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健康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涉及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动者、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1. 职业病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发现、怀疑或确诊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均应立即报告,由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负责报告的提交。
2. 职业病报告的内容:职业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发地点、时间;- 病例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龄等;- 相关病例的医疗诊断报告;- 病例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关系及工作环境情况等;- 具体的报告要求由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供。
3. 职业病报告的流程:职业病报告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发现或怀疑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 立即上报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 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审核并整理相关报告;- 上报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提供相关调查和诊断数据;- 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评估,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单位及时整改,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4. 职业病报告的保密性与信息共享:职业病报告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5. 职业病报告的反馈与评估: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反馈职业病报告,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职业病的防治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职业病报告的责任追究:对于故意隐瞒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四、制度效果评估1. 目标评估:评估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包括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疑似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疑似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颁发地职业病诊断标准及有关规定,以科学的态度和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诊断工作。
2、根据患者的职业史、既往史、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临床症状及相关理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集体诊断,由诊断小组确诊。
3、建立疑似病例档案及胸片档案,永久保存。
4、建立内部检查机考核机制,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诊断仪器、设备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特定的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病例的及时报告和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二、报告义务:1.用人单位: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医疗机构:诊断出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诊断报告。
三、报告程序:1.疑似职业病的发现: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报告包括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可能的职业病病因、病例诊断报告等。
四、报告责任:1.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并进行报告。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收职业病报告,进行核实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医疗机构:负责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报告处置:1.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对用人单位的责令整改、罚款或暂停生产等。
2.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的劳动者提供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
六、隐私保护:1.报告的劳动者信息应严格保密,只能用于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报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隐匿其个人信息,但不能影响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通过建立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职业病病例的报告率和及时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能迅速处理职业病病例,减少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机构内部实施的制度,以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为目的,通过规范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给员工健康带来的危害。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责任和义务:明确组织机构内相关人员的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责任与义务,包括员工、工作单位及医疗机构等。
2. 报告程序:规定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报告的方式、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等。
3. 诊断和鉴定要求:规定对报告的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进行诊断和鉴定的要求,包括必要的检查和检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等。
4. 控制措施:根据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类型和程度,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个体防护和集体防护等。
5. 保密要求:明确有关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信息要保密,并规定相关责任和处罚。
6. 监督和检查:规定对该制度的监督和检查要求,如定期检查报告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等。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提升组织机构对职业病的关注和管理水平,促进员工职业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对员工的伤害风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1.doc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1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备注:1.文件编码规则为“HKUSZH-部门/科室英文简写-顺序号(001-999)-生效日期”,例如HKUSZH-HAD-001-20150730。
2.文件最少2年检视一次。
检视期满前2个月,文件制订部门/科室须进行适用性检讨,需要修订的应修订后重新发布,不需修订的应重新确定检视日期。
文件编码HKUSZH -CSD-057-20170208撰写人柯冬阁版本第2版审查人陈志权、徐小平制订部门/科室医疗事务部签发人卢宠茂生效日期2017年2月8日检视日期2019年2月7日发布范围全院员工修订概要序号条款原条款内容修订内容依据1 前言增加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最新印发规定文件2 第一章第一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3 第三章报告流程增加报告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4 附件1 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疑似职业病报告卡最新版本5 附件3 院内上报流程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港深医发〔2017〕5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关于修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科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现予修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7年2月8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务部2017年2月8日印发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报告责任科室第一条接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或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科室需报告医疗事务部。
急性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需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慢性职业病需在8小时内填写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责任人为接诊医生,报告卡的资料应尽可能填写详细,由医疗事务部向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登记、监测和管理,确保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
二、报告流程1. 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一线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2. 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汇报给上级领导;3.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收到报告后,将会对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为职业病并做出相应处理;4. 一经确认为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将立即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做出相应建议和处理方案;5. 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影响的员工,同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建议和要求进行相关处理;6. 相关人员对于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信息都应保密,避免泄露。
三、报告内容1. 报告的基本信息: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员、报告时间等;2. 受影响的员工情况:包括受影响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作时间等;3.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症状描述:详细描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症状,包括发病时间、病情变化等;4. 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可能原因:对可能引发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描述;5. 相关证明材料:如体检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等。
四、处理措施1. 确认为疑似职业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控制职业病的扩散;2. 对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员工,应立即暂停其相关工作,避免进一步的危害;3. 完善相关职业卫生设施设备,提高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4. 根据职业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措施;5. 加强对受影响员工的心理疏导和辅导,保护其身心健康;6. 根据职业病的原因和情况,进行相应的整改和改善,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评估与报告1. 对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员工,在治疗康复后,应进行评估,评估其能否继续从事原工作或换岗;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告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形成评估报告;3. 针对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员工的权益。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健康监测与防护水平,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范围1. 职业病报告:职业病预防控制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类职业病,包括尘肺病、化学中毒、职业性肿瘤等。
2. 疑似职业病报告:对于职业病预防控制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职业病病因暴露史的劳动者,出现与相关职业病病程、疗效、病理生理过程相符合的临床表现,属于疑似职业病,需及时报告。
三、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程序1. 职业病报告程序(1)职业病的发现:如发现有职业病病例,要立即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并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和治疗。
(2)职业病报告:病例发现后,应由医务人员及时填写职业病报告表,并报送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同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和相关职业病监督机构。
(3)职业病病例追踪:对于职业病病例,要建立健全病例的追踪制度,及时了解病情进展和治疗效果,做好病情报告的记录和汇总。
2. 疑似职业病报告程序(1)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发现:如劳动者出现与相关职业病病程、疗效、病理生理过程相符合的临床表现,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并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
(2)疑似职业病报告:如劳动者出现疑似职业病病症,应由医务人员及时填写疑似职业病报告表,并报送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同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和相关职业病监督机构。
(3)疑似职业病病人的隔离与诊治:对于疑似职业病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确保不再暴露于相关职业病原因;并进行相关诊断和治疗,以判断是否属于职业病。
四、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的责任与义务1. 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与义务(1)建立健全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指导企业及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对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到的报告准确、完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上报。
(3)组织对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病例的调查与处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的管理,提高职工职业健康状况的监测和治理水平,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报告对象范围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对象主要包括被诊断出职业病的职工、疑似职业病病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等。
2. 包括本企业内部职工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以及外来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出现职业病症状的报告。
三、报告责任1. 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负有主要责任,应确保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相关部门(如职业卫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应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的报告工作。
3. 职工发现疑似职业病症状,应立即向单位上报。
四、报告流程1. 职工发现疑似职业病症状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上报,并填写《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表》,将表格提交给所在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表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并填写《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调查表》,将表格报送给上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3. 上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接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对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和样本检测等工作,最终填写《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表》。
4. 每个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进行严格的记录和备案,以便于监督和追溯。
五、报告内容1.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报告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龄、岗位名称等。
(3)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症状及诊断情况。
(4)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可能原因,如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危害物质等。
2.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调查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起病时间、发病时间和就诊时间。
(2)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症状描述和就诊情况。
(3)病人的基本信息,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龄、岗位等。
医院职业病上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职业病的管理,保障医院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聘用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职业卫生科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落实本制度。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制度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报告(1)各科室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科。
(2)如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 职业病报告与处理(1)职工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卫生科接到职业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对确诊的职业病,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治疗、赔偿和保障。
3. 职业病预防与控制(1)各科室应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并严格执行。
(2)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3)加强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职业病档案管理(1)职业卫生科负责建立职业病档案,对职业病报告、调查、处理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职业病档案应真实、完整、规范,便于查阅。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职业卫生科定期对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职业卫生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1. 背景职业疾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职业性的因素导致的疾病。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公司决定制定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旨在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机制,对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进行报告、识别、统计和处理,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3. 职责与程序3.1 报告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 员工对自身或他人患有职业疾病或可疑职业疾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
- 所在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记录并转交给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机构。
- 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确认。
3.2 识别和统计- 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对报告的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进行识别和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的情况。
3.3 处理和防范- 公司应根据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的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处理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 公司应加强职业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疾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4. 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监督与检查的具体措施、部门和责任人将在另行制定的监督与检查规定中详细说明。
5. 处罚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职业疾病和可疑职业疾病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附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并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以上为《职业疾病及可疑职业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的正式文档。
实施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以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为准。
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管理制度1. 简介这份文档旨在介绍公司的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疾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监测疑似职业危害疾病的情况。
2. 定义- 职业危害疾病: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导致的致病性疾病,例如职业性肺癌、职业性中毒等。
- 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指因为工作环境或工作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引发的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尚未得出确诊结论的情况。
3. 报告要求3.1 发现职业危害疾病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保健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
3.2 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疾病的情况,员工也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保健部门报告,提供相关症状、发生地点和可能的原因等信息。
3.3 报告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情况。
4. 报告处理4.1 上级主管或安全保健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2 如确认为职业危害疾病,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企业规定处理,包括提供治疗、赔偿和重新安置等。
4.3 如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未得出确诊结论,但存在一定风险,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扩散,并进行长期监测和跟踪。
5. 监督与评估5.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的处理情况。
5.2 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疾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5.3 公司将定期评估和改进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运行。
以上是关于公司职业危害疾病及疑似职业危害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的简介。
通过建立和执行该制度,公司将保障员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疾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和预防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 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流程2.1 报告收集员工如发现自己患有职业危险疾病或怀疑患有职业危险疾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公司医务部门报告。
2.2 报告登记上级主管或公司医务部门应及时记录并登记职业危险疾病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初步核实。
2.3 报告确认初步核实后,公司医务部门应派专责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和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4 报告处理如果报告被确认为职业危险疾病,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劳动能力评定和赔偿等服务。
同时,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类似职业危险疾病再次发生。
2.5 可疑报告处理对于怀疑患有职业危险疾病的报告,公司医务部门将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调查。
如果怀疑成立,将采取预防措施并继续跟踪观察。
3. 保密与隐私保护公司将对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报告人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
4. 培训与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危险疾病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危险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5. 监督与评估公司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6. 其他规定其他与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相关的事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执行。
以上为《职业危险疾病及可疑职业危险疾病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保障起到积极的作用。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的管理制度,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并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
2. 定义- 职业致病因素: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引起疾病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职业病原体等。
- 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指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出现与职业致病因素相关的症状,尚未得到确诊的因素。
3. 报告要求- 所有员工应当积极观察和报告可能存在的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
- 报告应当详细描述发现的症状、可能的致病因素以及相关的工作环境信息。
- 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上级主管,并同时抄送给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
4. 管理流程- 上级主管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确认并进行初步调查,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 如果初步调查发现存在实质性的职业致病因素或疑似职业致病因素,上级主管应立即通知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并启动相应的应对措施。
-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在接收报告后,应深入调查并评估可能存在的职业致病因素及其对员工的影响。
-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提供个人防护装备、提供职业健康咨询等,以减少或消除职业致病因素对员工的危害。
5. 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应定期审查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的报告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对职业致病因素的认识和辨识能力。
- 员工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
以上是关于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的文档,希望能为公司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保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文件编码HKUSZH-CSD-057-20170208 撰写人柯冬阁版本第2版审查人陈志权、徐小平制订部门/科室医疗事务部签发人卢宠茂生效日期2017年2月8日检视日期2019年2月7日发布范围全院员工备注:1.文件编码规则为“HKUSZH-部门/科室英文简写-顺序号(001-999)-生效日期”,例如HKUSZH-HAD-001-20150730。
2.文件最少2年检视一次。
检视期满前2个月,文件制订部门/科室须进行适用性检讨,需要修订的应修订后重新发布,不需修订的应重新确定检视日期。
修订概要序号条款原条款内容修订内容依据1 前言增加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最新印发规定文件2 第一章第一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3 第三章报告流程增加报告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4 附件1 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疑似职业病报告卡最新版本5 附件3 院内上报流程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医疗事务部文件编号HKUSZH-CSD-057-20170208 版本第2版生效日期2017年2月8日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检视日期2019年2月7日页码 1 / 17港深医发…2017‟5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关于修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科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现予修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7年2月8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务部2017年2月8日印发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2 / 17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报告责任科室第一条接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或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科室需报告医疗事务部。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理和防控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发生情况,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责任:明确职业病报告的责任主体,通常为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2. 报告要求:规定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时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
3. 报告流程:制定职业病报告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发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情况、组织报告的流程、报告对象等。
4. 报告内容:明确职业病报告的内容,包括病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职业史、作业环境信息等。
5. 报告统计:建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制度,包括职业病的分布情况、病因分析、报告情况统计等,以便进行职业病的监测和研究。
6. 处理措施:规定职业病报告后的处理措施,包括如何保护受害职工的权益、提供适当治疗和康复、开展事故调查等。
7. 预防控制:制定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及时掌握和处理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提高企事业单位对职业病的防控能力,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通过对职业病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还可以为职业病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或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用于管理和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情况。
它的目的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说明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的范围,例如适用于所有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2. 定义和分类:定义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概念,并根据不同行业或部门进行分类。
3. 报告义务:明确员工和管理层的职责,包括员工发现或怀疑自己或他人患有职业病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主管则有责任及时向上级报告。
4. 报告程序:说明如何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程序,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方式(口头或书面)、报告的人员(例如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5. 保密和隐私:保护员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说明职业病报告的保密性和处理方式。
6. 调查和评估:说明公司将如何调查和评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情况,包括收集证据、调查事故原因、评估工作环境等。
7. 处理和纠正措施:阐述公司将采取的处理和纠正措施,包括提供医疗服务、改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岗位等。
8. 监督和检查:明确监督和检查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和程序。
9. 奖励和惩罚:设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制度,鼓励员工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并惩罚故意隐藏或不报告的行为。
10. 培训和宣传:提供员工职业病预防和报告的培训,并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11. 记录和统计:规定记录职业病报告的文件和统计数据的内容和形式,以便分析和改进职业病防控措施。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可能会因不同企业或组织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此外,建议公司委托职业健康专业机构进行专业的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
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一、总则1.基本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及时。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实习生和外聘人员。
二、职业病报告的要求与流程1.职业病报告的要求:(1)职业病的报告是医院职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2)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将发现、诊断或疑似职业病的患者报告给相关部门。
(3)报告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和处理情况等内容。
(4)医务人员应密切关注病情,配合做好相关疾病监测工作。
2.职业病报告的流程:(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医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职业病防治科,并将病例报告填写完整。
(2)确认职业病患者:职业病防治科应尽快核实病例,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3)报告职业病患者:相关部门应及时将病例报告上报至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
三、职业病报告的责任和义务1.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及时发现职业病病例,并及时向职业病防治科报告。
(2)在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时,应尽力明确是否与职业有关。
(3)配合职业病防治科和相关部门,提供病例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4)加强职业病知识的学习,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水平。
(5)防止泄露职业病患者的隐私信息。
2.医院行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1)组织开展职业病预防和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2)制定医院职业病报告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3)给予医务人员报告职业病的奖励和保护。
(4)定期检查和评估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
四、职业病报告的保密与处罚1.职业病报告的保密:(1)职业病报告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义务,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在职业病报告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相关信息。
2.职业病报告的处罚:(1)对于故意遗漏或延误职业病报告的医务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泄露职业病患者相关信息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五、职业病报告的监管和评估1.监管:(1)职业病防治部门将对医院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监管部门将对职业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进行评估。
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
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危险因素。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效果,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
一、总则1.1目的:为了及时掌握医务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状况,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医疗、护理和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
1.3基本原则: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公正性。
二、报告责任人2.2职责: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3报告部门:设立职业病报告部门,由职业病报告负责人领导,承担具体的职业病报告工作。
三、报告内容3.1职业病病例报告:包括医院内工作人员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和无职业病症状的职业健康监测结果报告。
3.2职业病危害报告:包括医院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评估结果报告。
3.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装备的评估报告:评估医院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装备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报告流程4.1报告时间:医务人员应当在发现可能与工作环境有关的职业病症状或危害因素时,立即向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报告。
4.2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职业病报告部门报告,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医院负责人。
4.3职业病报告部门处理:职业病报告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进行调查、评估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4上级报告:职业病报告部门应将报告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至所在地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报告保密与公开5.1报告保密:医院应加强对职业病报告信息的保密工作。
5.2报告公开: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开与职业病有关的重要信息,提高公众对职业病防控工作的关注。
六、处罚与奖励6.1处罚:对医务人员违反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甚至辞退等纪律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奖励:对积极参与职业病报告工作、提出有益建议和措施的医务人员,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职业病是指由于一种具体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和工作方式所产生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和管理对于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建立了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实现早发现、早治疗。
2. 提供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指导。
3.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管理制度内容1.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1)明确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包括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相关疾病及各级卫生管理部门。
(2)报告时限: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职业史、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相关化验和检查结果等。
2.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1)报告流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包括发现、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分析和处理。
(2)报告渠道:报告渠道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形式进行。
3.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1)明确责任: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
(2)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宣传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建立职业病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为制定相应防控策略提供参考。
(4)改善工作环境:通过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条件等措施,减少职场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4.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1)统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情况,及时发布统计数据。
(2)分析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且遵守相关制度。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确立和规范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2.1 报告义务所有员工在发现或怀疑存在职业致病因素时,都有报告的义务。
报告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汇报。
2.2 报告内容职业致病因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现或怀疑存在职业致病因素的具体情况和地点;- 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相关证据或支持材料。
2.3 报告流程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的流程如下:1. 员工发现或怀疑存在职业致病因素;2. 员工立即向上级主管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3. 上级主管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调查核实;4.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措施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5. 及时向员工反馈调查结果和防控措施。
2.4 保密原则职业致病因素报告涉及公司的安全和员工的权益,必须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相关信息,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三、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3.1 疑似职业致病因素的定义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是指存在职业致病可能但尚未得到证实的因素。
员工在发现或怀疑存在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时,也有报告的义务。
3.2 管理制度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的管理制度与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类似,包括报告义务、报告内容、报告流程和保密原则。
四、处罚措施对于故意隐瞒职业致病因素、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或虚报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员工积极遵守和执行,共同保障工作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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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文件编码HKUSZH-CSD-057-20170208 撰写人柯冬阁版本第2版审查人陈志权、徐小平制订部门/科室医疗事务部签发人卢宠茂生效日期2017年2月8日检视日期2019年2月7日发布范围全院员工备注:1.文件编码规则为“HKUSZH-部门/科室英文简写-顺序号(001-999)-生效日期”,例如HKUSZH-HAD-001-20150730。
2.文件最少2年检视一次。
检视期满前2个月,文件制订部门/科室须进行适用性检讨,需要修订的应修订后重新发布,不需修订的应重新确定检视日期。
修订概要序号条款原条款内容修订内容依据1 前言增加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最新印发规定文件2 第一章第一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3 第三章报告流程增加报告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4 附件1 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疑似职业病报告卡最新版本5 附件3 院内上报流程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转换医疗事务部文件编号HKUSZH-CSD-057-20170208 版本第2版生效日期2017年2月8日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检视日期2019年2月7日页码 1 / 17港深医发…2017‟5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关于修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科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现予修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7年2月8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务部2017年2月8日印发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2 / 17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报告责任科室第一条接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或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科室需报告医疗事务部。
急性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需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慢性职业病需在8小时内填写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责任人为接诊医生,报告卡的资料应尽可能填写详细,由医疗事务部向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报告病种及范围第二条职业病报告的病种名称,以原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的名称为准。
第三条报告范围包括确诊职业病病例、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危害事件。
第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可疑职业病病人:(一)所患疾病或健康损害表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3 / 17素的关系不能排除的;(二)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确,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三)同一工作环境中已发现职业病病人,其他劳动者出现相似健康损害表现的;(四)已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表现,但未达到职业病诊断规定的诊断条件,而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的。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的事故,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9人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49人或者死亡1-4人,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1-4人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及以上的。
第三章报告流程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可疑急性职业病,接诊科室应当立即向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电话报告,临床诊断为可疑急性职业病的,首诊科室应在1小时内填报疑似职业病报卡交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后者接到报告或报卡呈医院审批后,向患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接诊可疑慢性职业病的,应在8小时内填报疑似职业病报卡,向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报告,后者接到报卡呈医院审批盖章,向患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4 / 17管、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首诊科室应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完整填写疑似职业病报告卡的项目,报告人签名等信息。
医疗事务部在向患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的同时,也需告知患者前往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八条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发现事故后2小时。
第四章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第九条职业病报告统一使用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
职业病告知统一使用深圳市疑似职业病告知卡。
第十条医院将定期开展疑似职业病病例查漏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报告科室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不得擅自泄密、公布。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疗事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医疗机构疑似职业病报告卡2.深圳市疑似职业病告知卡3.疑似职业病院内上报流程图4.职业病分类及目录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5 / 17附件1疑似职业病报告卡20 年表号:卫计统46-5表制表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 16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卡片序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乡镇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 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经济类型行业企业规模 1大型 2中型 3小型 4微型 5不详性别 1男 2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疑似职业病名称可能接触的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统计工种专业工龄年月日发现日期年月日信息来源: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断 门诊治疗 住院治疗 职业病事故 其他:报告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健康损害,怀疑为职业病需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确诊的,在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30天内报告此卡。
2.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无法明确职业病诊断,又无法排除与职业接触有关的,在15天内报告此卡。
3.医疗卫生机构在门诊或住院诊疗过程中,发现的健康损害可能与职业接触有关,并排除其他原因的,在15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 6 / 17天内报告此卡。
4.在职业性事故中,劳动者短时间接触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导致急性健康损害的,由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在1天内报告此卡。
5.同年度4月、7月、10月和下一年度1月10日之前完成上一个季度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附件2深圳市疑似职业病告知卡编号: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单位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车间工种工龄初步结果(疑似职业病名称)来源□职业病诊断咨询□健康检查□门诊□住院□其他:处理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其它:其它相关信息说明:1.涉及疑似职业病病人及单位信息(含职业接触史)由患者或单位提供,本单位不对其真实性负责;2.初步结果应写明疑似职业病名称,在职业病名录中具体的职业病病名前加“疑似”二字。
医疗机构名称(签章)年月日告知对象:□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送达方式:□领取□邮寄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7 / 17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邮寄地址:邮寄日期:年月日附件3疑似职业病院内上报流程图科室如发现疑似急性职业病疑似慢性职业病职业病危害事故由接诊科室立即电话报告,1小时内填疑似职业病报卡,交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由接诊科室立即电话报告,8小时内填疑似职业病报卡,交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由发现部门立即电话报告医疗事务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组医疗事务部接到报卡,呈医院审批盖章,向患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管部门报告医疗事务部填写疑似职业病告知卡,通知患者前往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诊断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8 / 17注:深圳市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目录及分类下载地址::8080/internal/view/Main/3附件4职业病目录和分类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现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2013年12月23日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9 / 17职业病分类和目录Occupation Disease Classification and Catalogue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Occupational pneumoconiosis and other respiratory system diseases (一)尘肺病 Pneumoconiosis1.矽肺Silicosis2.煤工尘肺Coal worker's pneumoconiosis3.石墨尘肺Graphite pneumoconiosis4.碳黑尘肺Carbon black pneumoconiosis5.石棉肺Asbestos lung6.滑石尘肺Talc pneumoconiosis7.水泥尘肺Cement pneumoconiosis8.云母尘肺Mica pneumoconiosis9.陶工尘肺Potter's pneumoconiosis10.铝尘肺Aluminum pneumoconiosis11.电焊工尘肺Welder's pneumoconiosis12.铸工尘肺 Founder’s pneumoconiosis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0 / 17 Other pneumoconiosis diagnosed by " Pneumoconiosis Diagnosis Standard" and Pneumoconiosis Pathology Diagnosis Standard"(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Other respiratory system diseases1.过敏性肺炎Allergic pneumonia2.棉尘病Cotton dust disease3.哮喘Asthma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Lung asbestosis caused by metal and its compounds dust (tin, iron, antimony, barium and barium compounds)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aused by irritant chemicals6.硬金属肺病 Hard metal lung disease二、职业性皮肤病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1.接触性皮炎Contactive dermatitis2.光接触性皮炎Optical contactive dermatitis3.电光性皮炎Electroflash dermatitis4.黑变病Melanosis5.痤疮Acne6.溃疡Ulcer7.化学性皮肤灼伤Chemical skin burns8.白斑White plaque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1 / 17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Other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 according defined by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三、职业性眼病Occupational ophthalmopathy1.化学性眼部灼伤Chemical eye burn2.电光性眼炎Electric ophthalmia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Cataract (Including radiation cataract, 3-trinitrotoluene cataract)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Occupational ENT and oral diseases1.噪声聋Noise induced deafness2.铬鼻病Chromium rhinopathy3.牙酸蚀病Teeth erosion4.爆震聋Blast deafness五、职业性化学中毒Occupational chemical poisoning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Lead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 (excluding tetraethyl lead)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3.锰及其化合物中Manganese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5.铍病Beryllium disease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Thallium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7.钡及其化合物中Barium and barium compounds poisoning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2 / 17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V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9.磷及其化合物中Phosphorus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Arsenic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Uranium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12.砷化氢中毒Hydrogen arsenide poisoning13.氯气中毒Chlorine poisoning14.二氧化硫中毒Sulfur dioxide poisoning15.光气中毒Phosgene poisoning16.氨中毒Ammonia poisoning17.偏二甲基肼中毒Partial 2-methyl hydrazine poisoning18.氮氧化合物中毒Nitrogen oxygen compounds poisoning19.一氧化碳中毒Carbon monoxide poisoning20.二硫化碳中毒Carbon disulfide poisoning21.硫化氢中毒Hydrogen sulfide poisoning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Hydrogen phosphide, zinc phosphide, aluminum phosphide poisoning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Fluoride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poisoning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Cyanide and nitrile compounds poisoning25.四乙基铅中毒Tetraethyl lead poisoning26.有机锡中毒Organic stannum poisoning27.羰基镍中毒Nickel carbonyl poisoning28.苯中毒Benzene poisoning29.甲苯中毒Toluene poisoning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3 / 1730.二甲苯中毒Xylene poisoning31.正己烷中毒N-hexane poisoning32.汽油中毒Gasoline poisoning33.一甲胺中毒Monomethylamine poisoning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Organic fluorine monomer of polymer and pyrolytic poisoning35.二氯乙烷中毒2-dichloroethane poisoning36.四氯化碳中毒Carbon tetrachloride poisoning37.氯乙烯中毒Vinyl chloride poisoning38.三氯乙烯中毒Trichloroethylene poisoning39.氯丙烯中毒Allyl chloride poisoning40.氯丁二烯中毒Chloroprene poisoning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Amino and nitro compounds of benzene poisoning (excluding 3-nitro toluene)42.三硝基甲苯中毒3-nitro toluene poisoning43.甲醇中毒Methanol poisoning44.酚中毒Phenol poisoning45.五氯酚(钠)中毒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poisoning46.甲醛中毒Formaldehyde poisoning47.硫酸二甲酯中毒2-acid methyl ester poisoning48.丙烯酰胺中毒Acrylamide poisoning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2-dimethyl formamide poisoning50.有机磷中毒Organic phosphorus poisoning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Carbamates poisoning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4 / 1752.杀虫脒中毒Chlorphenamidine poisoning53.溴甲烷中毒Methyl bromide poisoning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Pyrethroid poisoning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Indium and its compounds poisoning56.溴丙烷中毒Bromopropane poisoning57.碘甲烷中毒Iodine methane poisoning58.氯乙酸中毒Chloroacetic acid poisoning59.环氧乙烷中毒Ethylene oxide poisoning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Other chemical poisoning related to occupational hazards not mentioned above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 caused by physical factors1.中暑Stroke2.减压病Decompression sickness3.高原病High altitude disease4.航空病Aviators' disease5.手臂振动病Hand and Arm vibration disease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Laser induced eye (cornea, lens and retina) injury7.冻伤Frostbite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Occupational radiation induced disease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5 / 17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Acute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Sub acute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Chronic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4.内照射放射病Radiation sickness from internal exposure5.放射性皮肤疾病Radiation induced skin disease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Radiation induced tumor (including radon exposure caused lung cancer in miners)7.放射性骨损伤Radiation induced bone injury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Radiation induced thyroid disease9.放射性性腺疾病Radiation induced gonad diseases10.放射复合伤Radiation induced combined injury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Other radioactive damage defined by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diagnosis standard (general)"八、职业性传染病Occupational infectious disease1.炭疽Anthrax2.森林脑炎Forest encephalitis3.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6 / 17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AIDS (limited to medical and health personnel and police)5.莱姆病Lyme disease九、职业性肿瘤Occupational tumor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Asbestos induced lung cancer, mesothelioma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Benzidine induced bladder cancer3.苯所致白血病Benzene induced leukemia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Chlorine ether, BCME induced lung cancer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Arsenic and its compounds induced lung cancer, skin cancer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Vinyl chloride induced hepatic angiosarcoma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Coke oven emissions induced lung cancer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6-chromium compounds induced lung cancer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Zeolite induced lung cancer, pleura mesothelioma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Coal tar, coal tar, asphalt oil induced skin cancer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β-naphthylamine induced bladder cancer十、其他职业病 Other occupational diseases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页码17 / 171.金属烟热Metal fume fever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Bursitis (Limited to underground workers)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Femoral vein thrombosis syndrome, femoral artery obliterans or lymphatic occlusion (Limited to scraping operation perso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