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和完善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9.2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17年9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024年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____年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提升高校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专职教职工。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思想动态,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指导学生的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人格,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严守职业操守,为学生提供真诚、专业、有效的服务。
第二章辅导员的培养和选拔第五条高校辅导员的培养和选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充分考虑其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六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具备心理学或相关学科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思政教育、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高校应当设立辅导员岗位进行招聘,择优录用在专业背景、教学经历、思想政治素质、服务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
第八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第三章辅导员的职责和权益第九条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二)关心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三)指导学生进行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辅导;(四)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和教育改革工作,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高校辅导员享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权益,包括:(一)享受高等学校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和待遇;(二)得到学校和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为学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三)参与学校教学和教育改革的决策和实施,发表学术论文和著作;(四)参加学术交流、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四章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第十一条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合作和交流;(三)注重辅导员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促进个人与团队的共同发展;(四)加强对辅导员的教育教学和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相关激励和奖励措施。
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学生辅导员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德育教育,加强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机制,推动辅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我国及省、市技工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是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学生处和各产业系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学生处和各产业系应建立严格的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布置、检查和督促辅导员工作,组织学习交流和总结研讨。
第四条学院实行以专职辅导员为主的体制,坚持高起点选聘、高品位培养、严要求管理、多渠道输送的原则,建立和健全辅导员队伍的有效运行机制、培养机制和管理机制,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辅导员队伍。
充分发挥辅导员的德育教育才能和管理服务才能,保证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校园稳定。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选聘第五条辅导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洞察力和分辨力,具有坚持真理和服从真理的政治品格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讲求团结,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素质。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关系,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具有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协调沟通、组织管理能力及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建立健全的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从不同的角度对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1. 辅导员岗位职责作为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辅导员的职责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生活管理、心理辅导等方面。
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其全面发展。
2. 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要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这包括选拔和培养合适的辅导员人选,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3. 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对于推动辅导员队伍的发展至关重要。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学生反馈、工作报告、辅导成果等方面,以全面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推动其不断提升。
4. 辅导员与班主任的关系辅导员与班主任是高校教育管理中两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们的工作互相依赖,需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沟通渠道,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5. 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上的困扰。
建立健全的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体系,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6. 学生发展规划与指导辅导员应当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咨询,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目标,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
7. 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员要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
8. 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学生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
辅导员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9. 辅导员的自我发展辅导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辅导员政策文件
辅导员政策文件一、背景介绍辅导员是高校中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等工作的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辅导员工作,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是必不可少的。
二、政策目标1.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2.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3.支持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促进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三、政策内容1. 辅导员培训和评估机制建立为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建立完善的培训和评估机制是必要的。
具体措施包括:•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辅导员培训,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设立辅导员职称评审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学术成果评定辅导员职称,鼓励辅导员持续学习和进修。
2.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是辅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需要制定相关指导方针:•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国家大事、社会热点,并组织相应的讲座、座谈会等形式。
•加强对学生宿舍、寝室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交礼仪。
3. 心理健康教育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是辅导员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设立心理咨询中心,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并定期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和工作坊。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主题研讨会、心理测试等,在校园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
4. 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辅导员应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开设职业规划课程,引导学生了解不同职业领域的要求和就业前景,并提供实习机会和就业信息。
•组织职业拓展活动,如行业讲座、企业参观等,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就业环境和市场需求。
四、政策宣传与落实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工作:•制定详细的政策宣传计划,并利用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
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辅导员工作机制,使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队伍是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队伍。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担负着管理、教育、服务学生的重要任务。
第四条辅导员以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
辅导员与学生比原则上按1:200配备。
第二章辅导员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具有坚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行动上能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
第六条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修养,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勤奋好学,知识面宽,勇于创新;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七条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志愿从事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奉献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八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善于探索学生工作规律,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第十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在读研究生),一般应是中共党员,身心健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第三章辅导员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团基本知识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抓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祖国观。
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辅导员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个人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辅导、法制教育等工作。
辅导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注重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与创新。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要按照能力、水平、任职年限等条件划分等级,并进行管理。
各级辅导员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应条件制定相应评选、晋升和奖励制度。
第二章辅导员的选拔与任职第四条辅导员的选拔要以高等学校的需要为基础,通过面试、考试、综合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人才担任辅导员职位。
第五条辅导员的任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第六条辅导员的任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续聘,但续聘的辅导员应当经过综合评估。
第三章辅导员的管理与培训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纪律和规定,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
第八条辅导员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为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资源,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应当积极参与学科专业的学术研究和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辅导员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个人发展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十二条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心理辅导,积极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辅导员要指导学生了解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十四条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生工作组织,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学生活动和服务。
第五章辅导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辅导员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辅导员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6.30•【字号】•【施行日期】200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高校党委,民办高校党委,上海教育评估院:学生辅导员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学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学生辅导员队伍在综合素质、数量结构、职责定位、体制机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2004年初原中共上海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上海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贯彻情况。
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定位1、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力口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优化学生辅导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开展全面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2、学生辅导员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王力军,是高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校党委、行政委派到基层院系并接受所在院系党政领导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高校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在选聘、任用、管理、教育、培养和发展等各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这支队伍的建设提供政策、制度保证,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选聘与合理配备4、要按照“高进、明责、精育、严管、优出”的方针建设一支以专业化为目标、专兼职结合的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
16和24号文件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目录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切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教社政[2005]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编辑本段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编辑本段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
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辅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 作为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对辅导员进行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各学院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具体管理。
第四条各学院应建立严格的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定期布置、检查和督促辅导员工作,学习交流,总结研讨;辅导员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
第二章选聘与配备第五条辅导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辅导员应是中共党员。
第六条根据在校本科学生数,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岗位原则上按250︰1核定(含党委或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副主任和学生辅导员)。
研究生数超过500的学院可增加1个岗位。
第七条辅导员主要从应届优秀毕业党员研究生中选聘,也可从全校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配;也可在我校免试推荐的党员研究生中择优选聘辅导员,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
辅导员工作条例
辅导员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条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05]375),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八字”方针。
即:“高进”、“严管”、“精育”、“优出”;体现“三双原则”。
即:“双重身份”、“双重管理”、“双线晋升”。
第四条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管理、培训、考核、待遇和奖惩依据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任职第五条辅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信念坚定。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辅导员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二)思想品德优良。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无私奉献精神,讲团结,顾大局。
(三)组织观念强。
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纪律严明,作风正派。
(四)业务素质好。
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咨询指导及相关科研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具有作为教育者良好的气质、形象和充沛的工作精力。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师,又是行政管理干部。
第七条辅导员应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
关于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在高校教育中,辅导员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一支力量,他们不仅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问题,还要引导学生正确的人生方向,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水平,我就此提出以下具体意见建议:一、加强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1.1开设系统的辅导员培训课程,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课程,使辅导员能够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1.2组织各类专业培训班、研讨会,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讲座,使辅导员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能力。
二、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评价机制2.1建立多维度的辅导员评价体系,既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也包括学术和职业发展成果评估等方面指标。
2.2通过评价结果,对辅导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良好的辅导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表现不佳的辅导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并适时调整工作岗位。
三、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服务意识3.1加强对学生的情感关怀,关心学生的成长和生活,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
3.2积极引导学生的职业规划,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和潜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四、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工作条件4.1为辅导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如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等。
4.2加强对辅导员的待遇保障,提高辅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增加辅导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鼓励辅导员队伍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5.1 高校可以设置相关奖励政策,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辅导员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
5.2 高校可以为辅导员提供教学和科研指导,帮助辅导员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通过以上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水平,使辅导员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我相信,只要高校充分重视并积极采纳这些建议,必将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带来显著的改善和提升。
六、加强辅导员队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6.1 开展辅导员之间的专业交流活动,如定期举办辅导员经验共享会、教学经验交流会等,让辅导员们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专业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4.02•【文号】教思政厅[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部于2007年建立了第一批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
近年来,辅导员基地在我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依托高校的支持下,积极承担培训、研究、咨询等方面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辅导员培训和研修质量,我部制定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辅导员基地遵照执行,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建立的省级辅导员基地可参照执行。
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2.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辅导员工作制度意见汇总
辅导员工作制度意见汇总一、前言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制度,对于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推进辅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如下辅导员工作制度意见汇总。
二、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定位1.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2.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需求,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3. 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团队建设,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4. 辅导员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5. 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6. 辅导员要协助学生办理入学、毕业、就业等相关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 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工作,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辅导员选拔与配备1. 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2. 辅导员的选拔应注重实绩和潜力,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 辅导员配备应遵循师生比例、专业结构、性别比例等原则,确保辅导员队伍的合理性。
4. 新入职的辅导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各项辅导员工作制度和要求。
5. 辅导员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应与其工作实绩和能力相挂钩,激励辅导员队伍的发展。
四、辅导员培训与激励1. 定期组织辅导员参加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鼓励辅导员参加学历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等,为其个人发展提供支持。
3. 设立辅导员工作奖励基金,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辅导员进行奖励。
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素质和能力,适应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重点任务1.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2.制定完善辅导员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辅导员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辅导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开展辅导员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创新和发展。
5.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防范心理问题能力。
四、实施措施1.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辅导员职业发展路径,提高辅导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2.制定完善辅导员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辅导员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激励和考核评价制度。
4.开展辅导员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五、实施保障1.加强领导机构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支持和重视。
2.配备专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3.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投入。
4.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预期目标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在3年内实现以下目标:1.辅导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辅导员工作规范和流程得到有效落实。
3.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
4.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
5.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
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生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办学理念的体现,也是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XX人的重要人才资源保障。
第二章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要求第三条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学生辅导员要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生工作部(处)等职能部门和系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组织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优化心理品质。
按照科学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3、指导学生做好人生规划和学习规划。
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教育与管理,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坚定学习信念、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
引导学生做好职业与人生规划。
4、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学生班级建设工作。
包括综合测评、学生奖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毕业鉴定、档案整理、宿舍管理、体育锻炼、学生军训等日常学生事务工作。
加强班级建设,认真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辅导员16号令原文
辅导员16号令原文【原创实用版】目录1.辅导员 16 号令原文概述2.辅导员 16 号令的具体内容3.辅导员 16 号令的实施与影响正文一、辅导员 16 号令原文概述辅导员 16 号令,全称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教育部于 2019 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文件旨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指导。
二、辅导员 16 号令的具体内容1.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站位意见要求辅导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辅导员是党的干部、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定位。
2.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意见明确了辅导员的九项工作职责,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网络思政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
3.完善辅导员选拔任用和管理考核机制意见提出,要完善辅导员选拔任用和管理考核机制,注重选拔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群众基础的辅导员,加强辅导员培训和职业发展,建立健全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
4.落实辅导员职业发展政策意见明确,要落实辅导员职业发展政策,畅通辅导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交流等职业发展渠道,提高辅导员工作待遇,激发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5.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意见强调,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辅导员参加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辅导员 16 号令的实施与影响辅导员 16 号令的发布,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高校纷纷响应,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辅导员 16 号令对于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增强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之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中华⼈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之辅导员⼯作的要求辅导员⼯作的要求是:
(⼀)认真做好学⽣⽇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作,加强学⽣班级建设和管理;
(⼆)遵循⼤学⽣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作,促进学⽣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法,不断提⾼⼯作技能和⽔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作调查和研究,分析⼯作对象和⼯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作思路和⽅法;
(五)注重运⽤各种新的⼯作载体,特别是⽹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段,努⼒拓展⼯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活、贴近学⽣,提⾼⼯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作的吸引⼒和感染⼒。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一、引言高校辅导员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帮助者,他们担负着指导学生学业、职业规划、心理辅导以及生活服务等多重职责。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等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二、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原则1. 法律原则。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的管理。
2. 公平原则。
高校辅导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辅导员权益,同时保障学生权益。
3. 效率原则。
高校辅导员管理应当高效,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4. 服务原则。
高校辅导员管理应当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为学校和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 辅导员招聘制度为了保证辅导员队伍的质量和数量,高校需要建立明确的辅导员招聘制度。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具有一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才。
2. 辅导员考核制度高校辅导员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
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评价、学校评价、同事评价等多个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3. 辅导员培训制度为了提高辅导员的教育水平、职业能力,高校应当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对辅导员进行常年培训。
培训内容覆盖教育教学、心理咨询、沟通技巧、管理能力等多方面,以满足不同辅导员的需求。
4. 辅导员评价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机制,收集学生对辅导员的满意度,以评定辅导员的绩效和工作表现。
5. 辅导员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辅导员,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工作不力的辅导员,则给予相应的惩罚和督促。
6. 辅导员管理机构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辅导员管理机构,为辅导员提供工作指导、管理支持和服务保障。
7. 辅导员工作制度高校应当建立规范的辅导员工作制度,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工作规范,保证辅导员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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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和完善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学生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一、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1.与学生谈心谈话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通过谈心谈话,可以交
况,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
2.辅导员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5次,原则上所带学生的必修课程每学期应听课1次。
每次听课要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归纳总结。
3.听课时主要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听课情况、师生互动情况、教师授课情况等。
对学生在课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对教师授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三、进学生宿舍制度
1.进宿舍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进宿舍可以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认真落实辅导员进住学生宿舍值班职责。
加强安全、卫生管理,指导宿舍文化建设。
2.辅导员每周进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原则上所带学生宿舍每月要走访一遍。
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要适时地与班主任、任课教师沟通联系,交流学生的有关情况,解决相关问题。
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辅导员要系统地向班主任、任课教师介绍所带学生的思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六、学习研究制度
1.辅导员要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具备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
2.要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工作研究论文。
3.要注重工作积累,建立工作日志,自觉撰写工作日记或周记,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规律,推进工作创新。
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进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每个辅导员都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系学生主任要起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工作制度,并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检查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