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46428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是指基于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记录、分类和汇总的过程。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建筑工程计入成本的界定、货币资金的确认、预收款项的核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建筑企业应将与生产、加工、造成其资产上的新附加价值有关的直接成本和合理必要的间接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凡是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用等,都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此外,企业还应将合理必要的间接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如工地人员工资、燃料动力费、设备摊销等。
这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在建工程的真实成本。
其次,新会计准则规定,货币资金的确认应符合以下条件: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支付平台上的金额、有限提现的外币现金以及备付金等。
建筑企业在进行货币资金确认时,应注意是否满足货币资金的定义并且具备支配权。
建筑企业应在确认货币资金时,将余额与银行回单、账户明细等核对,确保准确性。
此外,建筑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要注意预收款项的核算。
预收款项是指建筑企业提前收取的客户尚未完成的工程进度款项。
根据新会计准则,建筑企业应将预收款项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规定进行分类。
根据合同规定,预收款项可分摊至各工程项目,以反映建筑企业存在的预收工程进度款项。
最后,新会计准则还规定了建筑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方面的核算。
根据准则的规定,在采用新会计准则时,建筑企业应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的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基于可预见的信息和证据,例如资产市场价格下跌、不同程度的经济衰退等。
建筑企业应根据减值损失的程度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需要建筑企业依据新准则的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成本进行准确的计入和确认,核实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正确核算预收款项,并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2021年)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2021年)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2021年)新收入准则取代《企业会计准则15号一建筑合同》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及到全国建筑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和结转!具体的会计准则核算如下。
一、会计科目调整 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2.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资产\工程款(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工”科目。
【补充】“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条约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二、核算流程1.购买材料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差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2.项目发生实际成本的账务处理:借:条约履约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收到时转入应交税费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收到预收款的账务处理(1)开不征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条约负债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2)开有税率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4.主营业务成本确认的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入法,按成本投入占概算成本推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金额)的账务处理: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6.业主确认工程量(含质保金)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质保金合同负债-工程款-预收工程款(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收入确认早已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结算(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7.期末将条约结算余额转入条约资产或条约负债的账务处理:(1)如果条约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借:条约资产-工程款贷:条约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2)如条约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借:条约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贷:条约负债-工程款8.质保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开具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合同资产-质保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三、几个紧张科目的核算申明(一)“条约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应该按照条约进行明细核算。
建筑企业新准则下会计分录
建筑企业新准则下会计分录
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建筑企业的会计分录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在新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分类,以便更好地控制各项成本和风险,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建筑企业新准则下的一些会计分录要点。
首先,建筑企业需要对其业务进行分类。
在新准则下,建筑企业需将业务分成施工合同、工程勘探和设计服务、建筑材料制造及销售、房地产开发和其他业务等几类。
在对各项业务进行分录时,需要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和成本进行相应的分录。
其次,建筑企业需要对其施工合同的分录进行细化。
在新准则下,建筑企业需要将施工合同分成主体工程和附带工程两个部分进行分录,并对成本、预计利润、增值税等进行分类记录。
建筑企业还需要对工程变更单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相关变更信息反映到会计分录中。
此外,建筑企业还需要对工程勘探和设计服务的分录进行详细记录。
在新准则下,建筑企业需将勘探设计费用分成预付款和结算款两部分进行分录,并及时将发票信息、结算单据等核准文件反映到会计分录中。
最后,在对建筑材料制造及销售、房地产开发以及其他业务进行分录时,建筑企业也需要对其成本、预计利润、增值税等进行详细分类记录,并及时更新会计分录,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总之,建筑企业在新准则下的会计分录要点主要包括对业务的分类、施工合同的细化、勘探设计服务的详细记录以及对其他业务的分类记录等。
建筑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分录,以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新会计准则下建筑行业财务核算流程
英文回复:As required by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needs to undergoprehensive adjustments and optimization in its financial accounting processes。
Particular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to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risk control and to the strictness with which contracts are concluded,performed and settled to ensure accurate measurement of contract revenues, costs and profit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lso need to integrate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standards into their day—to—day operations, enhance cost management and financial disclosure, improve transparency andparability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provide investors with a clearer understanding of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the enterprises。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筑行业在财务核算流程方面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整和优化。
特别需要重视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把控合同签订、履行和结算全过程,以确保合同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准确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
资 性 房 地 产 上 的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而 旧 准 则 只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符合该条件, 相比之下, 新准则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范 围。
( 四) 与房地产相关的其它新准则 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 》取 消 了 后 进 先 出 法 , 以 先 进 先 出 法 、加 权 平 均 法 或 个 别 计 价 法 确 定 发 出 存 货 的实际成本, 这一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由于期末存货 按 照 较 早 期 间 的 单 位 成 本 计 价 。采 用 先 进 先 出 法 更 能 准 确 的 反映公司的开发成本及长期经营情况。 在债务重组方面新的会计准则规定的重组条款与以往 有所不同, 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减少偿 还的负债所得计入资本公积, 不确认损益。新准则对此做了 修改, 引入了公允价值。对于无力偿还债务的房地产企业而 言, 一旦获得债务豁免, 其重组年度的利润将有所提高。 现在会计制度规定: 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 如果资 产价值恢复, 则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新准则规定: 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条规定对上 市地产公司有较大影响。
除了在报表中单独反映外, 新准则最大的突破在于引入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进一步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
量。就目前情况看,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
是可以取得的, 但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 交
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 新会计准则未完全采用公允价
值模式, 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 建 筑 物 。 一 般 开 发
企业用于销售的存货。( 一切产品) 、为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或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科目调整及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科目调整及核算一、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第41号,建筑企业)的背景和重要性新会计准则是指中国财政部颁布并实施的财务会计准则,主要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新会计准则的修订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
新会计准则对建筑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和核算方法的规定,以更好地反映建筑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建筑企业会计科目的调整根据新会计准则,建筑企业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收入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科目。
在建筑企业的会计科目调整中,与传统会计准则相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调整:1.资产科目的调整:(1)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的间接费用,如工资、办公用品等,在传统会计准则中归入“费用”科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应归入相关工程的“资产”科目中。
(2)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的财务费用,如借款利息等,在传统会计准则中归入“财务费用”科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应归入相关工程的“资产”科目中。
2.负债科目的调整:(1)应归入工程合同的未完工指标,如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工资、材料采购款等,在传统会计准则中未做明确规定,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应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负债科目中。
(2)应归入负债科目的实际付款以及拖欠支付的款项,在传统会计准则中归入“应付账款”科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应归入相关工程的“负债”科目中。
3.所有者权益科目的调整:(1)应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利润,包括预计收回的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比例计入相应的资本金账户中。
(2)应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亏损,按比例从相应的资本金账户中转入损益类科目中。
三、建筑企业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根据新会计准则,建筑企业在进行会计科目核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施工成本的核算:(1)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工程施工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并计提预计损失,以避免最终损失远大于预计损失的情况发生。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思考
1. 收入确认:根据新准则,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有望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确认;收入的可靠性得到充分保证;与所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相匹配。
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中,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房地产单位、出租房地产单位、提供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在核算收入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转移控制权和风险传递等条件进行判断,只有当这些条件满足时,才能确认收入。
2. 成本的确认和分摊:新准则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可操作性来确认和分摊成本。
即按照事项的发生时间和数量大小来确定成本的确认和分摊时点。
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中,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工程成本、销售管理费用等。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成本确认和分摊。
3. 合同的计量:按照新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价款和相关成本进行计量。
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合同的计量主要包括合同价款的确认、交易价格的调整、合同成本的确认和分摊等。
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量,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风险和回报的匹配:按照新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和回报的匹配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中,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来确定所需的投入和回报,并将其进行匹配。
只有在风险和回报相匹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要求,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和条件。
在进行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时,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核算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核算新收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将收入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
本文将以建筑企业为例,通过对新收入准则的解析,探讨建筑企业如何进行核算。
一、收入定义和确认根据新收入准则,收入被定义为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
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二是可以可靠地计量。
建筑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根据合同的实质,确认与合同相关的收入。
合同即指与客户签订的、明确条款、双方意图一致的法律文件。
二、合同会计处理方法新收入准则规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和实质,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建筑工程,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三种:百分比完工法、现金收入法和履行实质未达到的合同法。
1.百分比完工法百分比完工法是指根据工程进度的百分比,将建筑工程在合同价款中的可实现收益与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相应比例上的确认。
按照建筑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并计提预估利润。
这种方法适用于具有较长的执行期限的建筑工程。
2.现金收入法现金收入法指在合同工程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提成本。
这种方法适用于装饰工程、小型建筑工程等工期较短,且收款和施工同时进行的情况。
3.履行实质未达到的合同法对于建筑企业遇到的实质未达到的合同,新收入准则规定应进行分期确认。
建筑企业在核算时,应将实际履约进度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实际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和成本。
这种方法适用于政府基建项目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使用。
三、变更合同金额处理对于已转移的控制权和预期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合同变更,建筑企业应基于新收入准则进行处理。
当条件满足时,调整合同金额,并根据实际的控制权转移情况确认调整后的收入和成本。
四、其他重要事项1.与合同相关的资产、负债和近期预测现金流量的确定方法与金融工具一致。
2.是否将合同分解为多个组成部分应参考是否具备单独的经济意义。
如果具备经济意义,应将其作为独立的合同进行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核算采用发包方式开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根据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款确定,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应付账款一一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
如果开发企业对建筑安装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并将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发包,则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各项工程的预算造价的比例,计算它们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
采用自营方式开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库存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如果开发企业自行施工大型建筑安装工程,可以按照本章第二节所述设置“工程施工”、“施工间接费用”等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月末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企业用于房屋开发的各项设备,即附属于房屋工程主体的各项设备,应在出库交付安装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库存设备”账户的贷71o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库存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如果开发企业自行施工大型建筑安装工程,可以设置“工程施工”、“施工间接费用”等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月末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企业用于房屋开发的各项设备,即附属于房屋工程主体的各项设备,应在出库交付安装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思考新会计准则下,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思考。
新会计准则强调了准确反映公司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的原则,要求企业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会计核算,并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准确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界定和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开发成本应包括直接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购置费、设计费、施工费、工程管理费等,还应包括利息、租金、税费等直接与项目相关的间接支出。
而维修费、保安费、物业管理费等非直接与该项目相关的支出则不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对于开发成本的认定和分摊进行更为细致和严格的管理。
新会计准则对于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收入的确认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只有当相关的经济利益几乎肯定地归属于企业,并且相关的计量能够可靠地进行时,才能确认销售商品房收入。
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对购房人的支付能力进行一定的风险评估,并合理确定收入的确认时点。
新会计准则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改良、改建等成本的资本化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只有当改良、改建等费用能够增加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或增加其经济效益,并且相应的计量能够可靠进行时,才能将这些费用资本化。
换言之,如果改良、改建等费用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或不能被合理计量,就不能将其资本化,并应当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
新会计准则还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进行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租赁合同会计处理时,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确定租赁标的及其相关的租赁收入和租赁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签订租赁合要充分考虑租赁标的的价值、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因素,以便合理确定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会计准则下建筑行业财务核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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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核算明细项目设置的探讨
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核算明细项目设置的探讨房地产开发行业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的新兴行业,它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较之于传统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施工企业等而言,显得年轻幼稚和不完善。
从国家税务总局连续7年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看,暴露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许多涉税问题。
究其根本原因,应该说与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薄弱、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是有密切关系的。
因此,本人拟从规范会计核算角度,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财务通则》、新《企业所得税法》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结合多年的会计核算工作实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核算明细项目如何设置,进行一定的探讨。
(一)费用的分类和界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费用不外乎两大部分。
其一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其二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在此不作探讨,仅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费用的类别和费用界限作简要阐述。
本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费用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1、计入开发成本的费用:包括全部计入开发成本的开发间接费用以及部分计入开发成本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等。
它们与开发成本密切相关,是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它们与开发成本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同样对企业的损益有较大影响。
正是由于费用的性质、分类的差异,我们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分清各种费用的界限,否则会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可能导致产生涉税风险,形成严重的涉税损失。
1、分清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的界限;2、分清管理费用与开发间接费用、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界限;3、分清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与开发间接费用利息支出的界限;4、分清职工福利费与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的界限;5、分清本期费用与上期费用、下期费用的界限。
(二)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费用一般说来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开发间接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等,每一个费用均有不同的核算内容。
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
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的最大区别不外乎有三个方面:其一,开发成本成本项目构成、核算的特殊性;其二,商品房营业收入确认的条件和依据不同;其三,涉及相关税金的核算内容更加广泛.本文拟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作如下探讨。
根据《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项目有六个: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一般情况下,开发成本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会占总成本的70%左右。
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基本上都是通过竞拍方式取得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核算也就很简单了。
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成本核算的质量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尤为重要。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企业会计制度》中,均没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核算程序作如下介绍:(一)应使用的主要会计科目要正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应使用“原材料”、“应付帐款”、“预付账款”、“开发成本"等会计科目.1、原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设备,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程设备、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再按材料设备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设备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设备,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doc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doc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核算问题。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范围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在完成建筑工程建筑本体结构后,对其进行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各种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如家具、门窗、地面、墙面涂料、照明设备、空调、电视、消防设备等。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核算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时,一般采用“成本法”。
具体操作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应包括设备、材料、工资、机械使用费、运输费、现场管理费等各项支出。
同时,要将已付款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实际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核对,确认其正确性和合理性。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分摊在分摊建筑安装工程费时,应根据建筑内部分野的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对于公共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按照总建筑面积或总投资比例进行平均分摊,对于私人空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应按照其实际面积进行分摊。
3.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确认确认建筑安装工程费时,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进度和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确认。
同时,要对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审查,核对其中的材料、设备和人工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合理。
若有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会计处理1.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在建工程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在建工程中,根据其应费用的性质分别计入在建筑物或附属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科目中。
在建工程应记载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初步构成、计量和其余规格等,以确保在建工程的合同价值、进展、合同变动等情况的录入、变更和汇总。
2.建筑安装工程完成后的会计处理当建筑安装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并确认其实际值。
同时,应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发生情况与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其正确性和合理性。
四、结语以上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准则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浅论新准则下建筑业安措施费的会计核算及财税分析
的会计核算及财税分析购买, 则一次性计入安措费支出中, 并冲 减专项储备:借: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安措费—支出 3贷: 银行存款 3 万 借: 专项储备——计提 3 万 贷: 专项储备——支出 3 万 2) 建筑公司投入的配电箱、购买的 安全设备、实施和检验检测设备等满足 固定资产核算设备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 3 “,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形成固定资产的, 应当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 待安全项目完 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 产; 同时,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 专项储备, 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 发生的如上支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借: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安措费—支出 贷: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的分摊应根据购买固定资产清单上注明的该机械设备投入的在建 工程项目进行分摊; 如发生转移, 从一个 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 则根据固定资 产调拨单, 该相关支出也进行项目之间 分摊转移。
根据计入安措费的金额, 冲减专项 储备。
借: 专项储备——计提 贷: 专项储备——支出3)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人员的教 育培训、意外伤害险等费用, 直接计入 安措费用中, 并根据承建的工程项目, 分 摊进入工程成本。
3 、安措费的结余与不足: 年末度, 根据专项储备的结余数字在资产负债表 中单独列示; 当安措费的计提数字不足 时, 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直接列支该笔 费用; 项目结束后有结余的, 则将其直接 冲减专项储备和工程施工计提数字账务处理如下: 借: 工程施工—建造 合同成本—安措费—计提红字贷: 专项储备—计提红字张 敏 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 2 0 1 7 0 04 、其他: 如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 产培训费用等可由各地自定内容。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财政部、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在财企[2006]478 号中,对建筑行 业的安措费计提做了如下规定, 即建筑 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 据, 并根据所承建的工程类别略有不同, 计提比例从市政工程的 1.0% 到房屋建 筑工程的 2.0% 不等。
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
新准则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的最大区别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发成本项目构成、核算的特殊性;二是商品房营业收入确认的条件和依据不同;三是涉及相关税金的核算内容更加广泛。
本文对新准则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作如下探讨。
一、成本核算对象及成本项目的确定房屋开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为销售而开发的商品房;二是为出租经营而开发的出租房;三是为安置被拆迁居民周转使用而开发的周转房。
此外,有的开发企业还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如职工住宅等代建房。
这些房屋,虽然用途不同,但其所发生开发费用的性质和用途,都大体相同,在成本核算上也可采用相同的方法。
为既能总括反映房屋开发所发生的支出,又能分门别类地反映企业各类房屋的开发支出,并便于计算开发成本,在会计上除设置“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外,还应按开发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分别设置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三级账户,并按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一般房屋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团预算所列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同一施工队伍施工的,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于开发完成算得实际开发成本后,再按各个单项工程概预算数的比例,计算各幢房屋的开发成本。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房屋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房屋开发项目的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企业对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应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
二、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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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的最大区别不外乎有三个方面:其一,开发成本成本项目构成、核算的特殊性;其二,商品房营业收入确认的条件和依据不同;其三,涉及相关税金的核算内容更加广泛。
本文拟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作如下探讨。
根据《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项目有六个: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一般情况下,开发成本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会占总成本的70%左右。
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基本上都是通过竞拍方式取得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核算也就很简单了。
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成本核算的质量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尤为重要。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企业会计制度》中,均没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核算程序作如下介绍:(一)应使用的主要会计科目要正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应使用“原材料”、“应付帐款”、“预付账款”、“开发成本”等会计科目。
1、原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设备,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程设备、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再按材料设备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设备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设备,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设备,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拨给承包单位抵作预付备料款或预付工程款的材料设备,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六)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2、应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含设备)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以及因出包工程应付给工程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二、本科目应按应付账款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如“应付购货款”、“应付工程款”等,并分别按供应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帐款的主要帐务处理(一)企业购入材料物资发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全部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上述物资的货款已经预付,则应将预付的货款自“预付账款”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支付货款时,应扣除已付的货款;偿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经审核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工程款,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扣回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3、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
预付给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1.预付承包单位款;2.预付供应单位款。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帐务处理(一)企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拨付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三)企业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工程款,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一应付工程款”科目,同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的发票账单,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同时,将预付的货款自本科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人“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本科目。
4、开发成本一、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对出租房进行装饰及增补室内设施而发生的出租房工程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按月计提的出租开发产品摊销等,可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为进行资金的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属于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应由开发产品成本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开发产品成本。
三、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特点,选择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方法。
本科目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明细账,并在明细账下,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开发成本的主要帐务处理(一)企业开发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采用出包方式建设的,应根据承包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承付工程款,计入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科目。
(二)企业开发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采用自营方式的,发生的各项费用,可直接计入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领用的设备,附属于工程实体的,应根据附属对象,于设备发出交付安装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设备”科目。
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应由商品房等开发产品负担的费用,如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等,应在结转商品房等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时预提,预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五、企业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
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核算的一般程序是: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3、开发商购买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甲供材料,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施工单位报送“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并提供《工程价款结算账单》;5、向施工单位结算甲供材料价款,抵作工程进度款;6、开发商根据应付工程款扣除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价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7、办理工程结算,除预留工程保修金外,支付工程尾款给施工单位。
(三)会计核算举例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是将建筑安装工程以对外招标的形式发包给施工企业施工建设,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属于开发成本的直接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相关开发项目的成本中去。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是承发包合同契约关系,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预付、备料款的预付以整个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工程开工前或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还有可能向施工企业提供设备或材料(钢材、水泥等),涉及预付工程款、备料款以及拨付材料设备的支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先列入“预付账款”账户核算,待施工企业提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从“预付账款”账户转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账户。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4年5月开发建设电梯公寓一批,经过公开招投标,甲施工企业中标承建该工程。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以5000万元包干(设计变更另行办理结算),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的工程款、备料款。
每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的80%再扣除部分预付款、甲供材料价款后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工程决算办理完毕,除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外全部支付施工单位。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应代扣施工单位营业税金(附加税费略去不计)。
现将相关帐务处理说明如下:1、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甲施工单位交来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存入银行。
帐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履约保证金100万元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用银行存款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备料款200万元、预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
帐务处理为:借:预付账款——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200万元——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3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3、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钢材一批价款60万元、购入电梯3部价款50万元,钢材和电梯已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