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横幅悬挂、海报张贴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校园和谐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弘扬简朴节约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外公共区域的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建设管理须参照本规定要求加强管理。
第三条: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建设管理原则是:积极文明、契合主题、简朴整洁、管理有序。
第四条:关于张挂横幅的规定:(一)校园横幅限于在指定位置限期张挂,按照位置实行分区域管理,使用管理的工作分工是: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党____宣传部或校团委分区域负责审核内容、基建后勤处负责协调物业单位按时张挂并及时回收、保卫处负责巡查横幅悬挂情况和清理不合规定的横幅。
(二)各单位张挂横幅应做到:1.明确横幅的标语内容、规格颜色、张挂起止期限、拟张挂地点等信息,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校委会审核。
通过审核后,由使用单位将横幅交由本单位总务科实施张挂;2.横幅外观及内容要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相关信息须与申请表一致;3.原则上禁止横幅带有商业性和营利性内容;4.不得在校园内指定位置之外的任何地方张挂横幅。
第五条关于宣传橱窗(含公共报栏和公告栏)的管理规定:(一)公共区域宣传橱窗由党____宣传部统一建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校园公共区域内擅自建设。
(二)明确各宣传橱窗的管理单位,依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使用和维护。
(三)各管理单位负责保持宣传橱窗外观整洁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正确鲜明、制作精良美观。
原则上禁止带有商业性和营利性的宣传内容。
党____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估使用维护情况。
(四)使用宣传橱窗应至少提前两周填写《东华大学宣传橱窗使用申请表》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设计样稿。
(五)各管理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六条关于电子屏的管理规定:(一)校园公共区域电子屏由校委会统一建设、管理。
条幅悬挂管理规定
江西农业大学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宣传横幅的管理工作,加强环境舆论导向,创建安全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校园文明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江西农业大学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我校宣传横幅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弘扬主旋律”,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宣传横幅管理工作制度,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人文环境。
第三条校园横幅宣传工作是学校宣传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关系学校培育合格人才的重要环境因素,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横幅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校园主干道、主建筑等主要公共区域,只能悬挂以下内容的宣传横幅:1、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的宣传横幅。
2、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
3、为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
其它宣传横幅只能在相关的活动场所悬挂,田径场护栏网、学生宿舍等区域非规范性位置不准悬挂宣传横幅。
第五条宣传横幅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
横幅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横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
横幅悬挂方式应规范,悬挂要端正,悬挂高度不得低于4米。
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保持横幅的完好性。
横幅悬挂的时间最多不超过7天,配合全校性活动的横幅悬挂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天,活动结束后悬挂单位要及时拆除。
配合学生单项活动的横幅只在活动场所周围悬挂,活动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定》的宣传,加强对悬挂宣传横幅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宣传横幅管理实行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具体分工如下:1、各单位有关工作的宣传横幅,由本单位负责审核。
2、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的宣传横幅,由校团委负责审核。
3、与校内各部门有业务联系的校外单位的非商业性宣传横幅,由校内相关联系部门审核。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校园和谐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弘扬简朴节约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外公共区域的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建设管理须参照本规定要求加强管理。
第三条: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建设管理原则是:积极文明、契合主题、简朴整洁、管理有序。
第四条:关于张挂横幅的规定:(一)校园横幅限于在指定位置限期张挂,按照位置实行分区域管理,使用管理的工作分工是: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党委宣传部或校团委分区域负责审核内容、基建后勤处负责协调物业单位按时张挂并及时回收、保卫处负责巡查横幅悬挂情况和清理不合规定的横幅。
(二)各单位张挂横幅应做到:1.明确横幅的标语内容、规格颜色、张挂起止期限、拟张挂地点等信息,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校委会审核。
通过审核后,由使用单位将横幅交由本单位总务科实施张挂;2.横幅外观及内容要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相关信息须与申请表一致;3.原则上禁止横幅带有商业性和营利性内容;4.不得在校园内指定位置之外的任何地方张挂横幅。
第五条关于宣传橱窗(含公共报栏和公告栏)的管理规定:(一)公共区域宣传橱窗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建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校园公共区域内擅自建设。
(二)明确各宣传橱窗的管理单位,依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使用和维护。
(三)各管理单位负责保持宣传橱窗外观整洁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正确鲜明、制作精良美观。
原则上禁止带有商业性和营利性的宣传内容。
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估使用维护情况。
(四)使用宣传橱窗应至少提前两周填写《东华大学宣传橱窗使用申请表》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设计样稿。
(五)各管理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六条关于电子屏的管理规定:(一)校园公共区域电子屏由校委会统一建设、管理。
xx学院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广告、指路牌的管理规定
xx学院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广告、指路牌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宣传横幅等的管理工作,加强环境舆论导向,创建安全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校园文明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许擅自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广告、指路牌。
所有小广告只能张贴在指定的校园“广告栏”内。
第三条校园主干道、主建筑等主要公共区域,只能悬挂以下内容的宣传横幅:1、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的宣传横幅;2、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3、为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
其它宣传横幅只能在相关的活动场所悬挂,田径场护栏网、学生宿舍等区域非规范性位置不准悬挂宣传横幅。
各部门的活动宣传横幅,仅限于在本部门建筑物上或活动范围内悬挂。
第四条宣传横幅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
横幅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横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
在横幅右下角标明“部门(单位)名称宣”字样。
横幅悬挂方式应规范,悬挂要端正。
悬挂期间,悬挂部门要保持横幅的完好性。
活动结束后悬挂部门要及时拆除。
配合学生单项活动的横幅等只在活动场所周围悬挂,活动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五条加强对悬挂宣传横幅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宣传横幅等管理实行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制度,由“申请—主管审核—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内容—校保卫处审批地点后登记备案—制作—悬挂—拆除”等过程构成,主管审核具体分工如下:1、各部门有关工作的宣传横幅,由本部门负责审核;2、校共青团、校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的宣传横幅,由校团委负责审核;3、与校内各部门有业务联系的校外单位的非商业性宣传横幅,由校内相关联系部门审核。
第六条学校实行宣传横幅管理分工负责和归口管理制度。
1、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悬挂横幅内容审核;。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3篇)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一、校园横幅管理制度1. 校园横幅的设置必须符合校园环境的整体协调,不得影响校容校貌,不得妨碍正常教学秩序。
2. 校园横幅的制作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材料。
3. 学生社团及其他组织需要张贴校园横幅时,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张贴。
4. 校园横幅的内容应健康、正能量,不得含有违反校规、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5. 学校将定期检查校园横幅的安全性、整体情况,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横幅进行撤下和整改要求。
二、宣传橱窗管理制度1. 宣传橱窗的利用应与学校的教学、科研、文化艺术等相关活动相结合,服从学校的宣传方向和宣传需求。
2. 宣传橱窗的布置要有艺术感,注意美观、大方,突出校园特色。
3. 学生社团及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宣传橱窗进行宣传时,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4. 宣传橱窗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内容和不健康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 学校将定期检查宣传橱窗的布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整改或撤下。
三、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1. 电子屏的设置要满足学校教学、宣传、管理等需求,安装地点应合理选择,不得妨碍正常教学秩序。
2. 电子屏的内容应符合学校的宣传要求,不得涉及违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学生社团及其他组织需要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时,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4. 电子屏的设置、布置和播放内容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5. 学校将加强对电子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其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修。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校园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保护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大学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为了创建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加强环境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悬挂横幅内容。
校内悬挂的横幅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向上,符合活动的宣传要求。
严禁在校区内悬挂包含反动、淫秽、邪教等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横幅。
悬挂横幅一般不得出现商业性宣传内容。
第二条横幅悬挂地点。
(1)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等主要公共区域,一般悬挂配合党和国家、全市、全校性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和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的宣传横幅。
(2)各院系举办学生活动所用的宣传横幅一般悬挂于松江校区食堂对面专用白色横幅杆,其它位置一般不得悬挂。
(3)其他宣传横幅一般在相关活动场所悬挂。
第三条横幅悬挂时间。
同一内容横幅悬挂时间每次一般为一周。
横幅悬挂单位在悬挂时段内应保证横幅的完好、整洁,并及时和规范拆除到期横幅。
第四条横幅悬挂说明。
悬挂的横幅必须规范、端正,要有足够的高度,不得影响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和破坏环境。
悬挂或拆除横幅时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
任何横幅严禁悬挂于路灯杆等易发危险载体上。
第五条横幅制作要求。
横幅颜色一般用红底黄字制作;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学生活动宣传横幅规格一般为10米长、1米宽(横幅杆间距为12米)。
横幅内容简洁明晰,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第六条横幅悬挂审批。
(1)校内各部门悬挂横幅由党委宣传部审批。
(2)各院系主办的学生活动(含各学生社团等主办的活动)宣传横幅由团委审批。
(3)校外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内悬挂横幅。
(4)横幅悬挂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党委宣传部或团委审核后一份送校保卫处备案、一份由横幅悬挂单位自存。
第七条横幅悬挂监督。
保卫处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保卫处有权对未经登记、擅自悬挂和违反本规定的宣传横幅进行及时拆除,并视违规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有权禁止个人或组织悬挂未经审批的横幅。
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宣传栏管理办法
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宣传栏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规范校园内各种宣传形式的管理,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整体规划: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设置应根据校园环境特点和美观度进行整体规划,确保宣传信息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2. 筛选审核: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内容应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核,不得涉及政治、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信息。
3. 确定有效期:每个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设置都应有明确的有效期,过期后应及时撤除。
4. 统一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进行统一管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管理措施1. 责任部门:学校院办负责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管理工作。
2. 申请审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前,需要向院办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和设计图稿。
院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设置。
3. 设置范围: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设置范围包括校园大门、公共通道、固定场所等区域。
在教学区域和学生寝室内严禁设置广告横幅,但可以设置橱窗、展板和宣传栏。
4. 宣传内容:校园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宣传内容应以学术、学风、文体、社团等为主题,丰富校园文化氛围,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 有效期管理:每个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的设置应有明确的有效期,超过期限后应立即撤除。
院办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或违规的宣传物品,将会追究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6. 维护责任:单位或个人设置的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在有效期内应负责维护的内容的整洁、完好,并在有效期结束后及时撤除。
四、管理制度1. 违规处理:对于设置过期或违规的广告横幅、橱窗、展板和宣传栏,学校将立即责令撤除,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投诉与举报:对于违规设置或宣传内容存在问题的情况,校内师生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书面投诉或口头举报的方式向院办举报。
校园横幅悬挂、海报张贴管理暂行规定
校园横幅悬挂、海报张贴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校园内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维护校园道路的安全畅通,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各单位在院团委领取“活动横幅、海报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填写,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经四川爱华学院团委宣传部和保卫科审核批准,备案。
二、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位置:指定范围内。
三、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时间:横幅、海报原则上在该活动开展时间范围内悬挂张贴,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申请表的截止时间主动拆除。
四、横幅、海报内容的常规要求: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制作横幅、海报内容,注明悬挂、张贴单位的名称,且不得擅自超出申请的悬挂、张贴数目。
符合以下内容的横幅、海报可以申请悬挂、张贴:1、用于营造学院重大活动氛围的;2、用于庆祝重要节日的;3、用于校属各单位举办的重要教学活动、学术活动的;4、与师生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项;5、其它经批准的内容。
严禁悬挂、张贴有下列内容的横幅或海报:1、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2、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3、不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
4、所有横幅内容不得以活动赞助单位名称开头,例如:“××商家”祝××活动圆满成功参考形式:祝××活动圆满成功——××商家(小号字)五、监管办法四川爱华学院团委宣传部和保卫科按照本规定对横幅、海报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审批在校园内擅自悬挂、张贴任何内容的横幅或海报。
2、所有横幅、海报都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区域悬挂、张贴。
3、同一主题的横幅在同一时间内原则上不能超过 3 条。
同一主题的海报在同一时间内原则上不能超过10张。
4、悬挂的横幅必须有足够的高度,不得影响阻碍交通,不得堵塞过道,不得影响和破坏环境。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横幅使用管理制度1. 横幅设置范围及目的:为宣传校园文化、重大活动或重要信息,提高校园的活力和文化氛围,横幅设置应在校园内合理分布,避免影响教学秩序和美观。
2. 横幅的审批和设置:(1)学生组织或社团如需设置横幅,应提前三天向校园管理中心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供横幅内容及设置位置的详细说明。
(2)校园管理中心对横幅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横幅设置准许证明,并告知具体的设置时间和拆除时间。
(3)横幅设置时,应由负责人亲自监督或指挥,保证操作安全。
3. 横幅的设置要求:(1)横幅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广告。
(2)横幅应采用易于辨认和清晰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过时、损毁或破旧的横幅。
(3)横幅设置应统一规格,大小适中,不得影响校园交通和视野。
4. 横幅的拆除和清理:(1)横幅设置期满后,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拆除,并将横幅送交校园管理中心进行清理。
(2)如发现横幅污损、破旧或有遗留物,负责人应负责清理并补偿相应费用。
二、宣传橱窗使用管理制度1. 宣传橱窗的使用目的:为展示学校的特色文化、学术成果和活动信息,提供学校形象宣传窗口,打造具有校园特色的文化展示区域。
2. 宣传橱窗的申请和设置:(1)学生组织或社团如需使用宣传橱窗,应提前一周向校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展示内容、展示时间及展示位置的详细说明。
(2)校园管理中心对宣传橱窗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宣传橱窗使用准许证明,并告知具体的展示时间和拆除时间。
(3)展示前应与校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陈列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布置。
3. 宣传橱窗的展示要求:(1)宣传橱窗的内容应与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特色文化相契合,积极向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展示内容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注重美感和艺术性。
(3)展示物品应整齐摆放,不得有杂乱、凌乱或污损现象。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3篇)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一、校园横幅使用管理制度:1. 横幅的制作与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内容。
2. 横幅的张贴位置必须经过事先规划,并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随意张贴或遮挡其他宣传品。
3. 横幅的大小、颜色、字体等设计要符合统一的视觉标准,以保持整体协调性。
4. 横幅的张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过期未拆除的横幅视为废弃,学校有权进行清理。
5.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横幅,学校有权进行强制拆除,并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宣传橱窗使用管理制度:1. 宣传橱窗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内容。
2. 宣传橱窗的展示内容必须经过事先审核批准,由学校相应部门负责管理。
3. 宣传橱窗的展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过期未更换的展示内容视为废弃,学校有权进行清理。
4.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宣传橱窗展示内容,学校有权要求负责人进行更换,并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1. 电子屏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内容。
2. 电子屏的展示内容必须经过事先审核批准,由学校相应部门负责管理。
3. 电子屏的展示时间和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保持宣传内容的新鲜和有效性。
4.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电子屏展示内容,学校有权要求负责人进行更换,并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宣传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进行监督和管理。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宣传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入口、校园大门、教学楼、生活区等位置。
第三条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设计、制作及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并积极传达学校的核心价值观。
大学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等宣传品悬挂张贴管理办法
大学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等宣传品悬挂张贴管理办法为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等宣传品悬挂、粘贴的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审批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宣传品包括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广告、启事、公告、通知等。
第二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校内宣传品的悬挂张贴实行审批制度。
各单位悬挂张贴宣传品要事先通过学校办公OA审批,并按照登记审批的内容悬挂张贴。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审批擅自在校园内悬挂张贴宣传品、张贴各类小广告。
各单位纸质通知、相关活动类小广告等只能粘贴在的校园宣传栏内。
第四条各类宣传品通过学校办公OA系统走审批流程时,各政职能部门的宣传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第一关审核;各学院、教研部及所属学生组织的宣传品,由所在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负责第一关审核;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宣传品,由校团委负责人负责第一关审核。
校委宣传部为校内宣传品审批的最终审核部门。
第二章内容、文字和悬挂张贴第五条宣传品的内容要积极健康,主题突出,用字规范,用语准确。
第六条宣传品需在右下角标明“单位名称宣”字样,或主办、承办、协办活动的校内单位名称,不得标注未经审批的企业单位名称、商标等。
第七条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等主要公共区域,原则上只允许悬挂张贴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及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的宣传品,由学校部门统实施。
第八条校园室外悬挂张贴宣传品的高度及宣传横幅标语的长度、宽度要与墙体及建筑相协调。
悬挂张贴要端正、平直,不能影响交通和通行,不得损坏墙体、树木,不得破公共设施,不得影响校园环境。
第九条宣传品的悬挂张贴时间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四天(如需延长悬挂时间,请在审批表注明),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
悬挂张贴期间,宣传品的所有单位要随时检查宣传品标语是否完好,对由于天气等因素造成宣传品掉落、破损的要及时重挂或清除。
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5篇
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5篇第一篇: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附件1:XX学院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为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我院将对横幅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等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横幅(标语)管理1、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以下横幅(标语):国家法定节假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横幅(标语);运动场护栏外围、篮球场(东、西)护栏外围、综合服务中心(东、西)可以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
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的横幅(标语)须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
2、各部门在校内开展宣传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栏海报幅时,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先填写《XX学院宣传横幅(标语)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申报表》(附件2),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悬挂张贴。
3、横幅(标语)的内容、制作和悬挂要符合要求,统一规范。
横幅(标语)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横幅(标语)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
横幅(标语)悬挂方式应规范、端正。
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保持横幅(标语)的完好性。
活动结束后,悬挂单位要及时拆除,悬挂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如有需要党委宣传部统一制作的横幅(标语),其规定可参看附件3、附件4。
4、相关的活动场所或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标语)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核内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加强对悬挂横幅(标语)工作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
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系及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等悬挂横幅(标语)的申请。
5、室内会议性横幅由各主办方负责。
6、下列性质的宣传横幅(标语)原则上不准在校园内悬挂,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校外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商业性宣传横幅(标语);答谢活动赞助单位或以经营单位名义悬挂的祝贺性广告宣传横幅(标语);未经审核审批或在非规范性位置悬挂的宣传横幅(标语)。
大学校园宣传横幅张贴物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校园宣传横幅张贴物管理暂行规定
1.横幅的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向上,符合宣传要求。
2.学校公共场所悬挂横幅的地点为; 8#楼、教学楼、篮球场、图书馆、逸夫科技馆、学生活动中心、各学院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楼,其他地方一律不得悬挂。
3.校内各种张贴物只能张贴在校内固定的张贴栏,其他地方一律不得随意张贴。
带有商业性宣传的横幅、张贴物原则上不准许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校内营业网点可在营业点门前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4. 横幅、张贴物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 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大小要与悬挂、张贴空间相协调;悬挂、张贴方式规范、端正。
5.校内各单位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应注明落款。
6.各部门应保证横幅悬挂期间牢固性的完好性并及时回收。
7.校园环卫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横幅、张贴物及时清理。
8.因横幅、张贴物未及时清理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9.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横幅海报悬挂管理条例
成大委宣〔〕号成都大学校园宣传横幅标语海报悬挂张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悬挂张贴等工作地有效管理,规范悬挂张贴行为和形式,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地校园环境,努力创造学生成长地良好条件,现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实际和维护校容校貌地需要,特制订《成都大学校园宣传横幅标语海报悬挂张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条本办法中地校园包括校园室内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部门、各学院、校内各直属业务单位,各团体、协会以及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地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章登记与审批第四条校内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实行严格地登记审批制度.第五条党委宣传部为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发布地主管部门.第六条各单位悬挂张贴地宣传横幅标语海报要事先经主管部门登记审批,并按照登记审批地内容悬挂张贴.第七条未经登记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第三章内容、文字和悬挂张贴第八条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地内容要积极健康,主题突出,用语准确.第九条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地文字要以简体中文和规范英文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生僻字.第十条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地所有单位要在横幅标语海报地右下角注明单位名称,或主办、承办、协办活动地校内单位名称,不得标注未经审批地企业单位名称、商标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已登记审批并签订合作协议地活动赞助单位,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地数量、内容严格按协议约定方式进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二条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等主要公共区域,原则上只允许悬挂张贴配合党和国家、全校性重大活动及重大纪念日、节庆日地宣传条幅,由主管部门统一实施.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三条宣传横幅标语地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悬挂要端正、平直.第十四条校园室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地高度及宣传横幅标语地长度、宽度要与墙体及建筑相协调,不得损坏墙体.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五条校园室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要经活动场所主管单位同意,并按照指定地点悬挂.第十六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不能影响交通和通行,不得损害树木,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影响校园环境.第十七条悬挂期间,宣传横幅标语地所有单位要随时检查宣传横幅标语是否完好,对由于天气等因素造成宣传横幅标语掉落、破损地要及时重挂或去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八条宣传横幅标语地悬挂时间一般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有特殊意义地标语根据报批时间而定.宣传横幅标语地所有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悬挂地宣传横幅标语,原则上不超过三天.未及时清除地,由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指派临时工清除,一切费用由悬挂单位承担.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四章严格禁止悬挂张贴地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第十九条禁止在教学区域张挂任何商业性宣传横幅标语或广告.如确有需要,应报相关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批后限期在指定地点做广告宣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条未经审批地校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悬挂地宣传横幅标语、广告、海报、启事等.第二十一条未经审批地校内经营单位和个人悬挂地商业性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第二十二条未审批并签订合作协议,以活动赞助单位或以赞助、经营单位名义悬挂地带有企事业单位名称、商标、产品标示地祝贺性、宣传性广告、横幅标语和海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三条不在指定地点悬挂地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第二十四条其它不规范地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第五章严格管理悬挂地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第二十五条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活动赞助单位所要悬挂地广告性宣传横幅标语、大幅喷绘、气球和布展地展台及企业名、商标、产品标示地使用等,将由活动组织者或主办者与赞助单位、主管部门事先共同商定各事项,并签订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各学院举办学术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实践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期间,活动赞助单位所要悬挂地广告性宣传横幅标语、大幅喷绘、气球和布展地展台及企业名、商标、产品标示地使用等,将由活动组织者或主办者与赞助单位、主管部门事先共同商定各事项,并签订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二十七条其它未规定地活动暂不在此列.第二十八条宣传横幅标语、大幅喷绘、气球和展台地所有单位要为其安全负全责.第六章管理规范要求第二十九条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地管理原则.各部门(直属业务单位)宣传内容由本单位负责人把关,各学院宣传内容由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内容由校团委审核把关,并报主管部门审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宣传阵地地使用和管理.要保证专人负责,专栏专用,内容健康、真实、合法,张贴牢固,并注意及时更新内容、定期保洁.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地管理是学校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地一项内容,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应协助主管部门对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进行监督管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在巡查中发现悬挂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地横幅标语要及时进行制止,责令撤除,并告知主管部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和海报及乱贴乱画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地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十四条管理办法地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地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将向全校进行通报.对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地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地责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中校园张贴物、悬挂物的管理规定
高中校园张贴物、悬挂物的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明确对校园张贴物、悬挂物的定义,包括广告、海报、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
2. 校园授权:规定仅校方或经授权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张贴物和悬挂物,禁止未经授权擅自在校园内张贴。
3. 张贴区域:规定被允许在校园内张贴广告或悬挂物的区域,如指定的公告栏、宣传板、校园墙壁等。
4. 张贴方式:规定张贴物应利用指定的方式和工具进行,如钉子、胶水或推钉等,禁止使用破坏性工具。
5. 张贴内容:禁止张贴内容涉及色情、暴力、违法违规等不良信息,应保持积极向上、健康向善的宣传内容。
6. 张贴时间:规定张贴物的时间范围,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以保证校园环境的整洁和视觉效果的维护。
7. 管理责任:明确校园张贴物的管理责任方,一般由学校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负责维护这些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8. 违规处理:规定对于违反校园张贴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责令清理、处罚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的权益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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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内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使用,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传递正能量。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宣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校园横幅的使用管理第三条设立要求校园内的横幅应设置在交通便利、视野开阔的地段,确保学生、教职工能够方便看到。
第四条风格要求校园内的横幅应以宣传校园文化、校园活动为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健康向善的风格。
第五条内容审核校园横幅的内容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不得含有违法、违规或不良信息。
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擅自张贴。
第六条使用时长校园横幅应根据宣传的实际需要确定使用时间,过期的横幅应及时撤除。
第三章宣传橱窗的使用管理第七条设立要求学校内的宣传橱窗应设置在学生、教职工经常经过的地方,以便于宣传信息的传递。
第八条宣传内容宣传橱窗的内容应与校园文化、校园活动相关,并合理组织布局,突出主题,清晰传递信息。
第九条维护与更新学校应及时维护宣传橱窗的整洁与美观,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
第四章电子屏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宣传内容电子屏的宣传内容应与校园文化、校园活动相关,突出活动主题,文字内容简洁明了,图像传递清晰。
第十一条使用要求使用电子屏时要注意宣传内容的轮播速度,不得过快或过慢,确保学生、教职工能够清晰地接收信息。
第十二条维护与保养学校应定期进行电子屏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零件。
第五章管理与责任第十三条管理责任学校应设立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定期进行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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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横幅悬挂、海报张贴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校园内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维护校园道路的安全畅通,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
各单位在院团委领取“活动横幅、海报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填写,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经四川爱华学院团委宣传部和保卫科审核批准,备案。
二、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位置:
指定范围内。
三、横幅、海报的悬挂张贴时间:
横幅、海报原则上在该活动开展时间范围内悬挂张贴,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申请表的截止时间主动拆除。
四、横幅、海报内容的常规要求:
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制作横幅、海报内容,注明悬挂、张贴单位的名称,且不得擅自超出申请的悬挂、张贴数目。
符合以下内容的横幅、海报可以申请悬挂、张贴:
1、用于营造学院重大活动氛围的;
2、用于庆祝重要节日的;
3、用于校属各单位举办的重要教学活动、学术活动的;
4、与师生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项;
5、其它经批准的内容。
严禁悬挂、张贴有下列内容的横幅或海报:
1、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
2、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3、不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
4、所有横幅内容不得以活动赞助单位名称开头,例如:
“××商家”祝××活动圆满成功
参考形式:
祝××活动圆满成功
——××商家(小号字)
五、监管办法
四川爱华学院团委宣传部和保卫科按照本规定对横幅、海报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审批在校园内擅自悬挂、张贴任何内容的横幅或海报。
2、所有横幅、海报都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区域悬挂、张贴。
3、同一主题的横幅在同一时间内原则上不能超过 3 条。
同一主题的海报在同一时间内原则上不能超过10张。
4、悬挂的横幅必须有足够的高度,不得影响阻碍交通,不得堵塞过道,不得影响和破坏环境。
拆除横幅、海报时不得对悬挂、张贴载体(如路树、建筑物等)造成损害。
任何横幅或海报都不能悬挂、张贴于路灯杆或容易造成危险的物体上。
5、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的单位在悬挂、张贴期限内必须注意维护所悬挂横幅、所张贴海报的整洁美观,及时清理损坏变形的横幅、海报。
6、悬挂、张贴单位必须在横幅、海报到期当日内自行拆除,拆除时必须连同所有附加物(如绳子、铁线等)清理干净。
7、违反本规定悬挂横幅、张贴海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川爱华学院团委宣传部和保卫科将予以拆除,追究悬挂、张贴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将结合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共青团四川爱华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