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采集卡企业产品标准范本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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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申请登记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邮编: 100086 组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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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06月13日填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826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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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4
Q/HD
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ZTYO001-
数据采集卡( 器)
-06-05发布 -06-20实施
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HDZTYO001-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T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拟制。

本标准由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章磊。

本标准 06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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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ZTYO001-
数据采集卡( 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卡( 器)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XXX数据采集产品( 以下称: 本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eqvISO/IEC646-1991)
GB/T2421-199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1部分: 总则( eqvIEC68-1: 1988) GB/T2422-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术语( eqvIEC68-5-2: 1990)
GB/T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eqvIEC68-2-1: 1974)
GB/T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eqvIEC68-2-2: 1974)
GB/T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 恒定湿热试验( eqvIEC68-2-3: 1984)
GB/T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 冲击( eqvIEC68-2-27: 1987)
GB/T2423.6-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 碰撞( eqvIEC68-2-29: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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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 振动( 正弦) ( idtIEC68-2-6: 1982)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idt CISPR 22: 1997) GB/T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 9969.1-19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9813- 中的定义。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应符合表1规定。

Q/HDZTYO001-
表1 产品分类
4.2 硬件要求
a)总线接口为: ISA、 PCI 、 PC104方式。

b)外置数据采集器接口为485、 232、 USB标准接口方式。

4.3 外观和结构要求
4.3.1 外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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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

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

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内置卡式结构的印制线路应无断线和短路现象, 涂镀层应光亮均匀, 特别是金属化孔不应有断开现象, 焊点光亮、焊接良好、无虚焊、漏焊、连焊现象。

4.3.2 结构要求
本产品以机构形式分为:
1)内置卡
2)外置模块式
4.4 电源适应能力
本产品插入相关设备时, 应能在其交流供电AC220V±22V, 50Hz±1Hz条件下正常工作。

4.5 技术要求
本产品为增配在相关设备中, 以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本标准仅就各数据采集卡( 器) 的通用要求做出了规定, 每种采集卡的技术要求列于附录A。

4.6 电磁兼容性( 辐射骚扰限值)
本产品在工作条件下10m处测量辐射骚扰限值, 应符合GB 9254-1998 中ITE的B级要求, 具体数值见表2。

Q/HDZTYO001- 表2 B级ITE在10m测量距离处的辐射骚扰限值
4.7 气候环境适应性要求
气候环境适应性符合GB/T9813- 中1级的规定, 具体参数见表3。

表3 气候环境适应性参数
5 试验方法
基于本产品只有安装到相关设备中才能够正常工作, 因此本产品除外观和结构检查以外的所有性能测试均应在安装到相关设备中进行。

为了确保测试结果的正确性, 在进行性能测试、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时, 除本产品以外相关设备的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数据, 应为已知的。

以便对试验结果进行处理。

5.1 试验环境条件
本标准试验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35℃;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 86kPa~106kPa
5.2 外观和结构检查
用目测法和有关检测工具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 应符合4.4的要求。

5.3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表4中的组合对受试样品进行试验, 每种组合运行检查程序一遍, 工作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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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ZTYO001-
表4 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参数
5.4 功能和性能检查
运行检查程序本产品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应工作正常。

5.5 电磁兼容性试验
5.5.1 无线电骚扰限值的测量方法
按GB 9254-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过程中运行检查程序, 工作应正常。

5.6 环境试验
5.6.1 一般要求
环境试验方法的总则、名词术语应符合GB/T2421-1999、 GB/T2422-1995的有关规定。

以下各项试验中, 规定的初始检测, 统一按5.2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 并运行检查程序一遍, 应正常工作。

5.6.2 温度下限试验
5.6.2.1 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1989”试验Ad”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 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 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

5.6.2.2 贮存运输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 2423.1-1989”试验Ab”进行。

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

恢复时间为2h, 并进行最后检测。

5.6.3 温度上限试验
5.6.3.1 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1989”试验Bd”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 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 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恢复时间为2h。

5.6.3.2 贮存运输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 2423.2-1989”试验Bb”进行。

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

恢复时间为2h, 并进行最后检测。

5.6.4 恒定湿热试验
5.6.4.1 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参照GB/T2423.3-1993”试验Ca”进行, 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工作温度、湿度上限值,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试验持续时间为2h, 在此期间加电运行检查程序, 工作应
正常。

恢复时间为2小时, 并进行最后检测。

Q/HDZTYO001-
5.6.4.2 贮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 2423.3-1993”试验Ca”进行。

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48h, 恢复时间2h, 并进行最后检测。

6 检验规则
6.1 一般规定
产品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进行检验, 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6.2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
a)定型检验
b)交收检验
c)例行检验
表5 检验项目
6.3定型检验
6.3.1 产品在定型时均应经过定型检验。

6.3.2定型检验应由公司质量部负责, 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3.3 定型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为2台。

6.3.4 定型检验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不过时, 应停止试验。

查明故障原因, 提出故障分析报告, 改进后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直至合格。

6.3.5 检验后要提交定型检验报告。

6.4 交收检验
6.4.1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 全数进行交收检验。

全数检验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 返修后重新进行检验。

若再次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 该产品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对于不合格品应返修后重新提交进行交收检验, 合格后方可合格入库。

6.4.2 交收检验由公司质量部负责进行。

6.5 例行检验
Q/HDZTYO001-
6.5.1 连续生产的产品,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6.5.2 例行检验由公司质量部负责组织实施。

应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5.4 例行检验出现故障或任一项通不过时, 则判为不合格。

应查明故障原因, 提出故障分析报告。

应经改进修复后重做检验。

6.5.5 检验后要提交例行检验报告。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应包括有: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和额定电流; 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安全认证编号和标志。

7.1.2. 包装箱上应有: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安全认证编号和标志; 生产日期; 产品批号或编号; 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191- 的规定。

运输标志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退色、变色、脱落。

7.1包装
包装箱应有防潮、防尘、防震的措施。

包装箱、缓冲材料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检验合格证、附件、用户手册( 使用说明书) 及其它有关的随机文件和软件。

用户手册应符合GB 9969.1-1988的规定。

检验合格证应符合GB/T14436-1993的规定。

7.2运输
包装后的产品应能以任何交通工具, 运往任何地点, 在长途运输时不得装在敞开的船舱和车厢, 中途转运时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中, 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同车装运, 而且产品不允许经受雨、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袭与机械损伤。

7.3贮存
不打开包装的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0℃~+40℃, 相对湿度为30%~85%的仓库内。

仓库内
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的产品及有腐蚀的化学物质, 而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强磁场作用。

包装箱应垫离地面至少10cm, 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50cm。

若在生产厂存放超过六个月者, 则应重新进行交收检验。

Q/HDZTYO001- 附录A: 中泰数据采集产品技术要求( 表中空格为不包括的要求, ”√”为应有的要求)
表A1 PCI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CI8000系列
Q/HDZTYO001- 附录A: 中泰数据采集产品技术要求( 表中空格为不包括的要求, ”√”为应有的要求)
表A1 PCI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CI8000系列
Q/HDZTYO001- 表A2 ISA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C6000系列
表A2 ISA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C6000系列( 续1)
表A2 ISA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C6000系列( 续完)
Q/HDZTYO001- 表A3 PC104总线数据采集卡产品 PM500系列
表A4 RM4000、 RM400远端数据采集模块产品
-1 0 0 Y T Z D H / Q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表
注: 1) 经济行业应填写单位行业属性, 如: 机械、电子轻工、化工、食品、建材、冶金等。

2) 单位经济类型应填写单位的经济性质, 如: 国营、合资、集体、私营、股份等。

3) 行政区划应填写单位法人注册地址所在区或县。

企业产品标准审定纪要
企业产品标准审定人员名单
2) 审定人员不能少于5人, 起草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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