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退税率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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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退税率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
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零退税率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和免税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为零(含出口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进料深加工即国内结转)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所以企业对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不再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而是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并通过绿色通道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
1、《出口零退税率货物征税明细表》
企业每月对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应单独逐笔填写《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见附件一),并将该表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一并报送至税务部门。该表填写时应按照按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分别汇总申报。
2、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零退税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进项税金可以申报抵扣,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零退税率货物计算应纳增值税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上述计算公式是将零退税率的进料加工复出口收入或小规模出口收入视同内销收入,并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征收率为6%。但这部分简易征收的出口收入,其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金转出,并转入相应成本科目。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为:
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1+征收率)×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全部销售收入×当期全部进项税金
3、具体申报办法
(1)一般贸易出口的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企业应按照《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中一般贸易汇总数,直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第3行“开具普通发票”中,按17%税率或13%税率分别填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系统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后,上述数据会自动统计到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11行“销项税额”栏目内。
(2)进料加工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企业应按照《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中进料加工汇总数。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中”第10行“开具普通发票”按6%税率分别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系统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后,上述数据会自动统计到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第5行“销售额”和第21行“应纳税额”栏目内。
对于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金,企业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金转出额”中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反映。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若该货物是应税消费税的货物,应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出口货物核销
对于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企业不需要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办理退免税申报。但要进行零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核销。具体操作为: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六个月内,持每月纳税申报时填报的《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和对应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退税部门进行核销。对于出口核销过程中,发现企业申报资料与海关出口信息不一致的,将按规定给予补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四)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贸易方式如果是进料加工,则应按进料加工手册的管理办法对企业的进料加工手册进行申报核销,即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办理手册登记和手册核销,并提供相关的纸质申报资料。
二、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
(一)征免税申报
出口货物由退税改为免税的,企业仍应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在免税明细数据录入时,贸易性质码一律选择“99 间接出口”,“征收率”、“退税率”和“不予抵扣税额”均为0。
企业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对于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进项税额应按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的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金转出额”中第14栏“免税货物用”进行反映。
(二)出口免税核销
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企业应按照《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纸质资料,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核销申请表》向退税部门办理出口免税核销相关手续。
(三)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贸易方式如果是进料加工,则应按进料加工手册的管理办法对企业的进料加工手册进行申报核销,即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办理手册登记和手册核销,并提供相关的纸质申报资料。
附件:《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
参考文件:国税发【2006】第102号
财税【2006】第139号
财税【2006】第145号
财税【2007】第64号
财税【2007】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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