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教育学会 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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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1.2 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

二、组织结构2.1 委员会由校长指派的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领导和管理。

2.2 委员会成员包括各学科教师代表、教研组长、教务处代表等,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2.3 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具体职责由委员会主任确定。

三、职责和权力3.1 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体系。

3.2 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3.3 监督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教学指导和辅导,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3.4 收集、整理和分析教学数据,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师提供教学质量报告。

3.5 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6 提出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建议,推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更新和优化。

四、工作流程4.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制定工作计划。

4.2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

4.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执行会议决议。

4.4 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各专题工作组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4.5 委员会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监督和评估。

五、奖惩制度5.1 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委员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对于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委员会将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进整改。

5.3 对于故意违反教学工作规定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委员会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6.1 本章程经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生效。

6.2 对于本章程中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由委员会主任进行补充和解释。

6.3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所有。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

1.2 委员会的设立遵循学校的章程和相关法规,依据学校的组织结构进行组建和运作。

1.3 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以及民主、科学、高效。

二、职责和权力2.1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

2.2 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评估标准,确保教学内容和质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3 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4 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2.5 委员会有权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建设。

三、组成和运作3.1 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领导任命委员会主任。

3.2 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和纪要。

3.3 委员会设立各类教学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教学改革项目和任务。

3.4 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下或线上,会议记录需保存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

3.5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和工作小组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按照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工作。

四、评估和监督4.1 委员会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和学生评价等,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4.2 委员会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和教学反馈等,以提供教学改进的指导和支持。

4.3 委员会会定期组织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经验分享,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奖励和激励5.1 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工作奖励和激励政策,对在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和发展而设立的学校组织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拔与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设立在学校教务处下属,直接向教务处负责。

2.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教务处处长任命。

主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代表委员会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

3. 委员会成员包括教务处相关人员、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教师代表等,人数不少于10人。

4.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标准等。

2. 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发展工作,推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4. 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5. 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的良好运行。

6. 开展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7. 定期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发展和相关情况,接受教务处的指导和督导。

四、成员选拔与管理1. 主任由教务处处长任命,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2. 委员会成员由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教师代表推荐,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预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如有失职行为,可以予以撤职或者调整。

五、工作机制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教学工作相关事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改革项目、教师培训等工作。

3.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会议、起草会议记要和文件,及时传达委员会决议和教务处的要求。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机构,旨在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

其主要职责如下:1. 研究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2. 组织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3. 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并监督教学质量的提升;4. 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5. 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和教师交流活动,提升教学水平;6. 监督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确保教学设施的完善;7. 审核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8. 推动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学术创新和教育改革。

二、组成和任职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学院(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

其中,教师代表由各学院(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会议制度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由主任校长主持;2. 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3. 会议议题由主任校长和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也可以根据委员会成员的提议确定;4. 会议记录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

四、决策程序1. 委员会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制,出席会议的委员会成员超过半数时方可进行表决;2. 重大事项的决策,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3. 委员会决策的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相应的落实工作。

五、职责分工1. 主任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协调教学工作的各项事务;2. 副校长:负责协助主任校长工作,代理主任校长职责;3. 教务处处长:负责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落实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策;4. 学院(系)主任:负责组织和落实学院(系)的教学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5. 教师代表:代表教师群体参与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反映教师的意见和需求。

六、工作机制1.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指定,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教学工作的发展;4.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向本单位教师反馈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增强教师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旨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作用。

正文内容:1.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1.1 委员会的组成: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

1.2 委员会的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协调教学资源的分配,组织教学改革与研究,并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和指导。

2.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制2.1 委员会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教学工作的重要事项,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年度教学目标。

2.2 工作小组: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2.3 教学研讨会:委员会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研讨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教学质量保障3.1 教学评估:委员会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提供指导和培训。

3.2 教学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教学资源的分配和管理,确保教学设备和教材的充足与更新。

3.3 教学改革与创新:委员会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4. 教学工作委员会与学生教学活动4.1 课程设置:委员会参与学校课程设置,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4.2 学生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反馈,为教师提供改进的建议。

4.3 教学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如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5.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与意义5.1 教学质量提升:委员会通过评估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

5.2 教师专业发展:委员会组织教师参与研讨会和培训,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5.3 教学改革推动:委员会积极参与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创新。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条:总则1.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和运营,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

2.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据教学工作需要成立,并负责制定教学指导方案、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收集教学反馈意见等工作。

3.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应为教师和学生代表,由校领导指定。

第二条:职责与责任1.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修订教学指导方案,确保教学工作符合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2.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积极开展教学培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帮助他们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

3.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建立学生教学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相关教师。

4.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协助学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组织结构与成员1.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主任由校领导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经校领导批准任命。

2. 委员由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利益。

3.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若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离职,应由校领导指定合适的人选进行替补。

第四条:工作机制1.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设立常务会议,定期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议。

2. 在制定教学指导方案、组织教学培训等工作中,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民主。

3.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经费保障1. 学校应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其正常工作和运营。

2. 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认真做好经费管理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六条:章程修订1. 对于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应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并通过主任召集成员进行讨论。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内重要的组织之一,旨在协助学校管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组织设置1.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学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由各自的代表选举产生。

1.2 委员会的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1.3 委员会的任期和换届: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每届结束后进行换届选举。

委员会成员可以连任一届,但连任两届以上需重新选举。

二、工作机制2.1 定期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教学改革措施和教学质量评估等重要事项。

会议由主任主持,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2 子委员会的设立:为了更好地协调和推进教学工作,教学工作委员会可以设立不同的子委员会,如教学资源调配子委员会、教学改革子委员会等。

子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特定的教学工作领域。

2.3 工作评估与考核: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评估和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教学资源管理3.1 教室和设备管理: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教室和教学设备的使用。

委员会应制定合理的教室和设备使用规定,并确保教室和设备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2 师资培训与发展:委员会应关注教师的培训与发展需求,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供专业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3 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和选定学校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委员会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求,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四、教学改革与创新4.1 制定教学改革计划: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制定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明确改革目标和时间表。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直属学校领导。

2. 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各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

3.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学校领导任命。

三、职责与权限1. 制定学校的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 组织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提出改进建议。

3. 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4. 审核教学改革和教学项目申报,推动教学创新。

5. 协调解决教学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维护教学秩序。

6. 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促进教师发展和成长。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2. 会议议程由主任提前通知各成员,并征求意见。

3. 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并整理成文,分发给各成员。

4.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经主任审核后列入会议议程。

5. 会议决议由出席成员表决通过,主任负责执行。

五、教师代表选举1. 各学科教师代表由本学科教师自行推选产生。

2. 教师代表的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3. 教师代表有权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和讨论,代表本学科教师的利益。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委员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教学不力、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委员会将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3. 委员会将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学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

七、附则1. 本章程经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委员会将承担起制定教学发展规划、组织教学评估、推动教学创新等重要职责。

同时,委员会将建立教师代表选举制度,让教师参与决策和讨论,维护教师的权益。

此外,章程还规定了教师奖惩制度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学水平。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其有效发挥职能和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水平而制定的文件。

下面是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相关参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指导工作,提升教学质量,特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学校教学指导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研究教学改革和发展方向,组织实施教学研究和教学培训,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事,高效务实,公开透明,勇于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委员会设立主任和副主任若干人,其中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经学校批准。

第五条主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组织制定学校教学指导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代表主任履行职责,主要负责教学研究和教学培训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设立教学指导科(或部门),由多名委员组成,科长由主任任命,科长负责教学指导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和制定学校教学指导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2.组织实施教学研究和教学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建立和完善教学资源共享和交流机制,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4.协调解决教学指导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5.监督和评估教学指导工作的实施效果;6.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重要决策。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会议议程、决议事项由主任提前发给委员。

第十条委员会会议决议原则上采取多数通过方式,主任如认为需作出重大决策,则要征求全体委员的意见,形成共识后方可决策实施。

第十一条委员会在会议外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意见征求和决策,形成文件和决议。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应给予委员会必要的委托和支持,充分发挥委员会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九江市教育学会 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九江市教育学会 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九江市教育学会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九江市教育学会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本会是研究中学英语教学的全市性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九江市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受九江市教育学会领导。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团结广大的中学英语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中学英语教育改革,为全面提高我市英语教学水平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中学英语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总结、交流英语教学、教研工作经验;(三)介绍省内外的现代英语教学理论,交流英语教改信息。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会吸收下列人员为个人会员(一)本会吸收各县(市、区)的中学英语教研员和优秀的中学英语教师为个人会员;(二)本会理事、各县(市、区)中学英语教研员为当然个人会员;个人会员由县(市、区)的中学英语教研员和市直中学英语教研组长向本会推荐,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名单并颁发会员证。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及其他相关活动;(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会员应履行一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三)向本会反映有关中学英语教学的情况和问题;(四)交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第五章理事会设常务理事31人(其中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1 人,常务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副理事长10人。

);理事30人。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三)批准会员入会,接受退会申请;(四)召开学术讨论会,评选并推荐学术论文;(五)组织和协调研究活动,评价并介绍研究成果。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正、副理事长和正、副秘书长履行上述职责。

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目标

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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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2. 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学科教研组长等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委员,教师代表担任委员。

3.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和权力1. 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 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组织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组织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5. 协调解决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6. 推进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教学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7. 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8. 审核学科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方案。

9. 监督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暂时会议。

2. 会议由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3. 会议议题由主任提出,委员可以提出议题或者提前提交提案。

4. 会议决议按照多数原则通过,主任负责执行和落实。

五、工作机制1.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职,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2. 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传达重要信息和决策。

4. 委员会应当建立教学工作档案和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六、奖惩机制1. 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者团队,委员会将赋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职行为,委员会将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并视情况赋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章程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长批准后生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二、组织机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秘书,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2.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若干专业教学分委员会,分别负责不同学科或专业的教学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1. 制定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提出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2. 审议和决策教学大纲、教材选用、课程设置等教学相关事项。

3. 监督和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支持。

4. 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的评选,推动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5. 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

6. 与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教学需求和反馈。

四、运作机制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不少于三次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2. 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主任在会议期间享有一票否决权。

3.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文件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

4. 专业教学分委员会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本学科或专业的教学问题。

五、评估和改进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对章程的修改建议,经过讨论和表决后,由主任报校长批准。

六、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过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讨论和校长的批准。

以上为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而设立的学校组织。

本章程旨在明确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结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主管,教务处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教学科室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一位专职人员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学校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考试评价等。

2. 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4.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正常进行。

5. 推动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6. 开展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教学资源的共享和教学手段的创新。

四、工作程序1.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教学工作的重大事项。

2.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

3. 会议议程由主任和办公室商议确定,提前通知预会人员,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4.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内容要详细准确,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会人员、讨论内容、决议等。

5. 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过表决,多数通过原则。

6.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事项需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布。

五、工作机制1.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常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研究和落实。

2. 常设工作小组由委员会成员组成,由主任指定小组负责人。

3. 常设工作小组根据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 常设工作小组负责采集、整理和分析教学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5. 常设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跟踪项目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

六、附则1. 本章程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生效。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而设立的学校内部组织机构。

二、组织形式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学校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三、职责和权责1. 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2. 研究制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3. 负责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提升教师教学水平;4. 监督教学质量,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6. 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创新和教学改革;7.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不少于3次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2. 委员会成员有议案提出权,提案须提前提交给办公室备案,并在会前向委员会成员发放议案材料;3. 全体会议决议事项以出席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4.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如实反映本单位的教学工作情况;5.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文件管理和信息发布。

五、成员责任1. 主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持会议并指导委员会工作;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持会议和工作时,有与主任同等的权力;3. 教师代表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代表教师群体发表意见和建议;4. 学生代表应积极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为教学改进提供学生的参与和建议。

六、附则1. 委员会的章程由主任、副主任和教务处共同起草,经学校领导审定后生效;2. 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3.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委员会的秘密,不得将委员会的工作信息泄露给外界;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学校教学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的教学工作决策机构。

2. 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学校各教学单位的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制定并修订学校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审议并批准学校的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方案和教学改革方案。

3. 监督和评估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正常进行。

7. 推动教学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参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

8. 审议并批准学校教学奖励和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

2. 委员会主任可以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处理紧急事务。

3.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协助工作。

4. 委员会会议需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并提供议题和相关材料。

5.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6.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归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五、工作机制1. 委员会主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

2. 委员会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研究和落实。

3. 委员会成员单位需按时提供相关教学工作的数据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委员会定期召开教学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

5. 委员会成员单位需积极参预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六、监督与评估1. 学校领导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方向。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旨在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成员选拔等方面的事项,确保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教学科目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学校的教学工作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

2. 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5. 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学满意度调查,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

6. 审核和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教师考核和奖惩。

7. 协助教务处完成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

2. 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委员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或特殊的教学工作问题。

3. 委员会会议需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发布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4.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记录会议纪要并保存档案。

五、成员选拔1. 教学科目负责人由教务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需求进行选拔任命。

2. 教师代表由教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3. 学生代表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4. 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成员需经校长批准。

六、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所有,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旨在明确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成员选拔等方面的事项。

教学工作委员会将以此章程为依据,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为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 员会章程

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 员会章程

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提交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会定名为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第2条本会是研究全省中小学外语教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教育学会和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的团体会员,受省教育学会和中国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第3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团结全省广大的中小学外语工作者,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外语教育改革,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外语教育教学体系,为提高我省公民外语素质打好结实基础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4条本会的任务是:1.研究中小学外语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总结、交流外语教学、教研工作经验;3.协调各地、州、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和各分会某些较重大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4.介绍国内外、省内外的现代外语教学理论,交流外语教改信息;5.向省教育学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三章会员第5条本会吸收各地、州、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和各分会为团体会员。

第6条本会吸收下列人员为个人会员:1.本会理事及各地、州、市外语教研员为当然个人会员;2.各县、市外语教研员中的骨干、职称在中学中级以上者;3.中小学外语教师中的事业心强并在教学和教改中已取得明显成就,职称在中学中级以上者;4.省内大专院校,出版社、报刊社等有关单位中热心从事中小学外语教学与研究的广大同仁,职称在中级以上者。

个人会员由本人申请,各地、州、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负责向本会推荐,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名单并颁发会员证。

第7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有如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及其他活动;3.得到学术研究和教学实验方面的可能协助;4.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会员有如下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3.向本会反映有关中小学外语教学的情况和问题;4.交纳会费。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教学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提名,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审议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三)指导学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四)监督和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五)协调学校教学资源,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六)审议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经主任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方能通过。

决议结果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

第九条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对委员会的决定和决议负责。

第十条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学校财务预算安排,确保委员会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组织结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任命的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2. 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3. 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指定,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4.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参与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策和执行。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教学工作相关的政策。

2. 监督教学质量,定期评估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组织编制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争议和问题,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正常进行。

6. 提供教育教学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教学指导和支持。

7. 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8. 审查和评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工作程序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教学工作相关事宜。

2. 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并制定会议议程,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3. 会议由主任主持,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委员在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策事项,并达成共识。

5.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6. 主任负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委员应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任务。

五、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

2.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3.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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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学会
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九江市教育学会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本会是研究中学英语教学的全市性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是九江市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受九江市教育学会领导。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团结广大的中学英语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中学英语教育改革,为全面提高我市英语教学水平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中学英语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总结、交流英语教学、教研
工作经验;
(三)介绍省内外的现代英语教学理论,交流英语教改信息。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会吸收下列人员为个人会员
(一)本会吸收各县(市、区)的中学英语教研员和优秀的中
学英语教师为个人会员;
(二)本会理事、各县(市、区)中学英语教研员为当然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由县(市、区)的中学英语教研员和市直中学英语教研组长向本会推荐,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名单并颁发会员证。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及其他相关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会员应履行一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会反映有关中学英语教学的情况和问题;
(四)交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
第五章理事会设常务理事31人(其中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1 人,常务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副理事长10人。

);理事30人。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
(三)批准会员入会,接受退会申请;
(四)召开学术讨论会,评选并推荐学术论文;
(五)组织和协调研究活动,评价并介绍研究成果。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正、副理事长和正、副秘书长履行上述职责。

九江市教育学会中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
(讨论稿)
理事长:吴红军(都昌县一中)
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袁飞华(九江市教科所)
常务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黄少宁(九江市教科所)
副理事长:王虹(九江市教科所)陈合平(彭泽县一中)
陈平(九江外国语学校)吴平(九江市一中)
陈大平(德安县教研室)黄彩霞(庐山区教研室)
饶春霞(永修县教研室)曹长发(共青城教研室)
朱英(彭泽县教研室)丁晓燕(开发区教研室)
常务理事:陈晓珊(九江市同文中学)郑怡(九江市三中)
饶朝晖(九江市四中)周维珍(九江外国语学校)
梅秋红(九江外国语学校)陈迎红(九江市六中)
许洪梅(九江学院浔阳附中)邓林花(九江市实验中学)
殷琴(九江市十一中)石宏明(九江市十二中)
胡菊花(九江市金安中学)李芳荣(武宁县教研室)
李新平(瑞昌市教研室)喻晓春(九江县教研室)
卲茶英(都昌县教研室)王翌峰(湖口县教研室)
周迎春(修水县教研室)詹秀文(星子县教研室)
理事:刘玉薇夏昌兵胡立新曹宝春周育山胡芬江东升胡玲玲曾庆柏魏建新车蓓蓓黄少华吴卫蔡银保
汪光友李盛鹏张敏陈洪涛金艳平丁芳黄阿明
王晓明徐文倧张国平何加富陈世龙侯强王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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