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篇」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进展需要,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其次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特地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进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其次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当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当。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全都,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当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二)对公司中、长期进展战略规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进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打算。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预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供应必要依据: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进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讨论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状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草案)及可行性讨论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依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争论,将争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三条相关项目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评审供应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担当。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托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进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纳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专业询问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安排方案必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次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其次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二条本细则中提到的“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重大事项”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事项。
其次十三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其次十四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其次十五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打算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马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篇」
合同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摘要:
本合同规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力与义务,以及会议程序和决策流程等事项。
本细则旨在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工作与顺利运作,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支持与指导。
正文:
第一条:目的和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并规范其工作程序和决策流程。
第二条:职责和权力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提供战略规划和决策咨询,并监督战略执行进展。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权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方向和目标,并提出决策建议。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权根据需要聘请外部咨询顾问,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委员会组成和任命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根据需要组成,并任命主席。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组织和主持会议,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第四条:会议程序和决策流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根据需要决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须有正式的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并将相关文件提前分发给委员。
3. 决议的通过原则为简单多数,主席有权以书面形式决定紧急事项。
第五条:保密与职务责任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有义务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应负有勤勉尽责的职责,对于错误或疏忽造成的损失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其他事项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所有。
第七条:生效和变更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必要时可进行变更。
任何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主席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职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向董事会提供战略性建议和指导,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增加其价值。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研究和评估公司当前的战略方向和运营情况;
2. 提出建议和行动计划,以支持公司的战略目标实现;
3. 监督战略执行的进展和结果;
4.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建议。
第二条委员会成员和任期
委员会由董事会指定的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董事担任主席。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有需要,董事会可以随时调整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第三条会议安排
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额外的特别会议。
2. 主席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并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决策和记录
1. 委员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成员的同意或者委员会主席的决定为准。
2. 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员记录会议内容、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在会后适时向委员会成员分发会议纪要。
第五条保密与行为规范
1. 委员会成员有责任保守委员会讨论和决策的机密性,并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任何第三方。
2. 委员会成员应诚实、公正地履行其职责,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第六条修订和终止
本工作细则的修订和终止需要经董事会的批准。
修订或者终止生效后,应及时通知委员会成员,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本工作细则自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所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