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探析
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侵权责任研究
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侵权责任研究校园伤害事故是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现象,尤其在学校中更为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侵权责任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学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结合几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学校的侵权责任包括什么。
侵权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造成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校中,作为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方,学校应该具备以下责任:1、安全保障责任:学校应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信息披露责任:学校应当对家长、学生及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在校园内发布相关安全信息。
3、补偿责任: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立即救助被害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我们看几个实际的案例:案例一:2016年浙江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校园侵权案件。
当时,学生在课间玩耍时突然掉进了学校鱼池中。
学校立即将学生救上岸,但因救援不当导致学生身亡。
在调查后发现,鱼池没有栏杆挡护,且鱼池盖子不牢固。
家属认为学校存在“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侵权行为,提起了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应当赔偿家属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合理支出,并赔偿死亡的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二:2018年山东某高校校园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受伤学生和家属起诉学校,认为学校存在“未尽安全保障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学校安全管理不规范,未采取有效方法排除隐患,给学生造成了伤害,因此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案例三:2017年辽宁某小学一名学生在校园打闹时不幸坠楼身亡,学校因此被家属诉讼。
经过调查发现,该校未张贴相关警示标识,也未配置足够的围栏、栅栏等安全设施。
在法院的判决下,学校应对被害人家属适当补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的侵权责任是与学校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同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被害人。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探析
高 等 院 校 在 实施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或 组 织 每 个 学 生 个 体 。 校 在 教 育 、 理和 保 护 学 学 管 校舍 、 地 、 他 教 育 教 学 设 施 、 活 设 施 职 责 , 在 校 学 生 履 行 了 “ 责 注 意 义务 ” 场 其 生 对 职 ,
的 3教 师体 罚学 生 或变 相 体 罚学生 的 ; ) () ( 4
习用 品 等 不 符合 国家 或 行 业规 定 的标 准 和
校 外 活 动 中 , 及 学 校 在 负 有 管 理 责 任 的 生 上 , 以 只要 严 格 按 照 教 育 法 律 规 定 的 特 定 学 校 向学 生 提 供 的 食 品 、 用 水 、 品 、 饮 药 学
孩 子送 到 学 校 , 子 受 到 伤 害 , 孩 学校 怎 么 可 特 殊 规 定 时 , 我 国 《 法 通 则 》 而 民 中规 定 的
亦 称 高 校 部 分 责 任 , 指 学 生 伤 害 事 是
故 发 生 在 校 外 或 本 校 同 学 之 间 , 有 一 些 具
能 没 有 责 任 ? 种 观 点 是 把 高 校 与 学 生 之 特 殊 侵 权 行 为并 不 包 括 学 生 伤 害 事 故 。 这
间 视 为 监 护 与 被 监 护 的 关 系 , 为 家长 将 认
我国 民法 通则第 16 o 条第2 款规 定 :公 民、 非 学校 因素 。 在 事件 发 生 过 程 中 , 校 存 “ 但 学 学 生 送 到 学 校 学 习 , 把 孩 子 的 监 护 权 转 法 人 由于 过错侵 害 国家的 、 就 集体 的财产 , 害 在 某 些 过 失 或 措 施 明 显 不 当 , 观 上 对 伤 侵 客 移 给 学 校 , 校 理 应 负 责 管 理 其 在 校 期 间 他 人财 产人 身 的 , 当承 担 民事 责任 , 这一 害事 故 的 发 生 或 伤 害 程度 的 加 重 提 供 了 条 学 应 ” 的 学 习 与 生 活 , 生 在 校 期 间 发 生 了伤 害 规定表 明过 错原 则是 我 国民事侵 权责 任认定 件 。 如 ,1在 学 校 组 织 的 校 外 活 动 中 , 学 例 () 事
校园伤害事故之校方责任研究
校园伤害事故之校方责任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校园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而校方的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将就校方的责任进行研究,并列举近几年发生的学校伤害事故,探讨校方的责任。
一、校方的责任校方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任何伤害事件发生,其责任都不可逃避。
校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现场安全控制,及时处理伤害事故,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校园伤害事故案例1.南昌某高校女生坠亡事件这是2018年8月发生在南昌某高校的一起事故。
当时该校一名女学生在宿舍楼洗手间洗澡,因为洗澡时地面太滑,不慎摔倒,墙体也因为疏忽没有设置防滑装置,导致学生坠楼身亡。
校方随后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要求各个学院对危险区域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和设施等问题得到了全面改善。
2.宁波某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在2019年9月,宁波某小学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该小学因为没有注册,无法获得许可证件,也没有经过开业检查,食品供应商更是没有经过学校审查程序,而是根据业务员的口头供货,最终导致学生集体中毒。
事件后,校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点和食品供应商审查。
3.广东某幼儿园儿童溺水事件2020年5月,广东某幼儿园发生儿童溺水事件,当时校方没有对游泳教练进行任何资格审查,并且没有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多名幼儿集体失踪,其中两名幼童不幸死亡。
事件后,政府部门与校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调查,责任人得到了处理。
三、结论以上列举的三起校园伤害事故,均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学校管理方应当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保障做好全面细致的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教育,制定严密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理和管理措施,才能做到真正的保障校园安全。
此外,学生和家长也应该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合理利用学校提供的安全设施,切勿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分析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分析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根据教育部颁布于2002 年9 月1 日开始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第2 条的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指高等院校的学生在高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高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
具体来说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由于高校的过错所造成的伤害事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 条所列举的十二项事项,都属于与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有关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此类事故又可根据学校的行为分为:由于高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
如学校未尽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教育教学设施存在潜在危险的,高校的有关设施有缺陷等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例如:教室内悬挂物的坠落等。
由于高校教职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相应的工作要求,操作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等而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
以上这两类事故其的责任人均为学校。
(二)由于学生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伤害高校学生的自杀、自伤;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纪律而导致的伤害;学生因为自身特异体质,特殊疫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近年来中,笔者参与处理的高校事故中,因学生的自杀引起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也有一起是学生心脏病发作,导致猝死的。
(三)因第三人的致害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此类事故常见的是在校其他学生的加害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在这类事故中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在校学生。
如学生在体育运动、游戏活动中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彼此间的人身伤害。
还有特殊的情形如马加爵杀人事件等。
此类事故主体所实施的行为不属于高校职务职责所要求的范围,与高校教育教学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第三人加害造成的伤害事故中,还有来自校外因素的突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
如:外来人员在校内实施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校外车辆在校内造成的伤害事故等。
典型的校园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害事故案件不断增多。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校园伤害事故,旨在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探讨校园法律责任的归属,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一)案件发生时间:2021年3月(二)案件发生地点:某中学操场(三)案件当事人:受害人甲(学生)、加害人乙(学生)、学校二、案件经过2021年3月,某中学组织学生进行课间操。
课间操结束后,学生甲和乙在操场上追逐打闹。
在追逐过程中,乙不慎将甲推倒,导致甲头部撞击地面,造成脑震荡。
事故发生后,甲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住院治疗10天。
甲的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件处理(一)学校处理学校在接到甲父母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
经调查,学校认为在此次事故中,乙的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学校拒绝了甲父母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二)法律途径甲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父母提供了以下证据:1. 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证明乙在追逐打闹过程中将甲推倒;2. 医院诊断证明,证明甲因事故造成脑震荡;3. 医疗费用单据,证明甲在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
学校则认为,甲和乙的追逐打闹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学校还提供了以下证据:1.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证明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已经尽到职责;2. 学校日常巡查记录,证明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巡查。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管理疏忽,但甲和乙的追逐打闹行为属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学校在管理上不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判决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甲父母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四、案件分析(一)学校责任分析1. 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浅谈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 安全意识的培养。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 长共同关注学生安全。
02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事故报告与确认
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相关人员应 立即向学校管理层报告,并尽快通知 家长或监护人。
事故确认
学校管理层应迅速核实事故情况,了 解伤害程度和涉及人员,以便采取相 应措施。
发生原因
01
02
03
04
管理不善
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 度不健全。
设施不完善
校园设施陈旧、破损,存在安 全隐患。
学生行为不当
学生违反校规,进行危险行为 。
外部因素
社会安全问题、家庭问题等对 校园安全的影响。
预防措施
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 强安全检查和巡查。
完善设施
定期检查校园设施,及时维修 和更新破损设施。
安全监管是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重要 环节,包括对校园内各个场所和活动 的监管,如教学楼、实验室、体育场 等。
安全监管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报告制 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整 改措施,同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 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全监管应定期进行,并采取多种方 式,如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 查等,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 患。
案例二:校园火灾事故处理
总结词
紧急疏散、灭火救援、事后调查
详细描述
在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请求灭火 救援。同时,学校应开展事后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评估损失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消防安全 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案例三:校园交通事故处理
浅析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和预防
浅析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和预防浅析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和预防摘要高校学生安全工作是学生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学生安全关乎到高校教育的秩序和安全稳定。
在高校的办学过程中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往往是很难避免的,为了能够在高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降低危害结果,本文明确了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界定,划分了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并对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措施进行探索。
【关键字】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承担;预防措施近年来,随着高校数量的增加,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加强,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及此类的法律纠纷问题也更多的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
如何准确的定义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并明确划分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界定对于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界定,目前我国还并没有独立的部门法来进行调整,在高校实践中通用得较多的是2002年8月教育部12号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办法中将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界定为“在高等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大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单纯等同于社会上的人身伤害,它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
首先它的发生地点相对固定,都是在高等学校内部,或者是由学校组织的、负有管理的活动场所。
其次伤害对象相对固定,侵害对象都是高校里的在校学生主要是大学生的人身损害,而不是财产损害或者知识产权损害,它的法律行为的客体相对固定。
且侵害的对象第三伤害发生的时间较为单一,均发生在学生的在校期间,学生离校的非学习,生活时间不能包括在内。
第四,伤害发生的对象与学校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如果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都不符合这些要素的情形下,不宜将它界定为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侵权行为的对象二、关于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适用现状由于高校与高校的大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固在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适用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到,教育的质量也逐步得到提高。
然而,依然存在着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和家长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困惑。
本文将从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常见原因以及法律责任三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幼儿园、学生寄宿院和学生食堂等教育场所中发生的因意外事件所导致的伤害事件。
这些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溺水、火灾、坍塌等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常见原因1. 实验事故在化学实验室或生物实验室里进行实验时,因操作不当,容器爆炸、化学品溅出、实验器材损坏等情况时有发生。
2. 交通事故学生通常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而校车的安全性和驾驶员的素质也不是都能得到保证。
此外,学生在行驶中也可能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或周围情况的不熟悉而发生事故。
3. 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风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4. 运动事故运动是学生们在课余时间进行的活动之一,但是在运动中往往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伤害事故。
如足球、篮球、田径等运动,容易因为不小心或者比赛时的竞争导致受伤。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1.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学校应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教育设施、学生寄宿场所、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
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因此,当学生在学校或其它教育场所内受到伤害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学校领导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的领导负有重要的责任。
学校领导应该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责,及时检查安全设施,制定安全规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等,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安全。
3. 教师的责任教师是学生辅导员和管理者,其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载着一定的责任。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研究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研究摘要: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校在校人数逐渐增加,进而引发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普遍增多,因此受到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的广泛关注。
追根溯源,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规定模糊、分散,对此法学界也存有较大分歧。
如何规范确认各方的法律责任,根据什么原则承担法律责任,科学合理地处理高校学生的伤害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1.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概念《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国家教育部于2002年9月1日制定、颁布并正式实施,在《办法中》中明确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但没指明适用对象。
根据《办法》的立法精神,我们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概念概括为高校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及组织的一系列的校外活动中,或者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发生的,给在校大学生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在本文中,通常所说的事故是指在高校内学生的人身受到伤害,只针对学生发生的与学校有关的人身伤害事故。
1.2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特征与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相比,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主要表现在,年龄阶段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而在侵权责任主体和受害者的法律关系方面存在不同。
在伤害事故方面,高校学生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1.2.1 特定的主体在本文中所讲的主体特定性是受损害的主体仅仅局限于在高校学习生活的在校生。
他们大部分年满18周岁,是法律意义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一公立大学全日制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民办大学的在校生;三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在公立大学和民办学校注册的函授生、自考生和成教生等发生伤害事故。
1.2.2 具有特定的时间在校期间,对于学生来说,其受到伤害都有特定的时间,在这里特定的时间是指在校期间。
学生在校期间指高校负有管理职责时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属于学生伤害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摘要】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或学校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导致学生受伤的事件。
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对责任进行划分,明确学校、教师和学生本人的责任。
为了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措施。
通过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概述、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责任划分和学校预防处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安全权益,促进学校安全稳定的运行。
【关键词】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责任划分、学校预防、处理、结论1. 引言1.1 引言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们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比如校园跌倒、体育活动受伤等。
这些事故不仅给学生本人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对学校和家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困扰。
在法律上,学生伤害事故通常涉及到多方责任。
学校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和管理者之一,在学生发生事故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家长和学生本人也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得有意或者过失地造成伤害事故。
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其发生原因和责任划分,以便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这些事故,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学校和家长也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探讨,能增加对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的理解,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2. 正文2.1 学生伤害事故概述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生活或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学生受伤或死亡的情况。
这些事故可能涉及课堂风险、体育运动、校园交通、食品安全、校园暴力等多种因素。
学生伤害事故可能会对学生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也会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伤害事故通常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给相关方造成一定困扰。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一些常见的伤害包括头部受伤、骨折、烫伤、溺水等,严重的事故还可能导致残疾甚至死亡。
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
案例一:辽宁省黑山县西关小学体育教师董某在上体育课时,学生李某没 有听到老师口令,体育教师董某踢了学生李某,并打他耳光,造成该学生阴茎 海绵体挫伤。为治病,该生到沈阳、北京几次手术,为此体育教师董某因涉嫌 伤害罪被逮捕 按照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而不是职务行为,由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由实施侵害的行为人承担 责任,学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发生雷击事件,造成 7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
学校选址不当在雷区(已搬迁),防雷设施是否合格。
福州市琅岐岛上的金砂中心小学发生悲剧,正在 出黑板报的5名五年级女生被突然倒塌的墙体压死。
汶川地震后惨死的学生
新疆卡拉马伊大火一句:“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 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
《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学生自杀、自伤 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 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案例1:某学校老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盗行为,任意停止学生上课, 把学生关在小房子里,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 案例2 :一女生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老师即按规定在其试卷上写下“作 弊”二字。该女生见状哭着跑出教室,跑回宿舍后在一张纸上写下“再见了, 同学们,我无脸见人了”,然后,爬到四楼楼顶跳楼身亡。 结论:案例 1 :中教师的行为是学生自杀因,学生自杀是教师行为的果, 而且教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由于教师的违法行 为造成学生自杀,学校要为自杀事件承担相应的后果,相关教师还要承担刑事 责任 案例2中: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住,并按考场规定进行了 处理,学生因羞愧而跳楼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因果关系,但教 师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教师和学校都不承担责任。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探析
止, 包括春游、 社会实践、 社会公益活动 、 校际体育竞 赛 、 观 、 生实 习等 。 参 学 3 空间上的 特 定性 。从 空 间上 来把 握 , 、 只要 损
作者简介: 司雪侠( 97 ) 女 , I7 一 , 陕西 长安人, 榆林学院讲师 , 兼职律师 , 法学硕士。 基金项 目: 榆林学院院内科研项 目( 8 K 0 0 Y 1)
伤 害事 故呈 现 出了增长 的趋 势 。大 学生伤 亡事故 的
频发不 仅给受 伤害学 生及其 家长 造成 身体 和精神 上 的伤 害 , 给学 校和 家庭带来 沉重 的经 济负 担 , 也给 教
育行政 部 门、 校 和教师造 成管 理上 的 困惑和不安 。 学 大学校 园 的安 全 问题 已成 为社会 、 学校 、 长们关 注 家 的焦点 。围绕 高校 对 学生 伤 害 事 故是 否 有 责任 、 责 任如何认 定 、 否应 当赔 偿 , 界众 说 纷 纭 , 践 中 是 学 实
关 键词 : 高校 ; 学生伤 害事故 ; 法律 责任
中图分类号 :3 2 .6 文献标 识码 : 文章 编号 :0 8—3 7 ( 0 0 0 — 0 6—0 1 21 9 A 10 8 12 1 ) 1 08 3
近年来 , 随着 我 国高 等 学 校 的办 学 规 模不 断 扩 大 以及高校 在学 生管 理 上 的疏 忽 等 因 素 , 高校 学 生
事故 是指在 高校 实施或组 织 的教育教 学活动 或者 高
校组 织 的校 外活 动 中 , 以及 在高 校 负 有 管理 职 责 的 教育 教学设施 、 活设施 内 , 生 大学 生遭受 人身 伤害或 致 他人 人身 伤害 的事故 。特点 如下 : 1 主体 的特 定性 。高校 学生 伤害事 故的 主体包 、 括: 一是 全 日制 的公 立大学 的在校 大学 生 , 士研究 硕
学校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及防范处理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认定条件等,为处理学校伤害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 偿提供了依据。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及时报告与处理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或突发事件,应 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受 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04
案例分析
学校责任案例
案例概述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伤害事故,学 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
事故发生。
案例分析
学校未按规定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应
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划分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学生家长承 担次要责任。
02
责任划分
学校责任
学校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或者未对校园内设施进行 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学生受伤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导致学 生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及家长责任
学生自身过错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者自身存在过失行为,如擅自离校、私自攀爬等,导致自己 受伤的,学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监护,或者未及时告知学校学生的特殊体质或者疾病, 导致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的,家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责任
第三人侵权行为
因校外人员闯入校园,或者校园内设 施、设备被校外人员破坏等,导致学 生受伤的,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及 防范处理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研究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研究一、引言伤害事故是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特别是在高校这个集体环境下,更容易发生突发事件。
在这些突发事件中,特别是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伤者和他们的家人往往会对管理和监护人的行为提出责任诉讼。
因此,对相关法律责任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研究。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事实众所周知,高校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人员较多,活动频繁,因此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
据相关报道统计,现实中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学生在校园中行走时跌倒或滑倒;2.学生在课程和实验中受伤或中毒;3.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4.学生出现突发状况,如心脏骤停、窒息等。
在这些伤害事故中,高校管理者、教职工和监护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和有效成为了被追责的主要对象。
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3.1 管理者、教职工的法律责任管理者和教职工是高校学生所在学校的工作人员。
在学校的管理职责中,他们应尽力维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一旦伤害事故发生,管理者和教职工是否承担了应有的职责则成为法律责任的判断标准。
在特殊情况下,高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应负责对学生所在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相应的保养和修缮,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例如在校园区域中,道路上的凹凸不平、地面漏水等一系列公共设施问题,还有学生常用的电器、实验设备等,这些都是学生伤害的重要来源。
如果在伤害事故发生前,管理者和教职工有义务修复和进行维护,但未经妥善处理,造成了学生的伤害,管理者和教职工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3.2 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监护人未能履行监管责任或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造成了学生的损害,则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监护人的义务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监管未成年学生的生活、学习和行为,确保学生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纪律,以及防止学生从事非法和危险的行为等。
在伤害事故发生前,如果监护人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造成学生损害,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研究
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研究【摘要】本文主要研究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问题。
在研究背景中分析了当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频发的情况,研究目的在于探讨高校在这些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界定,探讨其过错责任、监管责任、赔偿责任和法律风险防范。
正文部分详细分析了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各项法律责任,并提出了加强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建议。
通过本研究可以为高校管理部门和学生提供相关的法律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界定、过错责任、监管责任、赔偿责任、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管理责任、学生权益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高校教育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学生伤害事故不仅仅是个别事件,而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需要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
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可以为构建校园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参考,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随着社会变革和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也日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审视。
研究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界定、过错责任、监管责任、赔偿责任以及法律风险防范等问题,有助于加强高校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实现。
这些问题对于提升高校治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探讨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界定和相关问题,为高校管理者提供法律指导和借鉴,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管理责任,防范法律风险。
通过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责任、监管责任、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旨在确立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范围和定位,促使高校加强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构建和谐校园、推动高校管理水平提升提供学术支持和实践借鉴。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侵权责任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侵权责任摘要:我国法院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采用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
判断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法院普遍以高校在其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监督及保护的过程中是否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来判断。
目前我国法院要求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注意的程度普遍采用的是一个适中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如果在具体案件中能够采用综合考量的方式,那么司法实践中对高校判责将更为明朗。
关键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注意义务;侵权责任随着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处于上升趋势,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事教学、训练活动或参与高校组织的其他活动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的事件。
但是我国尚未就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进行专门的立法,在处理这些校园侵权案件时基于什么法理、适用什么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定论。
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依法救济受伤学生,填平损失,预防风险;又要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教学秩序,鼓励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以下将举具体案例进行分析,透析判例背后的法理以及法官裁判的立场。
案例1.2019年9月8日下午6点到7点,原告与被告彭某及其他两位同学自行组织到一号教学楼后面环境区域内打羽毛球,被告彭某接羽毛球时,原告刚好过来,便被球拍打到眼睛。
诊断为右眼黄斑裂孔,后一直视线模糊,于2020年8云12日到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进行了“右眼PPV+剥膜+眼内激光+注气术”手术,共计花费医疗费14020.32元。
经云南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尚需后期治疗费2000元,护理期45日、营养期45日、休息期(误工期)90日。
原告因为被告彭某1的过失受到伤害,被告主观上有一定的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救助义务,故也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羽毛球运动系一项对抗性的体育运动,存在潜在受伤的风险。
根据原告方某与被告彭某1的年龄和智力,对羽毛球这项体育运动所存在的风险应当有一定的认知力,双方自行组织进行羽毛球运动且系原告方某在被告彭某1与案外人凤英娇打羽毛球时自己跑去接球,以其年龄和智力应当预见跑去接球存在的风险,但原告仍跑去接球,应视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原告无证据证实被告彭某1具有重大过失和故意,故其所损害后果产生应由其自行承担。
高校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探析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尚 慧
摘 要院 高校校园伤害事故频发袁 使高校学生权利在学校遭受侵害时袁 不能得到有效救济遥 从高等教育机构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尧 高校校 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尧 赔偿问题及法律完善和措施等几个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进行论述遥
关键词院 高校曰 校园伤害事故曰 责任认定曰 赔偿曰 措施
一尧 学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性 质界定
高等教育机构中发生的校园伤害 事故中袁 学生与学校之间到底是何种 性质的法律关系钥 至今为止袁 法律界 众说纷纭袁 有野 宪法论观点冶 野 民事 法律关系观点冶 野 行政法律关系观点冶 野 双重法律关系说冶 等等遥
在野 行政法律关系说冶 当中袁 我 国 叶 教育法曳 叶 学位管理条例曳 等法 律法规都明确了高等教育机构与学生 是一种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遥 但是袁 先不论学校这种事业单位的行政诉讼 被告是否适格袁 单单从我国行政法律 现状来看袁 操作性不强袁 使得本处于 劣势的学生在以学校为被告的行政诉 讼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遥 在野 民事 法律关系说冶 当中袁 主张学校与学生 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袁 学校作为事业 法人的时候袁 兼具民事与行政双重特 点遥 学校是独立的法人袁 学校是能独 立 承担 法律责 任的 组 织袁 叶 教 育 法曳 第31条规定院 野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具备法人条件的袁 自批准设立或者登 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遥冶 同时学 校教育机构也受到国家行政手段的调 控袁 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遥 因此袁 笔 者认为袁 这种法律关系应该包含多重
渊 二冤 侵权视角中的侵权责任 另一种民事责任袁 即侵权责任遥 在高校中发生的校园侵权案件有一般 侵权袁 也有特殊侵权遥 从我国的 叶 侵 权责任法曳 立法体系上看袁 应该说立 法采用了二元说袁 即过错原则和无过 错原则遥 该法第6条院 行为人因过错侵 害他人民事权益袁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遥 该法第7条院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 益袁 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袁 法律规定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袁 依照其规定遥 这里对比 叶 侵权责任法曳 中关于对未 成年人的立法进行阐述遥 叶 侵权责任 法曳 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 幼儿园尧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校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因研究
校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因研究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然而,对于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旨在从相关法律、校园管理、学生个体因素等多个角度探讨校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因,以期推动校园伤害事故责任归属的研究和完善。
第一部分:相关法律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刑法》等。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含有两个方面: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事故受伤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学校请求赔偿,学校作为被告方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赔偿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若校园伤害事故属于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行为,校园相关责任人员将会面临刑事惩罚。
例如,如果学校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导致严重的事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校园管理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管理不善,学生个体的过错等。
校园管理的失误往往是校园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食品卫生、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化学药品管理等方面的疏忽大意,往往会带来严重后果。
当然,也存在个别学校管理完善,但众所周知,我国教育管理存在着不少空白。
在学校管理方面要遵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别是校园重要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问题,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对。
同样,学校管理人员也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规章制度,覆盖校园全面、细致的管理工作。
一旦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学校应根据事实,全面认真地开展事故调查,及早后果,及时防范。
第三部分:学生个体因素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学生个体因素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生的安全意识、行为习惯和日常行为关乎着校园安全和稳定。
事实上,许多校园伤害事故是由于学生的错误操作、违法行为所导致的。
例如,追逐打闹、趴窗玩耍、跑近学校不允许接近的区域观看施工等等。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探析及应急处理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探析及应急处理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对学生、教职工及家长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
因此,对于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探析和应急处理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若干方面对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应急处理进行探讨。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探析学校责任学校作为学生和教职工的管家,应承担主要的安全责任。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该对事故前不到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发生事故地点的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并在相关方面做出改善。
另外,学校也应该尽可能地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在学校内学会自我保护。
相关部门责任在校园安全事故的探析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应在学校周边设置警务站所,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的安全性。
同时,交通管理局也应制定相应的交通规则,从而保障交通出行的安全。
另外,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保障学校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个人责任在发生事故时,即便学校和相关部门已经尽力维护安全,个人的安全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学生和教职工应该学会如何预防事故,如何及时逃生及报告等。
应急处理应急预案的执行在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执行起关键作用。
应急预案必须制定详尽,同时要有相应的演习,从而在真正发生事故时能够完美地执行。
应急预案的成功实施与否直接关系到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效果。
制定应急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故,需要制定不同的应急方案。
例如,在遇到火警、疏散、救治等情况时,应急方案需要在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处理。
制定应急方案前,应针对校园内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方案,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调整预案。
处理事故后果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后,遗留的各种后果也需要妥善处置。
例如,对于受伤者,需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对于损失的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如保险理赔等。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探析和应急处理是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
各个方面都需要加强安全意识,增强危机意识,以免发生不该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侵权 ,也有 特殊 侵权 。从 我 国的 ( ( 侵
权责任 法》 立法 体系上 看 ,应 该说 立 法采用 了二 元说 ,即过 错 原则 和无 过 错原则 。该法第 6 条 :行 为人 因过错 侵
之 间是 民事 法律 关系 ,学 校作 为事 业 法人 的时候 ,兼 具 民事与 行政 双重 特
系理论 为研 究基 础 ,从 而认 定学 校 和 学生之 间处 于何 种法律 关 系 ,进 一 步 明确在 面 临校 园伤害事 故 中学校 应 当 承担 的法律责任 。
二 、 高 校 校 园 伤 害 事 故 中 的 责 任
认 定
要 义务 则产 生严格 责任 。严 格责 任不 以行为 人有 过错为 前提 ,即使事 故 系
高校与 学生 之 间既 存在 平等 的 民 事 法律 关系 ,又存 在不 平等 的行 政法
律关 系 。 因此 ,在 法律 尚没 有进 行 明 确 规范 或者法 律不 宜直 接进 行规 范 的 领 域 ,学校 与学生 之 间的关 系是 平等 的民事 法律关 系 。所 以 ,下 文着 重对 基 于 民事法 律关 系产生 的权 利义 务进
该法 第 7 条 :行为 人 损 害他 人 民事 权 益 ,不 论行 为人 有无过 错 ,法律 规 定 应 当承 担侵 权 责 任 的 ,依 照 其规 定 。
行分析论证。
国 ( ( 教育 法》 《 学位 管理 条 例》 等法 律法 规都 明确 了高 等教 育机 构与 学生
是一 种 纵 向 的行 政 管 理 关 系 。但 是 ,
( 一)违反教育合同产生的教育责任
对 于学 校与 学生 之 间是何 种类 型 的民事关 系 ,学界认 为是 基 于 民事法
、
学 校 与 学 生 间 的 法 律 关 系 性
质 界 定
高 等教 育机 构 中发 生 的校 园伤 害
事故 中 ,学 生与学 校之 间 到底是 何 种 性质 的法 律关 系 ?至今 为止 ,法 律界 众说 纷纭 ,有 “ 宪 法论 观点 ” “ 民事 法律关 系观点 ” “ 行政 法律关 系观 点” “ 双重法律关 系说 ”等等 。 在 “ 行 政法 律关 系说 ” 当 中 ,我
一
体问题 具体 分析 ,例如 ,要 看此 类 高 校是事 业单 位 ,还是 以营利 为 目的的
民办企 业单 位 ,要看学 生 的何 种权 利 在何 种 具体 情 况 下 遭受 了侵 害等 等 ,
保 障债 权 的实现 ,并使 债权 人之 人 身 或 其他 法益 ,不致 因债 务人 之行 为 而
点 。 学 校 是 独 立 的 法 人 , 学 校 是 能 独
的协议 。在 教育 合 同当事 人未 能 以明 确 的书面形 式就 学生 的安 全保 障事 宜
作 出约定 的时候 ,安 全保 障义 务从 何
说起 ?王泽 鉴先 生认 为 : “ 在 债 的关
害他人 民事权益 ,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当承担侵权 责任 。
由第 三人 之侵 权行 为所 致 ,学校 的违 约 责任也 在所 难免 。安 保义 务作 为学 校 的附 随义务 ,是 基于 诚信 原则 而产 生 的 。诚 实信 用原 则就 是要 求 民事 主 体在 民事活动 中维持双方 的利益平 衡 , 当事 人利 益 和社 会利 益平 衡 的立法 者 意 图 , 目的是 维持社 会 的稳定 与 和谐 发 展 。所 以 ,要 想 维 持利 益 之 平 衡 , 首先 必须 考虑 现代社 会 的实 质不 平等 性 ,在学校 与学生之 间做 出立 法倾斜 , 对 于处于 弱势地 位 的学生 给予 一定 的 权利 。而 相应 的就 为学校 设定 一定 的
近年来 ,我 国高校 在校 大 学生 自
法律关 系 ,不应 该一 概而论 ,应该 具
为义务 ’ 。附随义务之 主要 功能 ,在 于
杀 人 数逐 年 上 升 ,寒 窗苦 读 数 十载 , 武 断地结 束 自己的生命 ,使 我 们哀 其 不 幸怒 其不 争 的同时 不禁要 问 :大学
生 自杀 谁之 过? 生理 疾患 、学 习 和就 业 压力 、情 感挫 折 、经济 压力 、家庭 变故 以及 周边 生 活环境 等是 造成 这 种 悲剧 的原 因。悲恸 的 家长们 把 一切 责 任 归咎 于学 校 ,是否 合理 ?是 否有 其 法律依据 ?
遭 受 损 害 。故 债务 人 违 反 附 随义 务 , 致 债权 人受 损害 ,构成 加 害给付 ,应 负赔偿 责任 。 ”而安全保 障义务 明显 就 是这里 所谓 的 “ 附随义务” 。违反附 随 义 务 ,产生 过错责 任 ,而违 反合 同 主
放在具 体案 情 中分析 。 以此种 法律 关
先不 论学 校这种 事业 单位 的行政 诉讼
被 告是 否适 格 ,单单 从我 国行 政 法律 现 状来 看 ,操作 性不 强 ,使得 本处 于 劣 势 的学 生在 以学校 为被 告 的行 政诉 讼 中无 法得 到有 效 的救济 。在 “ 民事
法 律 关 系 说 ” 当 中 , 主 张 学 校 与 学 生
Z田 ‘ , 】 0
Ⅳ J
高校校 园伤害事故责任探 析
河 南 农 业 职 业 学 院
摘
尚
慧
要 :高校校 园伤 害事故频发 ,使 高校 学生权利在学校遭受侵 害时 ,不能得 到有效救 济。从高等教育机构与 学生的法律 关 系、高校校
园伤 害事故的责任认 定、赔偿 问题 及法律 完善 和措施 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 关键词 :高校 ;校 园伤 害事故 ;责任认 定;赔偿 ;措施
律关 系 的教育合 同违 约责 任 与侵权 责 任 的竞合 。首先 ,基 于教 育合 同 ,学 校承 担 了安 全保 障 义务 。合 同是平 等
主体 的 自然人 、法人 、其 他组 织 之间
设 立 、变 更 、终 止 民 事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安全保障义务。 ( 二)侵权视角 中的侵权 责任 另一 种 民事 责 任 ,即 侵权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