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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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42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七)
第01讲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
1A420201施工合同的履行
1A420202施工索赔
1A420203总价合同的应用
1A420204单价合同的应用
1A420205分包合同的应用
1A420206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主要题型:判断分析题
授课思路:
第一步:知识点小结;
第二步:主要知识点详解(可能涉及的题型特点);
第三步:典型案例剖析
第一步:合同管理知识点内容小结
知识点一合同示范文本(构成、解释顺序)
知识点二施工索赔
知识点三施工合同的类型(特点、适用范围)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第二步:主要知识点详解
知识点一:合同示范文本
1.合同文本的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附件主要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2.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点二:施工索赔
(一)概念
索赔的概念: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责任、无过错、不承担风险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经济行为。
(二)成立的条件
索赔成立的条件(一般站在总承包商的角度):损失已经发生;损失不是承包商的责任;损失不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在规定的时间内(5个28天)提出了索赔。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三)索赔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四)索赔内容
工期: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本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费用:业主的责任前提下,一般合理的费用索赔成立。
在计算人工费时要注意窝工状态和工作状态;在计算机械费时要注意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同时还要区分工作状态还是窝工状态
(五)索赔成立的事件(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业主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地质条件变化(化石、文物);图纸晚到、错误;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一周内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等。
(六) 索赔不成立的事件(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机械损害、大修、经修;工程复检时质量不合格等。
(七)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变更约定办理。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八)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担原则(2013清单)(2013合同示范文本)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
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九)共同延误
共同延误的事件处理原则:以责任在先者为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和解、调解、争议评审、起诉或仲裁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点三:施工合同的类型
1.总价合同的应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太大的项目,采用这种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的设计图
纸和各项说明,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2.单价合同的应用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工程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承担了工程的所有风险,承包商无风险。
1.总包合同
2.专业分包合同
3.劳务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
把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称为总包合同,把总承包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称为分包合同。
总包选择分包商时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主体和基础工程必须自己组织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其资质必须符合工程类别的要求;必须经过业主同意许可;禁止出现层层分包的现象。
(三)违法分包的现象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第三步: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1A420202-1】
1.背景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二: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事件三: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的指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事件四: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五: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2.问题
(1)建筑公司针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3) 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1)事件1:索赔不成立。
因为租赁的挖土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的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
因为施工地质条件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
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事件4:索赔成立。
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的工期延误,业主应承担责任。
事件5:索赔成立。
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2)事件2:可索赔工期5d(15日~19日)。
事件3:可索赔工期2d:900m3/(4500m3/10d)=2d。
事件4:可索赔工期3d(20日~22日)。
事件5:可索赔工期1d(23日)。
共计索赔工期5+2+3+1=11d。
(3)事件2:人工费:15工日×23元/工日×(1+30%)=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d=2250元。
事件3:(900m3×4.2元/m3)×(1+20%)=4536元
事件5:人工费:30工日×23元/工日×(1+30%)=897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1d=450元。
可索赔费用总额为:448.5+2250+4536+897+450=8581.5元。
(4)可以提供的索赔依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讲义编号NODE950844002071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