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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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秩序维护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各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以约束秩序维护员的行为,确保各项目部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秩序维护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秩序维护人员代表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秩序维护人员工作。

公司秩序维护勤务应每日24
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秩序维护部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在执勤中,秩序维护人员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秩序维护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

对纠纷事件,秩序维护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对于正在
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本章节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秩序维护工作制度,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秩序维护队伍的建设、兼职义务消防队长的职责,监督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记录在册,并呈报给上级主管。

主管与秩序维护员一样履行秩序维护人员工作职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秩序维护人员,并对秩序维护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

6.在执勤时,秩序维护人员应该保持仪态大方、自然,不
能缺岗、误岗或下岗、蹲岗,也不能随意走动、东倒西歪、说
话打闹或有其他小动作。

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否则不得离开岗台。

7.当秩序维护员视野内出现进入或外出的乘用车辆时,必
须行举手礼,立定向左/右转体90度,并执行车辆左直行手势,直到车辆通过后敬礼。

8.在站岗和执勤时,秩序维护人员应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9.在巡岗时,秩序维护人员应该保持端正的走路姿势,及
时制止不规范行为,并按规定路线进行巡查。

10.值班时,秩序维护人员应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
的治安防范,防止盗窃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11.秩序维护人员应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
头并消除之。

应熟记辖区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主管。

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12.秩序维护人员应负责岗亭及所属区域内日常清洁卫生
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13.秩序维护人员应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

14.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
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状况。

15.秩序维护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保持饱满的精神执勤,并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6.秩序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训练,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17.秩序维护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三章秩序维护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秩序维护礼仪
一)仪容仪表
1.仪表:
1.1 保持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1.2 发型不要过于古怪,不要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前不
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

1.3 保持清洁、干净,不留胡须;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
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1.4 保持指甲干净,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
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2.服饰:
2.1 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

2.2 上衣口袋不应装东西,上衣领子不应别徽章,衣袋中
不应装太多的物品。

腰上不应挂钥匙链、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要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要敞开外衣或卷起
裤脚或衣袖。

2.4 工号牌应统一配戴在左胸的正上方。

3.整体精神面貌要求:
3.1 保持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3.2 服装整洁,姿态端正
在礼节礼貌方面,站姿要求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

同时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开。

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
脚右搭左等。

坐姿要求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男士双腿间距可容一拳。

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敬礼时,举手礼要求上体正直,右手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
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注目礼要求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在秩序维护工作守则方面,工作态度要求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同时要有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的自身责任心,以及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对本职工作要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剔。

对待业主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严禁酒后上岗,恶意寻衅滋事。

要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工作纪律方面,严格禁止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删改或者扩散秩序维护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秩序维护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对群众、来宾故意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在岗工作纪律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不脱岗、不漏岗、
不睡岗,不迟到、不早退。

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将被自动离职。

11.在执勤时间内,禁止私自使用电话和对讲机,以免影
响勤务。

12.非秩序维护人员不得进入秩序维护室。

13.未经许可擅自调班是不被允许的。

14.暴力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指挥。

第四章门禁管理标准
第一条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公司所辖项目的管理标准:
1.员工进入公司所辖项目时禁止携带任何可能危害他人人
身安全的器械。

2.员工未经主管核准,不得擅自带客参观。

3.被公司除名者将被拒绝进入。

4.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核准,不得外出。

5.所有员工外出时,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所有公司所属财产。

6.外来人员与车辆拒绝检查登记,将不得进入。

第二条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标准:
1.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来宾车辆进入各项目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并由秩序维护人员统一指挥停靠位置。

3.货运车辆出入时,应出具物品放行单,并清楚填写需放
行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并由承办人或部门主管签章。

秩序维护人员将检查一切是否合规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入手续。

第三条访客人员的管理标准: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拒绝进入各项目部: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无法报出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四条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1.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出请按公司规定执行。

2.离职人员按程序办完手续后,物品搬至秩序维护室查验方可离开。

第五章每日安全事项巡逻工作内容
第一条秩序维护巡逻:
1.秩序维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当班秩序维护人员应填写日志。

3.应检查防盗系统报警系统和报警联络装置。

4.员工应穿戴整齐,佩戴工号牌。

5.应妥善处理速递快件的签收事宜。

6.应稽核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管制。

7.应妥善处理异常事件。

第二条消防系统检查:
1.应检查灭火器位置是否移动,压力是否足够。

2.应检查消防栓是否供水。

3.应稽核明火管制。

4.应检查消防通道的通畅、疏散方向和防火标志。

第三条安全专案检查:
1.应检查防爆灯和应急灯。

2.应检查车辆出入的限速。

3.每天下班前应检查门窗和水电。

第四条公司所辖范围秩序的维护。

为了维护公司的秩序,我们需要加强巡逻力度,禁止在公司范围内乱扔垃圾。

在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吸烟。

所有车辆必须停泊在指定位置。

此外,第五条规定了主管交办其他事项的稽核。

第六章
一)巡更仪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员使用巡更仪时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掉落或碰撞,否则将受到处罚和赔偿。

2.员工在巡逻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巡更仪是否完好。

3.在使用巡更仪时,不得让其淋雨受潮,也不得重插或重力摇拨。

4.严禁员工自行拆解机体或调试内存,违者将受到处罚。

二)手电筒使用管理制度
1.一般情况下,手电筒用于大范围搜索巡查。

2.当需要辨明可疑事物时,可使用手电筒进行集中照射。

3.手电筒也可作为秩序维护人员之间的信号。

4.当遇到可疑人物时,应直接照射其眼睛,并记录其特征,以便将来追查时提供线索。

5.尽量少用手电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遭受藏匿暗处之
歹徒袭击。

6.妥善保管及使用手电筒,避免碰撞、敲打手电筒,避免
因浸、淋雨等而导致手电筒受潮。

7.每天早班上班前,应检查手电筒是否需要充电,以确保
夜班手电筒的正常使用。

三)对讲机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员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根据
编号对应备用电池板和耳机,不得调错。

除非特殊情况,所有岗位上班时必须配带耳机。

2.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对讲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并将
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

3.对讲机是岗位之间重要的通讯工具,所以,在顶岗或换
岗时,要做好移交,确保机不离人,人不离岗,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带到他处或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4.上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对讲机,禁止在对讲机中
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开玩笑,也不得在对讲机中联系机密事项。

5.本部门使用统一频道,未经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

6.根据不同环境,正确掌握最佳音量。

在嘈杂的机房等环境,可加大音量,而在安静的环境中,应相应减轻音量,以便听清。

7.如果收发信号较弱,可能是由于周围有多种电波干扰、
障碍物、密封处或电池不足等原因。

8.妥善保管及使用对讲机,不得握拿天线部位,避免碰撞、敲打对讲机,避免因浸、淋雨等而导致对讲机受潮。

3.6 火灾后,应清查人员和物品的受害情况,并保持现场
完整,以便警方处理。

3.7 注意,在警方处理时,不能破坏现场,以免影响保险
公司的理赔认定。

3.8 如果在下班时间发生火灾,应立即扑灭。

如果无法扑灭,应立即通知119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恶劣天气
在恶劣天气中,秩序维护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

1.关闭所有门窗和暂时不使用的电源。

2.将室外易被风吹或损坏的物品移入室内或固定处置。

3.注意接听员工电话,传达公司规定的事项。

4.遇到灾害或需要支援时,应立即报警求援并报告主管。

第三条员工打斗事件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干部施暴时,应迅速制止,并将当事人交由主管经理处理。

如果当事人不听制止,可以与值班秩序维护或公司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2.如果有其他员工围观打斗现场,为防止围观者鼓噪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3.如果事态严重,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4.注意保持公正立场,不要偏袒打斗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或
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5.如果员工对公司干部施暴,应立即通知警察局派出所拘捕。

6.如果是下班时间,应立即电话通知秩序维护部主管或项
目经理;如果有安全顾虑,应立即电话通知派出所协助。

第四条不良分子滋事事件
1.管制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不要让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通知后勤人员和场内主管前来支援处理。

4.认清来者的容貌、特征、人数、是否携带枪支、刀具、
坐车种类和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将状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如有需要,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并随时保持联系。

如果是下班时间,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系主管。

第五条抢劫盗窃事件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班长或主管联系并监视。

2.发现物资被盗,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3.保持被盗现场。

第六条意外事故
1.在辖区内,如果员工和外来员工打架闹事,值班人员应
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如果员工急病,应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急救。

3.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章勤务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制度
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

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

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接班班长应向各秩序维护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检查督促工作。

4.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和注意事项。

接班人应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确保“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和器械清点明。

5.交班人必须在下班前填好值班记录,确保“三清”:本班
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和器械清。

6.交接时必须当面检查对讲机和其他器材,发现问题及时
反馈给办公室,并追究责任。

7.在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班长和队员必须相互协调
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
事情要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第二条请示报告制度
1.秩序维护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和报告。

2.对上级领导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应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勤务登记制度
1.当班人员负责记录勤务登记。

2.勤务登记的内容包括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和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

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保密制度
1.必须严守公司秘密。

第一条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秩序维护工作处所,非秩序维护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行为,违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秩序维护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和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警卫室应24小时有秩序维护员值守,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岗。

第二条秩序维护器械的保管
必须严格遵照秩序维护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第三条秩序维护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1.秩序维护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需照价赔偿。

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还将从重严肃处理。

2.秩序维护器械的使用规定:
2.1 制备秩序维护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2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秩序维护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十章秩序维护训练细则
训练内容实施方式分为三个部分:秩序维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表单。

实施责任人为秩序维护部主管。

讲包括门禁管理规定及细则、秩序维护值班室管理办法、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法、防盗报警系统功用、速递快件及接听电话事项规定等。

岗位训练包括辖区岗位分布、巡逻线路、穿着姿态、接待
语言、接听电话、突发事件模拟处理(火警、盗窃、事故)、熟悉消防器材分布图及操作使用、防盗报警器的操作等。

场地训练包括队立、操练、空手拳术、耐力、敏捷培养和体能运动等。

本章的目的是确保各项目人身、财产安全,明确各级人员责任,更好地开展消防工作。

义务消防队长的职责包括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好项目区内义务消防队、实战训练或演、检查消防情况、配合维修部搞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实战能力、组织灭火抢救、向公司报告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消防工作情况。

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包括参与消防工作、研究有关消防知识、熟悉消防设施的功能、位置和灭火器具的摆放地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立即报告、参加消防灭火训练活动、积极参加灭火战斗、听从指挥、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3.在随机抽取10%的消防栓进行测试时,按下报警按钮,确认消防中心能正确接收报警信号并显示。

同时检查箱内其他配件是否完好,消防栓内水笼口是否有渗漏现象。

4.如果发现消防栓门上的拴门封条脱落或破损,应及时更换。

5.年度检查包括:
6.完成月度检查中消防栓外部检查的内容。

7.打开消防栓门,取出水带进行检查,确保水带没有破损或发霉。

如果有问题,应立即修补或更换,并将水带擦干净放好。

8.将水带翻面或折边一次,以延长使用寿命。

9.检查水枪和水带接头是否连接牢固,是否有破损。

如果有问题,应立即修复,并将其擦干净放好。

10.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并在阀杆上加油。

11.对所有支架进行检查和修整,如果有掉漆的部分,应重新油漆。

12.清洁消防栓箱内部件,整齐存放后,锁上拴门并贴上封条。

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项目部消防栓箱内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对每只灭火器进行压力观察和手提掂量重量,如果压力和重量不符,应打开阀销进行点压,确定器材是否失效。

如失效,应立即更换或补液。

3.每次检查灭火器时,必须在灭火器瓶上张贴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姓名,并填写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汇总表备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探头的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专员和工程部协同配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探头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和保养维护。

2.每天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各项功能,并填写季度登记表。

4.使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5.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6.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7.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
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8.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
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设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紧急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电梯迫降)试验,并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20.避雷器系统检测资料
记录避雷器系统的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时间、检测结果、维修记录等。

确保避雷器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21.危险品使用和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对于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气、乙炔气、火柴、石蜡、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有专人管理。

危险品要分开、分项存放,物品安放之间的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遇火、遇潮和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
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湿、漏雨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

22.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在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物业管理部申请,得到批准并取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并记录相关资料,包括动火申请、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等。

23.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记录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维修记录等。

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24.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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