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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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宪法表

历代宪法表

制表说明:○1“人权模式”考察四项指标:a,是否承认天赋人权和规定某些政府无权干涉的个人自治领域,即是否承认个人与国家、权利与权力的对峙,承认与否分别用a和ˉa表示;b,是否明确以保障人权,尊重人道尊严为宪法宗旨,是与非分别用bˉb表示;c,对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等基本人权是否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非依法律不受限制”,若有,称为“限制模式”,用c表示,若无,称“保障模式”用ˉc表示;d,人权与国家机构(权力)在宪法典中的先后位置,人权在前,用d表示,后用ˉd。

根据上述四项指标的主次进行量化考核(a、c各占3分,b、d各占1分,其他综合指数占2分),对14部宪法典(草案)的“人权模式”,制度从优到劣按1,2……序号排列。

○2“政府模式”考察五项指标:A,权力的大小,政府的权力以宪法规定为限,并且对公民某些自由权利无权作出干涉,用A来表示,不以宪法为限或事实上可作出任何活动,称无限政府,用ˉA;B,有无权力立和制衡机制,分别用B,ˉB表示;C,有无司法审查制度,分别用C、ˉC表示;D,有无规定中央和地方分权制衡或地方自治,用D,ˉD表示,E,有无规定权力(尤其行政权)应遵守公正程序,分别用E、ˉE表示。

综合上述指标,分别入无限政府、强政府或有限政府。

○3“制度模式”,中国的宪政移植最初出于内忧外患的逼迫,既缺乏本土经验,又没时间好好权衡利弊和可行性,因此最初移植带有因时造法、应急立法的特点,宪法移植模式较明显,特别是清末民初的几部宪法;后从被迫转化为自主的探索,尤其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和训政理论成为国民党政府的指导思想后,中国宪政建设就带有很强的民族化、本土化特征;共和国时期,除54宪法明显移植1936年苏联宪法外,后三部宪法主要出于自主探索、创造。

表中列出各国模式都是近似的,主要以“政府模式”的制度设计划分标准,就人权保障而言,英美宪法差别并不大,因此忌以“模式”硬套。

○4“意识形态”,有宪法典(草案)明确规定,如中华民国宪法(1947);有的体现为法条外的指导思想,如中华民国约法(1914)。

宪法

宪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 共 同 纲 领 》
1949年9月21日, 中国共产党领导召开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 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社 会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国策和总任务等。《共同 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天安门 城楼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通过制定法律、发布决定、决 议的形式解释宪法。
(二)宪法实施监督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 所作的解释。
(三)宪法修改制度
• 本章阅读文献及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在首都纪念宪法施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胡锦涛 2002年 • 《宪法学》 魏定仁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 宪法和宪法的修改 杨景宇 2003 年10月 • 学习思考题 • 1、什么是宪法?什么是宪政? • 2、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 3、现行宪法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规定有哪些方面? • 4、中国宪法的保障制度有哪些内容?你认为应该如 何健全中国宪法保障制度?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受文革影响,这部 宪法存在着严重的错误。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一致通过了修改过的
宪法。受“左倾”思想影 响,这是一部有着明显缺 陷的宪法。
1982 年 宪 法
1978年12月召开了第十一届三中全会。 1981年成立以叶剑英为主任委员的宪法修改 委员会。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 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即现行宪法。

宪法宣传周2023标语

宪法宣传周2023标语

宪法宣传周2023标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以上标语仅供参考,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023年,让我们一起,以法为师,以法为友,共筑法治中国梦。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23年,法治精神传八方,普法标语映万户。

宪法,国家之基,人民之权。

法治春风满八方,普法标语传千里。

2023,让我们一起走在法治的道路上。

法治八方来,普法进万家。

2023,让我们一起知法守法,共建法治社会。

2023年,法治之路,共同前行。

法治之光耀八方,普法之音响五湖。

2023,我们在一起,让法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2023年,以法为师,以法为友。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之光,照耀未来。

携手共进,法治社会伴我行。

宣传法律,共建和谐社会。

倡导法治精神,共筑和谐家园。

法治宣传进万家,平安幸福你我他。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公平正义。

八五普法,法润四方,和谐社会,法治引领。

八五普法,全民学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八五普法,法律进万家,和谐社会,法治保障。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为人民保驾护航。

循依法治国之略,展国泰民安之景。

宪法是国家的未来,引领国家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宪法,国家之法,人民之主权之源。

宪法日,重申宪法权威,捍卫法治尊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前。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引领,法治中国,共筑美好未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是治国之本,良法是善治之基。

八五普法,点亮生活,和谐社会,共建法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宪法,智慧的结晶,治国安邦的基石。

百年法治:中国现代法治史

百年法治:中国现代法治史
连不断的政治运动 第四个停滞,文革十年 第二个法治发展十年成就:建立了各种法律制度,高校中
有了法学院,并于国民政府时期开始了司法考试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三个阶段:1979-1989 成就:1、制定了八年宪法,重塑了宪法、
法律权威; 2、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治的十六字方针; 3、恢复完善了人民代表制度; 4、重建和健全了司法系统、司法行政系统、
议会道路; 第二,复辟帝制:废除临时约法,复辟帝制,国体动摇; 第三,贿选总统,军阀专权,御用议会,共和名存实亡。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二个阶段,第二个发展十年和三十年停滞 1、第二个法治发展十年,28年北伐成功,奠立六法体系 2、艰难曲折,三十年停滞,这一停滞分为四个时段: 第一个停滞(1937-1946),抗日救国 第二个停滞(1947-1949),国共第三次国内战争 第三个停滞(1949),共和国初建初期国内的环境和接
2、救亡图存与民主法治,集中人权与个人 人权
3、工具法治与体制法治 4、法治移植于本土经验
四:中国法治的未来
中国法治特征:继受、后发、推发 基本路向:从自上而下的推动到由下而上的律动;
从工具型到体制型 1、方式上的政府主导性,由上而下推动 2、目标上的阶段性,需要从工具型到体制型的
转变 3、发展过程的差异性,即从不协调到逐渐协调。 结论: 长期性 曲折性 组织性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一个阶段,第一个十年发展和十五年挫折 1、中国传统法的终结与近现代法的开创 第一个法治发展十年成就:开创了与世界先进发达国家类
同的六法体系,在中国法治化的漫漫征程上迈开第一步。 法治成就:共和胜利,君主终结,临时约法(议会本位) 2、沉重打击,挫折十五年 1912-1926 扼杀法治进程的三件大事: 第一、暗杀宋教仁:堵塞政党政治,亵渎民主选举,封杀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作者:李天琪来源:《民主与法制》2018年第16期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于1954年9月20日(以下简称五四宪法)、1975年1月17日(以下简称七五宪法)、1978年3月5日(以下简称七八宪法)和1982年12月4日(以下简称八二宪法)通过四部宪法。

现行宪法在1 982年宪法的基础上,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 8年五次修订。

四部宪法、五部宪法修正案在什么样的契机下修订?这期间发生怎样的故事?做了何种修改?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如何庄严诞生?讲到五四宪法,首先不得不提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

1 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作为一部宪法性文件,《共同纲领》实际上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

另一方面,1949年到1952年三年间,中国已取得超乎预计的成就,起了显著的变化。

中共中央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应当适时地实行全国普选,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使中国进入全面建没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诚然,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共同纲领》不能扛起国家根本法律的重任,但是起草一部宪法的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

1953年1月12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的前一晚政协座谈会上,有人就坦言这其中的种种困难顾虑。

周恩来第二天在会上专门针对这一问题作了发言:既然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共同纲领》就不能再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了。

当初《共同纲领》之所以成为临时宪法是因为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那么,现在不执行这个职权了,这个职权还之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应该有自己的法律——宪法。

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通用4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英语:NationalSecurityEducation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通用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我个人认为中国的宪法就像一个贴身的保镖,时刻地保护着我们每个中国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它同时也是大家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我们,每一位普通的中国公民,每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一定要时刻将宪法牢牢地拴在心尖,注入每一滴血液。

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同志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只要有了它,国家才会富强,人民才会自由。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共同纲领》,是1949年为新中国成立而颁,是希望这个用无数条生命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永盛不衰。

我国的宪法至今,以被修改过9次,也正是这9次的改变,让中国从衰败走到辉煌,从拘囚走到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中,宪法无处不在。

但还是会有一些人藐视法律的存在。

比如,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公共设施乱涂乱画,十字路口红灯亮时,那些不顾及自身和他人安全义无反顾的闯灯者,趁他人不注意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者,为一己之利伤害他人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财产变为己有者等等,这些违背社会道德、不遵守法律的事是万万不可做的!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守记守法的好习惯,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去保护身边的人,保护家人,保护自己,同时对那些有违法行为的人和事加以制止!我认为,宪法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对于那些不能自觉遵纪守法的人加以束缚,而对那些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的权益加以保护。

有了法,国家才会安宁!社会才会安定!人的生活才会更美好!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500字(4篇)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500字(4篇)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500字(4篇)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500字(精选4篇)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500字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

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

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

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__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

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中国宪法的变迁

中国宪法的变迁
但是这部宪法事实上几乎没有发挥作用。其时 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以后的合作化、人民 公社化等一系列左倾运动中宪法原则被批为资产 阶级口号,以后,这部宪法事实上失去“合法 性”,逐渐被淡忘。
1975年宪法
• 1966年爆发了践踏一切法律的文化大革命,
到70年代,文革的灾难日重,社会上反文革的思 潮日渐壮大。为使文革形成的状态固定化,1975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是一部 无视宪法基本原则的宪法,是对54年宪法的反动。 该宪法是阶级斗争为纲思维的产物,贯彻了权力 至上、个人迷信、权力集中、颂扬暴力等封建主 义精神与体制,人民权利受到漠视,几乎成了颂 歌与语录的汇辑,篇幅也从 54年宪法的106条降 至30条。
合理性,二要更重视权利保障。
• 增加修宪的程序性规定。 • 增加宪法实施的司法保障制度。
百年宪政·历史与未来
为 张祁宋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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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君叶殷 青会 鹏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南北政府议和失败以后,广州因议员人数少无法制宪, 北京政府大多为军阀与政客组成,无心制宪。但不久却出 现了中国宪法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1922年直奉战争结束, 黎元洪复出任总统,撤销1917年解散国会令。恢复之参众 两院号召护法。适逢广州陈炯明叛变,广州部分议员北上。 1922年8月1日,国会得以开会,以制宪为主要任务。但会 议几次不足法定人数,曹锟为吸引议员凑足法定人数开会, 以便选举自己为总统,以公然发给与会人员5000元为诱饵。 10月10日,宪法会议公布宪法。此宪法于1924年10月24日 被段祺瑞推翻,形式上存在了1年零几天,实质上并未得 到认真实施。史称“贿选宪法”或“曹锟宪法”。
使政权。”按照孙中山
先生遗教,在训政期满

简述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简述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一)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二)五四宪法五四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

被称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三)七五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可参阅文化大革命)。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四)七八宪法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

被称为七八宪法。

(五)八二宪法八二宪法我国当前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与时俱进地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根本法的形式给出了答案。

宪法日

宪法日

背景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

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

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

“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论文

宪法论文

中国宪政之路记得梁启超先生在一个世纪之前曾饱含深情地再他的《少年中国说》中指出:“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

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独立则果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壯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哲人的话跨域时空,在我看来如何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问题时。

宪政二字须臾不可或缺。

众所周知,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而且是人权根本保障书套用梁启超先生的话,今日依法治国之进程与成效,不在别的,而在于宪政建设。

宪政建设深入人心则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宪政建设推进顺利则依法治国推进顺利,宪政建设成效显著则依法治国成效显著。

然而回顾中国的百年宪政之路,道路崎岖且又长。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也是西方文化的产物。

至于中国近代宪政之路,可以说是西学东渐的结果。

近代宪法最早出现在英国,可以说英国式现代宪法的发源地。

然而由于受传统的法制模式的影响,英国宪法是由许多分散的,不同年代的宪法文件,判例和惯例所构成,而不是以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法典形式的书面文件出现的。

所以说1 787年的美国宪法是近代第一步成文宪法,也是人类历史上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欧洲大陆最早出现的近代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著名的1789年《人权宣言》构成了该部宪法的序言。

以上几部宪法都包括了主权在民,注重保障人权和强调国家权力应该受宪法控制等基本特点,使近代西方宪法表现出浓厚的民主宪法,人权宪法和限权宪法的特色。

这些特色既是西方政治和法律传统在宪法上的体现,也是近代宪法概念所必然包括的基本内涵。

中国是一个地处东北亚大陆,资源丰富的国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经济上的封闭性,决定了政治上的保守性和文化上的排他性,在政治法律方面尤为如此,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文化只有纵向的传承发展没有横向的吸收比较,这种固步自封的孤立性制约了中国政治法律文化的法杖活力随着人类历史社会的进步,而逐渐陷于落后的境地。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宪法是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根本法。

毛泽东在1954年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法”。

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特殊性: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根本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和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享有崇高的地位。

而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和某个领域。

第二,从作用看,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

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一般法律的文本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表述。

第三,从效力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万法之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2012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即八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的日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现实的情况不容乐观。

据董节英对1998年至2011年的六省区调查报告的分析,近三分之一的党政领导干部没有系统学习过宪法。

对于“国家权力是谁授予的”这一问题,71%的人认为是“人民”,这是正确答案,其他的却认为是“人大”或者“执政党”,甚至有人认为是“自己努力争取的”。

连党政干部都对宪法知之甚少,更遑论普通的百姓了。

众所周知,国外对于宪法是非常尊崇的。

2009年1月,奥巴马在总统就职典礼上说:“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从“确认”到“正名”:中国百年宪法的内在逻辑-最新资料

从“确认”到“正名”:中国百年宪法的内在逻辑-最新资料

从“确认”到“正名”:中国百年宪法的内在逻辑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08-04-021908年8月27日,《钦定宪法大纲》正式公布。

这是旧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这部宪法价值几何,姑且存而不论,它至少从形式上开启了一个时代。

从历史发展看,旧中国与新中国的宪法历经三代(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2008年)刚好100周年。

回顾这百年的中国宪法,可谓跌宕起伏,柳暗花明,它既见证了中国政治的变迁,也牵动着几代法律人的学思。

这些宪法中的绝大多数,在颁布之前,都承载着沉甸甸的希望;但颁布之后,又很快引起了人们的失望。

就在希望与失望的交织过程中,百年的光阴流过去了。

百年中国的众多宪法,虽然政治背景不同,阶级性质不同,价值目标不同,但是,它们都属于“百年中国”的宪法,都是在“转型中国”这个整体背景之下诞生的,是现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产物,都是用方块字写成的。

从这个角度上说,它们又带有很多的共性。

在诸多的共性当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它们都包含着一个共同的内在逻辑,那就是:从“确认”到“正名”的逻辑线索。

对于蕴藏在中国百年宪法背后的这根逻辑线索,兹论证如下。

一、确认:中国百年宪法内在逻辑的起点旧中国《钦定宪法大纲》第1条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作为旧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宪法的第一个条款,它是否改变了当时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没有,它没有为大清帝国的政治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新要素,它仅仅是对沿袭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传统政治制度的再次确认而已。

初次诞生的旧中国宪法所具有的这一内在品质,百年以来,一直连绵不断,并由此而凝聚成中国宪法内在逻辑的起点,那就是确认。

换言之,旧中国众多宪法的制定与颁布,都蕴藏着一个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那就是对过去的确认――确认那些已经存在的政治事实。

用当代话语来说,就是要“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义务教育法手抄报简单内容

义务教育法手抄报简单内容

义务教育法手抄报简单内容《义务教育法》是中国宪法百年来推动和促进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法律,是尊重人权、保障劳动者权地和自由平等的重要基础。

它既反映了中国教育发展的历史脉络,又展现出中国当前教育事业的深远设想。

《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12月27日颁布,于1995年3月14日修正,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制度,实现国家教育大力发展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更上一层楼,指明了中国义务教育的科学方向,确立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与立法的宗旨。

《义务教育法》总共共有六大章节,教育的宗旨,义务教育的责任与权利,义务教育的规划与实施,学校的管理,教师的任用和管理,教材的编写与审定。

其中,第一章“教育的宗旨”中明确了中国教育的宗旨,即“坚持联系实际,育人为本,实现全民全面参与、全体发展的教育目标,培养爱国主义、崇尚科学、尊重人权、促进社会公正和平,提高人民的综合素质,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教育目标”。

第二章“义务教育的责任与权利”中提出了关于义务教育的实施责任和义务教育受益者的权利,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由国家、社会、家庭三方共同承担,其中国家承担的责任最重,涉及到经济投入和法律法规制定等等,而义务教育受益者具有义务教育无障碍受教育,受到全面尊重和保护,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到严格的纪律教育等等的权利。

第三章“义务教育的规划与实施”中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组成要素,以及义务教育的规划和实施方式,以及义务教育的机构、职能、管理和组织方式。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中规定了学校的由来和管理,规定学校的办学条件,以及学校的资金使用、学校的财务管理等,第五章“教师的任用和管理”中规定了教师的应征、任用和管理,规定教师的晋升、评定和报酬等,第六章“教材的编写与审定”中规定了教材的准备、编写、审定、节选和使用等。

《义务教育法》不仅是义务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法规,也是中国改善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令人振奋的信号。

改革开放与宪法变迁

改革开放与宪法变迁

4 / EXCLUSEVE高全喜文改革开放与宪法变迁现代中国的宪法制度是中西碰撞、古今之变的产物。

其中,改革开放是宪法变迁的动力机制。

本文对此略作陈述。

一、百年历史回顾中国宪制史从历史过程来看,大致有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晚清立宪;第二个阶段是中华民国宪制;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

具体内容在此不予展开,其中的前两个阶段可以参阅拙著《中国宪制史(1980—1949)》慕课教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第三个阶段参阅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文关注的问题是:任何一种宪法制度,都有其动力机制,那么,推动中国宪制史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回顾百年中国宪制史,我们发现,这个动力机制由两股相互对峙并阶段性妥协的力量构成,那就是革命制宪与保守制宪,其中的革命属于一种激进革命主义的力量,保守属于一种渐进改良主义的力量,而制宪是它们之间斗争与妥协的公约数,没有这个妥协,百年中国就是革命的政制史,而不是宪制史。

相比之下,晚清立宪乃至中华民国是一种形态,保守改良主义吸纳了革命,建立了第一个共和国;而1924的中华民国(国民党)与194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另外一种形态,革命激进主义摈弃了改良,建立了第二个和第三个共和国。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80年代,两岸与两个革命的法统,又都开始新的转型,保守改良主义开始吸纳革命主义,就大陆中国来说,以“82宪法”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始一次新的宪法变革的历史进程。

直到今天,中国仍然处于这个大的历史进程之中。

二、为什么改革开放是一种动力机制我们还是回到宪法结构上来看,为什么说改革开放是中国宪制变迁的一种动力机制呢?首先分析一下何为改革开放?其实,从宪法学的角度上,这里包含着两个层面的逻辑。

第一个是:改革是古今之变大议题中的一个环节,属于宪法结构的时间性纵向逻辑;第二个是:开放是中西碰撞大议题中的一个环节,属于宪法结构的空间性横向逻辑。

改革开放其实聚焦着新时代的中国百年宪制史的问题意识。

中国宪法百年

中国宪法百年
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反封建纲领。但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 东西.其精髓在于它通过立法程序.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 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其实践意义在于在中国 第一次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其思想启蒙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人民的觉 醒,鼓舞人民起来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其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意 义在于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以后民主革命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 件。其宪法意义在于实现了宪政原则。正如陈旭麓先生所言:“南京临 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揖美追欧’的结 果.也是‘五·四’以前八十年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几代人的奋斗而取得的 最富深远意义的结果,是中国宪法史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4)规定经济政策,保障耕者有其田,劳动者有职业,企业有发展机会,
以公营、合作、私营等形式组织人力和物力,以促进繁荣消灭贫困,欢迎外来投资,保
障其合理利润;

(5)规定文化卫生方面任务,普及并提高人民文化水准,消灭文盲,减少疾
病与死亡现象,这些规定在当时起积极作用,对以后的政权与法制建设有深远影响。
3.《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临时约法》采用责任 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 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 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制度。
4.《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民主 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 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项 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

(2)实行民主建政,规定选举联盟,中共与各党派参政的
“三三制”原则;

(3)规定对地主和资本家的经济政策,保护私有财产,奖励
私人企业;

(4)规定民族平等与自治原则;

百年宪政

百年宪政

百年宪政摘要:宪政是以宪法为核心,将民主和政治完善地结合起来的民主政治。

党政二字,包含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治到法治的治国方略的转变以及追求人权和公民幸福的终极价值所在。

这些多元化的含义使得中国在宪政之路上走的颇显艰难。

本文笔者将从过去百年里的宪政出发,用历史的方法对这个问题进行简要的考察、分析。

关键词:宪政史宪政基础启示所谓宪政(constitutionalism)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作为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宪政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凡追求民主政治的国家,无不对宪政孜孜不倦地进行探索研究。

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的宪政之路细数下来已逾百年,其过程可谓跌宕起伏。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的思想浪潮和外来侵略同时进入中国,满清统治者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而开始从各方面进行改良。

1905年,清政府派遣了数位考察政治大臣赴国外考察,从而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正式的立宪之路。

本文作者企图通过对中国近代的宪政史进行考察、分析,同时与其他国家的宪政稍作对比,以期对现行的宪政有所借鉴作用。

一、百年宪政之路近百年来,尽管有数个政府从形式或者实质上进行了对宪政的探索实施,但总的来看,可将其大概分为三种类型:1满清政府的形式宪政从清政府发布“仿行宪政”的上谕至满清政府灭亡,立宪一词几乎贯穿其间。

但是清政府对立宪有着明确的指导思想,即“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还将立宪期限定的较长。

焦急的立宪派忽视了清政府敷衍拖延的态度而对此予以厚望,希望通过变革来挽救民族危机。

但不仅他们的思想未能彻底摆脱君权“尊尊”的思想,他们的行动也多是企图通过与统治者妥协来实现立宪。

事实证明,清政府通过的各项文件无论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是强调皇权至高无上,民众的权利微乎其微。

就是这样一部极其虚伪的立宪文件也没有得到过实施。

2资本主义的花瓶宪政宪政的核心在于民主和法治,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长达几十年的资本主义政府的统治下,宪政仅是一场空谈。

生活因宪法而更加美好

生活因宪法而更加美好

生活因宪法而更加美好“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这是北宋文学家苏辙曾说过的话。

他过去对法律的理解也正是如今对中国宪法准确的诠释。

中国,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也并非从一开始就有如此完备的宪法。

中国从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到今天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其中经历了无数的努力与牺牲,而宪法则是以法律的形式见证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了中国各族人民努力的结果;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中国各族人民平等发展的未来。

所以,宪法作为中国的根本法,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应以宪法作为活动的基本准则,都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国的飞速发展与宪法的存在之间是密不可分的。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也决定了人民是中国发展成果的切实享受者。

2020年中国实现了绝对脱贫,一些偏远山区、交通落后地区的人民,都过上了温饱充足的幸福生活。

曾经我对脱贫没有多深刻的概念,直到我高中毕业之后去湖南张家界旅游时才真正理解。

张家界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其中占比最多的就是土家族和苗族。

在我游览苗寨时,苗族阿婆热情的将我们邀请进屋,为我们沏一杯带着苗家山水的热茶。

阿婆说她们这里曾经交通闭塞、四面环山,村子里的人们根本走不出去。

同时当地经济也不发达,饿肚子都是常有的事。

可自从国家开始着手脱贫攻坚之后,苗寨外有了水泥路,苗寨里有了特色旅游业,大家的生活水平肉眼可见的提高了。

根据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应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国家为了实现精准扶贫,同时也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走出苗寨大门,我回头看向山中高低错落的房屋,想到了9899万农村人口成功脱贫的数据,这一刻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这些数字背后所蕴含的强大而富有生命的力量。

这正是宪法所带给我的震撼,人民的生活也因宪法变得更加美好。

如果说之前宪法给我带来的是震撼,那么在我刚满十八岁时则是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宪法给予人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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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胜利以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南京成立了 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 在各方面压力下,孙中山被迫让位于袁世凯,为维 护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保民国基础不失,遂制定《中 华民国临时约法》。
1.《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它 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 2.《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的国家制度。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布废除封建君 主专制制度,确认了中华民国的合法性。 3.《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临时约法》采用责任 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 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 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制度。 4.《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民主 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 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项 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 5.《临时约法》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这部宪法草案是国民党中央在1932年12月开始的筹备宪 政活动的具体成果。它虽然要标榜实施宪政,却与“训政” 时期实施的约法并无多大的差别。“五五宪草”的主要特点 是党国一体,总统集权。五五宪草在形式上、文字上都具有 资产阶级民主色彩,实质上为维护国民党一党专政,蒋介石 个人独裁制造宪法根据,是一部反民主、反人民的宪法草案。 所以,这部宪法草案公布后,理所当然的遭到了全国人民的 反对,最终也因时局的变化而胎死腹中,未能成为正式生效 的宪法文件。
中国宪法百年
导视
一,清政府时期 二,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时 期 三,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南 京国民政府时期 五,人民革命根据地时期 六,新中国成立以后 七,我的建议
外患:庚子国变,八夷乱华, 中国沦为半殖民地 半 封建社会
内忧: 本国生产力落后; 辛丑条约引起哗然; 西方民主思潮的传播; 国内革命倾向扩大; 政权内部爱国力量的争 取,等。
1.在国家政权体制问题上,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 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2.在权力关系的规定上,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 世凯的势力。 3.在《临时约法》的程序条款上,规定特别修改程序 以制约袁世凯。
1、没有具体规定人民的权利,以及实现权利 的保障; 2、没有采取地方分权制,不利于民国的巩固; 一部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 《临时约法》尽管未能提出反帝的革命任务,也没有提出一个完整 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反封建纲领。但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 东西.其精髓在于它通过立法程序.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 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其实践意义在于在中国 第一次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其思想启蒙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人民的觉 醒,鼓舞人民起来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其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意 义在于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以后民主革命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 件。其宪法意义在于实现了宪政原则。正如陈旭麓先生所言:“南京临 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揖美追欧’的结 果.也是‘五· 四’以前八十年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几代人的奋斗而取得的 最富深远意义的结果,是中国宪法史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就我的观点而言,清末立宪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 首先,这是清政府当局主动做出的一场变革,虽 然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质,但毕竟是历史的进步; 其次,清末立宪反映了士绅阶层对民主的诉求, 代表了中国思想上的一种进步趋向; 最后,清末立宪促进了民主思潮的进一步传播, “皇族内阁”的曝光也促使统治集团离心,为中国历 史的前进准备了更广阔的舞台,这是清政府的悲剧, 却是中华民族进步的催化剂。
3 1923年《贿选宪法》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
4 1925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天坛宪草 这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由当时的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10 月31日制定通过的一部宪法草案,称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故也称为《天 坛宪草》。该草案坚持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坚持责任内阁制 度,对总统权力进行了多方面的限制。但是,并未施行。 袁记约法 这是1914年袁世凯炮制的一部宪法性文件,称为《中华民国约法》,因 为其奉袁氏旨意制定,所以也被时人讥称为“袁记约法”。 “袁记约法”从根本上动摇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民主共和制度政体, 确立了大总统集权制,从而遭到了人民的反对,在袁世凯倒台以后,“袁记约 法”也失去了效力。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并于1923年10月10日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华民 国宪法》,因为是曹锟贿选国会议员通过实施的宪法,因此,也被时人称为 “贿选宪法”,这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惟一一部正式颁布实施的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925年段祺瑞再次执政时提出 。
从本质上讲,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都是反民主的、 以赤裸裸的武力作为后盾的反动军事集团,本来是不需 要宪法宪政的。但为了顺应自辛亥革命以来深入人心的 民主观念,它们不得不打起制宪的旗号,制定宪法以为 其反动统治提供合法依据。
1 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2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篡夺以后,中国进 入了以“中华民国”为招牌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洋 军阀的反动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前行列反对,护法运动等 一系列的革命运动削弱了北洋军阀的统治,而1924年的 北伐战争则使北洋军阀集团彻底瓦解。经过412、715反 革命政变,国民党右派背叛革命,建立起了代表大地主 打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政府。
1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国民党统治时期最重要的宪法性文 件,也是旧中国生效时间最长的宪法性文 件 2 .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 3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国民党统治时期唯一的一部正式宪法
2 、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 宪草”)
1.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 文件
正文14条:“君上大权”;附录9条:“臣民的 权利义务”。 ——由皇帝钦定、颁布,具有浓重的封建 主义特色
2.1911年《重大信条十九条》 ——清朝统治者的第二部也是最 后一部宪法性文件
皇权神圣,但以宪法规定为限; 设立国会行立法之权,实行责任内阁制; 宪法地位高于皇室大典; 无公民权利规定 ——清政府企盼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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