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管理体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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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控制程序
CX/TJZX
01.01-2015
1 目的
为使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得到控制,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5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经理负责领导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4.2 综合部是文件控制的归口综合部门,负责组织文件的编制、批准、评审、更改、发放、保管的控制和管理。
4.3 技术质量部负责技术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4.4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的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文件控制的范围和类型
5.1.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写入管理手册中)、程序文件;
b)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支持性文件;
c)与产品实现有关的技术文件;
d)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来文件;
e)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实现有关的记录;
f)对重要环境因素和主要危险源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的管理文件和记录。
5.1.2 文件可采用书面和电子形式或其他类型的媒体。
5.2 文件和资料的编制、批准和发布
5.2.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由综合部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5.2.2 程序文件由归口综合部门或授权部门编制,经相关部门会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发
布实施。
5.2.3 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由各主管部门编制,必要时经相关部门会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5.2.4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5.2.5 通过局域网发布的文件,其原始稿件由主管部门履行批准、发布、更改手续,并由综合部负责归档。
5.2.6 综合部每年一季度组织文件使用部门、编写部门对受控文件进行评审。
如文件在实施中遇到机构变动、工作流程变化、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时,应进行评审与更新,文件更新后需再次批准。
5.3 文件的编号与标识
5.3.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管理/作业)文件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SC / TJZX 01·×× - ××××
年号
标准顺序号
企业标准代号
锦州天建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代号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代号
b)程序(管理/作业)文件
CX(GL/ZY) / TJZX 01·××-××××
年号企业标准代号
锦州天建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代号
程序(管理/作业)文件代号
5.3.2 技术文件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标准顺序号
a)专业技术文件
JS / BDJA·××××-××××
年号
标准顺序号
专业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锦州天建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代号
技术文件代号
专业代号: TJ 土建 AZ安装 ZX 装修 SD水电 SB设备
b)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Q / BDJA·JS (ZJ/SZ/SF/HJ/AQ)××- ××××
年号
标准顺序号
(质量计划/施组/施工方案/环境方案/职业健康安全方案)代号
技术文件代号
锦州宝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5.3.3 各部门编制的管理文件由综合部核稿后统一编号,填发文件号。
5.3.4 外来文件按原文件编号。
5.3.5 网上文件的原始稿件按上述规定编号。
5.4 文件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5.4.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放范围和数量,并负责发放。
5.4.2 其它各类文件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放范围和数量,并负责发放。
5.4.3 发放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发收登记表,由领取人签字。
5.4.4 所发放的文件必须是现行的有效版本,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上级发放的文件予以转发。
5.4.5 文件持有者工作调动时,由原所在单位收回其持有的文件,并转发新的使用者或上交文件发放部门。
5.4.6 所有文件应妥善保管,保持清晰,易于识别,便于检索,防止丢失和损坏。
5.4.7 确保所有使用文件处都应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及时撤出已作废或失效的文件。
5.4.8 综合部每年初编制公司《现行文件清单》,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
5.4.9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现行文件清单》,识别建立本单位的现行文件清单。
“作废保留”标识,并单独存放保管。
5.5 文件的更改
5.5.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更改由经理审批,程序文件的更改由主管领导审批,并由综合部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下发各使用单位。
5.5.2 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的更改,由该文件原编制部门负责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各使用单位,并报综合部备案。
5.5.3 网上文件发生更改时,归口综合部门应及时更新。
5.5.4 文件更改通知单应保管到该文件作废时为止。
5.5.5 文件的更改,可采用换页或手改方式进行:
a)采用换页方式更改文件时,应把旧页收回销毁;
b)手写方式更改文件时,应做到字迹清楚,用蓝黑墨水更改,更改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5.6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图,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图纸会审记录进行更改。
5.6 文件的换版
5.6.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多次更改影响使用时或发生重大更改时,应及时进行换版。
文件换版时,按5.2条款执行。
5.6.2 外来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随时掌握换版情况。
5.7 文件和资料的复制和借阅
5.7.1 当文件数量不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复制,由需要复制的部门确定复制数量,经批准后复制,加盖受控章或编分发号下发。
5.7.2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记录控制程序
CX/TJZX
01.02-2015
1 目的
为了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应建立和保持记录,并进行控制和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5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经理负责领导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4.2 综合部是记录控制的归口综合部门,负责组织记录的填写、标识、收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
4.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记录的填写、标识、贮存、保护、检索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记录的控制范围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
5.2 记录的编号与标识
5.2.1 统一规定公司自制记录表格的编号规则,并以编号为记录标识。
a)公司自制记录表格的编号:
×× - ×× - ××
记录的流水号
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相同取质量标准条款号)
记录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b)记录编号在记录表格左上角标注,记录填写人负责填写记录序号。
5.2.2 外来记录表格的编号应采用原编号标识。
如无编号,按上述编号规则编号。
5.3 记录的控制要求
5.3.1 综合部每年初编制公司《现行记录清单》,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
5.3.2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现行记录清单》,识别建立本单位的现行记录清单。
5.3.3 记录的填写应做到:
a)字迹清楚,数据准确;
b)内容完整,时间明确;
c)填制、审核、批准人员及单位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d)如有勘误,执行更改者必须在更改处签字或盖章。
5.3.4 记录的归档与保管
a)保管场所适宜,防盗、防火、防潮、防霉烂、防虫蛀;
b)保管设施良好,设置专柜或专架,分类贮存,便于存放和检索;
c)设专人保管,做好记录的贮存和保护。
5.3.5 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处置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保存期限为三年。
5.3.6 记录的查阅与复制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6.2
6.
6.4
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CX/TJZX 01.03-2015 1 目的
建立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及时识别、获取并更新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发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应用。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5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生产副经理负责领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2 安全设备部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归口综合部门,负责组织对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
及应用。
4.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应用。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在识别和研究的基础上填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报安全设备部备案,安全设备部汇总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清单应准确、充分反映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状况,保证其有效性。
5.2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应学习、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3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5.3.1 获取内容:
a)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如:宪法、刑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
b)法规:国务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例和实施细则;
c)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
d)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e)国际公约:中国签订的国际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的公约;
f)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有关的环境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5.3.2 获取途径:
a)从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获取;
b)从各相关的报刊、网站上获取;
c)从标准书店,同行业的其他单位获取。
5.3.3 安全设备部每季度以电话咨询、网上浏览等方式获取最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布、发行信息,填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登记表》。
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识别和获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注意识别、获取有关信息,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
5.3.4 异地施工的项目经理部负责当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应用。
5.4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判定、评审与跟踪
5.4.1 判定依据:
a)公司经营活动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应遵守的要求;
b)行业特性;
c)相关方的有关要求;
d)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4.2 安全设备部在组织适用性的判定后,提出确认及实施意见,编制《法律法规和
其他要求清单》,并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5.4.3 安全设备部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和遵守情况评审,对评审确认新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要纳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中予以发布。
5.5.4 安全设备部应随时跟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如有变化则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6.2
目标和指标控制程序
CX/TJZX 01.04-2015
1 目的
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保证在公司范围内贯彻实现,并达到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5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经理负责领导制定和发布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并将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贯彻实施。
4.2 综合部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归口综合部门。
负责组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工作。
4.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5.1.1 综合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方案,经综合部汇总确认,上报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布并实施。
5.1.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保持一致,体现满足要求、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承诺。
5.1.3 公司在建立和评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
a)质量目标应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d)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e)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
5.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和实施
5.2.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要在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进行分解,并予以量化。
5.2.2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每年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本单位,由综合部汇总确认,报经理批准后,每年初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文件形式发布。
5.2.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完成。
5.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考核
5.3.1 综合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综合部进行汇总并形成目标和指标考核报告,综合部随机抽查、核实上报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5.3.2 未完成阶段目标和指标的责任单位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有效实施。
综合部负责组织对实施效果验证。
5.3.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考核结果输入管理评审。
5.4 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考核记录。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目标和指标考核报告。
6.4 管理评审记录JL-5.6-1。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CX/TJZX 01.05-2015
1 目的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是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具体实施措施,也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体现。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生产副经理负责领导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控制和管理。
4.2 安全设备部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归口综合部门,负责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和审定及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4.3 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管理方案的编制内容与要求
5.1.1 根据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结合对环境因素或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个或多个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5.1.2 有关部门、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由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随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审批。
5.1.3 管理方案的内容:
a)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b)规定公司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职责和权限;
c)规定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d)规定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所需的资源;
e)明确对管理方案实施效果的评审要求。
5.2 管理方案的实施
5.2.1 公司制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安全设备部组织有关部门、项目经理部实施。
5.2.2 工程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5.2.3 安全设备部应分别留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备案。
5.2.4 安全设备部应分别根据审批后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3 管理方案的评审与修订
5.3.1 每年由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评审,并形成记录。
5.3.2 特殊情况时应根据需要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专门的评审,并形成记录。
5.3.3 对已制定的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考虑相关条件的变化可能引起管理方案的变化,如:目标和指标的变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产品和服务范围的变化。
管理方案实施效果不佳时,应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仍按原程序审批。
5.3.4 应做好修改后的管理方案与原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处理,各单位之间应及时做好信息沟通。
5.3.5 有关部门、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落实资源的配置,以保证修订后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沟通与协商管理程序
Q/BDJA·CX06-2014
1 目的
建立公司内、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交流与协商渠道,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的畅通,确保员工及其代表充分参与协商的权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交流与协商。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5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经理负责领导内部沟通和协商及外部信息交流和沟通。
4.2 综合部负责公司内部沟通和协商的组织和实施。
经营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的沟通和协商。
4.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沟通和协商的实施。
员工及其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宜的协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总要求
5.1.1 信息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信息。
信息交流的途径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文件,以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通信网络及宣传工具。
5.1.2 信息内容应准确可靠,所有重要信息的传递、处理必须做详细的记录,并予以保存。
5.2 内部信息交流
5.2.1 内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措施;
b)内外审核和管理评审信息;
c)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事故、事件的信息;
d)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
e)培训信息;
f)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信息;
g)绩效监视和测量信息;
h)应急准备和响应信息;
i)安全施工情况;
j)员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2.2 内部信息交流的管理
公司经理主要通过经理办公会、管理评审等会议形式,实现与部门、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交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现与员工的协商与交流。
公司各部门主要通过文件、通知、通报、专项例会、审核、报表、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实现与项目经理部的协商与交流。
项目经理部与班组之间主要是通过班前班后会、板报、标语、技术交底等,实施同员工的协商与交流。
环保员负责内部环境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安全员负责内部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利用《信息交流报告单》进行信息交流,信息交流的接收方必须填写《信息交流记录》。
员工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信息的交流。
5.3 外部信息交流
5.3.1 外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知相关方;
b)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c)供方提供产品的环保要求;
d)绩效监视和测量信息;
e)认证与监督检查信息;
f)顾客的抱怨或要求,相关方的投诉;
g)社区的抱怨或投诉;
h)其他外部相关的信息。
5.3.2 外部信息交流的管理
5.3.2.1 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各自负责与行业、地方、外埠、涉外项目有关综合部门间建立正常的业务联系,实现与相关方的交流与协商。
各部门对收集到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应及时传达、汇报、通报、请示。
各部门应优先考虑各相关方的信息,涉及其它部门的通过正常的工作关系或者会议进行信息传达。
需反馈的应及时进行反馈。
5.3.2.2 各项目经理部各自负责与所在地外埠、涉外项目地方有关综合部门和监理、监督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业务联系,及时传达、汇报、通报、请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涉及到其它部门的工作通过正常的工作联系或会议传达信息,协调解决。
5.3.2.3 安全设备部负责外部环境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在获得有关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时,应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组织责任单位实施并形成记录,处理结果回应相关方。
5.3.2.4 安全设备部负责外部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对外部相关方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应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组织责任单位实施并形成记录,处理结果回应相关方。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6.2 信息交流记录。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CX/TJZX 01.07-2015
1 目的
识别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从中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根据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环境因素,实现对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与更新。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SC/TJZX 01·01-201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生产副经理负责领导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负责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的最终确认。
4.2 安全设备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汇总各单位环境因素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并形成公司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并形成本单位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环境因素识别的内容
识别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还应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七个方面。
5.1.1 三种时态:
a)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b)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并持续到未来的环境问题;
c)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如: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产品和服务、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化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5.1.2 三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