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公基考试名师指导课程讲义:求职必备:不可不学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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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必备:不可不学的劳动合同法(笔记)
【说在课前】
1.本节公开课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大家课上跟上老师即可,课后48小时内会上传助教的笔记。
2.《劳动合同法》于公于私都需要学好,有的同学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劳动合同法》考查概率越来越大,掌握知识点后有助于考试提分。有的同学正在找工作或是在职备考,学一些《劳动合同法》傍身也没有什么坏处。
3.立法思路:在《劳动合同法》的两方主体中,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法律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因为基本的法律思维就是保护弱者,相较于“财大气粗”的用人单位而言,普通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法律会倾斜保护劳动者。
【解析】
三个环节:
(1)签订前:识别劳动合同中的坑。
(2)履行中:劳动者权益知多少。
(3)解除后: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01 合同签订前——如何识别劳动合同的陷阱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
1.订立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订立要求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解析】
1.订立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到企业上班,如果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则说明该企业不靠谱。例外: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比如张三每天早上到肯德基做薯条、汉堡、冰淇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比如应届毕业生存在提前签约的情况,5月与单位签合同,7月才正式上班,此时劳动关系从用工上班起开始计算。再如张三是应届毕业生,4月1日实习,5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8月1日正式入职,此时劳动关系从8月1日建立。
3.订立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比如张三入职后因为体检报告没有出来,入职工作后未签订合同,等了15天体检报告出来后,单位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不违法。
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
1.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是缓冲期,在缓冲期内的任何一天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如果一个月之后还未订立劳动合同,此时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满一个月单位支付两倍工资作为惩罚;违法的状态一直持续了满一年,此时就推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开始的起点,没有结束的终点,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合同。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没有2倍工资的赔偿,每月支付正常工资即可)。
2.2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
二、劳动合同的条款
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解析】
1.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单位事先拟定好的,劳动者一般没有选择的余地。
2.劳动合同的条款大致分为必备条款(不得不写的内容)和约定条款(可备条款,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可以写、也可以不写的内容)。
3.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合同之前,要看清楚与自己签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比如谈条件的是京东,签合同的是京西公司,很有可能权益得不到保障。实践中也可能会出现皮包公司、传销公司等,签合同之前要弄清楚公司的基本情况,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可以看到出资、法定代表、受行政处罚的情况等,保证自己的东家是靠谱的。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比如张三是高级技术工种,但与单位相处的不愉快,于是被派遣到车间做电焊工。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比如工资、奖金,是否有交通补贴、餐补、住宿补贴等都要写清楚。
(7)社会保险:比如公司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每个月额外给劳动者1000元的补助,
这样是不行的,社会保险是员工的必然保障。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比如高空作业的工人,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应的保护措施。注意:不能签空白合同。
4.记忆口诀→人时地事钱保保,“人”对应双方当事人,“时”对应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地”对应工作地点,“事”对应工作内容,“钱”对应劳动报酬,“保保”对应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析】
约定条款:
(1)试用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比如腾讯马化腾跳槽到网易,网易一看马化腾那么牛不需要安排试用期,直接上岗当正式员工。
(2)培训:看单位的实际情况,单位能提供则最好,如果无法提供或不需要提供也可以不约定。
(3)保守秘密:为了保护公司的权益,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4)竞业限制:企业对高管进行的限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从事相类似的职业。一般情况下约定竞业限制,单位会给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5)补充保险:额外的保险,比如粉笔除了缴纳法定的五险一金外,还为员工缴纳了平安的商业保险。
(6)福利待遇:比如出国旅游机会、提供健身房、京东卡等。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陷阱
案例一:试用期陷阱
大娃是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季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大娃面临调岗,A公司再次与大娃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大娃工资2200元,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