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劳保用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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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使用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劳保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为员工配备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现将有关劳保用品相关知识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分为一般劳保用品和特种劳保用品,一般劳保用品主要有:棉纱手套,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鞋,耳塞等。
特种劳保用品主要有:安全帽,防尘口罩,电工绝缘手套,安全带, 电焊手套,护目镜等。
二、穿戴要求
1、公司各岗位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
2、接触粉尘岗位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好防尘口罩。
3、接触高压电设备设施的岗位作业(如电工、电焊工等)的员工必须穿戴好绝缘鞋。
4、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目镜和电焊手套、穿好工作服;
5、登高作业人员(凡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及以上)
在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生产现场员工必须戴女工帽,长发盘入帽内。
7、有噪声警示标志的区域内必须佩戴耳塞,有粉尘警示标志的区域内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三、职责
1、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2、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采购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
3、财务部负责保障采购劳保用品的资金到位。
4、安全部门负责验收采购的劳保用品,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保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督促本部门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6、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保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四、考核
1、安全部门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若各部门未督促本部门劳保用品穿戴到位,未落实安全责任,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则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审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15年。
)
2、对于所有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的行为部门
及个人,安全部门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个人、班组长、部门
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公司生产领导审批。
3、多次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开
除。
部门: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