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证
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流程与需要的材料
申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证流程与需要的材料
1、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好申请的登记证的技术指标与作物,然后安排检测报告,开展田间实验(由代理公司代理的话,企业只需要确定想申请的登记证的技术指标与作物,完成省内验收考核即可)。
2、实验完成后,准备报农业部的样品及申请材料,再由企业完成省内的现场考核,样品封存,省级初审并取得本省土肥登记管理部门下发的《肥料企业生产现场考核表》、《初审意见表》及封存样品(企业需提前在网上网报到北京农业部)
3、所有材料和报农业部样品样品网报单等申请材料再邮寄至农业部,农业部收到样品和纸质材料后,农业部对收到的样品指定检测部门检测
4、样品检测合格后,由农业部评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
7、具体办结时间以农业部批证流程时间为准。
8、肥料登记证交付方式为农业部直接下发邮寄至甲方指定地址。
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
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微生物菌剂肥料是一种以微生物为主要活性成分的有机肥料,具有优异的生物学特性和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近年来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
从动力学角度看,微生物菌剂肥料中的微生物在土壤中生长繁殖,可以提供不同形态的有机物质以及活性矿质元素,提高土壤肥力和养分利用效率。
此外,微生物菌剂肥料中的微生物还可以促进作物的生长发育和免疫功能,减轻植物的氧化应激和病害感染的风险。
微生物菌剂肥料具有多样化的优点。
一方面,微生物菌剂肥料中的微生物必须通过科学的选育和制备才能达到预期的生物学效应。
因此,企业需要具备丰富的微生物菌剂肥料技术掌握能力,并且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障微生物菌剂肥料的品质稳定性和活性可靠性。
另一方面,微生物菌剂肥料是一种有机肥料,对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微生物菌剂肥料的研发、生产和使用中,应该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强化安全实验室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健康风险评估,确保微生物菌剂肥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据了解,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是微生物菌剂肥料企业必需具备的法定证书,是衡量微生物菌剂肥料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重要依据。
因此,微生物菌剂肥料企业应该积极申请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并且在取得登记证后,应严格遵守登记证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微生物菌剂肥料的生产和使用符合法规要求。
在当下的农业生产中,微生物菌剂肥料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还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希望微生物菌剂肥料企业在研发、生产和使用微生物菌剂肥料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科学的原则和诚信的态度,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
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摘要:一、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概述1.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定义2.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作用二、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2.提交申请3.审核与发证三、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有效期及续期1.有效期2.续期流程四、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重要性1.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2.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3.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正文: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肥料中微量元素含量进行检测、登记并核发的一种证书。
这一证书对于确保肥料质量、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农业产量及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肥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文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微量元素检测报告等。
这些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准确,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应确保材料齐全,以免影响申请进度。
最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发放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
持有该证书的肥料产品,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合法生产、销售该产品。
有效期过后,如需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期申请。
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通过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的审核,可以确保肥料中微量元素的含量符合农业生产要求,有利于作物生长。
其次,它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合理施用微量元素肥料,有助于提高作物的抗逆性、生长速度和果实品质。
最后,它有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农业发展。
总之,肥料微量元素登记证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肥登记证续展备案程序
农肥登记证续展备案程序
续展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临时证续展登记
(1)登记资料。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
(2)登记要求。
临时证续展请在临时证到期前2个月提出申请。
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
临时证可以续展2次(临时证有效期累计为3年)。
次续展登记有效期满前6个月,须提交正式登记申请。
材料齐备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
2、正式证续展登记
(1)登记资料。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检验样品。
(2)登记要求。
正式证续展请在正式证到期前6个月提出申请。
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
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
(3)样品检验。
样品检验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
肥料登记证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
肥料登记证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
一、肥料登记程序
1.向企业所在地的省土肥站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由所在地的省土肥站安排后,市级土肥站出具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一般16000元/作物);
2.向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提出毒性试验报告(1000元);
3.向所在地的省土肥站提出企业是否符合生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规定(无费用);
4.抽检产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检验(一般4000元左右而定);
5.如田间试验报告增产在5%以上,样品符合规定的指标,主指标要达标,重金属不超标;
6.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要参加产品评审,由专家委员会说了算;
7.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直接发放登记证。
综上所述,一般的产品登记费用明的费用在20000元左右,暗的就是差旅费,招待费,视各地情况实际而定,就不好说了。
二、肥料登记提交材料
1.备案登记
A.备案登记申请表
B.推荐信
C.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掌
2.续展登记
A.续展登记申请书
B.原登记
3.新登记产品
A.肥料登记申请书
B.产品检验报告
C.产品标签样式
D.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
E.田间肥效试验报告(申请床土调酸剂产品登记的,需提交)。
肥料证件说明
有机肥料(颗粒) 有机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 微生物菌剂(粉剂) 复合微生物肥料(颗粒)
2005
2012.10
2013.10
已发证
大豆、苹果、棉花、 花生、马铃薯、水 稻;黄瓜、番茄等茄 果类、瓜类 大豆、苹果、棉花、 花生、马铃薯、水 稻;黄瓜、番茄等茄 果类、瓜类
番茄 黄瓜 黄瓜 辣椒、番茄等茄果类、瓜 类 辣椒、番茄等茄果类、瓜 类 芹菜
增加作物小麦试验3月15号安排
增加作物小麦试验3月15号安排
2010.01 2011.5 2012.06 2012.06 2012.9 2011.12 2011.12 2011.12 2011.12 2012.06.23 2010.12 2010.12 2012.12 2012.12 2012.12 2012.12 2012.06 2012.12 2012.12
2012.08 2012.12 2012.9 2012.11 2012.11 2012.10 2012.10 2012.10 2012.10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2.08 2012.12 2012.9 2012.11 2012.11 2012.10 2012.10 2012.10 2012.10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2013.03
肥料登记证格式
肥料登记证格式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肥料登记证是一种证明肥料合法性和质量的证明,是农产品生产中必备的一项关键文件。
肥料登记证格式通常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基本信息部分1.登记证编号:每份肥料登记证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于标识和管理该肥料的信息。
2.产品名称:登记证上会注明该肥料的名称,通常以商品名或化学名为主。
3.生产厂商:列出生产该肥料的厂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需要时查询。
4.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肥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非常重要,登记证上会详细说明。
5.生产批号:每批生产的肥料都会有一个批号,用于跟踪产品的生产过程。
6.原料及配比:登记证上一般会列出该肥料的原料和配比,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质量指标部分1.氮、磷、钾含量:肥料中氮、磷、钾等营养元素的含量是重要的指标,登记证会详细说明。
2.微量元素含量:肥料中的微量元素也是作物生长的关键要素,相关含量要求也会在登记证中列出。
3.水分含量:肥料的水分含量直接影响其保存和使用效果,会在登记证中做说明。
4.重金属含量:登记证上也会描述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这些成分直接影响土壤和作物的安全。
5.其它指标:根据具体肥料的特点,登记证上可能还会包含其他质量指标,需要重点关注。
三、使用说明部分1.适用作物和用途:登记证上会说明该肥料适用的作物范围和用途,用户需根据情况选择使用。
2.使用方法和剂量:肥料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对作物生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登记证中会做详细说明。
3.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使用肥料时需要注意一些安全事项,登记证上会有相应提示。
4.贮存条件:肥料的贮存条件也是影响其质量的关键因素,需要按要求妥善保存。
5.售后服务:如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登记证上会列出可联系的售后服务渠道。
总结:肥料登记证格式包含了丰富的信息,用户在购买和使用肥料时需要认真阅读并遵守登记证中的相关规定。
只有选择合法、质量过硬的肥料,才能为作物的生长提供最好的保障。
2024年上半年肥料产品登记情况和趋势
直接审批产品
评审审批产品
600 524
20
18
18
500
16
15
14
400 392
12
10
300
8
6
2001884Fra bibliotek22
100
0
27
16
4
1
0
2023年度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情况
直接审批产品
评审审批产品
250 200 191597
210 189
16 14
14
12
150 125
100
94
59
10
9
8
8
6
张,占比67.0%。
2024上半年肥料登记情况及趋势
★ 根据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24年6月底,在有效期内的化学肥料登记证共 310张,由境内外191家生产企业持有。
2024上半年肥料登记情况及趋势
★ 2024上半年化学肥料直接审批产品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登记数量相对较 多,含硅水溶肥料和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较少;
2024上半年肥料登记情况及趋势
★ 2024上半年登记的化学肥 料产品中共涉及40种登记 作物。其中,登记的瓜果蔬 菜类作物居多,其次是大田 类作物。
2024上半年肥料登记情况及趋势
★ 共27张化学肥料登记证,由境外19家企业持有。 ★ 其中,Algas Marinas,S.A.de C.V. 获批2张有机水溶
800 600 400 200
0
1774 2019年
1761 2020年
937 2021年
594 2022年
772 2023年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附办理流程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附办理流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一、肥料登记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1)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2)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第七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2、第二章(登记申请)第八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十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肥料登记证格式-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肥料登记证格式-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肥料登记证是指由农业部门或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种凭证,用于登记和监管肥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肥料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辅助品,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土壤质量具有关键性影响。
为了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登记制度,并规定了肥料登记证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肥料登记证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肥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严格监管,可以确保农民使用的肥料符合质量标准,避免使用劣质和伪劣肥料对农作物和土壤造成损害。
同时,肥料登记证还可以追溯肥料的来源和流通情况,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肥料质量问题和应急事件。
肥料登记证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肥料登记证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和含量、生产企业或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批号、注册证号、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此外,还可能包括肥料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检测结果等详细信息,以便管理部门和用户能够全面了解肥料的性质和用途。
肥料登记证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保障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还有助于提升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通过规范肥料市场,防止不合格肥料的销售和使用,可以有效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减少种植成本,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同时,有效管理肥料的生产和流通也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重点介绍肥料登记证的重要性、内容和格式要求,并探讨肥料登记证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同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和管理肥料登记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文章的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和布局方式,它对于文章的逻辑性和条理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个合理的文章结构能够使读者更加清晰地理解和掌握文章的内容,使文章的逻辑关系更加明确和连贯。
本篇长文的结构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含了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1.1 概述:在这一部分,将对肥料登记证的概念和背景进行简要介绍,说明肥料登记证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发读者对该主题的关注。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是指通过国家相关机构审核、认可的有机水溶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所获得的注册证书。
有机水溶肥料是一种使用天然有机物质和微生物菌剂作为原料制造的肥料,其化学成分和营养元素含量都符合国际有机认证要求,并且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同时还能改善土壤环境,降低化学肥料的使用量和农药残留。
在中国,有机水溶肥料的生产和销售必须取得国家农业部门的注册登记证书,才能在市场上合法销售。
获得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检测,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机认证标准,包括有机物质含量、微生物菌剂含量、营养成分含量等指标要求。
同时,生产过程和原材料采集等也必须符合有机认证要求,确保产品的纯度和安全性。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的获得,不仅可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形象,进一步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推广。
- 1 -。
尿素的肥料登记证
尿素的肥料登记证
尿素是一种常用的氮肥,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
为了规范尿素的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要求尿素生产企业必须进行肥料登记证的申请和审批。
肥料登记证是一种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定证书,其主要作用是确认该肥料品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安全、有效、环保等特点,可以放心使用。
申请肥料登记证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包括肥料的成分、生产工艺、质量检测报告等内容。
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尿素产品才能获得肥料登记证。
肥料登记证的颁发对尿素生产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是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它也是消费者购买时选择的依据,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使用安全。
因此,尿素生产企业应该重视申请肥料登记证的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农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 1 -。
关于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的说明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关于肥料登记的有关说明一、登记管理和资料受理机构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告工作;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二、登记申请者资格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1、中国境内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包括“三资”企业生产产品;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其生产企业设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仅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在提供产品资料、试验要求、受理审批等方面有别于国内产品;三、农业部肥料登记范围1、免于登记产品对经农田长期使用、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包括: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氯化铵,碳酸氢铵,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高浓度复合肥含那些单一微量元素肥等的标准怎样定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登记产品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这些登记肥料产品只限在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的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登记机构备案;复混肥厂的注册标准是50万元请查看各地肥料管理部门列表;3、须向农业部申请登记产品除免于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外的其余产品;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也不在登记范围内;四、登记产品类型以下四类产品为符合农业部现有的成熟或评审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属于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这些产品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将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登记证;1、大量元素可溶性肥料目前仅有固体产品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1 大量元素可溶性肥料产品登记技术指标;2、微量元素叶面肥料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 2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参见GB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3、含氨基酸叶面肥料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 3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参见GB17419-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4、含腐植酸可溶性肥料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分别参见表 4 含腐植酸可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粉剂,微量元素普通型和表5 含腐植酸可溶性肥料登记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型;5、其他肥料新品种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以外的产品为需评审审批的肥料新品种,包括土壤调理剂、农林保水剂、含海藻酸可溶性肥料、有机可溶性肥料等等;这些产品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中心将汇总提交给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前,中心将根据样品检测、材料初审结果对新品种提出相关建议;五、农业部肥料登记类型1、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1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前2个月,应办理续展手续;第二次续展有效期满前6个月应当提出正式登记申请;2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申请在临时登记第二次续展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资料齐备后,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样品检测合格的产品上报农业部审批正式登记证;评审认为需要继续临时续展的产品将继续予以续展;评审认为不宜继续登记的产品,将不再予以转正、续展、变更;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应当提出续展登记申请;3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临时续展登记有效期为1年,正式登记续展有效期为5年;参见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4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证有效期内,随时可以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符合变更条件的即可上报审批;2、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类型登记1受让已登记产品技术的产品登记;2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登记;六、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临时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登记资料境内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标准、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具体请参见;境外及港、澳、台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产品质量保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具体请参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此外,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产品特点、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2资料要求•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限固体产品等;•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含养分种类、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登记证号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肥效小区试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三个批次,每个批次200 gml,混匀后统一包装,总计600gml;•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考核表或考核不通过不予受理;•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意见表或不予推荐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尽量简明扼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3基本程序请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临时登记部分;•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材料不齐备发出预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备发出受理通知书;预受理通知中的欠缺项须尽快补齐;受理回执请务必确认盖章后寄回中心; •有关费用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样品检验;费用未交的,不予检验;•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自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临时登记证;4样品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须经整改后,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抽样后交我中心检验,并提交整改报告;•检验结果合格如否的判定依据为企业申报的技术标准以及其他必检项目参见临时登记提交的材料3;•不属于我中心检验范围的指标,须提交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计量认证CMA章;2、正式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登记资料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检验样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原登记证复印件2资料要求•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注意事项同临时登记的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由农业部认定单位出具的至少2省、市、区的规范示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600gml;3基本过程请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正式登记部分;•请在临时证到期前6个月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产品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正式登记证,评审建议继续临时登记的上报农业部审批临时登记证续展登记,评审认为不宜继续登记的将不再予以续展、变更、正式登记;4样品检验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3、续展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1临时证续展登记登记资料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登记要求•临时证续展请在临时证到期前2个月提出申请;•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临时证可以续展2次临时证有效期累计为3年;第二次续展登记有效期满前6个月,须提交正式登记申请;•材料齐备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2正式证续展登记登记资料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检验样品;登记要求•正式证续展请在正式证到期前6个月提出申请•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4、变更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包括:作物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等变更1登记资料肥料变更登记申请表作物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的变更均应提交此表,其他相应的材料;2资料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应当同时提交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变更企业名称,应当同时提交发证工商局出具的同一企业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企业地址,应当同时提交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进行抽样交中心检验;•临时登记证变更作物范围,应当同时提交拟增加作物的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正式登记证变更作物范围,应当同时提交拟增加作物的肥效小区试验报告和大田肥效示范报告;临时登记证上已有的作物只提交大田肥效示范报告;•变更技术指标,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登记;•其他变更不必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其中:变更法人请同时提交说明函和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变更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提交说明函即可;5、其他登记类型资料要求和程序1技术转让•通过受让已登记产品正式或临时登记技术生产的产品,生产者只能先申请临时登记,可以免交小区试验报告和毒性试验报告;•提交合法的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其他同临时登记;2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登记•同一类型有效成分含量不同的产品: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如果有变化的须重新提供、毒性报告,其他同临时登记;•同一类型有效成分含量相同的产品: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其他同临时登记;•不同类型产品的登记: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其他同临时登记;七、材料受理及来访接待时间受理及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6:00 ;周五:9:00-12:00 ;八、肥效田间试验试验报告应由有承担试验资格的单位出具,并写作规范;肥料效应示范试验是临时登记证转正时登记证的必备资料,许多企业由于安排不及时而耽误正常转正,因此,特别提醒企业一旦获得临时登记证,最好立即着手安排肥料效应示范试验;肥料效应小区试验境内肥料产品不含微生物肥料,提交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最近 3 年内完成并出具的试验资料;微生物肥料产品以及境外和港、澳、台地区的肥料产品,提交由农业部认定单位最近 3 年内完成并出具的试验资料;肥料效应示范试验由农业部认定单位最近 4 年内在 2 个以上含不同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并出具的示范试验资料;农业部认定的肥效试验承担单位包括:中国农科院土肥所本中心,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土肥技术推广机构土肥站;九、其他重要提示申请表、来函等请法人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有关试验报告、毒理报告、企业标准、证明材料等一般要求提交原件;所有提交材料,如不特殊要求,提交一份即可;登记证和各种通知,中心以挂号方式邮寄给企业;请及时校核通知、回执中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准确及时保持联系;申请登记的各种材料、样品等,均可以邮寄方式寄送我中心;中心发出各种通知情况会在中心网址上予以发布;请注意查看该网址中的消息发布;。
尿素的肥料登记证
尿素的肥料登记证一、尿素的定义和作用1.1 尿素的定义尿素,化学式为(NH₂)₂CO,是一种无机化合物,是氮素的重要氮肥之一。
其分子中含有两个尿素基团,可以很容易地分解成氨和二氧化碳。
尿素通常以白色结晶或颗粒形式存在。
1.2 尿素的作用尿素在农业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作为植物的氮源:尿素中含有高浓度的氮素,植物通过根系吸收尿素分解出的氨来合成蛋白质等生物物质。
- 提高产量和质量:尿素作为氮肥,可以促进植物的生长,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 调节作物生理过程:尿素的使用可以影响植物的开花、结实、落叶等生理过程,有助于调节作物的生长周期。
二、尿素肥料登记证的意义和要求2.1 意义尿素肥料登记证是国家对尿素肥料进行管理的证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保障产品质量:登记证要求生产商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包括成分、含量、使用方法等,这有助于确保尿素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 规范市场秩序:只有取得登记证的企业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尿素肥料,避免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维护了市场秩序。
- 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正确使用尿素肥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平衡。
登记证还要求标注有关安全操作和储存的信息,提醒用户注意安全。
2.2 要求尿素肥料登记证的申请和获得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2.2.1 产品信息 - 生产厂商名称和联系方式 - 产品名称和型号 - 成分和含量标准2.2.2 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和设备•储存条件和期限2.2.3 安全性和环境保护•安全操作指南•废弃物处理方法•对环境的影响评估2.2.4 监测和测试方法•对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和检测的方法和标准三、尿素肥料登记证的申请和审批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生产商需要准备产品信息的材料,包括成分分析报告、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
•对生产过程进行描述,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等。
3.2 申请递交•生产商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包括农业部门或者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硼肥肥料登记证
硼肥肥料登记证一、引言硼肥肥料登记证是指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硼肥肥料产品的合法登记证书。
硼是植物生长和发育中必需的微量元素,对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硼肥肥料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于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硼肥肥料登记证的意义2.1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硼肥肥料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可以确保农民使用的硼肥肥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避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农作物产生负面影响,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2.2 促进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提高合格的硼肥肥料可以提供植物所需的硼元素,促进植物的生长和发育,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硼肥肥料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可以确保农民使用的硼肥肥料具有良好的质量,进一步促进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提高。
2.3 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硼肥肥料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可以促进硼肥肥料行业的规范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硼肥肥料的登记和管理,可以监督和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农业生产向着环保、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硼肥肥料登记证的发放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硼肥肥料登记证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
申请材料的准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2 申请材料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硼肥肥料登记证的申请。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和取样检测。
3.3 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审核和评估结果将影响是否发放硼肥肥料登记证。
3.4 发放硼肥肥料登记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放硼肥肥料登记证给申请企业。
登记证上将标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等信息,证明该企业生产的硼肥肥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硼肥肥料登记证的管理与监督4.1 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测相关部门会定期对持有硼肥肥料登记证的企业进行检查,包括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农业部门认可并颁发的一种有机水溶肥料产品登记证书。
该证书证明了该有机水溶肥料产品已经通过相关的检验和认证,并符合国家对有机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具有可追溯性和权威性,是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有机水溶肥料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有机水溶肥料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
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有机水溶肥料市场也在逐渐扩大,因此有机水溶肥料登记证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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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审批办事指南
一、行政事项名称:肥料登记审批
二、申请条件: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四、省级肥料登记审批产品
复混肥料类、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类、有机肥料类和床土调酸剂类。
现使用通用名称分别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水稻苗床调理剂。
五、肥料登记类型
1.正式登记――复混肥料(包括配方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按照“一品一证”原则,根据配合式直接申请正式登记。
2.续展登记――生产者应当在有效满,提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续展登记。
3.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六、申请肥料登记的要求
复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苗土调酸剂产品登记的,应提交肥料登记申请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等登记资料。
复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产品按照“一品一证”原则,根据配合式直接申请正式登记。
申请床土调酸剂产品登记的,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产品适宜土壤区域田间试验报告。
七、正式登记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者向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提交以下7项资料各1份:
1.《肥料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产品包装标识(正、反面),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生产许可证(包括附件)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
(有机肥料除外);
5.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的合法文件),此项为非强制性;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通过计量认定、有资质和具备检测肥料产品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检验报告原件。
(二) 受理
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收到相关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三)企业考核
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组织或委托盟市土肥站对初次申请登记、新肥料种类申请登记、原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进行生产企业考核。
(四)评审
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组织相关专家或召开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登记肥料企业的合法性,肥料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系统评价和评审,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对于评审未通过的产品,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审批
评审通过产品,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在7个工作日审批肥料登记证。
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期限内。
(六)发证
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负责发证。
八、正式登记证续展登记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者向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提交以下4项材料各1份:
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原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4.通过计量认定、有资质和具备检测肥料产品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检验报告原件。
(二) 受理、审批、发证
正式登记审批。
九、变更登记审批程序
申请者向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提交以下5项材料各1份:
1.《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原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产品产品包装标识(正、反面)和使用说明书(加盖企业公章);
5.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应附表提供与企业名称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商变更材料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 受理
正式登记审批。
(三)企业考核
内蒙古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组织对变更生产
地址的企业进行生产企业考核。
(四)审批、发证
正式登记审批。
/fldjjba/fldjxx/599841.shtml
土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