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直营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连锁直营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
本方案旨在公司加强对各直营店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直营店以及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保证和促进各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旨在建立公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动态考核方式,衡量员工的工作业绩,反映员工对组织的价值贡献;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以及奖金挂钩,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绩效考核结果为员工岗位晋升与培训方案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提高各直营店整体业绩水平。
绩效考核可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使公司充分了解各直营店的人力资源状况,并据此进行科学决策,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绩效考核用途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为员工薪酬发放提供依据
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的需求
指导公司人力资源的配置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三条绩效考核原则
互动原则: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管理者和员工的互动过程。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和缺乏事实依据。
反馈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
公正原则:绩效考核是针对工作进行的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目标管理:公司对直营店实行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绩效管理,每个季度、年度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直营店提出销售额、毛利、损耗等指标,并把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组,季度末根据各直营店、部门、组的实际经营业绩,逐级进行考核。
第四条公司成立直营店绩效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直营店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秘书长:财务部部长
副秘书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营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绩效考核委员会职责
负责组织召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绩效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各直营店店长;
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直营店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修订进行审批;
负责制定各直营店的季度、年度经营目标;
负责指导各直营店分解经营目标(销售额、毛利、损耗)并批准监督执行;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监督考核实施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进行年度综合测评;
对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各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各直营店的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负责拟定直营店绩效考核方案并报绩效考核委员会;
负责定期修订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指标、各指标权重等,并报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
负责组织修改直营店除店长外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各指标权重、指标说明等;
负责指导、监督、仲裁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直营店、店长季度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批准直营店除店长外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负责将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保存备案;
负责处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申诉事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负责将直营店店部、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保存备案。
第七条各直营店职责
各直营店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
负责定期把本店的经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小组;
负责对各部门、各小组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负责将各岗位考核结果统一保存备案。
第八条本方案适用于考核公司各直营店正式聘用的所有岗位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员工:试用期员工
临时工
促销人员
考核期间休假停职时间超过1/2考核期者
其他绩效考核委员会认定无需考核的人员
第九条本考核体系适用于常规性绩效考核工作,不适用于临时性考核或其他非常规考核。第十条对于各直营店、店长以及各部门、小组实行目标管理,各直营店的经营目标(季度、年度)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各部门、小组的经营目标由店长进行分解制定,并经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构成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体系由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者、被考核者等方面组成: 绩效考核体系是由一组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较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考核指标组成的评价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评价员工的工作状况,是进行员工考核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考核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考核指标是能够反映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的指标,是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单位。
第十二条公司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
对直营店进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对店长进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进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营运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直营店进行千分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关键业绩指标(KPI)、能力指标、态度指标、千分考核、综合测评。
第十四条KPI即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代表岗位的核心责任,其确定方法是: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提取2~5个最能反映被考核者业绩的评价指标作为KPI指标;
制定KPI应兼顾公司长期目标和短期利益的结合;
选择KPI的原则:一是少而精,二是结果导向,三是可衡量性;
KPI的制定过程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向沟通的过程,从项目的选择、权重的设定、考核指标说明到目标的确定,双方应充分沟通,特别应使被考核者全面参与指标的设置过程,从而加深对指标的理解并承诺指标目标的完成;
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重点,组织各直营店对考核指标进行讨论,重新确定各直营店、店长的关键业绩考核指标,并将讨论结果提交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作为下一年度的考核依据;
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直营店对各岗位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权重等进行讨论修订,并将修改结果提交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作为下一年度的考核依据。
第十五条能力态度考核
能力考核是考核员工在岗位实际工作中具备的能力,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表现的工作能力,对被考核者做出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