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制图规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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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
制图规范
北京得力合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1 前言 (1)
2 术语和规范用词 (2)
2.1术语 (2)
2.2规范用词 (2)
3 绘图要求 (4)
3.1一般规定 (4)
3.2项目现状图 (7)
3.3项目规划图 (9)
3.4单体工程设计图 (12)
4 图例 (13)
4.1一般规定 (13)
4.2通用图例 (13)
4.3综合图例 (13)
附录A (14)
附录B (18)
附录C (27)
附录D 设计图册封面扉页样式 (32)
1 前言
为实现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制图的标准化,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作。

土地整理图样应准确表达实际情况和规划设计的意图,并保证图面的质量。

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的图例、图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未包括在本规范内且工作需要的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规范用词
2.1 术语
2.1.1 项目现状图
反映项目区地形、土地利用现状及项目区基础设施现状的图件,简称现状图。

2.1.2 项目规划图
反映规划后项目区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的图件,简称规划图。

2.1.3 单体工程设计图
反映项目区工程结构、材料、指导施工等方面的图件。

包括建筑物设计图、沟渠道路断面图、机井柱状图、典型田块设计图及其它辅助图。

2.1.4 图例
排列在图上适当位置、用于方便读图和使用的有关符号的解释。

2.1.5 图式
规划图、现状图及工程设计图所遵循的式样。

包括图幅、图标、字体比例、地块注记及着色填充等。

2.1.6 图样
在图纸上按照一定的规则、原理绘制的表示被绘制对象的位置、大小、构造、功能、原理、流程等的图。

2.1.7 地块
是沟渠道路等控制的同一地类的最小单元。

2.1.8 图斑
指按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将图中各类型用地填充相应颜色和线形,形成斑块状。

2.2 规范用词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选择,在有条件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应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3 绘图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坐标系统
现状图和规划图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1954北京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或“1956黄海高程系”。

3.1.2 图纸幅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图件应按表3.1.2-1规定的图幅绘制。

图框用粗实线绘制,如图3.1.2-1所示。

表3.1.2-1 基本幅面及图框尺寸
图3.1.2-1 图框和标题栏图
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规划图图幅应根据规划设计范围确定,不作严格限制,以可复制和内容完整表达为准,宜参考表3.1.2-2所列加长图幅。

表3.1.2-2 加长幅面
3.1.3 图面配置
a)标题栏(图签)
标题栏应放在图纸右下角,图廓内侧。

标题栏的外框线为粗实线,分格线为细实线。

标题栏中的图名和单位名称字体采用黑体,其它用仿宋体,数字字母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A0、A1图幅的标题栏格式、内容和尺寸,按图3.1.3-1~图3.1.3-3所示绘制,尺寸单位为mm。

A2~A4图幅的标题栏格式、内容、纵向尺寸与图3.1.3-1~图3.1.3-3所示相同,但横向尺寸总长为90毫米,其中各尺寸依比例适当减小。

图3.1.3-1 现状图标题栏
图3.1.3-2 规划图标题栏
图3.1.3-3 单体工程设计图标题栏
b)图廓
现状图、规划图图廓外框线采用全局宽度4,内框线与外框线间距一般为50,不做严格限制,以出图美观为原则。

内、外框线之间,整公里数处要标示公里桩和公里数(或坐标),图廓角要标注经纬度,字体采用Times New Roman。

图件所用坐标系等要标注于图廓外左下方。

c)指北针
指北针位置一般在图的右上角,必要时也可在左上角,按图3.1.3-4所示式样绘制。

图3.1.3-4 指北针图
d)图例与表格
图例应排列在图上适当位置,图样中应根据规定的图例式样标注必需的图
例符号。

图例的样式见表3.1.3-1所示。

表3.1.3-1 图例样式
e)图层与着色
为方便绘图以及管理和修改,现状图、规划图和单体图中的各类图元应分别设置图层,图层名、图层元素等在同一项目中应有统一样式。

不同属性的图元应以不同着色予以表示,要求色泽谐调、区别清晰。

着色应按《土地分类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划分的各级地类色标为依据。

3.2项目现状图
现状图以最新测绘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为基础进行制图,要能够反映项目区现状地形、地物和土地利用状况。

3.2.1 制图要素
a)基础地理要素
现状图的基本等高距应依据项目区地貌类别按表3.2.1-1规定选用。

一幅图内只能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当基本等高距不能显示地貌特征时,应加绘半距等高线;坡度较大地区宜适当加大等高距。

表3.2.1-1 不同地貌类别的基本等高距规定单位:m
高程注记点宜选在明显地物点和地形特征点上,一般注在点的右方或左方。

等高线遇到各种注记、独立性符号时,应隔断0.2mm;遇到房屋、道路、河渠等地物符号时,绘至符号边线。

等高线注记注在平缓处,其字头朝向高处。

b)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内权属界线应标注清楚,宜标注到最末级所有权主体。

项目区内各地类图斑按《土地分类标准》及所定图例着色,不动工面积应圈出标明,统计项目区面积及各地类分权属面积。

现状图中应绘制《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项目区建设规模统计表》,标明土地利用变更日期。

表格样式见表3.2.1-2。

表3.2.1-2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建设规模)统计表样表
c)基础设施状况
1)灌溉与排水
摸清项目区现有水源、输排水设施、渠系建筑物、泵站及输配电设施等,且应依照《标准》和图例绘制清晰,沟渠走向、宽度、水深、堤顶高程及河流水流方向要标明。

2)建筑物和道路
项目区内的建筑物(如水工建筑物)应标注于图纸上。

项目区的各类道路应绘制明了,最好标注路宽、等级及结构形式。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区现有的农田林网、岸坡防护设施、沟道治理设施、坡面防护设施应按照《标准》和图例绘制清晰。

4)其他
居民点拆迁工程应对拆迁的建筑物进行标注。

不拆迁的建筑物只绘制其范围界线即可。

项目区电力线路要区分高低压线路并注明电压等级,根据调查注明项目区附近的可利用变电站。

区外必要的水系、道路等要绘制标明,且应反映与
区内的相互联系。

3.2.2 图式
参所附《项目现状图》样式
3.3 项目规划图
3.3.1 制图要素
a)工程内容
工程布局的内容有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防护林工程,要求原有工程和改建、修复工程要能清晰区分于新建工程。

工程布局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规程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道路等相关规程,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踏勘时初步拟定的方案进行。

b)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应表示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整理后的各地类面积按权属统计,并绘制能够反映整理前后土地利用变化的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结构对比表样式参表3.3.1-1。

表3.3.1-1 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样表
c)工程项的编号
规划图上各单体工程的编号应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以汉语文字标示为主;
2)道路编号
田间道(改建/修复)1、2…,生产路(改建/修复)1、2…,按自上至下,自左至右顺序;
3)沟渠的编号
支渠(沟)可顺序编号,如支渠1、支沟1…,斗渠(沟)、农渠(沟)依上一级编号,如斗渠1-1、农渠1-1-1…斗沟1-1-2、农沟1-2-1…。

4)建筑物编号
宜按顺序编号,但应以该建筑物的专业称呼加数字构成编号,如涵洞、农桥、水闸(进水闸、节制闸等)、泵站、蓄水池、渡槽、倒虹吸、陡坡、跌水等。

图上按自上至下,自左至右顺序编排。

5)各种注记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向北轮廓,沟渠、道路、管道、河流沿走向标注。

d)工程特性表
规划图中应有工程特性表,工程特性表样式可参考表 3.3.1-2,布局以图幅美观协调为原则。

表3.3.1-2 工程特性表样表
3.3.2 规划图绘制要点
a)准备底图
规划图以现状图为基础绘制。

现状图中的地貌要素以表示清晰为前提予以保留,并做灰化处理;其它要素根据需要进行取舍。

b)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土地利用布局、工程布局。

二者相辅相成,工程布局建立在土地利用布局基础上,且要满足土地利用布局要求。

土地利用布局要求以新增土地潜力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为基础,在满足项目批复指标的前提下,考虑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合理布局项目区土地利用,明确各用地类型及其相应的准确位置、面积。

工程布局主要是为确定的土地利用方案提供工程保障,包括土地平整、灌排系统、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等工程总体布置。

土地平整应按自然条件划分适宜的土地平整类型,确定各类型土地平整方法,提出土方调配的总体布局并安排料场(客土源)的空间布置。

灌排系统总体布局应提出项目区灌排水方案,如分区控制则分区叙述。

提出灌排主体工程的布置方案,介绍灌排渠道的走势。

道路及农田防护工程布局要提出工程形式,防护类型及布置方式。

提供渠沟路的等级、长度和建筑物数量等规划指标。

3.4 单体工程设计图
3.4.1 制图要求
a)单体工程设计图采用A3图幅,图式要求按3.3节规定执行,图框采用粗实线。

单体图中字体统一采用仿宋体,中文字库采用gbcbig.shx,西文字库采用gbeitc.shx。

标注字高统一采用2.5,标注箭头采用实心箭头,标注太密集时,中间点采用实心小圆点。

b)图纸单位应采用m或mm,一般高程、田面长度(宽度)采用m为单位,钢筋、结构尺寸采用mm为单位。

c)建筑物设计图包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建筑物结构图、配筋图、典型田块设计图及其它图纸,新建沟、渠、道路、管道应绘制纵、横断面图,机井工程应绘制柱状设计图。

d)单体工程设计图标注应齐全,应能够精确表示建筑物结构尺寸和建筑材料,要求有平、立、剖面图,每类单体建筑物应有工程量和用材量表。

e)图纸标注工程量计量精度的规定:土方、混凝土、浆砌石、砖砌体以m3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钢筋以kg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积以m2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f)各建筑物设计图制图应符合GB/T 50001-2001、GB/T 50104-2001、GB/T 50105-2001 的规定,并有设计标准说明,必要时要注明施工注意事项。

g)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图制图应符合SL 73-95的规定,农村道路工程设计图制图应符合GB 50162-92的规定,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图制图应符合L YJ 002-87的规定。

h)设计图册封面、扉页格式见附录D。

4 图例
4.1 一般规定
通用图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应符合TD/T1011~1013-2000、SL73-95和GB/T 7927-1995《地形图图式》要求。

4.2 通用图例
通用图例包括境界、水系及附属建筑物等图例。

境界图例中的国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地区(自治州、盟、地级市)界、县(自治县、旗、县级市)界、乡(镇、农场、林场、牧场)界,应按GB/T 7927-1995中的规定绘制,其余按边界图例规定绘制。

表4.2-1 边界界图例
水系及附属建筑物应按SL73-95 中3.11的规定绘制。

4.3 综合图例
综合图例包括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土地利用图例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平面图例等。

本规范列出参考图例及用于参考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附录A
《国地院制图标准》图例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平面图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制图规范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堆 石浆砌块石干砌块石备 注
图 例名 称编号32147658钢筋混凝土9二期混凝土10防水材料11土工织物121314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加筋喷涂干砌料石浆砌料石三合土混凝土15181716加筋锚固喷涂19埋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20回填土2122
回填石渣粘 土碎 石卵 石
常用树种种植剖面图例
附录B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征求意见稿)》地类图式图例
土地利用地类图式
式样式样
宋体,正体,2.0
(续)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图式
常用建筑材料图式
名称
图式
名称 图式
堆石 钢筋混凝土 干砌块石 防水材料
浆砌块石
土工织物
干砌料石
水泥喷浆
浆砌料石 加筋喷涂 水(液体) 加筋锚固喷涂 水泥砂浆
铅丝石笼(竹筐石笼) 混合砂浆 砂(土)袋 三合土 稍捆
混凝土
沉枕
注:除表所列之外其它建筑材料按SL 73.6-2001 4.4.4中表的规定。

名称
图式
名称
图式
针叶树种 果树、经济林 阔叶树种 竹类 灌木树种

附录C
《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委员会联合发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制图规范
附录D 设计图册封面扉页样式
封面:
×××项目设计图册
(初号黑体字)
承担单位:×××(公章/二号宋体字)
编制单位:×××(公章/二号宋体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二号宋体字)
3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制图规范扉页:
×××项目设计图册
(小初号黑体字)
承担单位:×××(二号宋体字)
负责人:×××(二号宋体字)
设计单位:×××(二号宋体字)
负责人:×××(签章/二号宋体字)
复核人:×××(签章/二号宋体字)
编制人:×××(签章/二号宋体字)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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