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问题及优化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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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问题及优化措
施分析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其生产的安全性直接关乎建筑业的健康及稳定的发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维系生产水平的一项重要支出,其计取、管理的科学性与完备性是对生产安全与生产质量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合理性
1我国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应用现状
依据国家及各个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实际计取过程中,主要采用费率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方式。
由费率法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时,通过以直接费用、部分项工程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等金额作为取费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相应费率,得出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
清单计价法则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详细清单,以此为基础,结合投标人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能力、实际施工环境及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填报单价,投标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该种方法相较于费率法计取更为准确,但是操作难度相对较大,计取过程较为繁琐。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把安全文明施工费定义为不可竞争的,使其单独列项,作为一种强制性执行的费用投入到建设工程的生产环节,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参与到报价竞争环节。
由于建设工程生产存在过程长、偶发性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使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测算、落实及监管困难等问题,甚至很多承包方借此抱有侥幸心理,意图从中获取更多利益,或是为了中标而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上无限制压缩成本。
这样无疑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及产品质量带来了隐患。
不可竞争制度的建立,本意是为了使政府部门发挥更优良的监管效果,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条件及生活质量。
然而,在实际使用
中却存在着关于费用的计取、执行、监管等诸多问题,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
竞争,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发包人在执行安全
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的过程中也丧失了很多对工程的话语权,使很多在安全文明
施工环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由于这一制度的行使丧失了自身优势等。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按相关计算进行专项价款的支付。
但是,在实际施工时,承包方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情况难以准确预估。
倘若建
设单位支付的费用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所造成的结果是:要么由于发包方提供的
费用不够导致承包方偷工减料,对其他支持费用进行压缩;要么降低安全防护设
施标准,采购质量低下的防护用具,在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相关配置上能省则省。
如果发包方划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承包商实际运用的多,发包方的利益会
收到侵害,相应的承包方便会从中额外获取一波利益,这都是不合理的。
即使建
设单位所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数额恰好能够满足施工现场实际所需,也会形成
承包方为谋求更大利益而压缩安全文明施工费支出的风险及隐患。
2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优化措施
2.1加大管制力度
若想完善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管理,使其真正落实于保证作业安全、优化施
工现场环境、提高作业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等用途上,必须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
政府及相关负责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监理单位也应更加及时的跟进专项价款的划拨以及投入实施的情况。
并加大对于
不及时划拨及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的一方的惩处,加大违法成本,使各方愿意主动
去维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有效运作,从根本上扼杀那些投机取巧的小心思。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各项费用在测算过程中难度本身就大,执行过程中也经常
会出现计取的费用不够实际需求的情况,这就提升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
这时
如果承包方的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就会滋长其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只有加大惩
治力度,在违法违规成本上设置足够的威慑力,才能使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
实施过程中得到保障。
2.2细化计取费率
在运用现行计价方式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计取的时候,对于费率的设定,理论上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
如建筑工程本身按照使用功能、高度、使用材料、房屋承重结构形式等,这些因素的不同均会对项目需要采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方式进行左右。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尚不均衡,地区的不同,建筑材料的不同等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造价。
不同的建筑工程,因其使用功能,结构类型,材料选取都不相同,对于相应的工程维护、作业安全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采取的具体方案也都各不相同,因此费用的消耗也就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短期内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安全文明费还是以不可竞争的形式存在,这样的费率设置是不够合理的。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上文提到的影响因素及大量的本地区实例工程测算来细化费率,根据本地区实际发展情况,确定不同情况下应分别采用的费率标准,这样才能使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更复合实际需求,工程造价整体更为精准。
此外,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指明项目的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并标注出符合该项目实际需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这样的做法更为合理,更能符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实际需求。
2.3化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为“可竞争”
我国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不可竞争”制度是为了能够在经济发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从政府的角度对其进行监管与控制。
在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善之期,对市场经济的把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时代与经济的必然选择。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使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统一的“社会平均水平”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进行计取不仅不能满足实际施工需要,还极大限制了很多企业自身实力的提升与发展。
安全文明施工费化“不可竞争”为“可以竞争”之后可以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能力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对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报价,使所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能够满足实际现场的需要,也降低了监管难度。
2.4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综合单价
推行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指数调价法等清单计价配套制度,做好清单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清单与定额等相关制度的衔接,将完成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直接纳入到综合单价之中无疑简化了计价程序,提高了实施的可操作性。
相应监管部门不必再逐一审查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经费来源及落实去处,只需关注经费的落实结果。
安全文明施工费直接归为建设项目的成本之中,可以避免承包方为提高自身竞争力故意压低报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通过偷工减料等行为故意压缩成本,使现场安全得不到应有保障甚至降低产品质量。
监管方也不必实时跟进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落实情况,只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成果即可。
不仅降低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更缩短了监管周期。
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综合单价中,不仅能够贴合实际施工需要,而且可以使建设项目单价构成更为全面,完整的反映市场交易价格,直观展现建设项目的单位实际费用,使成本更加透明。
结语:
建筑产品具有作业人员多、生产周期长,施工变动性大等特质,所以只有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合理使用,才能使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并保证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更进一步优化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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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国恒.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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