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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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材料的检验和验收。
2.1.1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有铭牌。
2.1.2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由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
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2.1.3外观检查: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
耐热、阻燃的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2.1.4对电缆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2.1.5外观检查:型钢表面无严重锈蚀,无过度扭曲、弯折变形;
2.1.6查验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合格证;
2.1.7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无裂纹和气孔,随带的袋装涂料或填料不泄漏。
2.2.主要工机具
电工刀、喷灯、钢锯、皮尺、直流试验变压器、兆欧表、汽
车、汽车起重机。
2.3.作业条件
2.3.1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3.2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3.3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3.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3.3.2电缆沟、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2.3.3.3电缆层、电缆沟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2.3.3.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2.3.3.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2.3.4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2.3.5电缆线路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已审批。
2.3.6“工程任务单”、“限额领料单”已签发。
2.3.7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3.8材料计划已编制好并已审批。
2.3.9常用机具已基本备齐,主材应基本到齐,辅材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2.3.10敷设前,应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及绝缘电阻试验。
所有试验均要做好记录。
2.3.11电缆敷设前应准备好砖、砂,并运到沟边待用。
并准备好需要的方向标桩。
2.3.12准备好施放电缆的轴辊、支架及敷设用电缆托架,喷灯、电工工具等。
2.3.13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均应与设计资料核对无误。
电缆不得有扭绞、损伤现象。
2.3.14电缆线路两端连接的电气设备(或箱、盒)应安装完毕或已就位、敷设电缆的通道应无堵塞。
2.3.15在室外电缆沟敷设时,在电缆敷设前应进行清理,并且根据设计规定的地坪标高对电缆沟的深度进行测量,以免回填土后,产生电缆埋设过深或过浅现象
2.3.16电缆敷设前,还应进行下列项目的复查:
2.3.16.1支架应齐全,油漆完整;
2.3.16.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2.3.16.3电缆绝缘良好;直埋电缆应经直流耐压试验合格;
2.4.作业人员
电气安装工(应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起重工(应具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见图1)
3.2.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3.2.1一般要求
3.2.1.1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3.2.1.2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附件和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3)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3.2.1.3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
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3.2.1.4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
(4)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5)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6)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3.2.1.5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3.2.1.6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3.2.1.7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3.2.1.8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3.2.1.9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1中所列数值。
表1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3.2.1.10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
3.2.1.11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3.2.1.12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2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表3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3.2.1.13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3.2.1.14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3.2.1.15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3.2.1.16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 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4 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4 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3.2.1.17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
位于
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表4 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3.2.1.18电缆明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3.2.1.19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2)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
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列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
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3)标志牌规格宜统一。
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3.2.1.20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a.垂直敷设或超过45 ℃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
桥架上每隔2m 处;
b.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 ~10m 处;
c.单芯电线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2)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3)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4)电缆进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
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3.2.2电缆直埋敷设
3.2.2.1挖样洞。
一般在埋设路径地下情况不明时,需挖样洞。
再设计的电缆路线上先开挖试探样洞。
以了解土壤情况和地下管线布置,如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样洞大小一般长为0.4~0.5m,宽与深为1m。
开挖样洞的数量可根据地下管线的复杂程度决定,
一般直线部分每隔40m左右开一个样洞;在线路转弯处、交叉路口和有障碍物的地方均需开挖样洞。
开挖样洞时要仔细,不要损坏地线管线设备。
3.2.2.2根据设计图纸及开挖样洞的资料决定电缆走向,用石灰粉划出开挖范围(宽度)。
3.2.2.3开挖电缆沟。
挖土时应垂直开挖或略呈梯形,上宽下窄不可上窄下宽,也不能掏空挖掘。
挖出的土放在距沟边0.3m的两侧。
施工时,其周围应设置遮栏和警告标志。
电缆沟的挖掘深度一般要求不小于800mm,还需保证电缆敷设后的弯曲半径不小于规定值。
电缆引入建筑物和引上电杆处,要挖出备用电缆的余留坑。
3.2.2.4敷设电缆。
要把准备工作做好,如整理土沟,在沟底上面铺上不小于100mm后筛过的软土或砂层作为电缆的垫层。
然后在沟内放置滚杠,其间距以电缆单位长度的重量有关,一般每隔3~5m放置一个(在电缆转弯处应加放一个),已不使电缆下垂碰地为原则。
电缆放在沟底时,边敷设边检查电缆是否受伤。
放电缆的长度不要控制过紧,应按全长预留1%~1.5%的裕量,并作波浪状摆放。
在电缆接头处也要留出裕量。
电缆敷设完后,再在电缆上面覆盖100mm的砂或软土,然后盖上保护板(或转),覆盖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板与板连接处应紧靠。
再覆土前沟内有积水时应抽干。
覆盖土要分层夯实,最后清理场地,做好电缆走
向记录,并应在电缆引出端、终端、中间接头、直线段每隔100m 处和走向有变化的部位埋设标志牌,注明线路编号、电压等级、电缆型号、截面、起止地点、线路长度等内容,以便维修。
3.2.2.5电缆的人力拉引。
这种方法需要的施工人员较多,且人员要定位。
电缆支架的架设地点应选好,以敷设方便为准,一般应在电缆起止点附近为直。
架设时,电缆从盘的上端引出(见图2)。
电缆展放中,在电缆盘两侧需由协助推盘及负责刹盘滚动的人员。
为避免电缆受拖拉面损伤,可把电缆放在滚柱上。
施工前先由指挥者
做好施工交底工作。
施
工人员布局要合理,并
要统一指挥,拉引电缆
速度要均匀。
电缆敷设
图
2
行进的领头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电缆走向、顺序、排列、规格、
型号、编号等)十分清楚,以防返工。
人力拉引见图3
3.2.2.6电缆的机械拉引。
当敷设大截面、重型电缆时,宜采用机械拉引方法。
一般由卷扬机牵引,为保证施工安全,卷扬机速度在8m/min左右,不可过快,电缆也不宜太长,注意防止电缆行进时受阻而被拉坏。
3.2.2.7机械化敷设电缆。
在环境条件允许时,可采取机械化敷设电缆。
现已有成套
的电缆敷设机可以使用,敷设机由一个控制台、若干个电缆牵引机、滑轮、导向滑轮和电缆支架组成。
敷设方法和要求可参照电缆敷设机的使用说明书。
3.2.2.8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2.2.9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
在引入建筑物、
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
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3.2.2.10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表5.
4.3 的规定。
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
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
(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 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它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 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
3.2.2.11.电缆与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
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3.2.2.12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 厚的软土或
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3.2.2.13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埋设方法见图4。
3.2.2.14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2.3电缆在沟内敷设
3.2.3.1电缆沟壁要用防水水泥砂浆抹面,电缆敷设在沟壁的角钢支架上。
最后盖上水泥板。
在容易积水的地方,应考虑开挖排水沟。
3.2.3.2电缆沟验收,电缆沟应平整,且有一定的坡度。
沟内要保持干燥,并能防止地下水浸入。
沟内应设置适当数量的积水坑,即使将沟内积水排除。
3.2.3.3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
下料误差应在5mm 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
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3.2.3.4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5的规定。
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 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 倍电缆外径加50mm 。
表5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注:h 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3.2.3.5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 5mm 。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 。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预、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 6的数值。
表6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
至沟预、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3.2.3.6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
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 ;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
3.2.3.7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
3.2.3.8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2.3.9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 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 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 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 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
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1m 用绑带扎牢。
(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
电缆不宜平行敷
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3.2.3.10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
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3.2.4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3.2.
4.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3.2.
4.2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在重要的电缆沟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3)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 ~3m 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5)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3.2.
4.3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
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3.2.
4.4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3.2.
4.5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3.2.
4.6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3.2.
4.7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4.1.1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1.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2.一般项目
4.2.1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150~200mm;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
4.2.1.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符合表5的规定;
4.2.1.3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4.2.1.4电缆在支架上敷设,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
规范表2的规定。
4.2.2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4.2.2.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4.2.2.3电缆排列整齐,少交叉;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表1的规定;
4.2.2.4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本规范表9的规定,且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
4.2.2.5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4.2.2.6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4.3.质量记录
4.3.1设计资料图纸、电缆表册。
4.3.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表9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4.3.3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
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
4.3.4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3.5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4.3.6电缆线路的敷设记录:
4.3.6.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4.3.6.2试验记录。
4.4.质量控制点
4.4.1隐蔽工程记录。
4.4.2受电试运行
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电缆的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分开排列;
5.1.2当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支架上时,应将控制电缆放在电力电缆下面,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3.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表5.4.3 的规定。
5.4.明设在室内及电缆沟、竖井内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应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5.5.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5.6.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作好签证。
5.7.注意电缆的排列。
电缆敷设一定要根据设计图纸绘制的“电缆敷设图”进行。
图中应包括电缆和根数,各类电缆的排列和放置顺序,以及与各种管道的交叉位置。
对运到现场的电缆要核算、弄清每盘的电缆长度,确定好中间接头的位置。
接线路实际情况,配置电缆长度,避免浪费。
核算时,不要把电缆接头放在道路交叉处、建筑物的大门口以及与其它管道交叉的地方。
在同一电缆沟内有数条电缆并列敷设时,电缆接头要错开,在接头处应留有备用电缆坑。
由室外埋地敷设引入室内的电缆,外面的黄麻层应剥除。
有多根电缆时,要弄清每根电缆的型号、编号、走向以及放在电缆架上的位置和大约长度等。
施放时,可先敷设长的、截面大的电源干线,再敷截面小且短的电缆。
每放完一根电缆,即把电缆的标志牌挂好,以利于电缆在支架上合理排放,避免交叉和混乱现象。
6成品保护
6.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保管,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6.2.在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检查电缆盘的牢固性。
6.3.电缆及附件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述要求储存:
6.3.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盘上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否则盘下应加垫),易于排水;橡塑护套电缆应有防日晒措施。
6.3.2电缆附件与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置于干燥的室内。
6.4.电缆在保管期间,应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木盘应完整,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铠装应无锈蚀。
如有缺陷应及时处理。
6.5.直埋电缆敷设完毕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全线检查(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如无误,应立即进行铺砂盖砖,以放电缆损坏。
6.6.装卸电缆时,其吊装方法应是将滚杠插入电缆盘中间的轴孔,吊绳分别挂在电缆盘两端的钢管上,不允许将吊绳直接穿入轴孔吊装,以防止电缆盘孔被损坏。
6.7.电缆卸车时,如采用木跳板溜下时,应做到跳板坚固,不可过窄、过短,坡度不可过大,下溜时要缓慢进行,轴前不可站人。
6.8.滚运电缆时,应以使电缆卷紧的方法进行。
6.9.敷设电缆时,如需从中间倒电缆,必须按“8”字形或“S”形进
行,不得倒成“0”形,以免电缆受损。
7.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7.1.安全注意事项
7.1.1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标准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对重要工序,还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7.1.2架设电缆盘的底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代替。
7.1.3采用撬动电缆盘的边框架设电缆时,不要用力过猛,不要用力过猛;不要将身体伏在撬棍上面,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撬棍滑脱、折断。
7.1.4人力拉电缆时,用力要均匀,速度要平稳,不可猛拉蒙跑,看护人员不可站于电缆盘的前方。
7.1.5敷设电缆时,除与电缆转向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
切不可站在弯曲度内侧,以防止挤伤事故。
7.1.6敷设电缆时,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防止挤手;接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不可直对管口,防止挫伤。
7.1.7拆除电缆盘圆周包装木板时,应随拆随清理,防止钉子扎脚或损伤电缆。
7.1.8人工滚运电缆盘时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