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法规》学习重点参考
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学习讨论发言稿
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学习讨论发言稿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学习的一些体会和思考。
首先,我们都知道,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是构建农村经济发展框架和规范农村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而作为农村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学子们,我们更应该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这不仅是我们作为学生应尽的责任,更是我们将来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时的基本素养。
其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思考和实践。
通过系统地学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农业农村政策的方向和内容,把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要求和原则,避免因为对政策法规的不了解而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同时,通过学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我们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和成长规律,为未来的工作和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此外,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学习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政策法规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帮助农民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同时,我们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也可以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参与市场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想分享一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学习。
首先,我们要明确学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我们要有意识地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学习方法和体系,通过学习相关课程、阅读相关书籍、参与相关实践和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素养。
同时,我们也要利用好学校和社会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机会,比如参加农村调研、实习,参加政策法规的培训和研讨,积极参与相关学术交流和竞赛等。
最后,我们也要将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到的知识和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借助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不断完善和深化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农村政策学全部知识点总结
农村政策学全部知识点总结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政策是以解决具体问题或完成特定目标为目的的一种行动规定,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和人民利益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制定政策是政府权力运行的一项主要功能,是对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政策的实施是政策得以落实的过程,政策实施是政策执行的具体过程,它是政策活动的后续环节,是政策活动全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它的实施是指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按照政策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以实现政策目标。
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农村政策学的核心内容,它涉及到政府的政策能力、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知识。
二、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是指农民利用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农业资源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是农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村政策学对农业生产进行研究,旨在探讨如何实现农业生产的增产增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和良种良法的推广等问题。
在农村政策学中,研究农业生产需要涉及到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价格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三、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农村政策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农村政策学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业扶贫、乡村振兴、农村人口流动、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文化建设等问题进行研究,以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政策学研究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涉及到农村产业结构、农村金融、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知识。
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是指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土地承包合同等农村土地问题进行制度化规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的重要因素,农村政策学通过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旨在探讨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政策学研究农村土地制度需要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产权交易等方面的知识。
《农村政策法规》学习要点二
主题:《农村政策法规》学习要点二第二章农业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第一节、农业土地承包法概述(P41页)1、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村民签订了大包干合同,揭开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时经30多年的实践证明,党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政策是合民心的。
2002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开始实施。
2、《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土地家庭承包的特点: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
2、承包关系期限长。
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
4、适用的原则不同。
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不变原则;--(土地承包后,所有权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保护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原则;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的原则。
第二节、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保护(P44页)1、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3、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的原则:(见第47页)4、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的原则:(见第48页)第三节、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P55页)农民是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转包,是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出租,是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农村政策法规复习资料一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练习题一一、填空题1、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团体等为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2、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3、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主要特征有生产性与经营性、可变性与运动型、目的性与增值型、独立性与多样性。
6、新型工业化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7、学习掌握政策法规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必备要求8、现行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内涵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9、多予就是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与城市配套的社保、文化和技能培训体系,增加农民的收入。
少取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废除额外的税费,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拥有较多的资源可供支配。
放活就是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地落实党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农村和城市发展的有机统一。
10、2004年至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11、完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土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指标,允许省域内交易,所得收益重点用于扶贫。
12、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成员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13、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农业农村政策法规
《农村政策法规》复习1、农业法: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按照农业法的规定: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4、农村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5、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治国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
这就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统一起来。
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型。
农业法的多数条文,我们都可以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文件中找到直接的依据。
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利于实现由主要靠政策指导农业,进一步向依靠政策和法律共同指导农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以行政手段管理农业,进一步向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农业的现代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
6、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组织制度。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7、二轮承包和承包期三十年不变。
农村政策与法规
《农村政策与法规》期末总复习题2011.11考试形式:开卷考试,上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题型:判断题20个,每题1分;单选15个、每题2分;多选25个,2分一、判断题(一)正确的1.制定农村政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
制定农村政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
2.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包括完善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
3.1987年后,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基本是以乡村和农户统分结合的形式为主。
4.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都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对占有耕地进行补偿。
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6.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是指因实施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即侵犯土地权利或者不履行土地义务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规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8.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1日实施。
9.动物资源的保护是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
10.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是“十一五”期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的原则之一。
11.农业劳动力的产业转移既指农业劳动力在农业内转移,也指由农业部门向服务业等部门转移。
12.农村政策一直是党和国家指导和推动农村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手段,通过农村政策来指导农村工作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
13.由于农业问题和农民、农村问题的密切关系,广义的农村政策也涉及农村、农业和农民领域,也称为“三农政策”。
14.在整个农村法规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法律,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基本体制和基本制度作了规定。
15.一般来说,违反了农村法规,必然也违反了农村政策,而违反了农村政策的则不一定违反农村法规。
16.我国实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可编辑版】
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3篇)农村政策法规宣传在农村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事关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坏,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以下关于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三篇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感觉收获很大,使我又一次净化了心灵,明白了努力方向。
现就个人的学习情况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一、注重学习,让廉政要求入心入脑以前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通过一个月的学习,使我说认识到,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都是从不加强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开始的,学习教育是最有效的预防。
首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
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其次要经常学习廉政规定,通过学习,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脑子里始终要有明确的界限。
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审视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第三,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第四,要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那些以身试法的人的问题就出在世界观、权力观上,出在缺乏自律意识上,正是由于少了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邪路。
二、严以律己,及时扫清思想灰尘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
稍有不慎,思想就可能被腐蚀,就会犯错误、栽跟头。
所以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在事非原则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时刻刻从严把握,及时清扫思想的灰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那些落马的贪官们,是怎么做上不归路的呢?翻开那些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的履历,他们之中有些人也为党兢兢业业地工作过,做出过很大的贡献,有些人很有才华,他们也不是无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告诫。
农村政策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1
农村政策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农业法(狭义):2、农村土地:3、草原载畜量:4、人生权:5、开垦土地: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1、如何减轻农民负担?2、如何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问题?3、简述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4、捕捞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两种?5、简述共有的特征。
6、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三、论述题(每小题16分,共32分)1、如何理解我国的林业建设方针?2、试论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狭义的农业法,指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尸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莲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4.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
5.开垦土地,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1、如何减轻农民负担?(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2、如何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问题?答:(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这是我国保护耕地的基本方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新增加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措施。
(4分)(2)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
耕地总量不减少,是指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综合措施,保证我国现有的耕地的总面积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具体办法包括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实行省级政府负责制等。
农业政策与法规学习笔记
农业政策与法规学习笔记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农业政策与法规学习笔记)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农业政策与法规学习笔记的全部内容。
农业政策与法规(学习笔记)1、农业政策的特点农业政策除具有政策的一般特点(阶级性、科学性、原则性、针对性、系统性、实践性、稳定性和阶段性)外,还具有如下特点:(1)内容上的纲领性;(2)工作范围的广泛性;(3)具体应用上的灵活性;(4)政策效力的有限性。
2、确定农业政策目标应遵循的原则(1)突出主要目标原则;(2)合理性原则;(3)可行性原则;(4)准确性原则;(5)协调性原则.3、农业政策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1)指导作用,通过农业发展的宏观方向,为微观主体提供宏观指导;(2)协调作用,协调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3)激励作用,通过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4)调控作用,通过各种政策实现政府对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5)约束作用,政策对经营主体的行为所形成的某种限制。
4、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1)必须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业政策的首要出发点;(2)必须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探索和完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3)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4)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推进改革的伟大事业;(5)必须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农业,使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相互配合、协调发展.5、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针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必须坚持:(1)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2)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3)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4)实施科教兴农;(5)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6)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多渠道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7)切实减轻农民负担;(8)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9)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0)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教案
农村政策法规设计方案第一部分课程说明一、课程的基本要求《农村政策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个大学生”项目“乡镇管理”专业开设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有关农村的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农业法》及其规定、农业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业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法律制度、农村社会生活法律制度、农村事务管理法律制度等重要内容。
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为依据,结合法学和政策学的基本理论,力求使学生在学习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同时,掌握当前我国的重要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课程的学分和学时《农村政策法规》课程5学分,课内90学时,教学周期为一学期,全年开设。
第二部分资源介绍一、文字教材本课程文字教材为《农村政策法规》,主编为中国农业大学任大鹏教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教材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二、其他媒体1、书后附有2张VCD,主讲老师中国农业大学任大鹏教授介绍如何学习本课程以及各章重点难点提示的。
2、本课程计划制作录像课程和IP课程。
录像课程系统讲授文字教材的教学内容;IP 课程对教学重点作专题讲座。
3、本课程将提供网上辅导,帮助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内容。
在县级电大,为你提供上网条件,你可以在那里上网,给老师发邮件提问题,下载或浏览网上辅导、使用IP课件、查找学习参考资料等。
三、教学环节1、自学自己读书、思考、实践,提出问题,寻找答案。
读书要做笔记,要记下要点、疑难点,以便复习或请教同学、老师。
在自学过称中要善于使用提供给你的考核说明,你可以根据考核说明中的要求来读书和复习。
学习完一章再根据考核要求和章末的复习思考题来检查自己的学习效果。
2、录像课利用录像课解决自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到学习点收看录像或看VCD。
3、网上辅导收视IP课程或阅读网上辅导文章是系统学习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远程学习。
农村政策法规第一章
《农村政策法规》第一章辅导第一章 农业基本法律制度【须识记的内容】一、农业法和农业的概念1、农业法的概念农业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农业法则仅是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农业的概念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农业法的基本原则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在农村以公有制为主体,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耕地的 90% 以上是农民集体所有的。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在农村主要是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绝不允许土地私有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绝不是私有化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要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维护农户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放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基本含义是:第一,他们可以依法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和其他各项权利,满足自己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需要。
第二,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救济手段,获得国家的保护。
第三,任何侵害他们权利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科教兴农的原则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是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根本途径。
在农业资源总量与人均占有量逐年下降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走农业、科技、教育相结合的道路,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一、概述:(一)课程性质农村政策与法规是农类高职院校农业管理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专业为农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社会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和组织生产的初步能力,对本专业的先进科学技术有所了解。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宪法常识、民法、刑法、经济法、农业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达到对学员的实际工作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课程设计思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基本掌握宪法常识,民法、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刑法基本常识,行政法的主要内容,与农业、农村有密切关系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与资源环保有关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内容。
(四)课程结构二、课程目标设置本课程,目的是使考生了解有关农村的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农业法》及其规定、农业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业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法律制度、农村事务管理法律制度等重要内容。
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法学和政策学基本理论的学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获得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并对实际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课程内容要点第一章农业基本法律制度教学要求:1.识记农业法的概念;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领会农业法的调整范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和特点;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农业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流通的基本规定和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的内容;《农业法》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和〈农业法〉关于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农村政策法规》答案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注:由于辅导时间极其有限,作业不能讲解了,只能给出参考答案,学员对照课本并参考本参考答案给出的提示完成形成性考核册的作业,此作业可作为考试复习的参考。
《农村政策法规》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农业法 p7页中下部2. 农业 p8页中上部3.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p15上部4. 农业产业化经营 p21最下部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p59最下部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p70中上部二、单项选择题1、C2、A3、C4、D5、B6、A7、B8、B9、C 10、D三、简答题1、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什么? P11中部2、农业发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P12-14页(一)至(五)黑标题3、我国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P28中部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p35-37页黑标题5、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点是什么? P44 最上部的小标题开始(1-4)6、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哪些途径? P71四个黑标题加必要的说明。
四、论述题1、谈谈你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政策沿革的认识 p3 四个阶段(黑体字)2、你认为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存在哪些问题?参考P26 四个方面(1)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够完善。
(2)农产品流通形式和营销主体单调,不够灵活,信息不够流畅。
(3)没有有效建立起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中间环节多,费用高,地区封锁保护主义严重。
《农村政策法规》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农民专员合作社 p77下部2、财务会计制度 p103中上部3、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 p110中上部4、农产品质量安全 p117中下部5、市场准入 p123中部略靠上6、农产品标识是指用来明示农产品属性的信息标志。
它包括农产品的产地、价格、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农产品的重要信息。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福建经济学校龙岩教学点涉农专业教案《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第一局部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是福建经济学校“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专业本科阶段一门必修的专业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农业和农村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便使学生更好把握和理解、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的涉农法律、法规。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1〕综合性。
本课程既包括农村政策,也包括重要的农村法律法规。
在农业领域,政策和法律联系非常密切。
要准确认识涉农法律的主要制度,就必须理解相关的政策。
同时,由于农业立法的滞后性,农业政策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学习过程中需要综合理解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2〕时代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农业尤其如此。
我国现行的重要农村政策和涉农法律均表达了这一时代特点。
这一特点决定了,第一,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立法进程较快,适应农村改革深化的要求,不断有新的农业法律法规公布实施;第二,农业和农村开展中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国家不断制定新的政策用以指导农村经济活动。
为此,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基于我国农村改革的进程理解课程内容,同时需要主动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
〔3〕实践性。
农业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公布,是基于我国当前农业和农村改革的现实需要,因此本课程学习过程中,既要理解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根本理论,更要与我国农业和农村开展的实践相结合,要能够根据学习的农业法律知识解决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课程的学时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128学时。
三、课程教学的根本要求本课程的教学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12、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正确处理好根本原理、根本概念和根本方法三者的关系,理解并掌握农村根本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及主要法律制度。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一、农业法《农业法》称“农业”为“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是调整农业、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整农业关系,规范农业行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调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程序的一部法律。
通过这部法律,国家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维护农村土地权益的法律。
该法明确规定了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包括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和监督等。
四、农村教育法《农村教育法》是关于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村教育的地位、目标、投入、保障等内容,为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农村社会保障法《农村社会保障法》是关于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和福利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等,为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福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检验检测、监督等内容,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七、农业保险法《农业保险法》是关于农业保险经营和管理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业保险的种类、经营原则、理赔程序等内容,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
八、农业科技推广法《农业科技推广法》是关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业科技推广的目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广方法等内容,为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是中国的根基,中国的农村地区拥有着丰富的资源和人口,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农村地区的法律法规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地区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和规范。
一、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农村政策法规
农村政策法规农村政策法规是指政府为了规范和推进农村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农村政策法规的出台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政策、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政策和农村人口政策等方面介绍一些相关的农村政策法规。
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土地政策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法律和法规。
其中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这些法律和法规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承包、流转、退出等方面的权益保护,鼓励农民实行土地流转、合作社化经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
农村土地政策对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因此,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农村发展至关重要。
农村产权制度农村产权制度是指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等的归属关系和保护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所有法》、《农村土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是其中的重要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和法规保障了农村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对于激发农民积极性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
通过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可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还可以激发农民的创业和投资热情,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因此,农村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
农村金融政策农村金融政策是指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农村信用社法》、《农村金融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等是其中的重要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和法规为农民提供了金融服务的保护和规范,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农村金融政策的实施对于扶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活动。
国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政策支持:国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国家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要采取一系列倾斜措施,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乡村产业发展:国家通过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知识点。
这部法律对于推进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篇一: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农村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行政管理(乡镇管理)等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宪法常识、民法、刑法、经济法、农业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达到对学员的实际工作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使学员基本掌握宪法常识,民法、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刑法基本常识,行政法的主要内容,与农业、农村有密切关系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与资源环保有关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内容。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本课程按“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要求。
考核难度及题量的梯度对应于教学要求的三个层次。
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核要求。
第二部分多媒体教材总体设计初步方案一、学时分配二、教材1、文字教材主教材为。
主教材是教与学的主要依据,也是编制音像教材的基础。
辅助教材将农村常用的法规和政策汇编成册,供学员在学习、工作中使用。
2、音像教材音像教材18学时,为重点讲授型,包括三部分内容:(1)每章的重点和难点;(2)请有关专家讲述重要法规的立法原则和精神; (3)典型案例分析。
三、教学环节1、电视课电视课是本课程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本课程知识的重要媒体之一。
本课程将突破以往系统讲授的教学模式,采用重点穿插加专题讲座的方式。
2、面授与自学面授课应依照本教学大纲的要求,以文字教材为主、结合音像教材的内容,进行启发式讲解、讨论。
学生以文字教材为主要教学媒体,结合收看电视教材、参加面授辅导课进行自学。
3、考试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考试题目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覆盖面广,难度适中,题量适度,难度及题量的梯度按照教学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安排,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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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法规》学习重点参考一、农业法: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农业法则仅是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二、《农业法》立法目的:第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第二,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三、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农业市场化的要求与现行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日趋明显,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新扩大;四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五是农业产业分割、部门分割,严重妨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农村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六、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基本含义:第一、他们可以依法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和其他各项权利,满足自己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需要。
第二、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行政的救济手段,获得国家的保护。
第三、任何侵害他们权利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在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上,一是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党的政策决定法律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向,法律是根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具体化。
二是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党的政策体现为法律后,就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各种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三是由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这就使用权党的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得到党的纪律保证,而且还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四是法律具有稳定性,党和国家的政策表现为法律,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
八、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是指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业生产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为基础,主要以自然村或者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
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原则:第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二,民主管理。
第三,盈余返还。
十一、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P22(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技术、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
十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类型:一是紧密型,即龙头企业志农户重组,基本形成了一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二是半紧密型,即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较为完善的契约关系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较为稳定的联系;三是松散型,即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既没有产权重组,也没有契约关系,往往只是通过市场形成的买卖关系。
P24第二段十三、农业财政投入水平:《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十四、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P34-35(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
(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
(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十五、自然资源的概念:是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片段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自然要素。
P36第七节第一段十六、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1、建立农业资源区划和监测制度;2、保护耕地质量;3、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土地;4、保护森林资源;5、保护草原资源;6、保护渔业资源;7、保护农业生物物种资源;8、保护农业环境。
P37-39共八点十七、农村土地的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十八、家庭承包的概念和的特征: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商。
在家庭承包的经营体制下,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家庭与作为发包方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与其他承包方式相比,家庭承包具有以下特征:(1)承包方是特殊主体(2)承包关系期限长(3)承包经营权具有物质属性(4)适用的原则不同:家庭承包以公平原则为主,其他方式的承包则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主。
P43十九、如何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1)按记承包,按人分地,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2)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农村土地承包立法要特殊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承包程序合法P44-46二十、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二十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利:P51-52(1)使用承包地的权利、(2)生产经营自主权、(3)产品处置权、(4)收益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6)承包方的其他法定权利。
二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形式:P55-5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出租(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转让(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
)或者其他方式。
二十三、土地权利登记制度的类型:P57-58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权利的变更,只有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处才能生效,未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德国);地券交付主义,又称托伦斯登记(即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土地的权利状态,形成地券,土地权利转让时,当事人之间作成让与证书,连同地券一并交付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审查后在登记簿上记载土地权利的转移,将新地券交付受让方或者在原地券上记载权利的转移,第三人可以从地券上明确土地的权利状态。
英美法系国家。
);登记对抗主义(土地权利的变动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法律效力,交易完成,土地权利即发生转移,当事人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但不登记的,其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日本、法国)。
二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概念:承包商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彻底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P60第一段二十五、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的区别:与家庭承包相比,其它方式的承包具有以下特点:(1)承包方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俦、优先承包的权利。
(2)承包方可以是农户家庭,也可以是单位、联记或者个人(3)承包方法不是人人有份的平均承包,而是实行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发包方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定承包人。
(4)承包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及果园、茶园、桑园、养殖水面等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
P63没有转包的流转方式、增加规定了抵押的流转方式、入股的方式可以更多。
二十六、耕地的概念: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二十七、我国耕地的特点:(1)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2)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3)耕地退化严重(4)耕地资源贫乏。
P66第三段二十八、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概念: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P67第5-7行二十九、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3)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4)基本农田保护制度(5)保护土地与节约用地(开发未利用土地)(P67-71)三十、占垦平衡的含义:P68《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三十一、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下列五种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6)《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P69)三十二、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概念:是将可以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经过人类劳动的投入,使之变为可供利用的土地,补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P71三十三、土地开发的概念:人们通过劳力、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将土地由自然资源改造????????????????????????????????????????????????????????????????????????????? ??????????????????????????????????????????????????????????????????????????????? ??????????????????????????????????????????????????????????????????????????????? ????????? ????????????????????????????????????????????????????????????????????? ???????????????????????????????????????????????????为经济资源;土地开发是对未利用的或难利用的土地进行改造,也可以是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的土地进行改造,以达到充分利用、有效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与潜力;开发后的土地可以是农田用地,也可以是工业、交通、城镇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