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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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税收优惠是指减税和免税,所谓减税、免 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 一种特殊规定,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份税 额;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广义的税收优 惠是指减税、免税、优惠税率、出口退税、加速 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税额抵 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等减轻或免除纳税人和 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优待规定。
1.权利主体 权利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当事人。按当事人行为性质的不同,权利主体可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2.权利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客体是指权利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是指税法要素中的征 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也是税法的灵魂。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简称税制要素,是 指构成每一具体税种的必要元素。税制的 构成要素具体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 率三个基本要素和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要素。世界上的任 何一个国家,税收制度可能存在差别,但 构成某一具体税种的要素都毫无例外地包 括上述这些要素。
1.2.3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 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直 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是经 济主体推测未来经济活动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 由此也可以看出,税率作为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中的基本要素,其高低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经济行 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税率分为以下三种基 本形式: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体现征税的广度。在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规定税 目,是征税技术上的需要,它是划分征免界限和 征税高低界限的准绳。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有 的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基本一致,如各种 所得税,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所得,计税依据是应 纳税所得额。但有的税种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则 不一致,如营业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劳 务,计税依据则是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
2.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 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家交纳税款 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法规定,税务机关 应付给扣缴义务人所代扣、代收税款一定 比例的手续费。同时,扣缴义务人也必须 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如果不履 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 人。
1.1.2.2税收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包括国家与 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 利益分配关系。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 也就是说,税收的这种分配关系要得以实现,必须 通过具体的、外在化的税收制度加以落实,税收制 度正是通过税收构成要素的设置才使得国家和社会 经济主体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 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 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骗税。骗税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 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对骗取 出口退税的,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 税。 Nhomakorabea【知识连接】
1.3 税收制度的分类
税收分类,是指根据不同的目的,按照一定 的标准,对复杂的税制和繁多的税种进行归类。 现代社会普遍实行复合税制,一个国家的税制由 多种税组成。科学合理的税收分类无论是在理论 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助于认识和了解不同 税制的特点及不同税种的性质与作用,从而为制 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切实有效的税收征管制 度提供可靠依据。常用的税收分类方法有以下几 种:
3.全率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是指与全额累 进税率的累进方法相同,只是税率的累进依据是 相对数,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工资利润 率等。
4.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指超额累进 税率的累进方法相同,只是税率的累进依据是相 对数,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工资利润率 等。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则是以土地增值率作 为累进依据的,此项比例愈大,适用税率愈高。
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在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 社会财富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所有权上的转移, 发生税收征纳关系,税法正是调整这一征纳关 系的法律规范。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 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它一方面可以维护正常的 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还 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3.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不分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 个百分比的税率。
(1)统一比例税率。 (2)行业比例税率。 (3)产品比例税率。 (4)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5)幅度比例税率。
1.2.3.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 率,征税对象越大,税率越高。这种税率制度对调节纳税 人收入的作用比较直接、明显,而且适应性强,灵活性大,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的征税。
1.2.3.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一定数量的 税额,而不是采用比例的形式,所以又称为固定 税额。这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一般适用于 从量征收的征税范围。
(1)地区差别税额 (2)幅度税额 (3)分类分级税额
1.2.4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 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要经过许多流转 环节,例如工业品要经过工业生产、商业批发和 商业零售等环节。
采取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有其独立的税收立法和征管权采取不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其立法权全部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权立法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分别归属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采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征分成等分享形式
中国税制
第1章 税收制度概述
1.2.1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 交税的问题。纳税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1.自然人和法人 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所谓自然人是指在法律上形成为一个权利和义务的 主体的普通人,他们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所规定 的纳税义务。例如,有应税收入的个人。所谓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相对于 自然人而言,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1.2.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每一个税种都要明确规定纳税期限,这是 由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1.2.6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总目标,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中给予特定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减轻或免 除税收负担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1.2.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指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 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每一种税的征税对象, 都规定或体现它的征税范围,即凡是列入征税对 象的,就属于该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同税种 在性质上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不同的征税对象 (如商品、所得、财产、行为)。课税对象是一 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在征税对 象这一要素中,有两个相关的概念,一个是税目, 一个是计税依据。
税法是法学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及各级 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都是借助于法的形式, 即通过设计税收权利义务来实现的。可见,税法调 整的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 系。
1.1.2.3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 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 务的关系。国家征税表现为与纳税人之间 的利益分配关系,在通过法律明确其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上升为一种特 定的法律关系。这一税收法律关系主要包 括以下三个方面:
1.3.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以把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 (也称作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 行为税等五类。
1.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 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税制中,商品劳务税主 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是以收益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 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 国的现行税制中,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 和契税。
2.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 款的违章行为。对逃避追缴欠税的,由税务机关追 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
3.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拒不 依法纳税的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抗税情节轻微, 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 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 收活动的实施的规定或办法。其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 务规章。
3.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及其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4.税务行政规范:是对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的除税务规章以外的其 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多表现为税务机关对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的说明及阐述,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含义、界限以及 税务行政中具体应用相关法律规范所做的说明。
1.1.2税收制度与税法
1.1.2.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是用以调
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 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1.1.1.2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
1.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 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 制度。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 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按照税收优惠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税基优惠、 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三种:
1.税基式优惠。税基式优惠主要是通过直接缩 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起 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亏损弥补等。
2.税率式优惠。
3.税额式优惠。税额式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 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如减税、免税、 出口退税、投资抵免、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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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 的教育处罚措施。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 性的一种必要措施。
税收法令的违章行为,一般有偷税、欠税、 抗税和骗税四种情况。违章行为的界定及 其处罚的具体规定为:
1.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 段,不按税法规定交纳税款的违法行为。
1.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指征税对象的全部数 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征税对象按数额 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规定相应的 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个等级税额之和等于应纳税额。
“速算扣除数”是指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按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的差额。
1.1 税收制度的概念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1.3 税收制度的分类 1.4 税制结构
1.1 税收制度概念
1.1.1税收制度基本概念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财政经济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
1.1.1.1广义的税收制度和狭义的税收制度 1. 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
1.权利主体 权利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当事人。按当事人行为性质的不同,权利主体可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2.权利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客体是指权利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是指税法要素中的征 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也是税法的灵魂。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简称税制要素,是 指构成每一具体税种的必要元素。税制的 构成要素具体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 率三个基本要素和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要素。世界上的任 何一个国家,税收制度可能存在差别,但 构成某一具体税种的要素都毫无例外地包 括上述这些要素。
1.2.3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 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直 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是经 济主体推测未来经济活动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 由此也可以看出,税率作为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中的基本要素,其高低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经济行 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税率分为以下三种基 本形式: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体现征税的广度。在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规定税 目,是征税技术上的需要,它是划分征免界限和 征税高低界限的准绳。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有 的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基本一致,如各种 所得税,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所得,计税依据是应 纳税所得额。但有的税种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则 不一致,如营业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劳 务,计税依据则是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
2.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 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家交纳税款 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法规定,税务机关 应付给扣缴义务人所代扣、代收税款一定 比例的手续费。同时,扣缴义务人也必须 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如果不履 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 人。
1.1.2.2税收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包括国家与 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 利益分配关系。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 也就是说,税收的这种分配关系要得以实现,必须 通过具体的、外在化的税收制度加以落实,税收制 度正是通过税收构成要素的设置才使得国家和社会 经济主体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 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 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骗税。骗税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 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对骗取 出口退税的,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 税。 Nhomakorabea【知识连接】
1.3 税收制度的分类
税收分类,是指根据不同的目的,按照一定 的标准,对复杂的税制和繁多的税种进行归类。 现代社会普遍实行复合税制,一个国家的税制由 多种税组成。科学合理的税收分类无论是在理论 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助于认识和了解不同 税制的特点及不同税种的性质与作用,从而为制 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切实有效的税收征管制 度提供可靠依据。常用的税收分类方法有以下几 种:
3.全率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是指与全额累 进税率的累进方法相同,只是税率的累进依据是 相对数,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工资利润 率等。
4.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指超额累进 税率的累进方法相同,只是税率的累进依据是相 对数,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工资利润率 等。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则是以土地增值率作 为累进依据的,此项比例愈大,适用税率愈高。
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在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 社会财富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所有权上的转移, 发生税收征纳关系,税法正是调整这一征纳关 系的法律规范。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 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它一方面可以维护正常的 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还 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3.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不分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 个百分比的税率。
(1)统一比例税率。 (2)行业比例税率。 (3)产品比例税率。 (4)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5)幅度比例税率。
1.2.3.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 率,征税对象越大,税率越高。这种税率制度对调节纳税 人收入的作用比较直接、明显,而且适应性强,灵活性大,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的征税。
1.2.3.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一定数量的 税额,而不是采用比例的形式,所以又称为固定 税额。这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一般适用于 从量征收的征税范围。
(1)地区差别税额 (2)幅度税额 (3)分类分级税额
1.2.4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 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要经过许多流转 环节,例如工业品要经过工业生产、商业批发和 商业零售等环节。
采取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有其独立的税收立法和征管权采取不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其立法权全部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权立法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分别归属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采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征分成等分享形式
中国税制
第1章 税收制度概述
1.2.1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 交税的问题。纳税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1.自然人和法人 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所谓自然人是指在法律上形成为一个权利和义务的 主体的普通人,他们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所规定 的纳税义务。例如,有应税收入的个人。所谓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相对于 自然人而言,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1.2.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每一个税种都要明确规定纳税期限,这是 由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1.2.6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总目标,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中给予特定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减轻或免 除税收负担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1.2.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指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 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每一种税的征税对象, 都规定或体现它的征税范围,即凡是列入征税对 象的,就属于该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同税种 在性质上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不同的征税对象 (如商品、所得、财产、行为)。课税对象是一 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在征税对 象这一要素中,有两个相关的概念,一个是税目, 一个是计税依据。
税法是法学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及各级 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都是借助于法的形式, 即通过设计税收权利义务来实现的。可见,税法调 整的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 系。
1.1.2.3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 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 务的关系。国家征税表现为与纳税人之间 的利益分配关系,在通过法律明确其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上升为一种特 定的法律关系。这一税收法律关系主要包 括以下三个方面:
1.3.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以把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 (也称作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 行为税等五类。
1.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 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税制中,商品劳务税主 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是以收益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 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 国的现行税制中,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 和契税。
2.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 款的违章行为。对逃避追缴欠税的,由税务机关追 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
3.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拒不 依法纳税的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抗税情节轻微, 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 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 收活动的实施的规定或办法。其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 务规章。
3.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及其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4.税务行政规范:是对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的除税务规章以外的其 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多表现为税务机关对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的说明及阐述,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含义、界限以及 税务行政中具体应用相关法律规范所做的说明。
1.1.2税收制度与税法
1.1.2.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是用以调
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 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1.1.1.2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
1.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 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 制度。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 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按照税收优惠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税基优惠、 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三种:
1.税基式优惠。税基式优惠主要是通过直接缩 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起 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亏损弥补等。
2.税率式优惠。
3.税额式优惠。税额式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 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如减税、免税、 出口退税、投资抵免、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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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 的教育处罚措施。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 性的一种必要措施。
税收法令的违章行为,一般有偷税、欠税、 抗税和骗税四种情况。违章行为的界定及 其处罚的具体规定为:
1.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 段,不按税法规定交纳税款的违法行为。
1.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指征税对象的全部数 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将征税对象按数额 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规定相应的 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个等级税额之和等于应纳税额。
“速算扣除数”是指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按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的差额。
1.1 税收制度的概念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1.3 税收制度的分类 1.4 税制结构
1.1 税收制度概念
1.1.1税收制度基本概念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财政经济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
1.1.1.1广义的税收制度和狭义的税收制度 1. 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