年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年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年鉴》是一本系统、全面、准确记录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重要参考书。

通过分析、比对和总结各类事故数据,这本年鉴旨在提供给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安全生产状况的准确了解,以期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提高。

本文将对这本年鉴的内容和意义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这本年鉴内容丰富、全面系统。

它对全国各地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详细分类和统计,包括事故类型、发生地区、事故死亡人数等关键指标。

与此同时,年鉴还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的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从而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深入的事故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其次,这本年鉴的数据准确可靠。

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年鉴编制工作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并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多方面的数据校验和核对,确保了年鉴所呈现的数据真实可信,为各级决策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再次,这本年鉴的意义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是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事故的全面统计和分析,年鉴有助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安全生产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事故防控意识。

同时,年鉴也为广大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事故发生状况的窗口,促使他们更加重视自身安全,增强个人安全意识。

最后,年鉴也具有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通过发布事故统计年鉴,可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到事故的严重性和防控措施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还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不同方式将年鉴的内容传达给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并促进社会安全风险的控制。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年鉴》是一本重要的参考书,对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全面系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年鉴能够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事故防控能力的提高,最终达到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对中国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的一本年度报告,它从多个维度对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旨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以下是关于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的一篇700字的介绍。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以翔实的数据、全面的报告和专业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中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机会。

该年鉴以全面收集和整理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对各个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全面展示了中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成果和问题。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统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政策法规解读、安全技术与装备创新、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

年鉴从统计数据角度对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受伤人数和损失金额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直观的了解事故状况和趋势的渠道。

同时,年鉴还全面评估了各行业、各地区的安全风险,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还对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分析了各项政策的效果和问题,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改进和完善政策的建议。

同时,年鉴还介绍了安全技术与装备的创新情况,评估了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效果,为我们了解新技术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提供了依据。

除了以上内容,中国安全生产年鉴还重点关注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年鉴对各类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进行了梳理和评估,对教育宣传工作的成果和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改进和提升的建议。

年鉴还介绍了一些典型案例和经验,为其他地区和行业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机会。

总之,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本关于中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权威报告,通过数据、报告和分析,全面展示了中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成果和问题。

它不仅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改进和提升的建议,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的机会,以促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参与度。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发布的一本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安全生产状况、事故统计、政策法规、监管措施和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以下是一份700字的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的简要描述: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份统计和分析中国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报告。

该报告发布了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数据、重大事故案例和政策法规的改革进展。

此外,它还提供了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和行业发展趋势的信息。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年鉴,过去一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

事故总体发生率下降了3%,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死亡人数减少了10%,伤亡人数减少了8%。

这些成果反映了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实施的有效措施,也体现了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年鉴还列举了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以提醒读者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该报告还详细介绍了政策法规的改革进展,包括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在监管措施方面,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提到了一些重要措施的效果。

例如,建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公共信息平台,提高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和管理效率;完善了行业标准和规范,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加强了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法和违规行为。

关于行业发展趋势,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新的安全风险不断出现;另一方面,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和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增加,为行业的改善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

总之,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份重要的统计和分析报告,对于了解中国安全生产状况、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面信息,也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安全生产年鉴2020

安全生产年鉴2020

安全生产年鉴2020《安全生产年鉴2020》一、总体概述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年鉴以全面反映2020年安全生产的相关数据和情况为主要内容,旨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未来的安全生产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安全生产状况1. 事故统计:2020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总数为X起,较上年下降X%。

其中,重大事故X起,较上年下降X%;特别重大事故X起,与去年持平。

事故类型主要分布在矿山、建筑施工和化工等领域。

2. 伤亡人数:2020年共造成X人死亡,比上年减少X%;受伤X人,比上年减少X%。

伤亡人数最多的行业仍然是矿山和建筑施工。

3. 高风险行业:本年鉴还对高风险行业进行了重点关注和调查。

针对矿山、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4. 事故原因分析: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年鉴提出了加强安全监管和升级安全设施建设的建议。

三、安全生产管理1. 法律法规:本年鉴介绍了2020年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新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和解读。

2. 安全管理体系:本年鉴从企业角度出发,介绍了各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为广大企业提供了实操经验。

3. 安全培训:本年鉴还详细介绍了各种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建议。

四、安全生产亮点1. 技术创新:本年鉴报道了一些安全生产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案例,包括无人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方面。

2. 典型案例:本年鉴还选取了一些典型案例,对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救援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以提供经验和警示。

3. 典型单位:本年鉴还对一些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单位进行了介绍和评价,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展望与建议本年鉴在总结过去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未来安全生产提出了展望和建议,包括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加强危险品管理等方面。

总之,《安全生产年鉴2020》旨在全面反映2020年安全生产的相关数据和情况,为未来的安全生产提供经验和借鉴,旨在促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参与,共同致力于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版本)安全生产监督

(版本)安全生产监督

负责单位:区安监局编写要求及提纲一、提纲所列条目仅为参考,撰写过程可斟酌处理。

如还有其他方面突出工作情况,请自行增加条目。

二、请补充、修改已成条目内容,核实具体数据。

未完成的条目请参考每条条目下的具体要求编写。

三、全文要求多使用概括语句,突出具体内容及数据,用语简洁,少用修饰语。

四、请核实照片的内容、拍摄时间。

未送照片的单位,请送工作照片或区级以上领导视察工作照片数张,尤其涉及条目的照片。

五、请完整填写提纲后附表。

六、请送编写条目时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如新闻报导、工作简报、领导讲话等。

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形势】2013年,天河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宗、死亡人、受伤人,比上年分别下降 %、 %、 %。

其中工矿商贸(含建筑)事故宗,死亡人;火灾事故宗,受伤人;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宗,死亡人,受伤人。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013年,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科普常识。

请参照往年年鉴相关条目编写【安全隐患排查】2013年,天河区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公安、建设、交通、教育、文化、安监、城管、质监等部门及各街道,出动检查人员万人次,检查企业(场所)家次,整改各类隐患万处,一般隐患整改率 %。

·消防安全整治·2013年,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小”场所、“三合一”等场所家次,整改火灾隐患处,行政处罚宗,罚款万元,责令“三停”场所个,临时查封场所个,行政拘留人。

区文化部门组织行动次,出动人员人次,检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店档,网吧、卡拉ok等娱乐场所,印刷厂、书报亭书店等出版物经营场所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场所处,受理举报回复次。

·建筑行业安全整治·对深基坑、高支模、塔吊、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巡查整治,组织检查行动次,发出停工通知书份。

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 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中国安全生产年鉴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本专门介绍中国安全生产情况的年度报告,涵盖了全国各个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数据和分析,旨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019年的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显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全国范围内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比往年有所减少。

这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采取的有效措施。

在工业领域,各类矿山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预防控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维护,有效避免了许多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交通领域,各类交通工具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加强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了对交通设施的巡查和维护,提高了交通安全设备的使用率。

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降低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在建筑领域,加强了对建筑工地的监管。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加强了对建筑工地环境和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监督,提高了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减少了建筑事故的发生。

在农村领域,加强了农用机械和农药使用的监管。

提供了更加安全的农机具和农药,加强了农民的安全培训,提高了农民的安全意识。

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此之外,中国还加强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各类安全生产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共享。

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水平,加强了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然而,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一些行业和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仍然堪忧,事故发生率较高。

例如,矿山、建筑工地、农村等领域的安全风险依然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管理。

此外,一些企业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也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

综上所述,中国安全生产年鉴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报告,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了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形势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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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事故情况】2011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86起,死亡124人,受伤232人,直接经济损失409.78万元。

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7起、下降16.62%,死亡人数减少22人、下降15.07%,受伤人数减少60人、下降20.5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6.4万元、下降17.42%。

全年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43%,死亡人数减少20人、下降61%。

全年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

与去年同比,重大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

【控制指标情况】2011年,我市各类事故死亡124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145人的85.5%,在控制指标内。

道路交通死亡85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93人的91.4%,在控制指标内。

工矿商贸死亡38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50人的76%,在控制指标内。

其中,煤矿死亡33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36人的91.7%,在控制指标内。

火灾死亡1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2人的50%,在控制指标内。

【“打非”工作】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有效整合安监、国土、公安、交通、建设、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切实加大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自5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
有关部门累计开展执法行动2470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525人次,责令停产整顿136处,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企业)20家,实施行政问责20人,实施法律问责60人,实施经济处罚728.98万元。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后开展“百安活动”和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并严格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全年共排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3094家(处),排查安全隐患9799处,已整改9686处,累计落实治理资金4197.2万元。

省政府公告我市3处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市政府公告的260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11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正在组织验收。

【强化基层监管】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管理机构建设。

以开展乡镇(社区、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街道)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全市314个乡镇均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安监所300个,有专兼职安监员566名,设立片区煤监(管)站25个,有专职煤管员116名。

二是加强基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市共落实驻矿安监员176名,除万源市为1名驻矿安监员监管2家煤矿外,其它县(区)均保证了“一个煤矿企业配备一名驻矿安全监管员”要求,并切实落实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编制、经费和
日常监管职责。

将班组建设纳入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建设经验,强化基层班组管理,促进安全规章、制度、措施落实到区队、班组和各个岗位,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在乡镇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乡镇派出所、乡镇交管办和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提高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以此带动各级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安全、全力抓好安全。

各地定期、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乡镇长、副乡镇长、安监所长、安办主任近70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培训。

在继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的同时,重点开展好班组长培训和监管监察及煤矿相关人员培训,送培安监员、煤管员和驻矿安监员508人参加省安培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14名煤管员参加煤矿采矿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5-8月,全市分批组织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经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安全
生产技术管理人员验收达标矿井共77家,其中二级37个,三级40个;全市45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安全标准化四级达标企业;18家危化品企业通过2级质量标准化验收;11家烟花爆竹企业达2级标准;建设施工领域创省级标化工地4个,市级标化工地6个。

同时,我们积极督促辖区内商场仓储物流企业、纺织造纸食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周先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岳万刚、游志明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尹东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玮
调研员:陈德清、邹云
【获奖情况】我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被省政府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先进单位。

(川安委〔2011〕15号);我局在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中被省政府安办表彰。

(川安办〔2011〕7号)
(潘小波、王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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