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之星:表彰我院2012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十一名学习 …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表彰“十佳百星”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表彰在“善行职院,德润校园”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先进的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引领人,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广大学生中选拔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突出,在志愿者活动、为师生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进行表彰,统称为:“十佳百星”。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符合条件的2010级、2011级同学均可报名参评。2012级同学具有特别突出事迹者也可参评。新疆班学员也在参评范围之内。参评者事迹主要为2012年度。

二、参评条件

1、学习之星:表彰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我院2012年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2、技能之星:专业技能突出,在省、国家级技能比赛中取得团体或个人优秀成绩者;

3、文明之星:在尊师敬老、遵规守纪、勤俭节约、文明礼貌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礼仪之星:在院内外重大活动中,牺牲大量个人时间和精力,圆满完成礼仪服务者;

5、自强之星:与病魔或自身困难顽强抗争,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

6、服务之星:长期担任学生干部,为学院建设发展及师生提供优质服务者;

7、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成绩突出者;

8、志愿者之星:长期坚守学院重要活动场所,为各种会议、大型活动

提供志愿服务者;

9、公益之星:赋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长期组织或参加各种爱心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

10、社团之星:所在社团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主要贡献者;

三、负责部门

本项活动由学生处主要负责,组织宣传部、院团委、学报编辑部及各系部配合完成。

四、参评办法

1、个人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班级或组织推荐。参评人员须准备个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事迹真实可靠,突出亮点,不少于1200字。佐证材料:比赛组织单位通知、指导老师证明、证书或奖状原件或复印件。也可以附报刊、图片、音像资料等。

2、事迹材料以系或部门为单位组织汇总,经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

3、学习之星、技能之星、文明之星、礼仪之星、自强之星的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审核;服务之星、才艺之星、志愿者之星、公益之星、社团之星报院团委审核;

4、经审核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事迹简介将通过院报、校园网进行公开,组织广大同学投票选举,最终产生“十佳百星”。

5、即日起报名,最晚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五、表彰奖励

学院将在本学期末组织专项表彰,并将优秀个人事迹在院报选登,同时向沧州日报推荐参评沧州市“十大校园之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沧州职院“十佳百星”推荐汇总表

(个人事迹材料样本)

关于申报××之星的事迹材料

××××班×××

一、个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班内外职务

二、个人主要事迹

1、思想政治表现

2、个人突出事迹

沧州职院“十佳百星”审批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