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维护结构各部分的面积如下
图解新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课件
1-一架空走府
4
二 、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 算 规定
3 、新条文: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图2 地下室出入口 1--计算1/2投紫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
4--封闭出入口侧墙;5-一出入口城道
A-A
3
二、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 规定
2、 新条文:3.0.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 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
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
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原条文:3.0.24第6款,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 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面积。
条文解释:3.0.24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解答。
围护结构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走廊若用墙、窗等围闭的,需计算全部面积;若仅设栏杆的,按一半面积计算。
走廊外是否立柱不影响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办法:
1.1、建筑物层高
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门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1.17、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容有:
11)、建筑内的设备管道夹层、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
体的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空调机搁板、台阶、不具实际使用功能的装饰构件等。
2013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一建造价工程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小于2.2m,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其建筑面积的计算:h<0.45m时,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h ≥0.45m时,按砌体外围水平面计算。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小于2.2m,计算1/2面积。
局部楼层从二层开始算起,一层不能重复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有围护设施,否则不属于楼层。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 m及以上小于2.1m的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小于1.2m 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净高指结构层上表面至上层结构层下表面,不含装修层。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 m及以上小于2.1m的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小于1.2m 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的,应按看台结构底板面积计算,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m 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小于2.2m,计算1/2面积。
(1/2、1/3区分地下室与半地下室),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潮层、保护墙。
地下空间末形成建筑空间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6、室下室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分,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顶盖不分材质。
无顶盖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二)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二)一九九五年,建设部在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 D-101-95)的同时,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
一九九五年至二OO五年,相隔十年时间,我国建筑市场经济得以长足的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房地产业蒸蒸日上,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施工方法层出不穷。
旧面积计算规则显然不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与现实的“以人为本”的建筑理念有着明显的差距。
为此,对旧规则进行较大的修改、补充、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这次随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对旧规则进行了修改,并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将“建设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国家标准进行制定。
以便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进行规范。
所以出台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下面就该规范的编制给同志们作个介绍。
一、编制依据(一)GJDGZ-101-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二)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
(三)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
(四)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近几年建筑结构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编制原则(一)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把建筑产品的生产(包括计划统计,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与销售适当地结合起来。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人们生产、生活中经常和能够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与人们不能够正常活动的建设空间加以区别。
(三)坚持为业主服务的原则:业主必要的经常活动的建筑空间计算建筑面积,属于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如:道路组成部分的过街楼底层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四)坚持计算规范应有合理性、连贯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如:坡屋顶包括单层、多层的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均作为坡屋顶来处理)。
土建计量第五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建筑面积计算不考虑勒脚;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范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彩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没有围护结构的应该有围护设施(栏杆、栏板),否则不属于楼层。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室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tandard measurement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2005-04-15发布 2005-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建筑物计算面积标准
建筑物计算面积标准
建筑物计算面积的标准通常取决于具体的国家或地区的建筑法规和标准。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面积计算包括了建筑的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墙面面积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物面积计算标准:
1. 建筑地面面积,建筑地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占地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2. 建筑楼板面积,建筑楼板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楼板的面积总和,通常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横截面积总和,包括房间、走廊等可使用的地面面积。
3. 墙面面积,墙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和内墙的表面积总和,通常是指建筑物各层墙面的总和,包括外墙、内隔墙、隔墙等的表面积。
4. 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外轮廓线所围成的总面积,包括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和墙面面积的总和。
这些标准通常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用途来确定的,例如住宅
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在计算面积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
规定。
此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可能有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标准来进行计算和规划。
建筑面积的计
算对于合理规划建筑空间、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以及保障建筑质量都
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增长,建筑行业在过去几十年中发展迅猛。
建筑面积作为衡量建筑物大小的重要指标,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建筑面积的计算准确和规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计算规则。
本文将以2013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例,介绍其相关内容。
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所占的面积,包括建筑物内部的使用面积和外部的围护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
二、计算规则1. 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功能区域的总面积。
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面积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1) 住宅区域:住宅区域的面积计算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
计算时要考虑墙体厚度和固定家具的占地面积。
(2) 商业区域:商业区域的面积计算需要考虑经营区域、走廊、储藏室等。
计算时要减去非使用区域和公共通道的面积。
(3) 办公区域:办公区域的面积计算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等。
计算时要考虑墙体厚度和固定家具的占地面积。
2. 围护结构面积计算围护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外部围护结构的表面积,包括墙体、屋顶、门窗等。
围护结构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 墙体面积计算:墙体面积计算时要考虑墙体的厚度、高度和长度。
通常采用墙体面积计算公式来计算,公式中包含墙体的平均厚度和周长。
(2) 屋顶面积计算:屋顶面积计算通常采用屋顶平面的投影面积来计算,包括斜面和平面部分。
计算时要考虑屋顶的形状和倾斜度。
(3) 门窗面积计算:门窗面积计算时要考虑门窗的数量、尺寸和形状。
计算时要减去门窗的占地面积。
三、应用与意义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1. 规划设计:在建筑规划和设计阶段,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可以为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空间利用提供依据。
同时,可以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面积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
2. 施工管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可以为材料采购、施工进度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参考。
第二节 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节
一、建筑面积概述
1.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 的外围水平平面面积(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 综合计算)。 包括:有效面积+结构面积
2.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二、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有顶盖 1.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 计取条件一般存在三有: 有高度(≥2.2m) 有围护结构 2.构筑物一般不计取建筑面积
(二)下列项目不计算面积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骑楼(建筑物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 建筑物)、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 建筑物)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 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 台。
(23)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层: 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 建筑面积。 (24)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 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5)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 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 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l/2面积。
(a) 平面图
(b) 1-1剖面图
【例4-1】某3层实验综合楼设有大厅带回廊,其平面和剖 面示意图如上图所示。试计算其走廊建筑面积。 解:依据上图a、b所示,计算如下: 走廊部分建筑面积 [30×12-(12-2.1×2)×(30-2.1×2)×2 =317.52m2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洪规技字[2006 ]第1号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 / T50353-2005 已于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则: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阳台、飘窗除外)。
1、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均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建筑物下列项目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1、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2米的非经营性地下室;2、层高不大于4.5 米,无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底部架空层;3、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
三、建筑物阳台按以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1、南向或东西向主阳台进深不大于1.8米、北向或东西向次阳台进深不大于1.2米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超出此规定的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2、高度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阳台,进深原则上不得大于3米。
其中,进深不大于1.8 米的可不计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进深大于1 .8 米、小于等于3米的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进深大于3米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物北侧原则上不设置高度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阳台。
3、考虑南昌气候特点,高层建筑北向阳台原则上要求统一封闭。
四、突出外墙的飘窗,按以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1、突出外墙的距离原则上不大于1.2米,宽度不大于该开间的2/3。
2、当飘窗突出外墙的距离不大于0.6米、高度不大于2.2 米、窗台高度不小于0.4 米时,可不计入容积率;3、除第2条之外,高度在2.2 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高度不足2.2 米者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4、超出第一条规定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二、计算建筑面积的作用
1.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
施工图建筑面积超过初步设计的5%必须重新报批。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3.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4.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教材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采用的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规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里面增加了不少内容,另外也有不少内容与旧规则变化较大。
要注意与旧规则的不同。
简单的总结规律如下表:
注意:1、本条适用于架空层,而且必须是加以利用的,不加以利用的,无论多高,不计算建筑面积。
注意:2、以层高为界,不是净高,
注意:3、有围护结构,按层高分界,2.2m以下计算一半建筑
注意:1、这一条对原规则也有变动,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区分不同层高确定面积的计算范围。
而不是按原规则以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面积。
:1、这一条在旧规则中不分层高
在也是应和自然层一致,所以按照层高分界,
分是否计算全面积。
: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
平面积”的1/2计算。
和那些“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一致,见(7)(14)(16)条。
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
注意:新规则不分有柱无柱,均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
这里所说的变形缝指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②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③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如图5.2.3所示),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2结构层高在(3构净高在(4构净高在场馆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①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围,如图5.2.8所示。
②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③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
场馆看台上部空间建筑面积计算,取决于看台上部有无顶盖。
对有双层看台的,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
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剖面)示意图见图5.2.9。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①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②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6算面积。
①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②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长度。
(7)。
结构层高在也适用于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情况。
(8(9(10①有围护结构的,②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③结构层高在算(11层高在结构层高在应计算(12)结构层高在(13(14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15(16)门廊、雨篷(17在(18结构净高在(19①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围护结构
围护结构百科名片围护结构(building envelope)是指建筑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门、窗、墙等,能够有效地抵御不利环境的影响。
简介围护结构分透明和不透明两部分:不透明维护结构有墙、屋顶和楼板等;透明围护结构有窗户、天窗和阳台门等。
围护结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 T 50353-2005中规定: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构成建筑空间,抵御环境不利影响的构件(也包括某些配件)。
根据在建筑物中的位置,围护结构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顶、侧窗、外门等,用以抵御风雨、温度变化、太阳辐射等,应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等性能。
内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和内门窗等,起分隔室内空间作用,应具有隔声、隔视线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性能。
围护结构通常是指外墙和屋顶等外围护结构。
编辑本段分类按是否同室外空气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1]外围护结构(outerbuilding envelope )是指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维护结构,如外墙、屋顶、外门和外窗等;内维护结构是指不同室外空气直接介乎的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内门和内窗等。
编辑本段构造外围护结构的材料有砖、石、土、混凝土、纤维水泥板、钢板、铝合金板、玻璃、玻璃钢和塑料等。
外围护结构按构造可分为单层的和多层复合的两类。
单层构造如各种围护结构厚度的砖墙、混凝土墙、金属压型板墙、石棉水泥板墙和玻璃板墙等。
多层复合构造围护结构可根据不同要求和结合材料特性分层设置。
通常外层为防护层,中间为保温或隔热层(必要时还可设隔蒸汽层),内层为内表面层。
各层或以骨架作为支承结构,或以增强的内防护层作为支承结构。
编辑本段性能围护结构应具有下述性能:保温在寒冷地区,保温对房屋的使用质量和能源消耗关系密切。
围护结构在冬季应具有保持室内热量,减少热损失的能力。
其保温性能用热阻和热稳定性来衡量。
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
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
围护设施建筑面积是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一个重要的参数。
围护设施是指用于
保护某一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完整的建筑物或设施。
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不仅仅是单纯的数字,它反映了城市建筑物在保护和维护城市安全、规划和优化城市空间、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围护设施建筑面积的计算一般会考虑到城市的具体特点和需求。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面积的大小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人口密度、城市土地利用率、城市的地理位置等。
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大小应该能够满足城市对安全和便利的需求,辅助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城市的生活环境。
一般情况下,城市越发达,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就越大。
在一些大城市中,围
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往往占据了城市总面积的相当比例。
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的整体安全性和生活质量。
围护设施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至关重要
的作用。
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可以减少城市资源的浪费,避免因为建筑面积过大带来的不必要消耗。
总的来说,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不仅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也反映了
城市的规划、管理、生活质量等多个方面。
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围护设施的建筑面积,可以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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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课程设计计算书
建筑物维护结构各部分的面积如下:
1.屋面:大会议室62
2.8m2,小会议室:246.63 m2,走廊9
3.42 m2。
2.地面:大会议室622.8m2,小会议室:246.63 m2,走廊9
3.42 m2。
3.外墙:大会议室南墙12
4.8 m2,北墙124.8 m2;小会议室南墙51.17 m2,东墙97.42 m2,北墙51.17 m2。
4.窗:大会议室南窗2
5.2 m2,北窗25.2 m2,小会议室南窗10.08 m2,东窗10.08 m2,北窗10.08 m2。
夏季冷负荷计算
(一)外墙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由表3-1序号2查得墙的类型属II型,传热系数K=1.50W/ (m2·℃),由表3-3查得不同朝向的t l值。
由表3-5查得修正值,南墙t d=1.0℃,东墙t d=2.1℃,北墙t d=2.7℃。
按各朝向外墙面积计算出的外墙逐时冷负荷如表1所示。
计算式为:CL=FK(t l+t d-t n) 表1
(二)屋面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屋面根据其构造,由表3-2序号2查得屋面属III型,K=0.97 W/ (m2·℃)。
再由表3-4查得III型的屋面冷负荷计算温度t l。
计算公式:CL=KF(t l-t n)
计算所得的屋面逐时冷负荷如表2所示。
表2
(三)玻璃窗瞬变传热引起的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该建筑的外窗为双层钢窗,这种窗在αn=8.7 W/ (m2·℃)αw=18.6 W/ (m2·℃)及表3-9查得外窗的传热系数K=3.01 W/ (m2·℃),由表3-10中查得玻璃窗传热系数修正系数为 1.2,并且双层玻璃窗的传热系数应减小15%,K=3.01*1.2*0.85=3.0702 W/ (m2·℃)。
由表3-11查得窗玻璃的逐时冷负荷计算温度值t L。
计算公式:CL=KF(t L-t N)
计算玻璃窗瞬变传热引起的冷负荷如表3所示。
表3
(四)透过玻璃窗进入的日射得热引起的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计算式为:CL=F·C z·Dj,max·C CL
由表2-4查得双层钢窗的有效面积系数值为0.75,故在计算式中各朝向的窗口面积均乘以0.75,得出窗玻璃的净面积F代入计算式。
由表2-2查得C S=0.86,有浅绿色窗帘内遮阳系数C N=0.60,则C z=C S·C N=0.516。
因南京的地理纬度为32°,属30°纬度带。
由表2-1查得Dj,max值。
因南京处27.5°以北,属北区,各朝向有内遮阳的C CL值由表2-6查得。
计算透过玻璃进入的日射得热引起的冷负荷如表4所示。
表4
(五)人员散热引起的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大会议室500人,小会议室200人。
人员在室内时间从早上8点到中午12点及下午14点到18点。
开会属劳动中的静坐类型,查表4-3当室内温度为28度时,人的显热和潜热为53和55W。
参考表4-4,取群集系数为n1=0.96 计算式为CL=Q S·n1·C CL (人体显热散热冷负荷)而人体潜热引起的冷负荷则为潜热散热量乘以群集系数。
这两个会议室在夜间停止供冷,则人体散热引起的冷负荷系数应取C CL=1.0(表4-4说明)
大会议室:Q S=500*53=26500W Q L=500*55=27500W;小会议室:Q S=200*53=10600W Q L=200*55=11000W;计算人员散热引起的冷负荷如表5所示。
表5
(六)照明散热引起的冷负荷(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对于荧光灯计算式为:CL=860n1·n2·N·C CL本设计采用暗装荧光灯镇流器装设在顶棚内,n1=1.0。
且荧光灯罩无通风孔,取n2=0.7。
大会议室N=1.5KW,小会议室N=0.6KW。
会议室空调设备运行时间为12小时,开灯时数为十小时,由表4-1查得照明散热冷负荷系数C CL值。
计算照明散热引起的冷负荷如表6所示。
表6
(七)两会议室间的走廊冷负荷
走廊冷负荷计算中的tl,td,以及墙的和窗的传热系数K值与上边大小会议室的相同,门的传热系数由《供热工程》查得K=2.33W/ (m2·℃), tn由《2003技术措施(暖通空调)1》查得。
走廊冷负荷计算如表7所示表7
(八)各项冷负荷汇总
以上各项冷负荷汇集在一起,如表8所示。
表8
三、冬季热负荷计算
计算中的所有传热系数与夏季的相同,室外温度《空调设计手册》查得,温差修正系数、朝向修正量、高度修正量均由《供热工程》查得。
冬季热负荷计算如表9 表9
冬季湿负荷计算(注:计算中的表均来自《空调负荷实用计算法》)
由表4-3查得温度为18℃时平均每人的散湿量为33g/h
大会议室:W=33*500=16500g/h=4.58g/s
小会议室:W=33*200=6600g/h=1.83g/s
确定空气处理方案和焓湿图绘制
夏季
室外状态点W:t W=35℃,h W=91KJ/kg,φW=62%。
室外状态点N:t N=28℃,h N=64.5KJ/kg,φN=60%。
大会议室:热湿比ε=Q/W=78828/11.39=6921,过点N作热湿比线与φL=90%相交于点O,t O=18.8℃,h O=50 KJ/kg, h N- h O=14.5 KJ/kg,取新风温升为1℃,由h N线可确定L点以及温升后的K 点,t L=23℃,h L=63.5 KJ/kg,t K=24℃,h K=64.5 KJ/kg, φK=84%。
总风量G=Q/[1000( h N - h O)]=5.44 kg/s
新风量G W= 500*8m3/h*1.146kg/m3=1.27 kg/s
风机盘管风量G F=G-G W=4.17 kg/s
OM/KO= G W/G F,连接K、O两点并延长到M点,t M=17.3℃,h M=45.5 KJ/kg , φM=90%。
小会议室:热湿比ε=Q/W=30056/4.56=65915, 过点N作热湿比线与φL=90%相交于点O,t O=18.5℃,h O=49 KJ/kg, h N- h O=15.5 KJ/kg,取新风温升为1℃,由h N线可确定L点以及温升后的K 点,t L=23℃,h L=63.5 KJ/kg,t K=24℃,h K=64.5 KJ/kg, φK=84%。
总风量G=Q/[1000( h N - h O)]=1.94 kg/s
新风量G W= 200*8m3/h*1.146kg/m3=0.51kg/s
风机盘管风量G F=G-G W=1.43 kg/s
OM/KO= G W/G F,连接K、O两点并延长到M点,t M=17.3℃,h M=45 KJ/kg , φM=89%。
夏季处理过程:
冷却温升
W L K
减湿 O----N
N M
冷却减湿
冬季
室外状态点W′:t W’=-6℃,h W’=-1.7KJ/kg,φW’=73%。
室外状态点N′:t N’=18℃,h N’=31KJ/kg,φN’=40%。
大会议室:热湿比ε′=Q/W=-36172/4.98=-7397
总风量同夏季G′= G=5.44 kg/s ,h N’ - h O’=Q′/G′=-36172/(5.44*1000)=6.65 KJ/kg, h O’=37.65 KJ/kg,h O’线与ε′线交于O′点,过点W′做等含湿量线与h N’线交于K′点,连接K′、O′并延长与过N′点的含湿量线交于点M′,O′M′/K′O′= G W’/G F’, φO’=17.5%,t O’=27.4℃, t K’=26.3℃,h K’=31 KJ/kg, φK’=13.5%, t M’=28.2℃,h M’=41.5KJ/kg , φM’=23.5%。
新风量G W‘= 1.81kg/s
风机盘管风量G F‘=3.63 kg/s
小会议室:热湿比ε=Q/W=-20485/1.83=-11194
总风量同夏季G′= G=1.94 kg/s ,h N’ - h O’=Q′/G′=-20485/(1.94*1000)=10.5 KJ/kg, h O’=41.5 KJ/kg,h O’线与ε′线交于O′点,过点W′做等含湿量线与h N’线交于K′点,连接K′、O′并延长与过N′点的含湿量线交于点
M′,O′M′/K′O′= G W’/G F’, φO’=16.5%,t O’=30.2℃, t K’=26.3℃,h K’=31 KJ/kg, φK’=13.5%, t M’=31.5℃,h M’=45KJ/kg , φM’=23.5%。
新风量G W‘= 0.5kg/s
风机盘管风量G F‘=1.44kg/s
冬季处理过程:
加热
W K
O----N
N
加热
大会议室焓湿图如图一,小会议室焓湿图如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