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导师介绍王云霞教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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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考研之法制史专业导师系统介绍

人大法学考研之法制史专业导师系统介绍

人大法学考研之法制史专业导师系统介绍前言:法学专业的导师数量、科研成果和研究方向不仅体现了法学院师资教学水平、研究能力,而且是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确定具体专业及其选择自己导师的参考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学院老师的背景、教授课程、研究方向、最新研究成果也是考生复习中提炼考点、抓取重点以及把握理论动态和前沿的一种综合性分析判断参考信息;基于以上原因,下文对人大法学考研中的法制史专业的导师进行了全面系统介绍,以便于大家对法制史专业的导师有全面认识,进而帮助自己报考和复习;目前,法制史专业共计有8位老师,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为赵晓耕,学科主导人也为赵晓耕;法学考研选凯程,凯程2014年考取人大法学院8人,再创新高,其中1人是跨专业,凯程有全面的法学集训营保录班,对学生进行高三式全封闭全日制培训,加上凯程对法学考研成功三级法的运用,创造了法学考研必然成功的路径;在14押题中,凯程人大法学押题直接命中40%考点,其他考点间接全部命中;赵晓耕教授一、简介赵晓耕,男,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1989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2001年;社会兼职: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老庄与法律文化分会副会长,儒学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等;荣誉奖励:1.副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2002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四、五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获国家新闻出版署“五个一工程”奖,修订本获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二、开设课程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三、研究领域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四、主持和参与的课题1.主持,1999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宋至明清的法律与经济,2.主持,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课题,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3.主持,2005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历程回顾4.参与,国土资源部课题中国历代土地资源法制研究5.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五、主要科研成果着作:1.宋代法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2.主编中国古代土地法制述略,中国和平出版社,1996年教育部博士点“九五”规划项目;3.主编台湾地区“法律”概论,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4.专着韩非子,香港中华书局,2000年;5.专着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6.独着,现代远程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中华监察大典,本人点校整理约60000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8月;8.主编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社,2006年9.主编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论文:1.再说韩非子,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2001年第6期;2.民国监狱史料述要,载中西法律传统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3.法律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2年第1期;4.古代刑罚的价值观念,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9月23日;5.中国传统死刑的文化意义,载国际先驱导报,2003年11月21日;6.春秋与“春秋决狱” ,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1月13日;8.中国历史上肉刑的存废之争,法制日报,2004年2月12日;9.学术与变革:清末的唐明律研究与评价,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10.论典,法学家,2004年第4期;11.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学家,2006年第3期12.两宋法律中的田宅细故,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13.另一种本土资源,载光明日报,2001年4月19日第2版;14.祖制与律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法学家,2000年第3期15.近代不平等条约与清末法制的变革,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16.试述民国初年的土地政策与土地立法,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1期17.试析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5年第5期18.民国监狱史史料述要,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年第4期19.从“耻辱刑”到“羞耻心”——漫谈在监狱矫正中唤起服刑人的羞耻之心,政法论丛,2005年第5期20.于激变中求稳实之法——民国最高法院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解释例研究,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5年第3期21.三思而不行:质疑制定农民权益护法,法学家茶座,2005年第1期22.血亲复仇与传统的礼法冲突,法律与生活,2006年第11期23.八议制度与职官犯罪案,法律与生活,2006/15程天权教授一、简介程天权,男,1946年生于上海市,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9月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读本科,1970年毕业;后在秦皇岛市当中学教员、进修学院教师和教育局教育督导;1980年至1983年在复旦大学就读研究生,专攻中国法律史,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复旦大学任教;1985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86年至1991年任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长,1991年至1995年任党委副书记,1995年晋升为教授,1995年至1999年1月为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曾任上海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副组长,上海市11届人大代表;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国际问题研究领导组多个研究院所组长;2000年4月起任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2001年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天权教授曾在不同层次参与、组织了一些专题发展对策研究,主持和筹划“中国发展研究”、“上海21世纪研究”、“人权问题研究”、“中国精神文明纲要研究”、“全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研究活动,俱有研究报告呈送中央及有关部门,并被采用;曾在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瑞士、俄罗斯、波兰等国进行学术或工作访问;在多个国际会议中任中方主席;二、开设课程中国法制史、中国当代政治等;三、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中国当代政治、中国高等教育等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大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与框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3.教育部重大调研课题:全国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与内容调研五、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论着有论商鞅改法为律、秦律婚姻家庭关系探索、孔子法律思想立疑、服制与中国礼法、我国赃罪司法原则、论惩治官吏赃罪的实践、从唐六赃到明六赃、中国法文化与当代青年的法意识、法制对民主的反馈作用等,另有合着中国民法史、大清律译英、邓小平理论研究、法律基础、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中国共产党等,其中中国民法史曾获全国社会科学一等奖;六、叶秋华教授一、简介1976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1978年10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外国法制史教学与研究至今,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于1997年、1999年、2003年先后赴日本立命馆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做访问学者,进修;主要社会兼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二、开设课程:外国法制史外国古代中世纪法研究英美法三、研究领域:外国法制史西方经济法律制度比较法律文化四、主要科研成果主要着作:1、外国法制史论,个人专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2、西方经济法律制度,个人独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外国法制史,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外国法制史,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5、西方国家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研究,专着合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6、大陆法系研究,研究生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主要发表论文:1、希伯来法论略,载法学家1999年5期;2、关于罗马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载法商研究1999年6期;3、西欧中世纪法制发展特点论析,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1999年6期;4、论日耳曼国家的形成与法兰克王国的法律,载法学家1999年6期;5、资本主义民商法摇篮——论西欧中世纪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1期;6、古代印度法的两大特征,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6期;7、希腊法论略,载法制现代化研究5卷;8、论英国法制传统的形成与英国法体系的确立,法制现代化研究6卷;9、论美国法对英国法的移植,载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10、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论法国民法典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法学家2004年2期;主要主持完成的国家项目:大陆法系研究、西方市场经济与法律调整、西方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王云霞教授一、基本情况介绍1、基本资料王云霞、女、汉族1962年10月1日出生于浙江金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2、教育背景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曾赴日本立命馆大学研修文化财产保护法;1999年赴英国诺丁汉大学进修国际人权法;2000年5月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邀请参加关于“二战期间被掠文化财产返还问题的专家会议”;3、工作经历1984年至199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助教、讲师;1996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4、主要社会兼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5、奖励和荣誉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获第一届全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8;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三等奖2003;二、主要研究方向1、文化遗产法2、外国法律史3、比较法律文化三、开设课程1、文化遗产法硕士生、博士生2、外国法制史本科生、硕士生3、罗马法硕士生、本科生4、大陆法硕士生5、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博士生四、主要课题与项目:1、吸收、借鉴与法律移植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1998-2001;2、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问题研究,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2002-2003;3、二战被掠文物返还问题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项目,2006-2008;4、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机制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期刊培养项目,2010-2011;5、文化遗产法教程,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项目,2010-2011;6、文化立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中宣部国家重点社会科学项目,2010-2011;7、文化遗产法学,中国人民大学重点标志性科研项目,2010-2013;五、主要科研成果一主要着译作和教材:1、东方国家法律改革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2、东方法概述二人合着,法律出版社1993年;3、外国法制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4、外国法制史,二人合着,第一作者,高教出版社2008年版;5、外国法制史,三人合着,第一作者,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普通法的诉讼程序,原着梅特兰,第一译者,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7、大陆法系研究,主编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二主要论文:1、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载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2期;2、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载法学家2004年第2期;3、从分立迈向合并:英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4、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5、二战被掠文物返还的法律基础及相关问题,载辽宁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6、法律移植二论,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7、法律保障灾后重建精神家园,载人民日报2008-6-7;8、文化遗产法的立场:民族主义抑或国际主义,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9、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分类探析,载理论月刊2010年第11期10、保护文物要深究违法者的责任,载光明日报2010年5月21日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需立法配套,载法制日报2011年3月1日;12、论文化遗产权,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六、马小红教授一、简介1958年出生于青岛,1978年于青岛市第二中学高中毕业,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1982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获历史学学士;198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1982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198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后至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工作,1990年讲师;1993年副教授;1995年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1998年研究员教授;2004年至中国人民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儒家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二、奖励及荣誉称号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基金会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2008;中国法制史考证甲编,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杨一凡总主编,本人为第一卷、第二卷主编2007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作品奖2006;百年中国宪政之误区,社科研究香港杂志编辑部优秀论文奖2006构建与解析中国传统法——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礼与法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5;中国法制通史,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张晋藩总主编,本人为第一卷副主编2003试析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法官”,中国法律史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2002中国法制通史,十二届中国图书奖2000,张晋藩总主编,本人为第一卷副主编2000三、教授课程本科生:中国法制史硕士生: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专题博士生:法律的历史研究方法法学前沿:中国法律文化研究四、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五、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制通史子课题负责人,已结项出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子课题负责人,已结项出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子课题负责人,已结项出版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礼与法独自申请与完成,已结项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战略精品项目:中国法制史考证多卷本子课题负责人,已结项出版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子课题:第一卷与第二卷主编,已结项出版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律与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模式研究独自申请,已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法文明模式研究独自申请,正在进行六、主要科研成果:主要着作:亡国鉴——风雨话君王,深圳出版社1992年合中国古代法律的社会特征,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合中国法制通史·夏商西周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副主编,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图书奖中国法制史考证·夏商西周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中国法制史考证·春秋战国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主编百年回眸四卷本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守望和谐的法文明,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七、刘海年基本情况一、简介刘海年,河南省唐河县人,1936年4月生;1950年1月参加工作,在部队历任宣传员、班长、文化教员、军事法院书记员、秘书等职;1957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9月本科毕业,1964年9月中国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毕业;1965年1月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8年7月、副所长,1993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1995年兼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华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中国法律史研究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荣誉理事;在部队工作时曾于1951年、1953年各立三等功一次;到法学研究所工作后,先后分别与王家福、吴建璠、杨一凡、韩延龙、李步云、刘楠来、肖贤富、梁慧星、李林、信春鹰、夏勇等同志一起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荣誉奖一项,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一项,优秀科研成果奖两项,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中国法学会特别贡献奖一项;二、主要着述1、独着:刘海年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5战国秦代法制管窥,法律出版社,2006、32、合着中国古代办案百例,法律史研究室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12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刘海年编着,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7中国警察制度简论,法律史研究室着,俞鹿年、刘海年定稿,群众出版社,1985中国法制史存证,杨一凡等编,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93、古籍整理: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秦简整理小组,整理、注释、翻译,文物出版社1977年线装大字本,1978年平装本,1981年精装本;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册,刘海年、杨一凡总主编,中国科学出版社,1994;沈家本未刻书集纂,刘海年、韩延龙等整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沈家本未刻书集纂补编,韩延龙、刘海年等整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4、主编、共同主编:中国历代贪贿案例选注、中国法律思想史·春秋战国秦代分卷、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十余部;发表专业论文、文章和研究报告200余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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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法学理论朱景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史彤彪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吕世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谷春德教授刘新教授法制史曾宪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程天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叶秋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郑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叶长良教授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韩大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建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莫于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皮纯协教授张正钊教授刑法学黄京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韩玉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常务馆长谢望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军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王作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力康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任副校长张小虎教授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王利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龙翼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安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林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杨立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法制信息港主任林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姚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佚教授赵中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关怀教授刘素萍教授经济法学史际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徐孟洲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刘文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潘静成教授宋金波教授王益英教授王宗贤教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法、资源法教研室主任王欣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含物证技术)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王新清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汤维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江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程荣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孔庆云教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法学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邵沙平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尚锦教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
山东政法学院教授
143
自选课题
网络交易中意思表示错误问题研究
王云霞
浙江工商大学讲师
144
自选课题
论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海龙
广西大学讲师
145
自选课题
失独家庭特殊保障问题研究
郑英龙
浙江工商大学副编审
146
自选课题
婚姻上非典型财产契约研究
田韶华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
147
自选课题
纯粹不作为侵权研究
张玉东
47
一般课题
城乡拆迁诉讼问题研究
李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48
一般课题
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制度化研究
冯家亮
湖南大学副研究员
49
一般课题
法律解释体制重构研究
马洪伦
曲阜师范大学讲师
50
一般课题
政府信息公开实证研究
汪自成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51
一般课题
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邹彩霞
上海政法学院讲师
51
一般课题
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罗智敏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125
自选课题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权限规范漏洞研究
胡桥
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
126
自选课题
依职权撤销行政行为研究
黄全
中国民航大学副教授
127
自选课题
保障性住房地方立法与实证研究
李会勋
山东科技大学讲师
128
自选课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李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
129
自选课题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6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由于题目的命制是在领导的指引下,在法学院长期以来形成的题目命制规则下进行。

一般来讲,题目的命制工作是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试题的命制会考虑到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和研究领域,并不可避免的会考虑到主要领导的观点、兴趣和研究成果。

复习过程中对于考点的抓取的是个全面且系统的工作。

因此,知晓法学院目前的领导架构对于复习的考点提炼和知晓重点有一定的提示作用。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领导院长:韩大元(宪法)院党委书记:林嘉(原民商法,现劳动法)副院长:龙翼飞(民商法)、刘明祥(刑法)、胡锦光(宪法)、王轶(民法)院党委副书记:郑晓辉(专职)、肖中华(刑法)法学院院长助理:郭禾,协助院领导分管图书馆、网站和信息化建设、211工程等工作;法学院院长助理:冯玉军,协助院领导分管学科建设、国际交流、985工程等工作;法学院院长助理:宋彪,协助院领导分管本科生、双学士教学工作;法学院院长助理:杨东,协助院领导分管国际交流工作;法学院院长助理:齐晓丹,协助院领导协调、管理各类行政事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各教研室主任法理教研室主任:张曙光副教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李元起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谢望原副主任、赫兴旺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教授、王轶教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郭禾教授、副主任:金海军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史际春教授、副主任:徐孟洲教授环境法教研室主任:周珂教授诉讼法教研室:陈卫东教授、汤维健教授、陈桂明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立余副教授关于凯程: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1.院校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

韩大元教授任院长,曾宪义教授任名誉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

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法学》(英文)、《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

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教育部2004、2009年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人大法学院王教授参加澳大利亚“文化财产非法贩运:法律、道德与现实国际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王教授参加澳大利亚“文化财产非法贩运:法律、道德与现实国际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王教授参加澳大利亚“文化财产非法贩运:法律、道德与现实国际
研讨会”
8月4-5日,我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王教授应邀参加了在西澳大利亚大学举办的“文化财产非法贩运:法律、道德与现实国际研讨会” (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Illicit traffic of cultural objects: Law, Ethics and the Realities)。

该研讨会由西澳大利亚大学高级研究院和法学院联合举办,来自澳大利亚各高校和科研机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博物馆协会等国际机构的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

与会代表就文化财产非法贩运所涉及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尤其对返还土著居民的文化财产、遏制战乱和贫困国家文化遗产的破坏、加强文化财产保护国际协作等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王云霞教授做了题为“《中美限制文物进口谅解备忘录》及其对中国的影响”的主题报告。

人大法律史专业介绍

人大法律史专业介绍

人大法律史专业介绍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本专业研究方向有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文化遗产法等。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历史上各种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分析和对比,揭示其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着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学科中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

本学科旨在让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全貌有一个宏观的、实事求是的认识与理解;同时,对传统法律中具有特别启发意义的具体制度及其体现的价值观念能够有一个全面的、明晰的分析与把握。

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联系历史与现实,更加客观、理性地理解、应对今天中国的法治建设。

它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为法学基础理论等学科提供原始资料,也为各部门法学科提供理论指导。

学习中国法制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史上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特别是为我国现行立法提供基于历史真实的长远视角,使法律移植与比较法研究更加合乎国情,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教训。

外国法制史是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导师简介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导师简介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导师简介法学理论朱景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史彤彪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吕世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谷春德教授刘新教授法制史曾宪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程天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叶秋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郑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叶长良教授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韩大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建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莫于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皮纯协教授张正钊教授刑法学黄京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韩玉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常务馆长谢望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军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王作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力康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任副校长张小虎教授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王利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龙翼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安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林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杨立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法制信息港主任林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姚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佚教授赵中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关怀教授刘素萍教授经济法学史际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徐孟洲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刘文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潘静成教授宋金波教授王益英教授王宗贤教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法、资源法教研室主任王欣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含物证技术)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王新清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汤维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江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程荣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孔庆云教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法学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邵沙平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尚锦教授。

万法通法律实务培训

万法通法律实务培训

万法通法律实务(shí wù)培训—站立(zhàn lì)于巨人之肩法律实务培训(péixùn)是万法通整合自身优势资源,邀请业内百余名拥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律师和法务对不同职业领域中工作技能和工作知识的深度总结,是法律人短期提高自身之首选。

一、招生(zhāo shēng)对象: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律师助理、企业(qǐyè)法务人员,知识产权人员立志成为优秀律师的法学高校在读学生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法律爱好者二、法律实务培训内容(根据学员的从业类别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培训(péixùn)时间面授(miàn shòu)时间:周六、周日(zhōu rì) 上午:9:00-12:00下午(xiàwǔ):14:00-17:00四、培训(péixùn)形式:1. 在北京或能够来北京的同学欢迎到建国门国际大厦学习,课堂内互动、师生间面对面交流。

2. 不能来课堂现场的同学,通过个人电脑网络接入,进入在线培训系统即可同步参加,远程互动、交流(报名前可要求体验在线培训系统)。

3. 课后一个月内,所有课程的录像将放在万法通法务培训网络平台上,供学员反复收听,时间为一年。

4. 学员可参加每周六举办的法律研讨会(在线或现场参加),时间为一年。

五、培训费用:人民币4800元(含教材费),学生凭学生证优惠500元,万法通老学员优惠500元。

六、增值服务对正在找工作的学员,万法通协助修改简历并提供律师所模拟面试一次。

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学员,由万法通法律(fǎlǜ)猎头部推荐工作。

七、结业证书法律实务(shí wù)证书九、咨询报名(bào míng)热线:张亚楠:159********E-mail:aisa.zhang@十、部分(bù fen)授课(shòukè)师资高忠智万法通高级培训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法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保研—人大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保研—人大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中国⼈民⼤学保研—⼈⼤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接收推免⽣名单中国⼈民⼤学保研—⼈⼤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接收推免⽣名单中国⼈民⼤学教育学院简介:2000年8⽉,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特批设⽴“教育法学”硕⼠点;2001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教育学⼀级学科硕⼠学位授予权;2007年“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学位授权点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截⾄2011年,招收博⼠⽣34⼈,硕⼠⽣183⼈,MPA研究⽣50余⼈,同等学⼒申请硕⼠学位400余⼈。

已有毕业研究⽣260余⼈。

⼈⼤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教育学院现有教师及科研⼈员23⼈,其中教授10⼈,副教授6⼈,讲师7⼈,其中20⼈具有博⼠学位,4⼈具有海外博⼠学位;另有多名双聘及兼职教授。

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学科背景多元互补,其中既包括多位知名教授作为学科带头⼈,也拥有⼀批有巨⼤潜⼒的中青年⾻⼲。

在长期的研究、育⼈、服务过程中,形成四个主要研究⽅向:教育发展战略、⾼等教育管理、教育法律与政策、教育经济与社会。

⼈⼤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学院⽬前主办《中国⼈民⼤学教育学刊》季刊,并且是中国⼈民⼤学⼈⼤复印资料《⾼等教育》的学术⽀持单位。

近期成⽴的教育部中国⼈民⼤学教育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教育部⽂科教育改⾰发展研究基地也设在我院,成为⼈民⼤学教育学科发展和⼈才培养的重要学术平台。

⼈⼤教育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向姓名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单逸群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李辉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李嘉瑞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虞茹意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惠容哲学院中国哲学⽆陈志雄哲学院中国哲学⽆胡静哲学院中国哲学⽆王⼼宁哲学院中国哲学⽆王璇哲学院中国哲学⽆王雪霏哲学院中国哲学⽆吴争先哲学院外国哲学⽆曹忠来哲学院外国哲学⽆李⽂峰哲学院外国哲学⽆张博闻哲学院外国哲学⽆张宇杰哲学院逻辑学逻辑哲学与逻辑史郭佳哲学院逻辑学逻辑哲学与逻辑史钟岩哲学院伦理学⽆陈洁哲学院伦理学⽆陈泽栋哲学院伦理学⽆洪博⽂哲学院伦理学⽆贾极楠哲学院伦理学⽆李洪锋哲学院伦理学⽆杨晓彤哲学院伦理学⽆张帆哲学院美学⽆李既凡哲学院美学⽆肖素琴哲学院美学⽆张函哲学院宗教学⽆刘丹枫哲学院宗教学⽆赵可意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艺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杨怡芸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科技哲学问题沈凯鹏哲学院管理哲学⽆顾⼩蕙哲学院管理哲学⽆孙颖霖哲学院管理哲学⽆王雪杨国学院国学中国哲学常达国学院国学中国哲学郜喆国学院国学中国哲学徐丛卉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陈梦圆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杜翘楚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李思睿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刘安妮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刘平安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刘琪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秦知逸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邱卓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沈童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杨淳雁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杨婧宁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学杨静国学院国学专门史冯良国学院国学专门史李⽂艳国学院国学专门史鲁鸣柳国学院国学专门史穆研国学院国学专门史太然国学院国学专门史王葆葆国学院国学专门史王乐郊国学院国学专门史王雪利国学院国学专门史乌云图国学院国学专门史张绵绵国学院国学专门史张亚雄国学院国学专门史祝浩涵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禅馨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何亦凡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孟⼩帅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戚裴诺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曲晓霜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王佳翼国学院国学中国古代史王钰瑾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曹玲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陈宝林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季雷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梦迪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李彬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王瀚⽂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杨倩影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赵翌⾠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院郑琛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改⾰与发展研究院⾦岳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改⾰与发展研究院李栋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改⾰与发展研究院秦蒙经济学院经济史⽆王⽴经济学院经济史⽆王庆经济学院经济史⽆朱明明经济学院西⽅经济学⽆陈惟经济学院西⽅经济学⽆范晓冬经济学院西⽅经济学⽆郝⾬歌经济学院西⽅经济学⽆郝智伟经济学院西⽅经济学⽆黄源经济学院西⽅经济学⽆蒋明睿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刘晨光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刘琳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全婷经济学院西⽅经济学⽆王海南经济学院西⽅经济学⽆王培经济学院西⽅经济学⽆王延康经济学院西⽅经济学⽆韦祎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吴磊磊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夏三鹏经济学院西⽅经济学⽆曾诗培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张凯宁经济学院西⽅经济学⽆张阳阳经济学院西⽅经济学⽆赵笑爽经济学院世界经济⽆范⾈经济学院世界经济⽆黄冠经济学院世界经济⽆靳蕊菲经济学院世界经济⽆雷冠中经济学院世界经济⽆李兰经济学院世界经济⽆李晓⾬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卢丽阳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吴宇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于静静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余蒙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张舵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张咪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周萍婷经济学院⽹络经济学⽆鞠彬经济学院⽹络经济学⽆刘莉蓉经济学院⽹络经济学⽆杨威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包⼀升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龚琦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饶逸琪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刘⽂盛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罗皞⼀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马超凡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杨依晴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邸汉峰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冯海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胡思奕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胡云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黄汝南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康洁琼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李长治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荣⾬菲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邵初萌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王超逸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王晶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奚春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席凯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夏梦寒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许佳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许晴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赵敏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聂翠云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张雪峥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崔华东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柯然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栗荣剑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露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贾德⾳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孟详直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王⽻南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姚青松经济学院国防经济⽆张鹏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李星辉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苏群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王勐璇财政⾦融学院财政学⽆丁思莹财政⾦融学院财政学⽆贺颖财政⾦融学院财政学⽆刘畅财政⾦融学院财政学⽆王凯财政⾦融学院财政学⽆王奕群财政⾦融学院财政学⽆王寅晓财政⾦融学院财政学⽆严姝财政⾦融学院财政学⽆张珂玮财政⾦融学院财政学⽆张欣财政⾦融学院财政学⽆周慧财政⾦融学院⾦融学⽆陈礼清财政⾦融学院⾦融学⽆陈卓异财政⾦融学院⾦融学⽆何怡然财政⾦融学院⾦融学⽆侯健达财政⾦融学院⾦融学⽆胡嘉奇财政⾦融学院⾦融学⽆胡晓霁财政⾦融学院⾦融学⽆李晟旭财政⾦融学院⾦融学⽆刘思敏财政⾦融学院⾦融学⽆刘伟财政⾦融学院⾦融学⽆柳鹏财政⾦融学院⾦融学⽆孟诗棋财政⾦融学院⾦融学⽆屈书恒财政⾦融学院⾦融学⽆邵梦⽵财政⾦融学院⾦融学⽆王潇财政⾦融学院⾦融学⽆王笑晴财政⾦融学院⾦融学⽆吴雪妍财政⾦融学院⾦融学⽆向楚材财政⾦融学院⾦融学⽆熊姗姗财政⾦融学院⾦融学⽆杨晓添财政⾦融学院⾦融学⽆张策财政⾦融学院⾦融学⽆张若雯财政⾦融学院⾦融学⽆周笑同财政⾦融学院⾦融⼯程⽆曹伟财政⾦融学院⾦融⼯程⽆杜安然财政⾦融学院⾦融⼯程⽆刘南希财政⾦融学院⾦融⼯程⽆夏家伟财政⾦融学院保险学⽆蒋鹏财政⾦融学院保险学⽆梁蕴兮财政⾦融学院保险学⽆尚梦财政⾦融学院保险学⽆杨斐滟财政⾦融学院保险学⽆张⾬⽂财政⾦融学院保险学⽆周祺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敖雪莹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曹东明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曹峻川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柴⼦雯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陈若曦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陈思怡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陈挺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代⽂斌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丁琳琳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杜冉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怡健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郝敏庄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何玥焜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贺贝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胡迪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胡⽥⼼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胡潇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姜⼒群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赖元杰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蓝琦毓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李静远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李镏洋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李彤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李志鹏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刘琪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柳欣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孟⽵君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乔颖琪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任幸⼦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隋颜休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台双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王⼀棋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闫潇然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姚楠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张瀚⽂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张璇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张瀛⽉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赵梦丹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郑韬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邹蓉财政⾦融学院⾦融(专业学位)全⽇制左斐然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静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籍冠珩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刘伟杰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佳鑫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宋⾦欣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孙泽慧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王⾔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吴良艳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张思敏财政⾦融学院税务(专业学位)全⽇制张⽟雪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陈天然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邓爽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李于于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吕宏图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孙茜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俞盈克财政⾦融学院保险(专业学位)⽆张爽劳动⼈事学院劳动经济学⽆钱盛劳动⼈事学院劳动经济学⽆杨宇劳动⼈事学院劳动经济学⽆张佳宁劳动⼈事学院劳动经济学⽆章乐乐劳动⼈事学院劳动经济学⽆祝慧琳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李东⾠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李彦君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李⼀甲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李贞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廖慧珍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林瑶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秦泽华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徐景昀劳动⼈事学院劳动关系学⽆扎西顿珠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毕玥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端⽊郁芊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华慧娟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黄宁宁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黄清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李骏婷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刘凯乐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孟冉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王畅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王晓瑜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王笑蕊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闻婧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吴艳华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徐晓世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颜绿苑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杨思婧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叶津灼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张家玮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张杰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张然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郑沛琪劳动⼈事学院⼈⼒资源管理⽆钟燕敏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琪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郭倚铭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李艾熙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李珂娜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林姣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王迪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王晶楠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王燊成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姚初晴劳动⼈事学院社会保障⽆赵晰统计学院统计学⽆安梦颖统计学院统计学⽆陈逸苇统计学院统计学⽆李璐统计学院统计学⽆李响统计学院统计学⽆李雁翎统计学院统计学⽆梁⼼睿统计学院统计学⽆罗梓源统计学院统计学⽆唐栋国统计学院统计学⽆王道兴统计学院统计学⽆王佳统计学院统计学⽆杨斯琪统计学院统计学⽆张睿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崔跃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孙⾈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王杨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卫微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徐睿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余韬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赵亮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周仕君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蔡思⾬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陈艳芳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戴之瑶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洁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郭勇智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黄婷婷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林旭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刘⼦萍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聂宇威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苏嘉楠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孙⼀丹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王旭光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魏凌云统计学院应⽤统计(专业学位)⽆赵嘉敏统计学院统计学⽆范⼀苇统计学院统计学⽆郭凯迪统计学院统计学⽆韩翠云统计学院统计学⽆李淑婷统计学院统计学⽆李涛统计学院统计学⽆李⽟莹统计学院统计学⽆刘晓倩统计学院统计学⽆刘烨统计学院统计学⽆刘⼦烨统计学院统计学⽆钱曼玲统计学院统计学⽆陶丽统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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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文明的6本书

关于法律文明的6本书

关于法律文明的6本书《法律文明史》系列丛书,吸收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及国别法律发达史、比较法方面的著述成果,将其予以整合,构成从整个法律文明史角度,系统阐述人类法律文明的起源、发展和演进的综合性大作。

丛书建立起一套新颖的研究范式,将内容丰富、精彩纷呈的人类几千年的法律文明起源、发展和演进历程纳入其中,对其成系统出版传播,向世人展现中国乃至世界首部法律文明全史的样貌,其学术贡献难能可贵。

今天,小编带来《法律文明史》已出版的6本书。

活动预告我们于9月8-12日,邀请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前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云霞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徐爱国教授以及宁波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教授,在兰州的几所高校进行法律讲座,详情请见文末。

《法律文明史》书目已出版:《古代远东法》《中世纪欧洲世俗法》《大陆法系》《近代亚非拉地区法》(上卷·亚州法分册)《近代亚非拉地区法》(下卷·拉丁美洲法分册)《现代公法的变革》待出版:《法律文明的起源》《古代近东法》《古代西方法》《宗教法》《中华法系》《英美法系》《苏联法》《近代中国法》《现代私法的变革》《社会法》《法的国际法与本土化》1.《法律文明史:古代远东法》(第3卷):隋唐以前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度的法律古代远东法是与“古代近东法”、“古代西方法”并列的一种文明形态,具有较为独立的地域范围和文明发展特色。

本卷主要研究隋唐之前的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度五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明。

中国法律文明经历了从夏商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演化,形成了较为发达的文明成就,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日本、朝鲜、越南充分吸收了中国文明的成果,形成了十分相近的法律文明样式,同时又保有自己的特色,如日本的“神道法律思想”等。

古代印度法律除了具有东方法特征外,还有自身特色,如与宗教紧密结合、“种姓”身份等级制等。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第1册教学设计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第1册教学设计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一、教学理念“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古今中外皆是如此。

在西方,法律自希腊罗马法一脉相承,体系完备、技术精湛、精神恒远,梳理其自古典时代迈向近代文明的法律历程,辨析近代法律特征,可吸取其法治之光。

宗教在西方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取其教化意义,去其控制糟粕,也能为社会管理添砖加瓦。

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

观察西方法律和教化的发展历程,梳理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目的在于树立法治观念,涵养德治情怀。

为达成这一目的,教师应该是学生历史学习阶梯的搭建者。

在本课中,历史概念谱系图的绘制,经典案例的讲述,庭审图片的解读,历史时间轴的绘制,让学生深度参与历史学习,从西方近代法律文明的形成中汲取法治之光,从基督教数次转型中探讨其作用与局限。

在教学过程中,本课充分运用教材资源,恰如其分地以时空、史料、解释为阶梯,指向历史材料的把握,历史思维的建构和历史意识的引领,最终以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为目标。

二、教科书教学内容分析《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是《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中的第2课。

本单元属于社会管理范畴,前后两课分别叙述中国古代“礼法并用”和中国当代“法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个单元都强调同时发挥法律与教化的作用,中西方皆是如此。

法律和宗教作为社会治理的两个支点,它们在古典时代各自诞生、在中世纪交融中发展、在近代思想解放的争论中分离、又在现代社会的互补中共同进步。

就教材而言,两者内容看似并列,也并无讲述两者关系,但是就文明发展而言,西方法律与教化相爱相生,梳理其关系是本课不可逾越的隐形线索,正如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并用”一样,法律与宗教同样在西方社会中担当治理重任。

18581562_大数据视域下政府治理创新初探_

18581562_大数据视域下政府治理创新初探_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海量数据如浪潮般席卷而来,大数据正以一种革命风暴的姿态闯入人们视野,人类社会逐渐步入大数据时代。

目前,无论学术界、产业界还是政府界,对大数据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各有侧重。

从大数据本身所包含的数据量来看,大数据是指其大小超出了典型数据库软件的采集、储存、管理和分析等能力的数据集合;从大数据的特征来看,主要体现在Volume(海量)、Variety(多样)、Velocity(高速)、Value(价值)四个方面。

[1]事实上,大数据发展到今天,其内涵已不仅仅局限于海量、多元、复杂的数据集合,还包括用于处理这些海量数据的系统、平台、技术、工具和应用场景,是视角更加多元、语义更加丰富的综合性概念,是一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新思维,是对多样化、碎片化的数据进行“重组”分析,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和微妙关联关系,从而判断事物未来发展趋势、创新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是对全球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着重要影响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其蕴含的巨大价值和能量成为重塑和改造政府治理生态的关键要素,深刻改变着政府的治理模式、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成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一、大数据与政府治理创新的价值契合点社会转型期,政府治理环境越来越开放、多样、复杂,必然要求更多、更有效的治理工具与之相适应。

而大数据先进的理念、技术和资源为政府治理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场域与可行路径。

(一)大数据有助于多元共治治理结构创新大数据时代,流动、共享、开放、包容的数据特性及网络信息技术广泛便捷的应用性,打开了政府各部门间、政府与公众、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每个人都成为数据的生成者、使用者及所有者,人人都可以发声,都拥有话语权,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通过各种数据平台表达自身诉求,讨论和评价社会现象、公共问题,提升了参与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重置了社会治理权力;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各种数据资源可以突破大数据视域下政府治理创新初探王林霞(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山东临沂276005)摘要:大数据不仅仅是一次颠覆性的技术革命,更是一场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与治理理念的全方位变革,其蕴含的巨大价值和能量成为重塑政府治理生态的关键要素,成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赵某、任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某、任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某、任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其他人格权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鲁03民终17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绛帼陈燕萍马清华【审理法官】赵绛帼陈燕萍马清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林;任会录;沈玉霞;王云霞;李学良【当事人】赵林任会录沈玉霞王云霞李学良【当事人-个人】赵林任会录沈玉霞王云霞李学良【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林【被告】任会录;沈玉霞;王云霞;李学良【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赵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问题。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侵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新证据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赵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问题。

上诉人赵林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中认可其与被上诉人任会录有矛盾,想抓住被上诉人的把柄,在KTV内的活动期间上诉人为被上诉人找女性陪唱、安排他人对被上诉人的行为进行拍照、录像,在明知道拍照、录像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形下仍故意将拍照、录像发送给他人扩大影响,上诉人主观上明显存在恶意,给被上诉人身心健康和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构成侵权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上诉人没有证据推翻其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上诉人主张自己不构成侵权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赵林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赵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3 23:59:02【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11月22日,为了庆祝本村村民赵吉良、程丽娜党员转正,时任悦庄镇赵家峪村村主任的任会录以及赵林、赵世海、赵吉良、程丽娜共五人在村委一起聚餐,期间任会录、赵林、赵世海、赵吉良饮酒。

1994年外国法律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1994年外国法律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 林榕年;王云霞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 教授;博士生、讲师
出版物刊名: 法学家
页码: 16-20页
主题词: 罗马法;外国法律;学术讨论会;民法法典化;法律制度;史学研究;中国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史学;法制史研究
摘要: <正> 一、1994年外国法律史学研究概况 1994年是外国法律史的研究较为活跃的一年。

而'罗马法·中国法·中国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届学术讨论会'的召开以及《外国法制史新编》(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的出版,则是1994年外国法律史学研究的三件大事。

(一)'罗马法·中国法·中国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1994年10月3日至6日,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意大利罗马法研究组共同在北京主办了'罗马法·中国法·中国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出席谈会的中外学者共120余人,会议共收到论文近40篇(其中外国学者论文12篇)。

多数学者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现实,从罗马法的渊源、原则、体系及其具体制度等方面,全面阐述了罗马法对于世界各国民事立法的影响,以及中国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可能性及相关实际问题。

法律界专业人士花名册

法律界专业人士花名册

法律界专业人士花名册
本花名册旨在为法律界专业人士提供一个全面的信息汇总,便于人们了解和联系相关人士。

以下是一份包含了一些杰出法律专业人士的名单。

1. 顾问律师
- 姓名:张洪波
- 所属律所:XX律师事务所
- 职称:合伙人
- 专业领域:公司法、知识产权法
2. 法学教授
- 姓名:李美琪
- 所属学府:XX大学法学院
- 职称:教授
- 专业领域:刑法、国际法
3. 司法官员
- 姓名:王晓宇
- 所属法院:XX市中级人民法院
- 职称:法官
- 专业领域:民事诉讼
4. 企业法务
- 姓名:陈婷婷
- 所属公司:XX集团
- 职称:法务经理
- 专业领域:合同法、劳动法
5. 律师专业协会会长
- 姓名:刘伟杰
- 所属协会:XX律师协会
- 职称:会长
- 专业领域:行政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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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导师介绍王云
霞教授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人大法学导师介绍:王云霞教授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资料
王云霞、女、汉族1962年10月1日出生于浙江金华。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

2、教育背景
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曾赴日本立命馆大学研修文化财产保护法;1999年赴英国诺丁汉大学进修国际人权法;2000年5月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邀请参加关于“二战期间被掠文化财产返还问题的专家会议”。

3、工作经历
1984年至199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助教、讲师;
1996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4、主要社会兼职: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
5、奖励和荣誉
《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获第一届全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8);
《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三等奖(2003)。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文化遗产法
2、外国法律史
3、比较法律文化
三、开设课程
1、文化遗产法(硕士生、博士生)
2、外国法制史(本科生、硕士生)
3、罗马法(硕士生、本科生)
4、大陆法(硕士生)
5、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博士生)
四、主要课题与项目:
1、《吸收、借鉴与法律移植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1998-2001;
2、《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问题研究》,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2002-2003;
3、《二战被掠文物返还问题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项目,2006-2008;
4、《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机制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期刊培养项目,2010-2011;
5、《文化遗产法教程》,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项目,2010-2011;
6、《文化立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中宣部国家重点社会科学项目,2010-2011;
7、《文化遗产法学》,中国人民大学重点标志性科研项目,2010-2013。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一)主要着(译)作和教材:
1、《东方国家法律改革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2、《东方法概述》(二人合着),法律出版社1993年;
3、《外国法制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外国法制史》,二人合着,第一作者,高教出版社2008年版;
5、《外国法制史》,三人合着,第一作者,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普通法的诉讼程序》,原着梅特兰,第一译者,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7、《大陆法系研究》,主编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二)主要论文:
1、《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载《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2期;
2、《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载《法学家》2004年第2期;
3、《从分立迈向合并:英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
4、《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5、《二战被掠文物返还的法律基础及相关问题》,载《辽宁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6、《法律移植二论》,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7、《法律保障灾后重建精神家园》,载《人民日报》2008-6-7;
8、《文化遗产法的立场:民族主义抑或国际主义》,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9、《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分类探析》,载《理论月刊》2010年第11期
10、《保护文物要深究违法者的责任》,载《光明日报》2010年5月21日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需立法配套》,载《法制日报》2011年3月1日;
12、《论文化遗产权》,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六、联系方式
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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