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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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样本,股东会决议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样本,股东会决议

广州市XXX有限公司(一人公司范本)股东决定书股东:XXX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广州市XXX有限公司于2013年月日经公司股东决定事项如下: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2、同意变更公司住所为:XXXXX3、同意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办理续期登记4、同意公司撤销经营场所:XXXXX5、同意公司增设经营场所为:XXXXX6、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广州市XXX有限公司年月日广州市穗天贸易有限公司(2人公司范本)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李四、张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广州市穗天贸易有限公司于X年X 月X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2、同意变更公司住所为:XXXXX3、同意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办理续期登记4、同意公司撤销经营场所:XXXXX5、同意公司增设经营场所为:XXXXX6、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广州市XXX有限公司年月日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2人公司以上范本)(A4纸打印)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张三、李四、王五列席会议新增股东:赵六(注:如没有新增股东,该项可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新旧)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股东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 %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接纳新股东XXX,同意股东XXX退出公司经营。

2、同意张三股东将原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0%)中的10万元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3、同意张三股东将原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0%),全部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4、同意张三股东将原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0% ),全部转让给李四、王五、赵六,分别为:李四10万元、王五10万元、赵六10 万元。

2016年广州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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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1、。

2、。

3、。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第六条具体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32313 7E39 縹37756 937C 鍼p29187 7203 爃30527 773F 眿21681 54B1 咱36778 8FAA 辪>二、三、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四、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新公司章程范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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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章程范文2023新公司章程范本(精选8篇)2023新公司章程范本(精选8篇)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方向、财产状况、股东情况等事项,一经订立,即对公司及公司组成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第9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14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广州 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广州市 _________________ 路___________ 号。

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_ 路_________ 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风险提示:! ' I I I I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 50%各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广州有限公司章程(下载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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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同一行政辖区):1. ;2. ;3. 。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批发业第六条具体经营项目(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1(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广东专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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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启示内容)广东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广东 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_区_路_号—房。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 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器材;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 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 ,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 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_2%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 日前缴足,其余____ 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______ 个月内缴足。

国有企业(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模板、合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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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部分或者条款中的“/”部分,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一。

三、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注释”部分不属于章程条款,仅为条款使用的具体说明。

四、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或者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范本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范围、期限和注册资本第三章股东、出资和股权比例第四章股权转让第五章股东会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总经理第八章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第十章劳动人事第十一章合并与分立、增资与减资、解散与清算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中文名称:【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释:董事长和总经理选择其一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独立于股东各方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条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当职责明确,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9〕2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13届73次常务会议和九届(2009)第7次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管理部门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二日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应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四条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数原则上为5至9人,人数为单数。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3的外部董事,并逐步实现外部董事超过董事会成员1/2。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

经批准,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试行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

第五条实行决策层和经营层分开,除总经理进入董事会外,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六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法律、法规赋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职权,以产权为纽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规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聘任可以连任。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提示(制作章程时应当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2-50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除外);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章程时,斜杠部分需公司自行选择一项,如“执行董事/董事会”需选择一个。

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范本中需要章程自行规定的内容,请公司在制作章程时自行规定。

5.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注: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和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七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

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主体资格证明载明存续期限的,其出资期限应当在该存续期限内;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出资期限应当在人类寿命的合理范围内。

2023版公司章程经典版模板

2023版公司章程经典版模板

2023版公司章程经典版模板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住所: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_______________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__(请自填)))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de)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de)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de)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住所:第四条申报(de)经营场所: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第六条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de)姓名(名称)、和认缴(de)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八条股东(de)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de)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de)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de),从其规定.股东作为出资(de)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de)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de),应当交付该出资(de)股东补交其差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de),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de)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股东(de)权利和义务一、股东(de)权利: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3.按照本章程规定(de)方式分取红利.4.有依法律和本章程(de)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de)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de)权利;5.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de)股权;6.对公司(de)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de),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7.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de)方式分配剩余财产.8.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de)方式行使表决权;9.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者监事(de)权利;10.股东会、执行董事(de)决议、决定内容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de),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二、股东(de)义务:1.以其认缴(de)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de)各自所认缴(de)出资额;以货币出资(de),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de)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de),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de)手续;3.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4.支持公司(de)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5.不得抽逃出资;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de)利益;7.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de)利益.第五章公司(de)股权转让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de)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de)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de),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de),不同意(de)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de)股权;不购买(de),视为同意转让.三、经股东同意转让(de)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de),协商确定各自(de)购买比例;协商不成(de),按照转让时各自(de)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de)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de)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第六章公司(de)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de)职权一、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de)权力机构.其职权是:1.决定公司(de)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de)报酬;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de)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de)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de)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de)报告;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de)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de)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de)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de),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二、股东会(de)议事规则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de)股东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de)股东通过;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股东会(de)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de)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6.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de)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de)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de)公司(de)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负责召集,执行董事主持.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9.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de)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de)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二条执行董事(de)职权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二、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de)决议;3.决定公司(de)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de)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de)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de)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de)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de)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de)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de)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经理(de)职权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de)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de)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de)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de)负责管理人员.第十四条监事/监事会(de)职权一、公司设/不设监事会,监事名,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de)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d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de)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de)行为损害公司(de)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de)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de)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de),不得担任公司(de)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de)公司、企业(de)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de)破产负有个人责任(de),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de)公司、企业(de)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de),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de)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de),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de),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de)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de)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de)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de)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de)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de)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de)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de)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de),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公司(de)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de)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de),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de)情形(de);2.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经理担任,但其丧失执行董事/经理资格(de);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4.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de);5.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de)法定情形.第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de)签字人;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de)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de)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条公司(de)财务、会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de)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de)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de)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de)百分之五十以上(de),可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de)出资比例分配.公司(de)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de)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de)亏损.公司除法定(de)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de)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de)财产.第九章公司(de)解散、清算第二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de)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de)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二条公司出现除上一条第(三)项以外(de)解散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de)公司未了结(de)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de)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de)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de)剩余财产,按照股东(de)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de)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de)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公司(de)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de)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如与公司以往章程有矛盾以本章程为准,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并相应修改本章程.第三十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股东签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变更经营范围【范文1】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

第三条住所: 。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同一行政辖区):1. 。

2. 。

3. 。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具体经营项目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第六条:具体经营项目:(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广州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单位:[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尊敬的贵局:我司是一家在广州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司内部管理和发展需要,现申请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具体事项如下:一、变更登记项目1. 公司名称变更当前名称:[公司当前名称]拟变更名称:[公司拟变更名称]2. 法定代表人变更当前法定代表人:[当前法定代表人姓名]拟任命法定代表人:[拟任命法定代表人姓名]3. 地址变更当前地址:[当前地址]拟变更地址:[拟变更地址]4. 经营范围变更当前经营范围:[当前经营范围]拟变更经营范围:[拟变更经营范围]5. 其他变更请在此列明其他需要进行变更的事项。

二、变更原因及说明请在此简要说明公司变更的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公司决议、法定代表人变更文件等)。

三、变更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我司已准备齐全以下变更登记所需文件:- 变更登记申请书(1份)-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文件(1份)- 公司章程修改文件(如适用,1份)- 公司董事会决议(如适用,1份)- 公司地址证明文件(如适用,1份)2. 提交申请本次申请材料已按规定要求准备完毕,请贵局核实后签收。

四、联系方式如有需要,请以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联系人邮箱]在此,我司真诚申请贵局对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批,并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积极配合。

谢谢!申请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服饰公司章程

服饰公司章程

广州XXX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章程宗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消费者对多样化服装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XXX、共同出资设立广州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订本章程.第2条设立依据: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3条登记机构:本公司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4条注册名称:广州XXX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第5条公司住所:第6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8条股本情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9条章程性质: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10条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此等人员的变更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予以通知.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11条经营宗旨:本公司经营宗旨为:第12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第13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XXXX:货币出资一百万人民币;占有公司70%股份XXXX:技术入股,占有公司20%股份;XXXX:代持股份,第三章股权、股东第14条出资证明:公司的股权证明为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系公司商业文件,任何股东均有权查阅;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应当进行记录,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第15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溢价转让股权,股权证明书说明股东的股份数量.第16条股本扩大: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或公司总股本:1. 由新股东投资加入;2. 原股东增加投资;3.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4.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的其他方式.第17条减少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第18条减资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19条减资数量: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的最低要求.第20条股权转让:公司应当保护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向新取得股权的股东签发相关证明.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21条股权受让: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决定,不得向可能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转让股权,股东会可以要求受让股权的人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产品或服务有竞争的事务.第22条保护股权:全体股东认为公司应当以保护股东之利益,创造可分配利润为公司根本目的;同时公司还应当承担起为客户、员工及国家负责的社会义务.第23条股东资格: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股权证明书均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据.第24条股东公开: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对股东公开,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通过传真、信函的形式向股东汇报公司股东持有股权情况,但是股东不得对外透露持股情况.第25条股东登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26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⑶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资本;⑹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⑻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27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28条控股限制: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对于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控股股东利用表决权侵害小股东权利之行为,大股东应当停止此行为,并赔偿小股东的相关损失,包括聘请律师、会计师合理费用.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29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⑵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⑶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⑷审议批准公司执行董事的报告;⑸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⑺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⑼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⑽对公司合并、分产、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⑾修改公司章程;⑿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第30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31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32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第33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34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⑴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⑵执行股东会决议;⑶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⑷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⑸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⑹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⑺拟订公司合并、分产、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⑼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⑽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⑾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⑿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35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⑶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⑷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⑻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第36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⑵查公司财务;⑵对执行董事、总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⑶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⑷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⑸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第37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五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38条财务公开: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度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向董事、股东公开财务报告.第39条编制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第40条报告内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利润分配表;4. 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5. 会计报表附注.第41条报告依据: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第42条会计帐册: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除非股东会同意,不得以个人名义购买物品. .第43条财务主管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决定报酬,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是会计法中认可的会计人员,财务主管负责保管公司的财务章、帐薄和原始凭证第44条利润分配: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4. 提取任意公积金;5. 支付股东股利.6.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第45条内部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股东会有权聘请审计人员,公司管理者应当向这些审计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使其能够正常的工作;不同审计人员的结果有差异的,股东会有权选择;相关人员有权将此事提交法院进行最终确定.第六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46条分立合并: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第47条分并程序: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 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2. 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3. 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4. 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5. 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6. 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第48条解散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1. 营业期限届满;2.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4.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5. 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第49条清算组织: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1、2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第50条职权过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董事会应当根据清算组的要求提供全部信息、文件资料;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第51条组织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2.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 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 清缴所欠税款;5. 清理债权、债务;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七章修改章程第52条修改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2. 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3. 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第53条章程登记: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从通过时或者股东会决定的时间生效;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54条董事会责任: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中的特定内容不修改章程、不进行备案、不办理批准的,董事会应当承担因此所产生责任.第55条信息披露: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应通知全体股东.第八章其他事项第56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57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广州市公司章程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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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依据《 * 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广州市****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区****路****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 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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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文件
广州市有限公司经2007年10月30日股东会决议,对原公司章程
条款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中的第三章第四条: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现公司章程条款中的第三章第四条: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原公司章程条款中的第四章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货币万元 %
股东货币万元 %
现公司章程条款中的第四章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货币万元 %
股东货币万元 %
股东签名: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200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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