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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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乡(镇)村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婚否
现有家庭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申请人关系婚否是否农业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请
理由
申请人:年月日
申请间数拟选地点
(村内外)旧宅基地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东西长米耕地平方米
折合平方米其中:
南北宽米非耕地平方米
四至
签字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平面图比例尺:1:500村民代表意见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盖章)年月日乡镇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
国土局意见经办人:年月日局长意见(盖章)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主管局长:年月日
县政府
批示(盖章)年月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号
农村建房宅基地



县人民政府制
说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

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持证人(现居住者)审批文(证)号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面积总计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年月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年月日
监督小组长(签章)
年月日
首先清您填写《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申请表》。

其次您须委托市房地局测绘所测量用地范围的地籍面积及相邻屋的相互位置。

经实地查勘和资料核对之后,凡在原合法用地范围内使用权属清楚、按原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房地局有关部门将发给您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

如果您在原合法用地范围内申请补发证明书的,由用地组审批,超出了原合法用地范围用地组提出意见上报按权限审批。

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暂时不能给您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
①地使用权属来源,缺乏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②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

③用地名已变更而无有效证明文件。

④虽有合法使用权来源,但被外单位(人)使用,还未收回使用权。

⑤超出了合法用地范围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未经上级审批。

如果您有房地产所有权证,而没有上盖(即旷地)的话,有关部门也将暂时不办理补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手续。

请注意,您在办理补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时,须按原用名称,不能更改用户名称,如需更名的,应在土地登记时处理。

第二篇: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所有权属证明
坐落于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的土地,土名纸坊头150号,用地面积1200 平方米。

该土地所有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村民委员会,其土地使用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大众浴池。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主任签名: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第三篇: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坐落于的土地(土地证编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见签章认可的红线图),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土地上号地块及其附属房屋(房屋门牌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所有。

现由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签名:
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那个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

自己写的无效。

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

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

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转载需注明来源)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

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

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办理土地登记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以下情况须办理土地登记、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证书的作用:
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申办要件:
土地登记申请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或变更)土地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

申请人持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委托代理申请的,持代理授权书)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权属来源及证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下发的用地文件、图件及其他资料;法院判决书、房产的赠与、继承、分割等有效证明;土地登记人员收取上述材料后,开具《土地登记收件单》。

2、地籍调查。

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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