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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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民政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评报
告
根据《XX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陆编字[2011]13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专门机构对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建编制执行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机构编制执行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确保了机构编制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局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三是召开机关干部动员大会。在深入调研,反复听取意见,充分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阐述机构改革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方面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部署全局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机构改革。
二、严格执行方案,理顺机构人员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审定的“三定”方案进行机构设置,职能调整,没有自行设置机构。内设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10个合并为 8个。还对4项职能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是: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助救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殡葬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组织机构设置后,严格按照县编委的要求,从严核定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于18年8月底全
部落实到位。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三、落实“三定”方案,强化服务职能
(一)转变了政府职能。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方面充分体现这一要求。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需求。(二)理顺了职责关系。一是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重点对各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事项逐项研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确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并在“三定”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明确部门内部权责关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三是理顺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在部门内逐步推行审批权相对集中,使业务科室的工作重心转到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上来。
(三)推进了各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中。各项民政工作得到较大发展,尤其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大,民生工作和为民十件实事稳步推进。
通过自查评估,民政局对机构编制的执行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编制分配与实际工作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