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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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本10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一):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 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 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 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 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 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 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 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 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 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 销售代理的介绍。

6. 工厂的销售代表。

7. 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
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 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 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 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 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 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 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 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 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 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 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 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 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 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光。

1. 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 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 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 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 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 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 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 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 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
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供给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资料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调查资料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景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
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一样级别实行不一样的控制等级。

2)对于供给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ZL-BW-08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供给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如客户供给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

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

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

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

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

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

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

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

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1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

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

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

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

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
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

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

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
2
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

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

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 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
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

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

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

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

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1)供应商评审;(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

会议主题: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

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

主要资料: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4、固定资产的采购;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

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

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

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

《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

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

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

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

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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