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S《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概述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Code
5《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ISM Code)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Safe Operation of Ships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ISM Code
ISM 规则由16条组成,包括: 9. 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1. 总则 10. 事故和险情报告和分析 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11. 船舶和设备维护 3. 公司的职责和权力 12. 文件、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4. 指定人员 14. 核发临时证书 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15. 审核 6. 资源和人员 16. 证书格式 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8. 应急准备
公约的主要内容
公约
附则
公约的主要内容
公约附则
• • • • • • • • • • • •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Ⅹ Ⅺ Ⅻ 总则(检验与证书); 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防火、探火和灭火); 救生设备与装置; 无线电通信; 航行安全; 货物装运; 危险货物装运; 核能船舶;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高速船的安全措施;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散货船安全附加措施。
一. 与海上安全及保安有关的主要公约和规则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1974)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STCW 1978)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LREG 1972)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和救助公约》(SAR 1979)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ISM Code)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Code) 其他有关安全的公约和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前言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简称ISPS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海上贸易的安全,预防海上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发生,维护海洋安全及环保事业。
ISPS规则的背景1979年,由于以色列在地中海遭恐怖分子袭击的事件,使得国际海事组织开始关注和探讨船舶及港口设施的保安问题。
2001年9月11日,美国发生史上最大的恐怖袭击,使得全球对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问题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此后,IMO在2002年12月1日通过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这是国际海事组织继海上防撞规则(COLREG)和海上危险品规则(IMDG)之后实施的又一项重要的国际规则。
ISPS规则适用范围ISPS规则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船舶和港口设施: - 进出载运超过500吨重的国际航行的船舶; - 需要去往与之保持接触的另一批次港口的船舶; - 负责管辖上述船舶的港口。
ISPS规则包括哪些内容?ISPS规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船舶安保计划制定与实施; 2. 港口设施安保计划制定与实施; 3. 船舶与港口设施的安保检查。
其中,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保计划,应当相互协调和通知。
ISPS规则的主要内容船舶安保计划船舶安保计划是指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如何保证船舶安全、如何预防和应对安全问题、船舶保安组建和培训计划、船舶保安组与泊位保证行动的协调等方面的计划。
港口设施安保计划港口设施安保计划是指综合考虑港口的各个方面问题,制定安保计划,以尽可能防止和预测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并迅速应对。
安保检查安保检查是指船舶和港口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检查,以防止可能的恐怖袭击。
ISPS规则的作用ISPS规则的实行,对于保障海上安全、维护海洋环境和贸易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ISPS《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概述
5、保安声明(1)
• 保安声明为明确各自责任的双方协议 • 政府应规定何时要求保安声明 • 船舶要求签署保安声明的具体情况
– 本船保安等级高于港口设施和另一船舶 – 政府之间有关于保安声明的协议 – 该船或该港口设施曾发生过保安事件 – 该船位于不要求保安计划的港口 – 另一艘船舶不要求保安计划
– 确立各方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在保证海上保安方面 的作用和责任
– 确保及早和有效收集并交流保安信息 – 提供一套用于保安评估的方法,确定对保安等级发
生变化作出反应的计划和程序 – 树立对具备海上保安措施的信心
1、目标和功能要求(2)
• 功能要求
– 搜集、评估、交流与保安威胁有关的信息 – 要求保持船舶和港口设施的通信渠道 – 防止擅入船舶、港口设施及其限制区域 – 防止擅自将武器、燃烧装置或爆炸物带入船舶或港
国际海事组织的迅速反应
– 2001年11月 国际海事组织第22届大会
第A.924(22)号大会决议
– 2002年2月 第1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 2002年5月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5届会议 – 2002年9月 第2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 2002年12月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6届会议 – 2002年12月 海上保安外交大会
5、保安声明(2)
• 如果收到关于DOS的要求,应予回复 • 保安声明的签署人
– 船舶:船长或船舶保安员 – 港口设施:港口设施保安员或其他岸上机构
• DOS的保存期限
– 港口设施:由缔约国或指定当局规定 – 船舶:由主管机关规定
注意5、保安声明(3)
• 除非有特殊保安原因或ISPS规定,船舶 不应要求签署DOS。当船舶、港口的保 安等级均为1时,通常情况下不应签署 DOS
isps规则的理解与应用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自2002年被通过以来,已经有很多船舶经历过了该项检查,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了解这些案例对我们更好的掌握该项规则,顺利通过检查有着很重要的帮助。
正确理解ISPS规则与公约要求ISPS规则是2002年才获得通过的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规则,在其之前,PSC检查所依据的各个公约中,也会有一些相关的要求,通常在陈述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内容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掌握ISPS规则的同时,也要对比相关公约规则加以深入了解分析。
1、ISPS保安规则要求,*港期间,救生艇作为船上的限制区域,必须严格上锁,而SOLAS公约要求救生消防设备时刻都应处于可用状态,也就是说公约要求救生艇任何时候都不能锁闭。
保安规则与公约在表面上看,确有相冲突的地方,但究其根本,两者并非不可调和。
对所有受限制的区域加以控制或上锁是ISPS规则中明确规定的,而笔者也认为*港期间对救生艇上锁是合理而且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恐怖分子放置危险物的可能性,同时还可防止救生艇被某些偷渡人员利用。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船上人员从舷梯疏散到地面要比从救生艇逃生的速度快得多,而且前者也比后者要更加合理。
救生艇是在海上求生的工具,在*港期间救生艇不是必要且唯一的求生工具。
2、保安规则要求*港期间生活区各层所有通往外界的通道只留一个进出,其余通道均应锁闭。
但公约要求所有应急通道均应时刻保持畅通。
细究保安规则,不难看出,虽然规则要求通往外界的通道锁闭,但是保安规则同时还要求所有锁闭的生活区通道,必须从里面不用钥匙就能打开。
也就是说,通道只是不能从外面打开,但是在紧急逃生时,从里往外面逃生,是可以打开的。
由此可见在此问题上保安规则与公约,也是可调和的。
在其他方面,还有一些保安规则与公约要求不相符的地方。
但是只要我们仔细研读,就会发现两者其实在本质上并没有分歧,都是要将船舶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接受ISPS检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现在,ISPS检查是PSCO对船舶检查的较为重要的部分,通常会用很多的精力在这方面。
ISPS保安计划
4、ISPS规则对文件要求
• 每艘船舶配备一份批准的SSP • SSP包括如下文件形式:
--程序,至少9个; --三个等级的保安措施; --规定,至少1个。 --文件,至少4个
5、船舶保安计划的构成
5.1 SSP与SMS的关系
安全方针 安全管理手册
针对特定船舶的保安:
船上安全程序 船舶操作须知 安全记录
公司总经理
岸基
技术经理
运作经理 CSO
人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
船/岸界面 SSO SSO SSO
• 保安组织机构
船舶 船长
C/E
SSO
C/O
船舶保安 应急小组
船员
船员
第2章 管理职责
• 公司保安员(CSO): 姓名、职责,至少包括
ISPS规则11.2 • 船舶保安员(SSO): 职责,至少包括ISPS 规则12.2 • 其他船上人员,包括应急响应人员的职责
--尽可能不发生人命事故; --报告
可疑小艇接近船舶的响应
1) 加速和改变航向 2)不给靠进; 3) 不予以回复; 4) 上甲板不留人员; 5) 记录情况,必要时拍照; 6) 灯照接近船舶; 7)报告; 8)准备水龙; 9)如阻止失败,船舶外部门关闭,船员保持的房内.
保安事件的响应
• 报告谁? • 报告哪些信息?
6、船舶保安计划的编制
6.1原则 1. 覆盖ISPS规则,特别是B部分有关SSP的要求。 规则提出了SSP内容的全面信息; 2. 简明实用; 3. 采用结构性和系统性方法; 4. SSA的结果作为SSP非常重要的基础。SSA过程 输出为制定SSP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知识,并提 高了保安意识,使SSP的制定更加容易。
第3章 船舶保安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规则是为了确保船舶和港口的安全性,防止恐怖袭击、非法贩运和非法入侵等安全威胁。
1.国际船舶保安规则(ISPS规则):该规则要求船舶所有者和港口设施经营者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安全计划、进行安全评估、配备安全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和港口的安全。
2.船舶登记和身份识别:船舶所有者必须向相关当局注册船舶并获取唯一标识码(IMO编号),以确保身份识别和追踪。
3.安全检查和监控:港口设施需要对进入港口的船舶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备相应的监控系统和设备,以及安全人员进行巡逻和监视。
4.安全设备和技术:船舶和港口设施需要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如闭路电视监控、防火和泄漏控制系统、报警系统等。
5.保安人员培训和认证: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并获得认证,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威胁的能力。
6.信息共享和合作:船舶和港口设施需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相关当局、国际组织和其他港口进行合作,分享和获取安全信息,以提前预防和应对安全威胁。
总之,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规则旨在确保船舶和港口的安全,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这些规则需要船舶所有者和港口设施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其运营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7. 港口入口控制:港口应设立有效的入口控制系统,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检查的人员和车辆才能进入港口区域,并对进出港口的货物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查。
8. 港口安全计划:港口设施经营者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包括应对恐怖袭击、危险品泄漏、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9. 船舶安全巡航和护航:海上巡逻和护航队伍应在国际水域和敏感区域进行巡航,确保船舶的安全,并防范海盗和恐怖袭击等威胁。
10.货物安全:港口应采取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包括货物的安全封条、有效的货物追踪系统、货物安全检查等。
11.船舶和港口紧急通信系统:船舶和港口设施应建立紧急通信系统,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获取帮助和进行协调。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 S P S规则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序言1. 为了加强海上保安,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新规定和本规则*。
这些新要求构成了船舶和港口设施可以合作探察并制止威胁海运业保安行为的国际框架。
2. 在2001年9月11日的灾难事件之后,国际海事组织(本组织)于2001年11月召开的第22届大会一致同意,制订关于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的新措施,由2002年12月召开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政府大会(又称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
本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海安会)受到委托,在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在本组织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提案的基础上进行外交大会的准备工作。
3. 在2001年11月还召开了海安会第一次特别会议。
为了加速适当保安措施的制订和通过,特别会议成立了一个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
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2月召开,其讨论结果报告给了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
会上成立的一个特设工作组又进一步起草了建议草案。
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了特设工作组的报告,建议应于2002年9月再召集一次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
2002年12月在紧靠外交大会之前召开的海安会第76届会议审议了于2002年9月召开的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的结果和与海安会同期召开的海安会工作组的进一步工作,同意了将被提交给外交大会审议的建议文本的最后一稿。
4. 外交大会(2002年12月9至13日)还通过了对《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74年安全公约)现有条款的修正案,加速自动识别系统安装要求的实施,并通过了74年安全公约第XI-1章的新条款,涉及船舶识别号的标记和《连续概要纪录》的携带。
外交大会还通过了若干大会决议,包括关于本规则的实施和修订、技术合作以及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合作的决议。
第八节 ISPS规则
武汉理工大学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10.记录
1)船舶保安计划涉及以下活动的记录应按主管机关规定的最低期限保存在船上:
⑴培训操练和演习; ⑵保安状况受到的威胁和保安事件; ⑶保安状况受到的破坏; ⑷保安等级的改变; ⑸与船舶直接保安状况,例如对船舶或对船舶所停留或曾经停留的港口设施的具体威胁有关的 通信; ⑹保安活动的内部审核和评审; ⑺对船舶保安评估的定期评审; ⑻ 对船舶保安计划的定期评审; ⑼对保安计划任何修正的实施; (10)船上保安设备的保养标准和测试,包括对船舶保安警报系统的测试。
(1)搜集和评估与保安威胁有关的信息并与有关缔约国政府交流该信息 (2)要求保管船舶和港口设施的通信记录; (3)防止擅自进入船舶、港口设施及其限制区域; (4)防止擅自将武器、燃烧装置或爆炸物带入船舶或港口设施; (5)提供对保安威胁或保安事件作出反应的报警装置; (6)要求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以保安评估为依据; (7)要求进行培训、演练和演习,确保熟悉保安计划和程序。
(2)规定缔约国政府、政府部门、地方行政机关和航运业以及港口业各自在国内和国际层面 上关于确保海上保安的作用和责任。
(3)确保及早和有效地收集并交流与保安有关的信息。 (4)提供一套用于保安评估的方法,以具备对保安等级的变化作出反应的计划和程序。
(5)确保对合适和相称的海上保安措施抱有信心。
2)功能要求
武汉理工大学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4
3.适用范围 1) 本规则适用于以下各类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①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② 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包括高速货船; ③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
④为此类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港口设施。
ISPS《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概述解读
国际海事组织的迅速反应
– 2001年11月 国际海事组织第22届大会
第A.924(22)号大会决议
– – – – –
2002年2月 2002年5月 2002年9月 2002年12月 2002年12月
第1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5届会议 第2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6届会议 海上保安外交大会
10、记录(1)
• 《船舶保安计划》涉及的以下活动应予记录并 留存在船上
– – – – – – – – 培训、演练和演习 保安威胁和保安事件 保安状况受到破坏 保安通信 内审或审查 对保安评估和保安计划的定期审查 保安计划修订内容的实施 保安设备的保养、校准和测试
10、记录(2)
• 使用船上工作语言进行记录,如非英、法、西 文之一,还应包括译文 • 记录可用电子格式,但须加以保护 • 防止擅自接触或泄露
9、船舶保安计划(2)
• 《船舶保安计划》要对三个等级作出规定,并 涉及以下内容
– – – – – – – – 1、防止擅自携带武器、危险物品和装置上船 2、防止擅自进入限制区域 3、防止擅自上船 4、对保安威胁的反应程序,包括维持关键操作 5、对保安等级3指令作出反应的程序 6、发生保安威胁或破坏时的撤离程序 7、有关人员用范围
• 国际航行船舶
– 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 500总吨以上的货船 – 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
• 为上述船舶服务的港口设施
– 对于偶尔才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港口,主管机关 需要在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后确定其适用程度。
• 第5-13、19节适用于公司和船舶 • 第5、14-18节适用于港口设施
4、缔约国政府的责任(1) • 规定保安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
6ISPS
《ISPS规则》
A部分:
(一)总则 (二)定义 (三)适用范围 (四)缔约国政府的责任 (五)保安声明 (六)公司的义务 (七)船舶保安 (八)船舶保安评估 (九)船舶保安计划 (十)记录 (十一)公司保安 (十二)船舶保安 (十三)船舶保安培训操 练和演习 (十四)船舶的验证和发 证
B部分:
(一)培训 (二)演习和训练
(1)拒绝或阻挠安全检查 (2)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 (3)涂改或故意损毁“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或“亚太 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4)未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或“亚太地区港口国 监督检查报告” (5)未按要求申请复查。
(四)附录
小结
2、国际海事组织采取的措施
内部改组 出台了一系列海上保安强化措施
《ISPS规则》简介
《ISPS规则》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序言; 第二部分:关于修订的《SOLAS公约》第Ⅺ-2 章规定的强制性要求(A部分); 第三部分:关于修订的《SOLAS公约》第Ⅺ-2 章和本规则A部分规定的指导(B部分)
本节内容
1、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Code) 2、船舶安全检查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ISPS Code
一、概述
规则》 《ISPS 规则》的产生背景
“9.11”事件及以后的一系列恐怖活动 1、美国采取措施
“海关-贸易伙伴反恐” 海关-贸易伙伴反恐 海关 “集装箱安全倡议 集装箱安全倡议”协议 集装箱安全倡议
(一)检查
船舶安全检查于船舶在港口停泊或作业期间 进行。 船舶安全检查内容:
(1)船舶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2)船员及配备 (3)救生设备(4)消防设备(5)事故预防 (6)一般安全设施(7)报警设施 (8)货物积载及装卸设备(9)载重线要求(10)系泊设施 (11)推进和辅助机械(12)航行设备(13)无线电设备 (14)防污染设备(15)液货装载设施 (16)船员对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
ISPS规范
ISPS
开放分类:法规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ISPS)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
2004年7月1日生效。
该规则规定,1、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包括高速客船)、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等船舶应当符合公约的下述要求:(1)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2)所有100总吨以上的客船以及300总吨以上的货船,应在船体和内部舱壁上标记船舶永久识别号;(3)所有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记录船舶历史的《连续概要记录》。
(4)所有5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均需配备船上保安警报系统。
(5)所有公约适用的国际航行船舶,在船上应备有经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
(6)所有公约透用的国际航行船舶,要求经保安审核并取得《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2、按照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将对国际航行船舶是否符合海上保安规定进行检查,对有明确理由相信船舶不符合要求的,将采取检查、延误、滞留、限制船舶操作、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将船舶驱逐出港、要求船舶开往指定位置等强制措施。
3、经营国际航线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按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ISPS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国际航行船舶的保安计划,指定并培训公司保安员及船舶保安员,为所属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规定的设备、文件和标识,申请船舶保安评估。
中国已接受该公约。
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保安评估
SSA应解答的问题:
是否存在攻 击本船的特
定动机?
哪些船上关键 性操作、系统、 区域和人员需
要保护?
船上现有哪 些保安措施、 程序和操作?
会如何攻 击本船?
保安员
受攻击的可 能性和后果
如何?
CCS上海规范所
2、定义
保安评估
• 保安薄弱点(环节): 系指在船舶管理系统中应付、戒备保安威胁或攻
• 基于威胁事态的后果和薄弱点的综合风 险结果确定分析程度,分3级:
风险等级 轻度风险
中度风险
措施
目前不需要采取另外的保安措施,只需记录, 但对不需要增加费用的措施可以考虑
应努力降低风险,进一步制定措施
标记 记录
研究
重大风险 必须制定旨在降低风险的措施,否则船舶不 缓和
能航行于高风险区域或承载高风险货物等
船舶周围100码范围内通道受限)
的保安计划、一些通讯、相对
船舶而言的小规模的武装保安
部队、外部执法队伍不能及时
到达、少量的检测系统)
1
极好的阻止(能阻止攻击;船舶周围
极好的阻止能多重物质/地域
隐蔽的保安因素
屏障)
CCS上海规范所
保安评估
STEP 4:威胁风险评价
保安评估
构成威胁的保安事件类型(ISPS B8.9)
1、对船舶破坏或损坏,通过爆炸、纵火、恶意行为; 2、劫持或扣留船舶或船上人员; 3、损坏货物、船舶基础设备或系统或船舶物料; 4、未经允许使用或进入,包括偷渡人员; 5、武器或设备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走私; 6、使用船舶本身作为损坏或破坏武器; 7、在港或锚泊时从海上发动攻击; 8、在海上攻击。
船舶和港口保安规则ISPS介绍
保安措施(保安等级2)
对等级1的附加措施:
1、详细检查所供补给品 2、通告乘客保管好行李; 3、随机炸弹搜索 4、通告船员保持警觉性 5、建立与岸上机构的联系渠道; 6、更频繁检查乘客及其行李、车辆。
保安措施(保安等级2)
7、巡逻 8、使用甲板和船侧照明设施; 9、按船长需要实施炸弹搜索 10、除船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台和机舱; 11、在港口,对船体进行常规检查; 12、严格控制访问者进入船舶; 13、不遵守船舶保安要求的人员,报告港口当局。
1、传统保安关注:海盗、偷窃、偷渡等
--以经济为动机; --活动隐秘; 2、行动: --不已毁坏为目的; --准备商谈其逃脱.
IMO的行动也只处在建议性层面:
--公布信息,提醒船只注意安全;
--建议各国或地区采取适当措施
现在-恐怖注主义
特征:
--政治动机; --毁灭为目标,伤及无辜; --具有公开性; --自杀性
恐怖主义的目标:
--吸引公众关注,向政府施加压力,改变政策; --引起公众恐惧; --采用爆炸使公众怀疑政府无能保护其公民 --向政府或富裕阶层敲诈 --促进其他非法行动蔓延
打击恐怖主义
► 实施恐怖主义组织,往往涉及:
--民族分离主义; --激进分子; --国际意识形态的矛盾;--国际政治矛盾。
► 当今世界的重要任务
一个良好的船舶保安应是对普遍认同的威胁 有所准备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对策。并应考虑: -- 保安教育; -- 意识; -- 沟通。
船员培训
► 公司人员 ► 船舶保安员 ► 对检查、控制、监视人员
---值班人员 ---搜索人员 ---检查人员
针对不同人员按ISPS/B 要求分别进行培训
4.2 采取保安措施
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际规则
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际规则摘要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来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性和保安。
这些规定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船舶的设计和建造、船员的培训和资质、港口的设施和管理、以及通讯和信息技术方面的安全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全球海上交通的健康和繁荣,并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符合国际标准。
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国际规则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了许多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国际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船舶设计和建造船舶的安全性和保安开始于设计和建造阶段。
IMO规定了许多设计和建造方面的规则,以确保船舶能够在各种气象和海洋条件下安全航行。
这些规则包括有关船舶结构和强度、船体稳定性、火灾和爆炸防护、逃生途径和设备、以及反海盗等方面的规定。
船员的培训和资质IMO发布了《国际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人员标准规范》(STCW公约),该公约规定了船员培训和资质方面的国际标准。
根据该公约,船员必须接受各种培训和教育,以确保他们能够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并了解有关安全和保安方面的最新信息和技术。
港口设施和管理IMO发布了《国际港口保安规范》(ISPS规范),该规范规定了港口设施和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
根据该规范,港口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安保措施、总体安全方案、安全通信、培训和测试以及定期评估等,以确保港口设施和管理符合国际标准。
通讯和信息技术安全通讯和信息技术在现代海上交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IMO规定了关于通讯和信息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通讯设备和系统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数据保护和备份等方面的措施。
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国际规则是确保全球海上交通健康和繁荣的关键因素。
这些规则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船舶的设计和建造、船员的培训和资质、港口的设施和管理、以及通讯和信息技术方面的安全措施。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符合国际标准,从而提高全球航运业的安全和保障。
国际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国际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是为加强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而制定的国际标准。
该规则的要求包括船舶和港口设施的物理保护、人员保护、信息安全、应急准备和反应、以及与港口设施的协调。
对于船舶,ISPS规则要求其具备相应的保安计划,包括保安措施、人员培训、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船舶也需符合一定的物理安全要求,如设置相应的保安设备、监控设备等。
对于港口设施,ISPS规则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如设置保安围栏、保安门禁系统等,并对进入设施的人员进行控制。
同时,港口设施也需要建立相应的保安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出入管理、巡查制度等。
此外,ISPS规则还要求船舶和港口设施加强与相关方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港口和船舶的安全。
总的来说,ISPS规则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防止恐怖主义等恶意行为对航运和港口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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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和功能要求(1)
• 目标
– 建立一个缔约国政府/政府部门/地方行政机关/航运 业/港口业的保安国际合作框架 – 确立各方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在保证海上保安方面 的作用和责任 – 确保及早和有效收集并交流保安信息 – 提供一套用于保安评估的方法,确定对保安等级发 生变化作出反应的计划和程序 – 树立对具备海上保安措施的信心
7、船舶保安(2)
– 在保安等级2:
• 实施《船舶保安计划》中规定的附加措施
– 在保安等级3:
• 实施《船舶保安计划》中规定的特殊措施
– – – –
在保安等级2和3,船舶应确认知晓 船舶如有实施困难须及时与港口联络 如果船舶等级高于港口,须立即通知港口 如果港口规定较高保安等级,还应向船舶提 供建议保安措施
9、船舶保安计划(3)
– – – – – – – – – – 9、培训、演练和演习程序 10、与港口设施进行配合的程序 11、计划的定期审查更新程序 12、保安事件报告程序 13、明确船舶保安员 14、明确公司保安员及联络细节 15、保安设备检查、测试、校准和保养程序 16、保安设备测试和校准的频度 17、保安警报系统触发点的位臵 18、保安警报系统的使用程序、说明和指导
– – – – 威胁信息的可信程度 威胁信息得以佐证的程度 威胁信息的具体或紧迫程度 保安事件的潜在后果
• 如果规定保安等级3,应发出适当指令并 向可能受到影响的港口和船舶提供信息
4、缔约国政府的责任(2) • 政府不能将以下职责授权RSO
– – – – – – 规定保安等级 批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及其修订 确定须指定保安员的港口设施 批准《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及其修订 采取监督和符合措施 规定关于《保安声明》的要求
10、记录(1)
• 《船舶保安计划》涉及的以下活动应予记录并 留存在船上
– – – – – – – – 培训、演练和演习 保安威胁和保安事件 保安状况受到破坏 保安通信 内审或审查 对保安评估和保安计划的定期审查 保安计划修订内容的实施 保安设备的保养、校准和测试
10、记录(2)
• 使用船上工作语言进行记录,如非英、法、西 文之一,还应包括译文 • 记录可用电子格式,但须加以保护 • 防止擅自接触或泄露
6、公司的责任
• 确保在《船舶保安计划》中确立船长的 权威,明确船长在船舶保安方面的最高 权威和责任 • 向公司保安员、船长和船舶保安员提供 必要的支持
7、船舶保安(1) • 船舶应服从缔约国政府规定的保安等级
– 在保安等级1:
• • • • • • • 确保履行所有保安职责 对进入船舶予以控制 对人员和物品上船予以控制 监控限制区域 监控甲板和船舶周围区域 监督货物和船舶备品装卸 确保保安通信随时可用
13、船舶保安培训、演练和演习
• 船舶保安员、公司保安员和适当岸上人员应具 备知识并接受培训 • 船上人员应理解《船舶保安计划》为其规定的 保安职责,并具备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 • 船舶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开展演练 • 公司保安员应通过参加演习来协调和实施《船 舶保安计划》
19、船舶核验和发证(1)
新规章体系
•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第V章 航行安全 – 第XI-1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 第XI-2章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 A部分(强制性规则) – B部分(建议性指导)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规则
– – – – – – – – – – 总则 定义 适用范围 缔约国政府的责任 保安声明 公司的责任 船舶保安 船舶保安评估 船舶保安计划 记录 – – – – – – – – 公司保安员 船舶保安员 船舶保安培训、演练和演习 港口设施保安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港口设施保安员 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演练和 演习 – 船舶核验和发证
12
3
Source : ICC Piracy Report@
SMUGGLING
Banned Substances : Cocaine
SMUGGLING
Banned Substances : Marijuana, Hash, Weed...
SMUGGLING
Ingram - MAC 10 ( USA )
案例一
• 某轮在A国港口接受ISPS规则检查时, 检查官(PSCO)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 下,要求船舶保安员出示船舶保安计划, 该轮船舶保安员将保安计划拿出接受检 查。PSCO认定船舶保安员无法胜任船舶 保安职责,致使该轮遭到滞留。
1、目标和功能要求(2)
• 功能要求
– – – – 搜集、评估、交流与保安威胁有关的信息 要求保持船舶和港口设施的通信渠道 防止擅入船舶、港口设施及其限制区域 防止擅自将武器、燃烧装臵或爆炸物带入船舶或港 口设施 – 提供保安警报装臵 – 在评估基础上建立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 进行培训和演习确保熟悉保安计划和程序
• 每艘船上要指定一名船舶保安员 • 船舶保安员的职责和责任包括:
– – – – – 定期保安检查,确保维持保安措施 保持和监督《船舶保安计划》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施 与船上人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协调装卸期间保安 对《船舶保安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向公司报告内审、定期审查、保安检查和符合检验 期间确定的缺陷和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的迅速反应
– 2001年11月 国际海事组织第22届大会
第A.924(22)号大会决议
– – – – –
2002年2月 2002年5月 2002年9月 2002年12月 2002年12月
第1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5届会议 第2次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会议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6届会议 海上保安外交大会
12、船舶保安员(2)
– – – –
加强船上保安意识和警惕性 确保船上人员得到适当培训 报告保安事件 与公司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协调实施《船舶保 安计划》 – 确保正确操作、测试、校准和保养保安设备
注意11、公司保安员(3)
• CSO应是24小时承担责任,但CSO不必 直接执行所有职责,CSO的授权应被接 受。大部分情况,船舶和公司的直接联 系点可能是通过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可 通知CSO授权的办公人员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概述
A-M CHAUVEL - BUREAU VERITAS - DNS / DCO
9.11
TERRORISM
271 piracy attacks in nine months of 2002
PIRACY
23 42
9 6 12
26 19 24 72
注意7、船舶保安(3)
• 1、保安等级只能由SOLAS缔约国政府设定; • 2、如港口保安等级高于船舶原有的保安等级, 船舶应实施港口保安等级,并向港口设施保安 员(PFSO)确认;如船舶保安等级高于港口 保安等级,船舶应保持较高的等级,缔约国政 府或PFSO不能要求船舶降低船舶保安等级; • 3、无论船舶的保安等级是什么,当船舶遭遇 威胁或紧急情况时,船舶应迅速按保安计划要 求作出应有的反应,而不要等待船旗国主管机 关或缔约国政府为其制定更高保安等级。
– 确定现有保安措施、程序和操作 – 确定和评价应予重点保护的关键操作 – 确定关键操作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排出保安 措施的优先次序 – 发现设施、方针和程序的弱点,其中包括人 为因素
9、船舶保安计划(1)
• 船舶必须携带《船舶保安计划》 • RSO可承担编制《船舶保安计划》工作,但不 能由自己审查和批准 • 《船舶保安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工作可以授权 RSO承担,但应未曾参与相关的保安评估和计 划的制订 • 《计划》提交批准时应附保安评估 • 《计划》的语言要有英、法、西文之一
5、保安声明(2) • 如果收到关于DOS的要求,应予回复 • 保安声明的签署人
– 船舶:船长或船舶保安员 – 港口设施:港口设施保安员或其他岸上机构
• DOS的保存期限
– 港口设施:由缔约国或指定当局规定 – 船舶:由主管机关规定
注意5、保安声明(3)
• 除非有特殊保安原因或ISPS规定,船舶 不应要求签署DOS。当船舶、港口的保 安等级均为1时,通常情况下不应签署 DOS
3、适用范围
• 国际航行船舶
– 客船,包括高速客船 – 500总吨以上的货船 – 移动式海上钻井装臵
• 为上述船舶服务的港口设施
– 对于偶尔才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港口,主管机关 需要在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后确定其适用程度。
• 第5-13、19节适用于公司和船舶 • 第5、14-18节适用于港口设施
4、缔约国政府的责任(1) • 规定保安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
2、定义
• • • • • • • • 《船舶保安计划》(SSP)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PFSP) 船舶保安员(SSO) 公司保安员(CSO) 港口设施保安员(PFSO) 保安等级1,普通保安状态 保安等级2,加强保安状态 保安等级3,特殊保安状态
2、定义
• 保安等级1,是指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适 当防范性保安措施的等级(普通保安状态) • 保安等级2,是指由于保安事件危险性升 高而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适当的附加防 范性保安措施的等级(加强保安状态) • 保安等级3,是指当保安事件可能或即将 发生(尽管可能尚无法确定具体目标)时, 应在一段有限时间内保持进一步的特殊特 防范性保安措施的等级(殊保安状态)
– 迅速处理内审、定期审查、保安检查、符合检验期 间发现的缺陷和不符合项 – 加强保安意识和警惕性 – 确保人员得到适当培训 – 确保船舶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间的有效沟通与 合作 – 取保保安要求和安全要求的一致性 – 确保保安计划反映本船的具体信息 – 确保替代和等效安排得以实施和保持
12、船舶保安员(1)
9、船舶保安计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