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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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1、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机电产品采购项目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形。
①已经明确采购产品的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的机电产品;
②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③采购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务院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标准以下的;
⑤采购旧机电产品;
⑥采购供生产配套、维修用零件、部件;
⑦采购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
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利
①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②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③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④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世行、亚行报送评标报告,取得其出具的不反对意见。
5、一般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四种目标形式: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
6、招标投标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择合同交易对象和标的,规范订立交易合同的过程。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人是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合同主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
合同既是招标的决策结果,也是检验、评价合同各方全面履行权利、义务、完成目标和承担责任的标准。
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采购人逾期退
还的,除应当退还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8、工程施工招标中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提高先期实施的项目单价,降低后期实施的项目单价。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单价,降低工程量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单价。
③因物价波动而进行价格调整的,当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提高后期施工的项目报价;
反之,则降低相应项目报价。
9、进口货物价格包括:到岸价、进口环节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国内运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和其他杂费。
10、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甲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国家发改委负责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
11、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价格三大控制目标。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上述原则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工作
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正确把握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
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投标文件。
13、货物规模对标包划分的影响可考虑两种情况:
①单个货物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时,每一标包内货物数量不宜多,如单个货物规模大,标包内数量又集中,只有实力雄厚的投标人才能投标,而一些有一定竞争力的中小投标人则无力投标,会造成投标人数量减少,降低竞争力,从而可能会引起投标报价增加。
②单个货物规模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时,可将货物标包适当集中,发挥规模效益。
如果分包过小,则很难引起实力雄厚投标人的兴趣,只能有中小厂家参与竞争,导致投标人的整体水平不高。
1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利
①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②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④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15、采用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并实行单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①研究招标文件;
②现场考察;
③依据设计图纸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④编制施工方案;
⑤计算工、料、机单价;
⑥计算各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合价;
⑦确定投标总报价。
1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是处理异议和质疑的主体。
投标人提出异议(质疑)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标人的异议(质疑)要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②异议(质疑)应由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③异议(质疑)应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④异议(质疑)的相对人可以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是其他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
⑤异议(质疑)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⑥投标人应该在异议(质疑)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⑦投标人应该对异议(质疑)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书中明确表明提出异议(质疑)的事项、理由及对招中举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提出的要求应当符合
⑧投标人不能滥用提出异议(质疑)的权利,否则其行为可能构成干扰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而受到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
17、工程承包按承包主体的角色定位和承包范围,可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18、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强制性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④涉及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⑥药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⑦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19、确定工程货物招标顺序的主要因素有: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要求或项目业主对货物的实际需求时间;
货物的生产和供应周期;
完成招标程序所需要的时间。
同时,货物采购顺序的安排还应考虑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与货物技术参数确定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即有些货物采购技术参数的确定要等待工程设计、施工提供条件,有些工程的设计或施工需要提供货物的主要参数。
此外,货物不同的功能用途以及施工安装的先后顺序往往是采购时问安排需要考虑的因素。
20、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③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④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⑤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⑥废标的原因;
⑦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需要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答复均应当通过交易平台交互数据电文;
评标全过程进行摄像录音,影像资料存档期限为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起90日以上。
2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比较时只需考虑与投标报价直接相关的量化折价因素,而不再考虑技术、商务等与投标报价不直接相关其他因素。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能规格通用化、标准化,没有特殊性、技术管理以及其他综合性要求的招标项目。
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4、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5、国内货杨价格构成包括:货物出厂价及其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和其他杂费。
26、工程设计阶段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27、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将是否受理的决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告知投诉人。
28、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承包人建议书;
7)承包人实施计划;
8)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项目);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29、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的,其第一阶段可分为以下四个工作步骤:
①征询商务和技术建议。
②提交商务技术服务建议书。
③沟通交流。
④编制招标文件。
30、为给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颁布了《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通过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
①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投标,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③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询价通知书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⑤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分包;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1、在总结电子招标投标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统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系统建设运营的技术标准,通过建立全国三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体系,使电子招标投标成为节约资源,提高交易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分割封闭,转变行政监督方式,加强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支撑。
32、工程造价控制次序是: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结算。
3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方式。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4、集中采购方式也可能对采购结果带来如下负面影响:
1)集中采购执行统一采购标准,按批次组织采购时间相对固化,有时难以满足部分采购项目在时间和质量标准方面的个性化需求;
2)集中采购实施单位与采购标的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关系较难界定,双方协调对接工作量较大。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一、编制工程概况
在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工程概况叙述的目的在于帮助潜在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地质地貌、气候条件、现场情况、工程情况(结构类型、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及数量、层数、主要建筑内容、对周边环境要求、设计标准)、建设前期准备情况和地质资料等。
如为一般民用房屋建筑,可稍微简单一些,但也应表述清楚,最起码也应将房屋建筑地点、数量、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总高、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屋面形式、现场情况等说清楚。
如果建设工程为一个小区或组团,可将其编号,按结构形式或同类图纸划分标段后加以说明。
如果建筑工程各单体其用途、结构不同时,就必须逐个单体介绍清楚。
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概况的技术要求应描述的更为详细和清楚,如抗渗、防火、耐温、自控系统的特殊要求及所采用的工艺,所安装的设备等。
有些工业建筑项目,其构筑物较多,如多种池类,地下通道、烟囱、塔类、炉体等,技术要求特殊、复杂,一般应按各单位工程载明其特殊要求。
招标人已经提供了整套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工程概况可以写的简要些,但要把工程项目情况、地质地貌、气候条件、建筑规模、特点写出来,让投标人基本能在工程概况中了解到项目大体情况。
招标文件发售时,除发给潜在投标人全套施工图纸外,如港口、码头、桥梁等特殊工程,还应附工程附近的海域图和施工地点工程区形势图等。
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项目概况的编制应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或初步设计文件中查找,或由施工图纸中查找和计算得出。
做为一个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如果编写不出一个扼要、简洁、清楚又明白的“工程概况”是不及格的。
二、投标资质审定。
投标人的资质一般在发公告和资格预审时明确规定,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还应注明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和资格审查的程序及方式。
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资质等级的要求应根据行业、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工期、工程质量的要求审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的条件,依工程类别(面积或体积)、复杂难易程度(结构复杂、钢结构多、大跨度、高耸、机电设备安装复杂)、工期要求、分部分项质量要求(如抗渗、耐热、防辐射、抗震等),施工条件恶劣(高温、场地狭窄、流沙、大水量和生产交叉等)等内容综合考虑,共同确定适宜本工程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以满足工程需要。
对于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应分清是施工总承包资质,还是专业承包资质,看其覆盖穿插情况。
级别等级不能设定太高,以免将有实力又经济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或投标人不够法定开标人数,,更不能含有歧视条件和按个人意向设定。
国家资质的管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根据系统不同已经划分了十二类;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也已经划分了六十类;还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划分了十三类。
这些都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其级别分级管理和认定颁布,但是我国
国家太大,行政管理部门太多,又有很多相关部门自行分别给予了各个相关企业颁布了各种各样资质证书。
所以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对于投标人的资质,就较难确定,一般遵循的原则,先看施工总承包,再看专业承包,再看其他各部、协会颁布的,尽量考虑周全。
各承包资质的名称和级别一定要写准确,不能出差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设定资格要求就捎带说一下资格预审:如果投标人人数不多时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合格制”审定即可,如果考虑投标人太多时,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公布资审比较的方法(评分法),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有限数量制”即可。
三、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应该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
首先,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的时间、集合地点和是否由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内容。
在发售招标文件几天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时间前几天组织和举行(留出招标人讨论和确定澄清文件的时间)。
而后,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和所以购
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的"标前会"和“踏勘现场"。
为便于操作和节省大家的时间及费用,“标前会”和"踏勘现场"最好一起组织,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程序和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
"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由四步完成:
程序一:组织标前会议,进行项目介绍;程序二:踏勘现场,介绍现场条件;程序三:举行面对面质疑澄清会议;程序四:汇总会议纪要,发放答疑文件。
"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的组织和操作,很能反映一个代理公司和其项目经理的水平和能力,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组织的严谨、规范又有条不紊也是不易(当然,项目地点环境简单,技术条件不复杂又另当别论),那种将会议组织的拖拖拉拉,杂乱无章、连人都拢不到一块,又不知下一步该干什么招标代理机构,估计业主也就不会用你第二回了。
注:踏勘现场过程中,介绍人介绍现场情况时应让各潜在投标人都听得到,避免一家提问就只给一家讲解,引起大家误会。
四、分包
招标时最容易疏忽的就是分包。
经常会碰到没有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说明分包范围和要求,而投标人又聪明地不提醒,在签订和执行合同时太让招标人头痛了。
所以,从资格预审到招标投标都应提前将分包的内容明确,将范围划分好,并将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提前在资审时审查清楚。
如资审时没有确定是否分包而工程施工确需分包时,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就应写清楚。
《标准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