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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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企业下属的一个劳动服务公司与某学校校 办工厂合用一块面积为500平方米的用地,其中 劳动服务公司占用了300平方米,其余为校办工 厂实际占用,该地区适用年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 4元,由当地税务机关每季度征收一次,请计算 上述两单位每次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 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车船使用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 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 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车船使用税的特点:1、兼有财产税和行为 税的性质;2、具有单项财产税的特点;3、 实行分类、分级(项)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 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 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 在1988年9月2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 年1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或使 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国有 土地;3、征收范围比较广;4、实行差 别幅度税额。
(四)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 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 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 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 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 内申报纳税。 (4)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 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 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 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四、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1.甲城市某企业1997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000 平方米,该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4元,当地的城 镇土地使用税按每半年征收一次。请计算该企业 每次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2.某企业使用土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经税 务机关核定,该土地属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 额为2元。请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
七、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பைடு நூலகம்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 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和其他用地。
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 税额。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六、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实行按年征收、分 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2、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 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 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
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 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车辆购置税
是对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的单 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0年10月22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 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 起执行。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1、兼有财产税和行 为税的性质;2、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 3、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
七、若干具体问题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 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 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
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 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七类: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 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三、资源税的税额
四、资源税的税额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捐赠的,其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 计算公式:
四、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五、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六、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 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 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 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 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九、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某居民自有一栋旧楼房,共20间,其中用 于生活居住4间,用于开餐馆5间(房屋原值为 80000元),剩余的11间出租给某企业,每月 收取租金5000元。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 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请计算该居民当年应 缴纳的房产税。
一、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 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
二、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车船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四、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 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 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 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 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 格。
应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七、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 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1. 某油田的一油厂10月份生产原油15 万吨(单位税额12元/吨)其中销售14万 吨,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1万吨,当月 在采油过程中还回收伴生天然气3千立方 米(单位税额8元/千立方米)。请计算 该油田10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2. 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15万吨(单位 税额12元/吨),其中销售13万吨,用于 自办油厂加工2万吨。请计算该油田3月 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财产税法
学习要求:
重点掌握:财产税、房产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的含义
掌握:财产税的特征、种类、历史沿革,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 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 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 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 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 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现行契税是1997年7月7日重新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 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
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七、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 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 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八、其他规定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 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房屋交换。
二、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 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的税率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 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备案。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 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2.有一大型企业,其生产用房原值为 80000000元,还建有一座房产原值为2500000 元的内部医院、一个房产原值为1500000元的 幼儿园。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的25%。 请计算其应缴纳的房产税额。
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 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 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 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 施行。 资源税的特点: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2、具 有收益税性质;3、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4、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 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 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汽车、摩托车、电 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 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车船使用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 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 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车船使用税的特点:1、兼有财产税和行为 税的性质;2、具有单项财产税的特点;3、 实行分类、分级(项)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 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 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 在1988年9月2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 年1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或使 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国有 土地;3、征收范围比较广;4、实行差 别幅度税额。
(四)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 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 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 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 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 内申报纳税。 (4)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 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 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 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四、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1.甲城市某企业1997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000 平方米,该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4元,当地的城 镇土地使用税按每半年征收一次。请计算该企业 每次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2.某企业使用土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经税 务机关核定,该土地属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 额为2元。请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
七、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பைடு நூலகம்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 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和其他用地。
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 税额。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六、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实行按年征收、分 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2、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 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 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
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 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车辆购置税
是对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的单 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0年10月22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 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 起执行。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1、兼有财产税和行 为税的性质;2、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 3、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
七、若干具体问题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 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 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
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 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七类: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 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三、资源税的税额
四、资源税的税额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捐赠的,其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 计算公式:
四、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五、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六、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 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 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 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 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九、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某居民自有一栋旧楼房,共20间,其中用 于生活居住4间,用于开餐馆5间(房屋原值为 80000元),剩余的11间出租给某企业,每月 收取租金5000元。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 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请计算该居民当年应 缴纳的房产税。
一、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 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
二、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车船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四、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 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 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 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 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 格。
应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七、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 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1. 某油田的一油厂10月份生产原油15 万吨(单位税额12元/吨)其中销售14万 吨,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1万吨,当月 在采油过程中还回收伴生天然气3千立方 米(单位税额8元/千立方米)。请计算 该油田10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2. 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15万吨(单位 税额12元/吨),其中销售13万吨,用于 自办油厂加工2万吨。请计算该油田3月 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财产税法
学习要求:
重点掌握:财产税、房产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的含义
掌握:财产税的特征、种类、历史沿革,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 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 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 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 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 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现行契税是1997年7月7日重新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 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
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七、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 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 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八、其他规定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 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房屋交换。
二、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 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的税率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 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备案。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 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2.有一大型企业,其生产用房原值为 80000000元,还建有一座房产原值为2500000 元的内部医院、一个房产原值为1500000元的 幼儿园。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的25%。 请计算其应缴纳的房产税额。
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 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 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 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 施行。 资源税的特点: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2、具 有收益税性质;3、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4、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 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 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汽车、摩托车、电 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