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全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条件、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推荐全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条件、标准
一、对象范围
现在编一线教师(含特岗教师),此前已获得全省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心系乡村教育,不畏条件艰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3.遵守教育工作者规律,潜心钻研业务,因材施教,勇于探索创新,为人师表,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的好评。
三、具体标准(总40分)
1.工作量(13分)
近三年来班主任工作(3分):兼任班主任工作3年的3分,2年的2分,1年的1分。
近三年来年度平均周课时(10分):初中达12节记7分,每增加或减少1节加减0.5分;小学达18节记7分,每增加或减少1节加减0.5
分;增加记分满10分为止。
说明:虽不任班主任,但周工作量初中超过18节、小学超过25节的,本项直接记13分。
(均不含晨读、自习)。
2.工作条件(2分)
农村乡镇所在地中小学1分,农村乡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2分;城区学校0.5分,城关镇农村小学1分,城区职业学校1分。
3.工作年限(3分)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记0.5分,满10年及以上记1分,满20年及以上记2分,满30年及以上记3分,最高3分。
4.学年度考核(2分)
近三个年度内,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记0.5分,1次优秀1分,2次优秀1.5分,3次优秀2分。
5.业务获奖(10分)
近三年内由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基本功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获奖(所辅导学生获奖参照执行):
国家三等奖以上、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10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8分,市三等奖或县二等奖6分,县三等奖3分。
6.论文获奖(10分)
近三年内由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论文评选获奖:
国家三等奖以上、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10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8分,市三等奖或县二等奖6分,县三等奖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