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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各级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地方人大是人民用来监督政府的重要机构。
因此,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促进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实现社会进步的必要举措。
在此,本文分享几点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完善地方人大制度地方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建立在完善的人大制度上。
一方面,应该加强地方人大的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素质、能力和责任感,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义务。
另一方面,应该强化地方人大的权力,提高其发言权、议案权与选人权。
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从而实现地方人大制度的全面完善。
二、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
地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各项政务数据,增加资料透明度,方便地方人大开展工作。
同时,地方人大也应该加强自己的信息管控,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提高信息收集的质量和速度。
三、开展实地调查在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需要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取得实地证据,从而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
地方人大可以建立专门的调查组或监察组,组织人员前往基层调研,让代表们深入了解社会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倾听人民的声音,及时反映问题。
四、强化问责制度地方人大应该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问题,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也能够让公民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有更多信任。
五、加强人大组织协作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人大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因此,需要加强人大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协作,互通信息,共同推进工作。
这样既可以增强系统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也可以发挥各级人大之间的优势,形成一种相互竞合、相互协作的良好局面。
总之,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政府与人大、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
只有在加强创新监督方法与策略、强化问责、做好信息公开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进步。
强化人大监督 几点体会
强化人大监督几点体会
以下是关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几点体会:
1. 增强监督意识:人大代表应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2. 提升监督能力:人大代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包括法律知识、政策理解和调查研究能力等。
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监督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 突出监督重点: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大监督应关注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5. 加强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协作:人大监督应与其他监督机构,如纪委监委、审计等形成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6. 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人大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
问题的解决。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7. 增强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应增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提高监督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8.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代表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工作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监督对于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精心选好调研议题。
议题选择是开展工作监督的首要环节。
区人大常委会应紧跟形势、围绕大局,从三个方面选择议题:一要从战略的角度抓住区内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事项开展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要围绕“一府两院”的重点难点工作选题,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攻坚克难、改进工作。
三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具有普通型、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外,除法律规定的必须审议的议题外,常委会应避免届内重复选题、重复调研,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周密开展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是工作监督的基础和灵魂,必须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专题调研小组。
选定议题后,常委会要专门成立调研小组。
调研小组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成员一般不低于10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各5人),组长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常委会科室负责人担任。
参加调研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要常换常新,达到专业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统一,保持调研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认真制定专题调研方案。
调研小组要与相关单位紧密沟通、反复推敲,制定目的明确、内容详实、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方案报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确保调研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调研既要看好的典型,也要查问题所在,更要关注辖区内社会发展滞后区域及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力求全面把握调研工作的真实情况。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调研小组成员应由熟悉精通相关业务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对专业性较强的议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熟悉了解相关业务知识。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更加重要和紧迫。
作为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代表机构,人大代表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加强监督力度,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公正、公正、透明。
以下是本人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一、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制度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把制度变为行动,实现人大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强化立法监督,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保证其实施效果。
其次,要注重财政监督,通过审议国家预算、决算等财政文件,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防止财务资源浪费,确保政府的财政经济效益。
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深入调查,及时掌握问题,落实监督的实效。
二、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和质询活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和质询活动。
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重要反映,代表人民利益,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
在提出议案和建议时,代表应该结合工作实际,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对政府工作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质询则是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工作的详细询问,代表可以针对部门或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提出问题,促使政府部门全面地反映工作情况,同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还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代表队伍。
代表队伍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力量,如何提高代表的素质,提高其履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代表需要不断学习政治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各行各业的工作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加强交流沟通,切实推进代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四、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也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
要建立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机制,加强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此外,加强社会监督也需要媒体的支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手段,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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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于2019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监督法实施一年来,其效果已经部分地显现出来,与实施前相比,监督的权威性、程序性、规范性更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明显增强。
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当前人大的监督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强化自身学习,搞好规范协调,切实增强贯彻好监督法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一)深入学习研究。
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科学等各个学科的工作。
它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还要有广博的知识层面。
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法律保障,其监督程序、范围、重点、手段等更为具体明确,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这就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深入学习研究监督法就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从目前情况看,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中,了解熟悉监督法的不是很多,个别代表甚至不知监督法的存在,这种情况势必影响今后人大监督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
因此,可以通过开展法制讲座、举办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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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精品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实施监督法以来,地方各级人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党委的工作大局,按照坚持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为目标,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监督的重点,文秘杂烩网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领域和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认真开展了各项监督工作,保证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结合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要在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上下功夫。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人大监督活动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越来越显现出巨大的主导地位,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都要对人大及其监督职能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重大意义有正确的认识,摒弃那种“人大只是履行法定程序、办理法律手续、橡皮图章”和“多此一举、故意刁难”等各种错误思想和偏见看法,作为人大监督机关,更是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监督工作的前提,树立强烈的监督责任意识,克服求稳怕乱、求软怕硬、安于现状的倾向,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大有作为,勇于作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该说不时就说不,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维护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把监督法贯彻并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更高好地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监督实效。
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第一篇:关于加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调研与思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人大监督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我市人大的监督职能建设,更好地适应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法治与和谐成都建设,我带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同志,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了解情况等形式,普遍调研与专题调查相结合,对区(市)县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区(市)县监督职能建设基本情况近年来,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监督职能建设,监督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一)监督内容贴近主题。
发展是时代主题,各区(市)县人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内容,大致是以经济、行政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等情况报告;开展对政府实施项目年、抓工业发展、城镇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法院民商事、行政审判以及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监督;对于失地农民就业、社保和拆迁补偿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这些监督内容一般在年初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就确定下来,同时不拘泥,针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等突发事件,能及时督促政府有效解决。
(二)监督工作不断创新。
各区(市)县人大重视创新,以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向难度突破、向配套发展、向实效着力。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
利用常委会会议审议监督形式,不少地方开展了审议再审议制度。
其中金牛区的作法比较典型:对审议的报告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电子表决,有关报告或整改落实情况两次审议表决未通过的,常委会可依法提出质询或作出决议决定。
二是结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监督工作。
温江区等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有关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细化、规范,初步形成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地方人大的组织建设,提高代表 素质,增强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水平 。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效 率和透明度,增强监督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地方 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监 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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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监督工作通过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可以促进政府依 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保障人 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现状
当前,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单一、监 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民主法治的要求不断提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也需要不 断加强和完善。
CHAPTER 02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必 要性
落实依法治国的需要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环节。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可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地方的 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可以促进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提高行政效率和司法公正性,推动法治社会 的建设。
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
定期安排代表接待选民,了解民意,解决问 题,使代表能够更好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 见。
建立代表反馈机制
对于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应进行认真的 整理和反馈,并及时将反馈结果告知选民,
增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要点一
提高建议办理效率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办理, 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工作,并及时向代表反 馈办理结果。
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3-10-29
contents
目录
•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现状 •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改进方向和建议 •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措施和保障 •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展望和发展趋势
CHAPTER 01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和现状
地方人大应积极与党内监督、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监督主体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 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关注当地和其他地区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加以推广应用,推动地方人 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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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的监督工作流程
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明确各 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督工作 的高效有序开展。
加强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实践探索
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
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如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等,使 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和全面。
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同配合
通过公开监督过程和结果,增强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公众 更加了解和信任人大的监督工作。
建立监督成果转化机制
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或建议,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 ,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
CHAPTER 04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措 施和保障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化的监督团队
地方人大应组建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监督团队,具备法律、经济、社会等各方 面的专业知识,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确定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地方人大应关注当地政府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选择 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议题进行重点监督,提高监督工 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单位重视不够 , 往往纸上谈兵 。人大交办的案件 ,
很 少按期 汇报 结果 。人大要 实施 有效监 督 , 须首 必
先 获得 知情 权 , 而人 大 获得 “ 府 两 院” 一 的工 作 、 人
第三 , 监督 力度 不够 。具 体表现 主要 有 以下 几 种 : 是 监 督 有 为难 情绪 , 督 意 识不 强 , 督 不 一 监 监
其 次 , 督机 制 不 够 完善 。法 律赋予 人 大有监 监 督权 , 规定过于原则 , 但 而且 程 序 也 不 具 体 , 使 致
人大的监督有些弹性化 。新近颁布 的《 监督法》 在 规范监督事项和监督方式方 面存在 明显的不足 : 就最 重 要 的违 宪 、 法 审查 而言 , 法 既 没 有确 立 违 该
专 门 的审 查机 构 ,也没 有 规 定 明确 的受 理 和 审查
督 是代 表 国家 和人 民对 其 他 国家机 关 的活 动具 有 最 高法律 效力 的监 督 , 具有 法律 性 和权威 性 。三是
[ 收稿 日期 ]0 0 0 ~ 8 2 1 — 8 1
[ 作者 简介 ] 董德柱( 97 , 黑龙江双城人 , 15 -) 男, 主任 、 高级 经济师 , 事民商法学研 究。 从
2 1 年 4月 01
总第 1 5 第 2期 6期
大 庆 社 会 科 学 D Q n oi c n e a igS c l i c s aS e
Ap . 2 r , 011 S ra . 6 . e i lNo 1 5 No2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的工作及其实施宪法 、 法律的情况所采取的了解 、
检查 、 审议 和处 理 的强 制 行为 。对 “ 一府 两 院” 实施 监 督 , 有 十分重 要 的意义 。一 是这 种监 督是 宪法 具 和 法律 赋 予各 级 人 大及 其 常 委会 的重 要 职 责 。如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问题
如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范围狭窄、监督方式单一等。
CHAPTER 02
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01
02
03
加快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地方人大监督工 作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现 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 效率。
建立信息平台
建立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 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数据互通,提高监督工 作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培训指导
加强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 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 和水平。
加强监督工作的信息化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例如 建立监督工作数据库、网上举报平台等,方便代表和民众 查询和参与。
鼓励代表深入基层调研
通过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民意和社情,为监督工作提供更 加真实、准确的信息,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提高监督质量
加强代表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代表的监督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 督职责。
指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职 权。
地方人大的职责
包括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选举产生地方国家机关领 导人员、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等。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义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 会稳定和谐。
建立监督工作评估机制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随着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深入,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而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就是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工作,以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改进:
1.加强代表工作培训,提高监督能力。
代表们需要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在面对政策和法律的复杂问题时,需要更加深入的思考以及较高的判断力。
人大可以加强代表的工作培训,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层次,以便在日后更好地履行委员会工作。
2.增强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人大作为监督的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增强其权威性和公信力,这不仅需要加强代表的公德教育,还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倾听社会声音,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为人民办好事。
3.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制度化。
为了保障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人大可以建立系统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管理的常态化监督,建立清晰、有效、可行的监督程序和制度,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
4.加强代表与政府的沟通交流。
作为人大代表,代表们需要与政府部门开展多层面和多形式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针对民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迅速传递相关信息和建议,促进民主决策。
人大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改进,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提高代表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国政治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思考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监督的目标。
人大监督的核心是保障人民利益,促
进党和政府的依法行政。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监督的重点是政府工作
的开展情况、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公共资源的使用。
只有明确目标,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
其次,要加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只有不断提高监督的力度,才
能有效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因此,我们要加强人大代表对政府的询问
和约谈,确保监督的真实性和针对性。
同时,要通过加强与其他监督
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效果。
第三,要改进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在新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方法。
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建
设监督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发布信息、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增加监
督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提
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要加强监督的责任落实。
监督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和支持,而人大代表作为监督的主体,更要担负起责任。
我们要建立
完善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和权力,让监督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总之,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加强目标明确、力度效果、方式方法和责任落实,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促进社会
的良性发展。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实现人大权力有效运行和发挥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
以下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些实践与思考:1. 建设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监督的目标、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将其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中。
同时,完善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提高监督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能。
2. 加强监督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并完善人大监督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人大监督的内容、过程和结果。
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监督机构与社会各界建立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3. 加强监督调查研究:人大监督需要依托于基础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将其作为监督的依据。
因此,要加大对人大监督调查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调查研究能力,丰富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质内容。
4.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问责机制。
对于监督结果不力、监督追责不到位的情况,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5. 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人大监督工作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络、社交媒体等,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更好地接触和了解民意和社会需求,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6. 注重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培养:人大代表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因此要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法律意识,使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总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需要从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调查研究、问责机制、监督渠道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和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这也是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的目标,确保人大权力合法、公正、有效运行的重要举措。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实施监督法以来,地方各级人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党委的工作大局,按照坚持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为目标,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监督的重点,文秘杂烩网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领域和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认真开展了各项监督工作,保证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结合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要在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上下功夫。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人大监督活动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越来越显现出巨大的主导地位,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都要对人大及其监督职能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重大意义有正确的认识,摒弃那种“人大只是履行法定程序、办理法律手续、橡皮图章”和“多此一举、故意刁难”等各种错误思想和偏见看法,作为人大监督机关,更是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监督工作的前提,树立强烈的监督责任意识,克服求稳怕乱、求软怕硬、安于现状的倾向,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大有作为,勇于作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该说不时就说不,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维护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把监督法贯彻并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更高好地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监督实效。
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路建议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路建议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和主业,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结合近年来区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笔者就新形势下县级人大如何做好监督文章,提升监督实效,谈几点浅显的意见。
准确把握定位,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定位于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要自觉接受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对重要监督活动和监督工作安排,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赢得区委支持,实现监督工作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
要充分发挥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制度载体作用,善于把事关地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加速推动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定位于依法履职。
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性,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内容涉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法律性、专业性较强,这就要求监督者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努力成为监督领域的行家里手,这样才能抓住重点,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三是定位于集体行权。
人大常委会只有集体行使职权,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民主、客观公正,从根本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和平台,构建起对群众诉求、社会关切吸纳和回应的长效机制,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符合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
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一是事后监督与全程监督相结合。
事前要主动介入,在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立项前,人大常委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及早介入,因地制宜,集思广益;事中要积极参与,全方位了解把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建言献策,提醒纠偏;事后要抓好检查,在某项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跟踪督查,持之以恒抓好跟踪落实。
二是单一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
如何创新提升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如何创新提升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全文共计3749字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一直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如何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把握“四个环节”、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创新提升
把好议题选定关。
如何科学选定监督议题,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大监督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声。
在选题方面,要不断创新方式,向本级人大代表征选监督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做好监督工作,必须要立足全局,找准定位,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围绕区域工作大局,围绕重点工作和民生问题,积极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充分体现人大工作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检验人大工作成效,最终要看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得到体现、切身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只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推进发展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
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合理
1。
关于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doc
关于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党的十八大就人大监督提出了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的明确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大监督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任务。
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发挥,决定着地方人大的形象和地位。
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效果是人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要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严于监督、勇于监督,才能切实发挥人大在围绕大局、监督为民、服务发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
要做到敢于监督。
思想是决定行动的先导。
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这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
吴邦国同志曾经指出:“人大既要监督又要支持政府工作,监督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
”张德江委员长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理直气壮地把监督抓起来,以依法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不是找“一府两院”麻烦,更不是和“一府两院”唱对台戏,而是为了推动促进工作,只有敢于履行法定职责,有效监督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通过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出实效来落实监督职权。
使监督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过程,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要立足善于监督。
在实施具体监督工作中既要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又要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不给工作添乱,不搞花架子,把握好监督的度。
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突出、集中、普遍”的原则,“既要抓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重点,推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也要考虑这些工作的现实条件。
应紧紧抓住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选准监督议题,做应该做、能够做、做得成的事,力求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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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去年月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主要有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监督权是基本职权,也是运用频率最高的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监督力度逐步加强,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也比较注重实效,可以说“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没有运用到位。
在现有的监督方式中,地方人大运用比较多的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而法律规定的如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甚至从未运用。
(二)目前行之有效的一些监督方式尚未取得法律效力。
近几十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中,探索创造出一些新的监督方式,如两项评议、个案监督、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实效。
但这些新的监督方式并不是法律设定的。
由于在现行的宪法和法律中找不到具体的规定,各地人大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采取不同的做法,最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可能不一样,影响了人大行使权力的严肃性。
(三)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这几年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年年都在搞,但还存在着走过场
的现象。
有的对基层单位检查多,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少,把大部分时间化在查看事先安排好的基层单位,而很少检查政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过程,关注这些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共职权的机关是否依法、认真、有效地履行了应有的职责。
事实上,人大监督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监督“吏”而不是监督“民”。
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入剖析,有的不敢碰硬,只提些原则性意见,和风细雨,一团和气。
二、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历史的渊源,也有法律的不完善,还有思想观念的因素。
几千年的“人治”传统思想和文化大革命的“法制虚无主义”对现实中国的深刻影响,民主法制建设道路的曲折和艰难决定了监督工作的开展必然任重而道远。
(一)法律本身不够完善。
目前有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法律已经不少,但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和人大工作的具体操作性之间还存在着差距。
第一,行使权力的范围不清晰,如政府的行政决定权和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如何界定。
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同级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决定,那么“不适当”的具体含义和范围是什么等,这些问题亟待法律予以具体规定。
第二,监督程序不到位。
所谓程序,是指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循和履行的法定的时空要素、步骤和方式,相对于实体权力来说,程序是个更重要的问题。
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监督程序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特别是处置、惩戒程序缺位,如法律对不监督或不服从监督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责任。
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怎么办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怎么办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往往导致监督工作处于尴尬和无可奈何的境地。
(二)人大监督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而且是规范整个国家机关组织形式的制度,属于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但事实上,宪法因它的高高在上而一直倍受冷落,况且,宪法学的研究方向并不在人大制度。
全国专门研究人大制度的学术机构和刊物也比较少,有关人大监督方面的专题文章也见之不多。
人大理论研究的滞后对人大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
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理论没有作出回答,再加上人大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和高度敏感性,必然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用老办法套用新问题或者对新问题绕道行之,长期以往,人大工作将难有突破。
(三)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尚需加强。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快,人大的监督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大多只能任职一届,有些只求平稳过渡到退休。
每逢换届时常出现大换班,影响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人大干部对外交流、提拔也比较困难。
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三、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
人大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依靠党的领导,既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又要充分认识到监督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以锲而不舍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稳步推进。
(一)重视人大理论研究。
理论创新是社会实践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
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呼唤人大理论研究的深化,人大工作的日益丰富的实践要求人大理论研究的拓展,可以说,没有理论创新,思想就会僵化,行动就会故步自封,工作就难以进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已多年,地方人大成立常委会也已多年,但人大理论体
系的建设还很不完备,还有不少空白。
我们的理论工作者要敏感地感受到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观念,及时而科学地进行总结,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认识,并用以指导工作。
我市人大从二届开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理论研究会,会后出一项成果。
某年又成立了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不仅使大家对人大理论进行了更多的理性思考,更有效地推进了人大各项工作。
(二)探索创新监督方式。
坚持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论品质。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做好人大工作也要坚持开拓创新,从年到现在,地方组织法经过三次大的修改,地方人大的职权不断健全,这是党和国家尊重地方人大首创精神的具体体现。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多年,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
如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就是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创新。
增加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性,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广大人民群众正是在这些创新中,直接感受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前进的步伐,感受到人大作用的不断增强。
因此,地方人大在监督实践中,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强化创新意识,发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善于借鉴各地人大创造的新鲜经验,大胆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办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人大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努力做到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
把严格依法办事,科学求实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使人大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依法行使监督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