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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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1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县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8日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区(市、县)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原则上每年签订1次。

第三条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国土房屋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统计局(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辽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辽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辽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预案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辽宁省在遭遇洪涝灾害和旱灾时的应急响应行为,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步骤,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此预案适用于辽宁省全境,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在内的所有可能发生洪涝和干旱的区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

2. 各级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3. 相关部门如水利、气象、民政、卫生等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保持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预警机制1. 建立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气象变化信息。

2. 根据气象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加强水文监测,对水库、河流水位进行实时监控。

五、应急措施1. 洪涝灾害发生时:- 启动紧急疏散计划,转移危险区域居民至安全地带。

- 加固堤坝,疏通河道,确保排水畅通。

- 设置临时安置点,提供食物、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

2. 干旱灾害发生时:- 实施节水措施,优化水资源调配。

- 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旱情。

- 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资源保障1. 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药品等。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3. 保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

七、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 在学校、社区等进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八、预案更新与演练1. 定期对预案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施效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5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5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5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21日大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全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度地质灾害概况2012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838.8毫米,较常年值多36.8%,比2011年同期多2.7%,为40年来第三高值,由于“达维”、“布拉万”等强热带风暴的影响,瞬时降水量及连续降水量均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2012年全市共发生20起地质灾害,比2011年减少11起,发生率下降35.5%。

其中:崩塌地质灾害6起,滑坡地质灾害9起,地面塌陷地质灾害4起,泥石流1起。

上述地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比2011年增加106.7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13年大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灾害类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13年降水量略少,平均为550毫米,与多年平均值大致持平,降水主要集中在5-8月份。

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明显,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短时的强降水或连续降水,相关部门应对其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加以警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大政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10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大连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防汛防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一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

今年我市平均气温略高,降水量略多,夏季有1-2个热带气旋直接或间接影响大连及责任海区,我市出现局地洪涝、干旱、旱涝交替的概率大增。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带来的水旱灾害频率增加、突发性强,应对难度更大。

因此,今年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二要清醒面对防汛防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我市防汛抗旱能力上看,仍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全市中小河流堤防标准偏低,还有不少险工险段,部分河流仍然存在乱采滥挖、违章养殖、挤占河道等现象;全市有61座中小型水库仍存在病险隐患;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一些安全隐患还没有根本消除;沿海个别地区防潮堤工程标准偏低,难以抵御大的风暴潮;全市还有1.6万人仍居住在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

对于以上薄弱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对策措施,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三要正确理解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政治意义。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9•【字号】大政办发[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 30号)各涉农区、市、县人民政府,大连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迅速把工作重点转到农业生产自救和把灾害变为机遇,使现代农业不仅不受损失,而且再有大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农业抗灾救灾,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尽快恢复生产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思路决心不变,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不变,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领导重视力度不变,深入基层、发动群众、坚定信心,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奋起生产自救;要科学组织、完善措施,动员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一切社会力量帮助农民群众迅速恢复生产,力争把灾害损失夺回来。

要将灾害转化为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抓好抗灾救灾、发展农业生产,使现代农业不仅不受损失,而且再有大发展,确保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标准,全面增强农业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完成今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指标,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大政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8日附件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1.5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2.1应急指挥部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4专家咨询组3 监测与预警3.1监测与预报3.2预警分级3.3预警程序4 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2应急响应措施4.3区域应急联动4.4新闻发布5 总结评估5.1信息报送5.2应急总结5.3应急评估5.4措施改进6 应急保障6.1资金保障6.2制度保障6.3减排项目清单化保障6.4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保障6.5人员保障6.6能力保障6.7监督保障7 附则7.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7.2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大连市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和《大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政办发〔2015〕9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17•【字号】大政办发〔2015〕122号•【施行日期】2016.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12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7日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给社会公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的制作、审签、发布、接收、传播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坚持及时、准确、无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本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大连市防洪防旱预案

大连市防洪防旱预案

大连市防洪防旱预案一、前言大连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但也面临着防洪防旱的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和干旱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自然地理与气候特点大连地处辽东半岛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

地势由中央向东西两侧阶梯状降低,山地丘陵多,平原低地少。

气候方面,大连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水集中在夏季,年降水量在550 950 毫米之间。

由于受海洋调节影响,气温相对较为温和。

三、防洪防旱现状及存在问题(一)防洪工程现状目前,大连已建成了一批防洪工程,包括水库、河道堤防等。

然而,部分防洪工程存在老化、标准偏低等问题。

(二)防旱工程现状在防旱方面,有一定数量的灌溉设施和水源工程,但仍不能满足干旱时期的用水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1、城市排水系统有待完善,部分地区在暴雨时容易出现内涝。

2、一些河道存在淤积、侵占等情况,影响行洪能力。

3、群众的防洪防旱意识相对薄弱。

四、防洪防旱目标与原则(一)目标确保在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和干旱灾害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一)成立防洪防旱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1、水利部门:负责水情监测、水利工程调度等。

2、气象部门:提供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

3、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

5、交通部门: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

6、电力部门:确保电力供应。

六、预防预警机制(一)监测预报建立完善的雨情、水情、旱情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二)预警发布根据监测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发布预警信息,包括洪水预警和干旱预警。

(三)预警行动接到预警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转移人员、储备物资等。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大连市位于中国东北,毗邻渤海、黄海,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

由于地势低平且多河流交汇,大连市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突发的洪涝和干旱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连市制定了全面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目标是确保人民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

具体目标如下:1. 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行动,确保人员安全;2. 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涝和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3. 积极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最大程度保护植被和动物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设立了以下组织机构:1. 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决策安排等工作;2. 相关部门:包括水利、气象、环境、农业等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协助执行;3. 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行动。

四、预警与监测1. 大连市建立了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每日发布各地区降雨量预警信息;2. 水利部门监测河流水位、水库蓄水情况,及时发布洪水预警;3. 农业部门通过对农田的土壤湿度和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干旱风险。

五、行动计划1. 洪涝应对措施:a. 提前清理河道、水库和积水点;b. 加强堤坝巡查和加固工作;c. 预置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d. 组织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

2. 干旱应对措施:a. 合理安排水源供应,加强水资源调度;b. 推广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c. 加大耕地水利设施建设和修复力度;d. 宣传普及节水意识,推动全社会节水行动。

六、宣传与教育1. 制作防汛抗旱宣传手册和海报,传达防汛抗旱的重要性和常识;2.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汛抗旱意识。

七、防汛抗旱工作的评估与总结大连市将定期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前言大连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

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大连市经常受到汛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灾害,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大连市的特点和需求,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计划,旨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二、综述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基于城市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案。

该预案主要包括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本预案的具体内容:1.灾害监测预警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首要任务是通过科学的监测和预警系统,提前掌握汛情和旱情的动态。

在这一方面,可采用以下措施:(1)建设灾害监测点和监测站,在关键的地理位置设置监测设备,及时获取降雨量、水位、水质等相关数据;(2)优化数据处理和信息传输技术,确保监测到的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决策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3)建立合理的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救援基于灾害预警信息,大连市需要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应急救援力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

在这一方面,可采用以下措施:(1)组建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抢险、救援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员;(2)完善应急救援设备和装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3)制定详细的救援方案和流程,明确各个救援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方协同配合,高效执行。

3.恢复重建在灾害发生后,大连市需要通过迅速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将城市恢复到正常的运转状态。

在这一方面,可采用以下措施:(1)成立恢复重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恢复工作;(2)制定详细的恢复重建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和进度要求;(3)落实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加强对灾后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总结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加剧,大连市在夏季往往面临着暴雨和干旱的双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应对极端天气事件,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大连市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指导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市民履行应急职责,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防汛抗旱组织与职责1. 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2. 各级政府职责(1)市区政府:负责全市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确保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到位。

(3)镇(街道)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居民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3. 相关部门职责(1)市水务局:负责监测全市水情和水资源管理,提出防汛抗旱建议,协调水库调度和排水工作。

(2)市气象局:负责预测气象灾害,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供防汛抗旱的科学依据。

(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和物资调配。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1. 预警与监测(1)加强气象监测,掌握降雨和水情变化,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建立流域水文监测系统,监测河流、水库水位,及时掌握水情。

(3)加强地下水位监测,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防汛措施(1)健全排水工程,提高市区内涝点的排水能力。

(2)加强河道和水库清淤、加固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3)提前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的储备和培训工作,确保抢险措施得以迅速实施。

3. 抗旱措施(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效率。

(2)加大水资源配置力度,合理安排供水计划,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

(3)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引导市民从生活中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4. 应急救援与恢复阶段(1)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体系,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和旱情等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防治措施和行动计划。

本文将从应急预案的制定背景、组织架构、行动方案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定背景大连市作为典型的海洋性城市,因地势低洼、河流众多而容易受到洪涝灾害的威胁。

同时,气候变化的影响使得该市在一些年份出现了持续干旱的情况。

为了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连市制定了该应急预案。

二、组织架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包括市级、区县级和乡镇级,层层负责,形成从上级到下级的指挥体系。

市级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总体指挥和协调工作,区县级指挥部负责各区县的具体事务,乡镇村级指挥所负责落实具体行动。

三、行动方案1. 预警机制建立全天候、全面覆盖的防汛抗旱预警系统,包括气象预警、水文预警和灾情预警等方面。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向相关部门和居民传达洪涝和旱情的危险性,以及应对措施。

2. 信息共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及时掌握洪涝和旱情的动态变化。

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学设备的支持,对灾情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预测,提供科学参考。

3. 救援措施制定完善的救援预案,建立救援队伍,组织定期的培训和演练。

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救援行动,包括疏散人员、救助被困群众、抢险和紧急供水等方面。

4. 防汛工程加强防汛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堤坝加固、河道疏浚、排涝设备更新等方面。

通过提升抗洪能力,减少洪水对城市和农田的影响。

5. 抗旱措施完善水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利用天然水源和人工补给水源。

加强节水宣传,提倡居民、农民和工业企业节约用水,以减轻旱情对水资源的压力。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1.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展开救援工作。

救援队伍迅速投入到水深、水库溃坝、道路中断等关键地段,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保护。

2. 旱情在旱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启动紧急供水计划,向居民、农田和工业企业提供稳定的供水。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凸显,各地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大连市,作为一个沿海城市,同时也面临着来自海洋和内陆的双重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大连市制定了完善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提升城市的灾害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

首先,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公民的生命安全。

在暴雨来临时,大连市将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向公民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他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同时,各级政府将动员有关部门展开抢险救援工作,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居民的转移安全。

此外,大连市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物资调配系统,确保受灾的居民能够及时得到食品、水和药品等生活必需品。

其次,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注重科技手段的应用。

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大连市重点依靠先进的气象监测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准确预测降雨量和水位变化,为抢险救援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同时,大连市还加强了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此外,大连市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出一系列应对自然灾害的技术和装备,提高了城市的抗御灾害能力。

再次,大连市注重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防汛抗旱知识讲座、演练活动等,大连市增强了市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同时,大连市还与学校、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合作,将防汛抗旱知识纳入学校课程和社区活动,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此外,大连市还加强了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和交流。

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大连市积极与邻近的沿海城市和内陆地区进行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强了灾害应对的联动性。

通过共同制定联合预案和开展跨地区演练,大连市与周边地区形成了一个合力,提高了整个地区的抗灾能力。

综上所述,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效提升了城市的灾害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

通过加强科技应用、大力宣传、加强合作,大连市不仅仅是提高了城市的应对能力,还提高了全民的灾害意识和自救能力。

大连出台防汛应急预案

大连出台防汛应急预案

大连市位于中国东北沿海,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同时也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夏季降雨量大,易发生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

为了应对这些灾害,大连市出台了防汛应急预案,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组织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救援抢险、后期处置等内容。

在组织体系方面,大连市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的防汛工作。

指挥部下设有办公室和各个成员单位,包括水务、气象、城乡规划、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预警预报方面,大连市利用先进的气象预报技术,对可能发生的洪水、滑坡等灾害进行预警。

当预测到灾害可能发生时,指挥部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市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同时,指挥部还会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向市民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大家能够及时了解灾害情况,做好防范准备。

应急响应是防汛应急预案中的重要环节。

当发生洪水、滑坡等灾害时,指挥部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比如,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打开蓄洪区,调度水库、水闸等水利设施,以减轻灾害的影响。

同时,指挥部还会协调消防、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开展救援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救援抢险是防汛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当发生洪水、滑坡等灾害时,相关部门会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

救援人员会采取各种措施,如挖掘机、救生艇等,将被困群众救出,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同时,救援人员还会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水、帐篷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后期处置是防汛应急预案的最后一个环节。

当洪水、滑坡等灾害得到控制后,指挥部会立即启动后期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后重建。

这包括修复损坏的水利设施、道路、桥梁等,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时,指挥部还会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如提供就业机会、心理咨询等,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08]35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4.09【实施日期】2008.04.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08]3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近年来我市暴雨、暴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次生衍生灾害也较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造成较大影响。

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 4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07〕 8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满足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为目标,构建与国家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相衔接的现代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建设,加强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实时监测能力。

以全市10个城区(包括开发区、长兴岛、皮口)地面气象观测站为基础,建设我市气候变化代表监测站,保证气候变化评估研究资料的长期代表性;建设农村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在全市每个乡(镇)建设1套2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建设城市和沿海经济带气象灾害监测网,提高城市和沿海气象灾害观测时空密度,建立和完善雷电、大雾、大气污染监测网;建立移动气象监测系统,提升现场应急气象保障能力。

大连市防汛抗旱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连市防汛抗旱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连市防汛抗旱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防汛抗旱项目建设及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防汛抗旱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有序、高效运行,而用于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系统的应急加固除险和水毁修复,以及用于遭受水旱灾害而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或抗旱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防汛抗旱项目是指为保证大连市防汛抗旱体系(水利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完整和适用功能而进行的建设、维护运行、加固除险及修复治理。

第四条在遭受严重水旱灾害时,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防汛抗旱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可向市财政和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申请防汛抗旱专项补助资金。

第五条防汛抗旱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管理,要体现防汛抗旱应急机制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防灾救灾理念,突出政策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境内申请防汛抗旱资金的防汛抗旱项目。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第七条防汛抗旱资金中用于防汛的支出,主要是用于防汛抗洪抢险,以及为保障安全度汛而进行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建设。

一、防汛工程措施:涉及到防汛安全的水库、河道、堤坝、重要海堤及涵闸、泵站等的应急加固和水毁修复.二、防汛非工程措施:水文测报设施设备,防汛通讯设施的修复,防汛调度指挥、洪水预警预报、山洪灾害防治等各类与防汛相关的系统建设与维护,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风险图的编制;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防汛抢险演练;防汛物资及设备购置、储备及管理费用。

三、防汛抗洪抢险专项经费具体开支范围:(一)在防汛抗洪抢险期间,参加现场防汛抗洪抢险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的人员伙食费用;(二)抗洪抢险所需物资材料的紧急购置费用;(三)临时购置用于巡堤查险、堵口复堤、水上救生、应急监测、预警预报等小型专用设备的费用,以及为防汛抗洪抢险租用专用设备的费用;(四)临时架设租用报汛通信线路、通信工具及其维修的费用;(五)水文、雨量测报费用,以及为测报洪水临时设置水文报汛站所需的费用;(六)租用及调用运输工具所发生的租金和运输费用;(七)动用的各类机械的燃油料、台班费及检修费和租用费;(八)耗用的电费和临时防汛指挥机构在发生特大洪水期间开支的临时办公经费等.下列各项不得在市级防汛补助费中列支:(一)已列入年度河流达标治理规划范围内的河道整治费用;(二)工矿、铁路、公路、邮电等部门应急度汛项目费用;(三)城市新建防洪工程项目;(四)灌溉渠道、渡槽、平塘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水毁修复费用;(五)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项目的在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所需经费;(六)项目涉及的征地、动迁等费用;(七)其他应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经常性防汛业务经费.第八条防汛抗旱资金中用于抗旱的支出,主要用于补助遭受严重干旱灾害的区域旱情监测,兴建应急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的费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防汛抗旱【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5]45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09【实施日期】2014.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4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9日大连市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为全面做好我市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根本宗旨,坚持规范有序、依法防控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水和谐、科学防控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军民联防、群防群控的抗灾体制,全力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扎实做好2015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确保水库、中小河流和城市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台风灾害损失,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防灾减灾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三)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强化责任落实,逐库逐个环节落实防汛责任人,落实分包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抓紧实施除险加固和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确保主汛前完工。

周密部署,完善预案,落实队伍,备足物料,充分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加强监测预警,依法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严肃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和监督,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强化巡查值守,确保险情隐患。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现代社会,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科技与人类文明的进步,但随之而来的气候变化也给城市带来了新的挑战。

人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有效地防汛抗旱,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行,避免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那么,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如何制定和实施的呢?一、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大连市是一个港口城市,地处中国东北地区,气候多变,年降水量较大,容易出现洪涝灾害。

同时,夏季天气干燥,常年缺水,极易引发旱灾。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天气变化并降低其影响,大连市政府提出并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制定预案的核心是明确应急响应体系和责任单位,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快速、有序地治理和应对。

在大连市的预案中,每个责任单位都有明确的应急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完善了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居民都有对应的预案和操作规程。

二、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紧急情况和处置方案。

制定更高等级预案的主要目的是最大可能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一般情况下,大连市政府会在天气预报或其他可靠信息发布之后,提前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开始进行防汛、抗旱等必要工作,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的响应速度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大连市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响应和实施。

同时,政府还将重点关注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和重点部位,加强抢险和救援力量的投入,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图无事先防事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实效在2013年和2019年两次大雨灾害期间,大连市启动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功防范了洪涝、滑坡等灾害,保障了城市的正常运转。

大连市还建立了关键部位防汛物资储备库,确保在必要时有足够的物资设备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此外,在防汛抗旱预案实施过程中,大连市还特别注重民生保障,加强对受灾群众的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群众的安危和基本生活需求。

大连防汛预案

大连防汛预案

大连防汛预案一、总则为确保大连市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1. 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是全市防汛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 市防汛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有关部门、单位抽调。

3. 各区市县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

区市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当地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4. 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由公安、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农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三、预警分级和响应措施1. 预警分级根据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预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2. 响应措施(1)Ⅰ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指挥部成员到岗到位,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Ⅱ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成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Ⅲ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Ⅳ级响应:市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力量,做好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抢险救援1. 抢险救援队伍在接到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立即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险情及时得到控制。

2. 抢险救援队伍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3. 当地政府应当组织力量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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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0]137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6
【实施日期】2010.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1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抗旱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大连市抗旱预案
1.1 编制目的
加强抗旱工作,提高主动应对干旱的能力,实现由被动抗旱向主动防旱转变,提高抗旱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坚持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坚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原则。

坚持抗旱用水以我市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先决条件,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抗旱预案编制大纲》、《旱情等级标准》、《辽宁省抗旱预案》、《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市级总体抗旱预案,用于指导全市城乡抗旱工作。

2.1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大连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2.8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2.51亿立方米、地下水7.08亿立方米,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6.7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90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且分布不均。

大连地区现有大型水库7座,分别为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转角楼水库、朱隈水库、东风水库、松树水库及刘大水
库,总库容20.4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85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6座,总库容3.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67亿立方米;小型水库240座,总库容1.4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85亿立方米。

2.2 旱灾概况
大连地区干旱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近年来,干旱呈现频次增多、范围扩大、程度加重的趋势。

根据大连历年的旱情资料,大连偏北部地区较易发生单季干旱,金州以南地区易发生连季干旱,且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明显,形成了“以春旱为主、旱涝交替、连续干旱”的干旱特点,有些年份春旱接伏旱、伏旱接秋吊,或春旱和秋吊同年发生。

造成大连干旱频发且持续干旱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会因素。

大连市降雨总量普遍偏少,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春季和秋季降雨偏少,地下水埋藏较深,补给地表土壤作物增长的水分较少,地表植被条件较差,涵养水分的能力小,植物可用的地下水和土壤水太少。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需求量逐年增加,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加剧了干旱的发生。

3.1 指挥体系
抗旱工作统一由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组织领导。

3.1.1 市防指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大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大连市水务局。

3.1.2 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组成。

总指挥:市长、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大连军分区参谋长、辽宁陆军预备役高
射炮兵第二师师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指挥部成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港口口岸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武警支队、大连电业局、市气象局、大连海事局、大连保监局、大连通信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铁路局大连工务段、市水文水资源局、金州新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普湾新区管委会、甘井子区政府、旅顺口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普兰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等单位负责人。

3.1.3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在市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2 职责
抗旱工作由市防指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

3.2.1 市防指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全市旱情、灾情,并根据旱情需要发布相关预报、预警及旱情公报;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2.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大连军分区:依据上级有关指示,根据旱情需要,组织协调驻连部队、武警官兵和民兵执行有关重大的抗旱紧急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抗旱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偷盗抗旱物资、破坏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及时上报灾情,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抗旱、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城建局:负责城区绿化的抗旱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器材的运输工作,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市农委:负责收集农业旱情和旱灾信息,负责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抗旱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旱情的监测、预报,组织落实全市抗旱水源工程以及抗旱工程修复工作,负责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城市供水的相关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

市安监局:负责对抗旱有关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实施安全综合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及时进行分析和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成员单位提供相关的气象信息、土壤墒情和干旱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大连电业局:负责抗旱用电的供给,抗灾期间做好全市的安全供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

大连保监局:负责协调、监督、引导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保险业务,并督促其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大连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水文要素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及成员单位通报
雨情、水情、不同深度土壤墒情监测和预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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