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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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31
•【字号】许政办[2008]112号
•【施行日期】2008.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许政办[2008]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许昌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许昌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流程图》、《许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准备流程图》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许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四)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对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十)负责办公室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实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研究安排办公室工作;听取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单位的工作汇报;讨论需要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组成。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副调研员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及代管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组织工作由人事科、党办会同有关科室负责。
凡需提交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由会议组成人员报秘书长审定。
会议组成人员按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办公室工作。
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按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工作。
(三)秘书长外出时,由副秘书长按排序主持工作。
三、工作纪律和作风
(一)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互通情况,分工协作。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对于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重要活动及关系全局工作的部署安排等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市政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推动办公室建设学习型机关。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市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五)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执行请销假制度。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出国、出差和休假须经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副秘书长出国、出差和
休假,须经秘书长审核,报市长、分管副市长批准。
许昌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根据需要召开的议事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由一科承办,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内容由相关科室承办。
二、各部门拟向市政府会议汇报的问题,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后,报分管副市长审查,由分管副市长提出提交何种会议讨论的具体意见,其中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周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长或副市长确定。
三、凡需要向市政府会议汇报和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
对请示事项和提出的建议,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会前主办部门应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连同会签意见(会签单位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报市政府。
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市政府协调或提交会议研究。
提交市政府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方案,主办部门应事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协调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方案,供会议决策参考。
四、确定为市政府会议议题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收存,并通知汇报单位准备会议材料和提出列席单位建议名单。
汇报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需要议定的事项应清晰明确,便于决策。
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定;市长办公会议材料经有关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副秘书长审定。
未经审定的材料不安排上会。
会议材料按统一格式规范印制,于会前3天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议题情况和市政府领导工作安排,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安排建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副市
长召开的会议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副市长确定。
五、各部门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必须是主要行政负责人,一般不得请假。
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由秘书长汇总后向市长报告,经批准后,可由其他人员代替参会。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与会人员。
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除会议议题主汇报单位可带1-2名助手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带助手。
六、市政府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录音。
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均编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承办科室起草,按程序审核后报市长签发。
会议纪要印送有关领导和与会单位,特殊情况发放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年底连同会议记录、会议录音一并送档案室保存。
各部门参加市政府会议的人员,不准擅自录音、录像、照像和编印会议记录。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文件为准。
会议是否需要公开报道,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七、市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地方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确保政令畅通。
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会议决定事项办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会议决定事项需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由该议题主汇报单位根据市政府会议确定意见代拟汇报材料,报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程序经市长审签后以市政府名义提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二、草拟公文时,起草人应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
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若属于国家秘密,则要在拟文稿纸上提出秘密等级、保密期限,并注明定密依据。
三、印制秘密公文,资料应在市政府文印中心按规定份数印制,原稿、清样应严格管理,废页、底版应及时销毁。
四、收发和运转秘密公文、资料,应登记、编号,交接时应履行签字手续。
向外地、外机关传递秘密公文、资料,要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由机要人员递送,或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部门递送。
严禁通过普通邮局寄送秘密公文、资料。
五、阅读和使用秘密公文、资料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公文、资料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阅读和使用绝密级公文、资料必须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六、秘密公文、资料未经分管副秘书长批准,不准私自翻印、复制、抄录和摘记。
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在机密级以下秘密公文、资料上的批示需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可将领导批示或连同原文一并复印转相关单位。
复印件要加盖复印专用章,同原件一样管理。
七、绝密公文未经发文单位、密码电报未经发电单位和党政机要部门批准,不得翻印、复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使用范围,不得自行摘录,不得对外泄露。
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电混用。
领导在绝密公文和密码电报上的批示,需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应由机要室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机要室阅件。
必要时由工作人员另纸誊写批示原文。
为说明问题,可以概括标注原件标题。
八、秘密公文、资料应存放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文件柜内,指定专人保管,并经常检查保管情况。
因工作需要借阅秘密公文、资料,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妥善保管,用后及时退还。
不经批准不得外借。
九、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对上年度秘密公文、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和清退、
销毁。
销毁秘密公文、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分管副秘书长批准后送市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
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公文、资料。
十、办公室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岗时,应将秘密公文、资料交接清楚,退回秘书科或本科。
十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公文、资料;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准使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通信设备传输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不准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事项;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秘密内容;不准携带秘密公文、资料参加社交活动,不准在出国访问、考察、洽谈贸易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公文、资料;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国外人员会谈、交往中不准涉及秘密事项。
十二、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管理,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配备相应的保密设施,严格执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
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责任人。
十三、加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管理。
购买传真机、复印机和打印机要经市保密局保密技术检查。
不得用普通电话交谈秘密事项,不得通过普通传真机传输秘密公文、资料,涉密复印机、打印机不得与互联网相连接。
十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十五、加强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
涉密会议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会场内严禁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
会议涉密公文、资料应严格控制印制数量和分发范围,应收回的秘密公文、资料会后要全部收回。
十六、明确职责,实行保密责任制。
办公室主要领导对保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密
工作领导责任制。
在人员变动时,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各科室负责人对涉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十七、加强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市委保密委的要求制订保密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使保密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增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接受市委保密委的工作指导,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
十八、各科室、各单位要经常进行保密自查,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发现失密、泄密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
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
填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以备查询。
(二)分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
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六)指导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
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市长或市长。
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室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值班报告》方式报告。
(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
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
(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值班室收到向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有关科室处理。
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
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三、业务管理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轮流
承担,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次白天半个工作日或1个夜班安排。
(二)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
工作日及其夜间重要值班情况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双休日和节假日及其夜间带班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轮流担任,重要值班情况报带班领导。
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
夜班负责当班事项。
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
上午交接班时间为7:30,午间交接班时间为12:30,下午交接班时间为18:30。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务要履行交接班手续,说明已办和待办事项,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四)实行值班抽查制度。
建立值班抽查登记制度。
市政府值班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值班报告》编印和办理程序。
《值班报告》用于报告上级机关、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莅许的公务活动;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信息,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反映群众通过“市长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
《值班报告》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发,值班室按领导批示办理。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
一、政务信息工作
(一)工作任务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职责
1.收集、筛选、加工处理全市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
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重要信息。
2.调研、采集有关专题信息;收集、采编互联网、新闻媒体涉及许昌的重要报道和国家部委、省直厅局、兄弟市重要信息。
3.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业务培训和业绩考评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基本原则
1.准确性。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反映情况要真实,语言表述要准确。
重大情况必须核实无误。
2.全面性。
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
3.时效性。
要快速、及时地收集、编写和传递信息,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时限上报。
4.规范性。
要严格审核把关,上报信息须由报送单位分管领导同志签发,重要信息由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签发。
(四)信息刊物编发
1.《今日信息》。
主要刊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情况。
各l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及办公室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各地、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情况等。
发送范围:市政府各市长、各秘书长,办公室各主任,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编辑。
2.《许昌快报》。
《许昌快报》是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刊物。
主要内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进展和成就;省政府办公厅专题信息约稿等。
上报信息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编辑,报分管副秘书长审签,
通过内网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重要信息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签。
3.《专报信息》。
主要刊登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问题;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验做法等。
发送范围: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由信息科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编报。
4.《市外媒体看许昌》。
主要刊登互联网及中央、省各媒体涉及许昌的重要信息等。
发送范围: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
由信息科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等渠道筛选、编辑。
5.《信息与调研》。
主要刊登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调研信息、经验性材料及署名文章,外地经验介绍。
发送范围:市委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各秘书长、办公室各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信息直报点。
全国城市政府信息网络各成员市交流。
6.《网络信息摘报》。
主要收集整理互联网网络论坛涉及许昌的信息,每天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五)网络建设
1.建立健全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
2.与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联网并建立电子数据资料库,收集、整理和存储信息数据资料,以适应随时调用和信息共享的需要。
3.建立信息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科长或专(兼)职人员工作如有变动、调换,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通报。
(六)信息调研
1.题目选定。
围绕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信息约稿任务,市领导关注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定题目,深入调查研究。
2.调研计划。
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信息调研计划,划分责任,明确任务。
3.调研方式。
直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委托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
4.调研信息报告主要在《专报信息》、《信息与调研》上刊登。
(七)信息队伍建设
1.信息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会议。
传达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信息工作,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研究部署全年信息工作。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信息科具体组织。
2.信息培训。
不定期邀请省政府办公厅领导、专家学者讲课,开阔信息工作人员视野;举办政务信息培训班、研讨会,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八)考评和奖励
1.考评范围: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各信息直报点进行考评,评选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考评方法
每月通报一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
根据上报采用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评记分,按照考评记分标准进行动态排序。
根据年度排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奖励工作。
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
二、新闻联络工作
(一)加强市政府与中央、省驻许及本市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全会等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市长、副市长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根据需要配合宣传部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许昌,扩大许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