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精品】各大信托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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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信托公司介绍
新华信托:
一、公司简介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10月,其后二十多年间,公司经历了银信分离、证信分业、增资扩股、战略重组等历程。

2001年10月,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重新登记,成为首批获得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的信托投资公司。

公司现有7家股东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重庆市。

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实现融资100多亿元人民币、外汇5000多万美元,承销发行企业债券约31亿元,并代理发行了国债数亿元,目前公司受托管理的资产约20多亿元。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公司现有员工87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4人、本科41人、大专18人,具有中高级职称员工34人。

目前公司已成为一家资产质量较高、经营理念先进和经营机制灵活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二、经营范围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
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
(五)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六)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七)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八)代保管业务;
(九)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十)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一)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十二)办理同业拆借;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业务均包括本、外币业务。

三、业务和产品
(一)三大业务架构
1、综合投行业务:
作为资本市场上联结供需双方的媒介,为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提供综合型的中介服务和咨询策划工作。

公司的综合类投资银行业
务主要包括以中央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的国内债券市场的债券承销发行业务,在政策咨询、方案设计、财务整合、文件报批、协调中介机构、组建承销团直至完成债券发行、销售的全过程提供专业化融资顾问服务。

此外,发挥围绕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在企业购并、资产重组、战略规划、管理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财务顾问服务。

2、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与投行业务、信托产品以及市场需求对接,为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专业投资管理平台和手段。

运用投资、贷款、租赁等多种金融手段,广泛参与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高科技领域的资产管理,或在上述产业市场与资本市场进行组合投资。

3、功能信托业务:
针对委托人的不同需求,充分利用信托功能,为委托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二)七大核心业务与产品
1、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信托产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各种信用增级手段,开发适合机构投资者和市场需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2、管理层收购信托:将财务顾问、股权代持、融资、股权投资等多种盈利模式相结合。

3、购并顾问业务:为产业整合型的购并业务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4、资产买卖业务: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对贷款和其他资产等的买
卖与回购进行准资产证券化的探索。

5、股份代持业务:作为功能信托业务进一步拓展。

6、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债券主承销业务“保二争三”。

7、代理投资业务:重点提供MBO股权投资、银行股权、高科技企业股权的代理投资服务。

(三)成功案例
1、综合投行业务
债券发行与承销、财务顾问(企业债券发行、购并、融资)等。

●分别担任广东核电集团一期、二期债券发行的财务顾问及副主承销商。

●担任中国移动、三峡债券、铁道建设、国电债券、中航技债券等的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近年来参与了全部企业债券的承销,在信托投资公司中居第一位。

●参与财政部交易所记帐式国债等的分销工作。

2、资产管理业务
债券投资资金信托、固定收益型理财信托(住房按揭贷款资金信托、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信托)、年金信托、信托理财等。

●资金理财:接受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sh600336)3.5亿元的资金委托,提供由新华信托代为确定资金运用及管理方式的信托理财服务(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接受深圳飞亚达公司(sz000026)1.2亿元的资金委托,提供由新华信托代为确定资金运用及管理方式的信托理财服务。

●财产管理:接受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委托,受托管理“希望工程”资产8000余万元。

●产品创新:与某商业银行合作,设立“房地产按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为购买商业银行的房地产按揭贷款。

●年金信托:受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华信托为其建立补充养老金计划,设计并实施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的员工信托受益计划方案。

●集合资金信托:开发新华债券投资资金信托、高科技企业贷款资金信托等。

●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信托作为主发起人设立西南地区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新世纪基金管理公司。

3、功能信托业务
股权代持(股权投资信托、管理层收购信托、员工持股信托)、委托投资、委托贷款、财产管理等。

●股权代持:接受北京某文化有限公司 5400万元的资金信托,通过股权受让方式代其投资并持有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5000万股。

●信托贷款:接受某工业集团6亿元的资金委托,提供指定资金管理运用方式为委托贷款的信托服务。

●员工持股:为广州某石化企业改制设计并实施了员工全员持股的信托计划,为员工(300余人)代持并管理其股权4000万股。

●管理层收购:为浙江等地多家企业设计并实施管理层收购方案。

四、业务管理架构
(一)管理模式
1、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明;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充分发挥战略规划、业务指导、风险控制功能。

3、公司业务管理总部对业务进行日常管理。

4、公司采取前、后台管理的业务模式,分别建立了信托、投资、投行事业部和上海、北京、深圳管理总部(或业务总部)为前台的业务管理体系;以及市场营销、信息技术、研究发展等技术支持部门为核心的后台业务支持系统,并实现前后台良性互动。

(二)业务管理程序
1、实行业务预报制度。

公司业务部门对将开展的业务项目须提供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或业务方案,并须包含成本分析及效益预测、风险控制等内容。

2、业务审批程序为:报批部门的业务材料依次经业务管理总部、法律事务室、财务部等部门审阅;所有业务(需报公司董事会的除外)的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完成。

3、各项业务需经所属事业部或管理总部(业务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业务管理总部,由业务管理总部进行经济分析、可行性审查;法律事务室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财务部对业务费
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进行审查。

4、在业务管理总部、法律事务室和财务部出具审批意见后,由业务管理总部提出综合审批意见。

如业务审批部门不同意或有疑义,应将意见反馈给业务经办部门,由业务经办部门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后重新报批。

(三)风险控制
●公司加强制度及其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竞争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机制与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信托财产托管部门,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安全性。

金信信托
一、公司简介: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经营信托业务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成立于1991年2月,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1993年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将资本金扩至1.2亿元,成为浙江省首家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

1996年公司再次进行增资扩股,资本金增至3亿元。

2001年,公司在全国性的信托投资公司整顿中获准单独保留,并顺利完成第三次增资扩股,资本金从3亿元增至10.18亿元,主要股东为浙江省金华市财政局、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67亿多元,净资产近12亿元。

公司按照信托证券分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要求,以所属证券资产作为出资,发起组建由公司控股的“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注册资本5.2亿元,于2002年4月正式开业。

现金信证券共有37个证券营业网点,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和浙江的杭州、金华、绍兴、台州、衢州、丽水等地。

公司实行业务总部制,组织结构由公司本级和资金信托业
务、理财业务、财产信托业务、自营业务等四个业务总部构成。

多年来,公司秉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宗旨和“安全、诚信、互利”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开拓创新各项信托理财业务,致力于为浙江及长江三角洲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财产管理增值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主要业务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基金发起与管理、企业购并重组与财务顾问、债券承销、担保见证、自有资金投资等。

目前,公司业务区域覆盖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省市、地区,拥有一批稳定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客户群和战略合作伙伴,创立了良好的金信品牌,已成为一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信托投资公司。

二、公司大事记
1991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财务开发公司、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等九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1993年5月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通过定向募集,注册资本增至1.2亿元,并更名为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浙江省首家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

1996年9月再次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3亿元。

2001年底公司获准单独保留,并完成第三次增资扩股工作,一批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投资机构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至10.18亿元。

2002年5月公司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完成信托机构重新登记工作,并更名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业务范围
1.企业改制与上市方案策划业务
金信主要是以财务顾问身份为企业设计总体方案,并协助企业经过必要的清产核资与业务重整,按照法定程序,使其符合上市的基本要求。

同时,就企业上市的方法、步骤、定位及策略等重大安排设计方案,辅助企业在适当的时机顺利完成上市。

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设立前的投资方案与股东协议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咨询;
●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及实施指导;
●公司管理层融资收购方案策划及实施指导;
●公司制企业改造及其上市方案策划;
●非公司制企业股份制改造及其上市方案策划。

2.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作为专业的信托理财机构,金信主要以财务顾问身份,为企业提供重组方案策划、并购策略咨询、多渠道融资方案设计、治理结构咨询等中介服务,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并购重组的具体需求为其提供桥式融资等多种形式的项目配套融资服务。

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策划及实施指导;
●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方案策划及实施指导;
●并购对象选择、并购方案策划及实施指导;
●企业股权转让方案设计;
●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方案策划及实施指导。

中原信托
一、公司简介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原信托增资扩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92亿人民币,是一家资本雄厚,管理科学,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金融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主要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1. 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2.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3. 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 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5.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6.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7. 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8. 代保管业务;
9. 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10.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
金;
11.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2.办理金融同业拆借;.
1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相关业务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于确定的企业;可作为职工持股计划及自然人与境外投资者建立合资企业的工具,是当前最符合法律规范的操作方式。

✓贷款信托以贷款方式向企业提供融资收益稳定,低风险,使社会资金可获得接近银行贷款利息水平的资金回报。

✓财产信托中动产与不动产信托:企业或自然人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或以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动产作为信托标的,通过财产信托业务,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其他财产信托:企业、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难以或无暇收回的金融债权等,通过信托公司对以上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实现信托财产的盘活和变现,达到信托财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中泰信托
一、公司介绍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由人民日报社所属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中央、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投资入股,首批完成重新登记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51660 万元人民币,15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上海市。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上海五大信托投资公司之一。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秉承“专业理财、理性投资、诚信回报”的精神和承诺,凭借专业的人才,规范的管理和优秀的团队,依法稳健经营,积极拓展业务,以信誉打造品牌,以创新追求成长,以业绩回报信任。

二、相关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在实施燃气股份并购,沈阳信托重组,武钢企业债承销等诸多成功案例,积累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团队精诚合作的精神,致力于目标企业的资产重组、项目融资、风险认识、市场竞争方面的方案解决和结构安排,从而达到符合规模经济形成、最优资产组合、最大效益获得原则的资产结构,提高目标企业资产的运营效率,促进产业集中和整合,以实现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包括并购重组、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融资顾问、战略咨询、债券承销、产权投资商、资产证券化、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计划、金融工程和
金融创新、
深圳国际信托
一、公司简介
1982年 8月24日成立。

原名为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813万元;
198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正式成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同时取得经营外汇金融业务的资格;
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8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200万美元;
在全国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整顿过程中,本公司因经营管理规范、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效益良好而于2002年 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领取了《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5000万美元。

公司同时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绩:自1993年以来,连续八年实现利润超过2亿元人民币,人均利润连续七年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4.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23.7亿元人民币,各项经济指标在国内信托业中名列前茅。

公司股东包括: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相关业务
提供各类财务顾问服务,同时,本公司依托自身的业务优势,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信托、融资、担保、投资等其他中介机构不具备资格的特别服务事项,以实现客户服务的全面优化。

本公司从事以下顾问业务:
✓公司融资中介财务顾问
✓公司改制财务顾问
✓购并财务顾问
✓资产重组财务顾问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顾问
✓股票期权财务顾问
✓管理者收购财务顾问
✓经济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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