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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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4.09
•【字号】丰政办字〔2018〕13号
•【施行日期】2018.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丰政办字〔2018〕1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唐山市丰南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以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突出特色、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全面加强和巩固提升基层文化阵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培育和打造一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全面摸清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依据《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冀建规
〔2015〕22号)等标准、规范,合理配置和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要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村民中心、文化广场建设做到同时谋划、同期设计、同步推进。
围绕建设、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我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益。
(二)严格落实建设标准。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依据《唐山市丰南区文化体育局关于乡镇文体站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重在完善和补缺。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文化大厅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持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
每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一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一个文体广场、配备一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和一套群众体育健身器材。
文体广场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要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公益广告牌和夜间照明设备等,有条件的可搭建简易戏台、舞台。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大力推广采用环保节能新型材料,注意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需求。
(三)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切实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确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推进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村(社区)及薄弱区域的
公共图书借阅服务,整合农家书屋资源,设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点,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建设基层体育健身工程,组织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等。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宣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推进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和乡贤文化建设,利用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道德讲堂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五)传承保护和培育涵养文化生态。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我区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村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和传播,推进村史馆(室)建设。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戏曲展演、传统秧歌、传统体育比赛等民俗活动,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
鼓励扶持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高民间手工工艺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实用程度,加强文化生态旅游示范点建设。
(六)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
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室内外群众文体活动,室内文体活动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室外文体广场活动组织引导有力。
每年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2次有益身心健康的大型文体活动。
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书画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竞赛等群众文体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团区委等群团组织要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讲习所培训等活动。
(七)鼓励扶持群众自办文化。
支持和发展村(社区)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兴办读书社、书画社、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以及个体放映队等,适当配备开展戏曲、歌舞等文化活动的音乐器材、服装道具等设备。
依托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采取“轮训”形式,培育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和民间艺人。
加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惠民载体,做好政策法规、农业科普、医疗健康、法律普及等知识讲座培训或实践活动,帮助提升群众文化自办能力。
(八)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
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积极开展文艺辅导、送书下乡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吸纳更多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普通群众成为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九)做好其他公共服务。
积极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
与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根据实际条件,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广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综合服务,简化办事流程,集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30日)。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相关规划和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以及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试点建设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完善乡镇和街道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同时选取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有代表性的行政村(社区)进行试点,探索建设路径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018年,全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现馆舍独立、专人专岗,达到河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二级站标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1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在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全面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成符合标准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由区文广新局结合相关部门逐年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台帐进行统计、总结和抽查,建立动态监测、抽查督导和绩效评价机制,在“十三五”末进行总体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列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乡镇(街道)工作考核目标,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区文广新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运行
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验收机制。
健全监督机制,发挥驻村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设施维护、设备更新等工作。
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渠道,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制定和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配齐工作人员,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本村(社区)“两委”确定1名兼职文化工作人员,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与宣传、文化、医疗、卫生、科技、农业、司法、民政等部门相结合,开展党员教育、健康知识、农业科技等讲座培训实践活动,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鼓励区、乡镇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支持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鼓励“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党团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加大对基层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