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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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03.04
•【字号】湘人社办发[2014]7号
•【施行日期】2014.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湘人社办发〔2014〕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4年是改革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改革任务,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紧抓实。

对改革举措逐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年底前各项改革举措取得成效。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厅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附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人社部发〔2014〕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湘政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实际,2014年将重点推动做好26项改革举措。

具体分工如下:
一、就业(5项)
1.出台“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促进创业就业”总文件,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处
参加单位:就业局
2.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进一步整合完善现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处
参加单位:职建处、就业局
3.出台“失业保险工作”文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创业稳定就业功能。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局
参加单位:就业处
4.出台“培训鉴定工作”文件,适度降低职业培训鉴定工作准入门槛、探索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培训鉴定领域、合理下放认定权限、拓展培训鉴定项目、加强培训鉴定监管。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职建处
参加单位:鉴定中心
5.做好压缩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企业改革兼并重组过程中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处
参加单位:劳动关系处、就业局
二、社会保障(8项)
6.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杨长永
牵头单位:养老处
参加单位:机关事保中心
7.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政策。

研究试行特殊群体的个人账户缓缴办法。

责任领导:杨长永
牵头单位:养老处
参加单位:农保处、社保局、机关事保中心、城居保中心
8.推进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征缴平台建设。

责任领导:蔡畅元、杨长永、陈范勋、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社保局
参加单位:医保局、就业局、信息中心、基金监督处
9.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责任领导:杨长永、陈范勋
牵头单位:社保局
参加单位:养老处、基金监督处
10.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做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

责任领导:杨长永
牵头单位:农保处、城居保中心
参加单位:社保局、信息中心
11.在全省推行医保基金安全监控系统。

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责任领导: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医保局
参加单位:医保处、工伤处、基金监督处、信息中心
12.推动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责任领导: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工伤处
参加单位:医保局
13.出台《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责任领导:曾坤
牵头单位:基金监督处
参加单位:法规处
三、人才队伍(5项)
14.通过“外专百人计划”等平台,积极引进海外高端紧缺人才,助推我省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责任领导:王瑰曙
牵头单位:外专局
参加单位:专家服务中心、协作中心
15.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探索部分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

责任领导:杨士雅
牵头单位:专技处
参加单位:事管处、工资处
16.出台《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湖南省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

责任领导:刘学群
牵头单位:人才处
参加单位:事管处、工资处、公务员局、法规处、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17.举办技工院校和产业园区技能人才培养对接活动。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职建处
参加单位:鉴定中心
18.组织实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三年行动计划”(“一人学一技”、“百万能工巧匠”、“十万营销能手”、“万名经营管理者”培训工程)。

责任领导:蔡畅元、曾坤
牵头单位:人才中心
参加单位:就业处、职建处、就业局
四、人事制度(2项)
19.实行党政机关公务员、法院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和选调生四考合一。

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创新公务员录用考试网上报名方式。

责任领导:XXX利
牵头单位:公务员局
参加单位:人事考试院
20.探索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考核新模式。

责任领导:刘学群
牵头单位:事管处
五、收入分配(2项)
21.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全面启动市县两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三步标准实施工作,出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责任领导:刘学群
牵头单位:工资处
参加单位:公务员局、事管处
22.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做实工资集体协商。

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责任领导:赵永杰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参加单位:就业局、劳动监察局、仲裁院
六、劳动关系(3项)
23.研究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责任领导:赵永杰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参加单位:劳动监察局、仲裁院
24.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湖南省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领导:赵永杰
牵头单位:劳动监察局
参加单位:劳动关系处、仲裁院、法规处
25.创新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等制度建设。

责任领导:赵永杰
牵头单位:仲裁院
七、绩效评估(1项)
26.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方式方法,健全多元化评估主体系统,创新评估手段,探索建立绩效管理数字化平台,健全评估机制,推动绩效评估上升为绩效管理。

责任领导:王瑰曙
牵头单位:省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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