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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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单一饲料的企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单一饲料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单一饲料目录见农业部发布的《饲料原料目录》。
适用于单一饲料的设立、迁址、增加产品品种及其他情况。
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饲料生产许可证》);迁址指已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厂区,搬迁到新的生产地址;增加产品指已经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新增单一饲料品种;其他指农业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表格不足时可加附页。
全部申请材料要求干净、整洁、清晰。
(三)申报材料中不应夹带与申证无关的信息。
(四)电子文件为PDF格式。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先行扫描成JPG 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相应位置,然后将所有材料(含打印材料)转换成
PDF格式,文件名称为申请企业的全称。
(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含电子文件),承担受理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封面(见附件3)
1.1 申请书编号:由受理部门按照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规定的编写原则具体填写。
1.2 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格式填写。
尚未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填写,已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1.3 产品名称:依据农业部《饲料原料目录》中的类别或通用名称规范填写。
1.4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内容填写。
1.5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不填写。
1.6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不填写。
1.7 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联系电话,如手机号码或方便联系的办公电话。
固定电话号码前标注区号。
1.8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姓名。
1.9 企业生产地址:要求同
2.2。
1.10 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设立、迁址、增加产品、其他选项后面的“□”中打“√”。
1.11 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实际报送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O一二年五月一日”。
2.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4)
本表中除企业简介栏外,各栏仅填写与申证产品相关的内容,对于兼产其他产品的企业,可在企业简介中介绍。
2.1 企业名称:与封面中企业名称一致。
2.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线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申请单位是非法人的,只填写企业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的事项可以不填写。
2.4 固定资产:仅指与申请的单一饲料产品有关的厂房、设备和设施。
2.5 所属法人机构的相关信息:适用于申请企业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形,按所属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2.6 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数量:包括生产企业中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2.7 人员总数:与申请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总数。
2.8 专业技术人员:仅指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2.10企业简介:应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
兼产的企业简要说明其他产品的名称和生产规模等(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附件5)
3.1 生产线数量:按实有生产线数量填写。
3.2 生产线名称:按照单一饲料产品类别进行命名,如饲料用玉米蛋白粉生产线、鱼粉生产线、饲料发酵豆粕生产线等。
3.3生产能力(吨/小时):按照主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确定。
3.4产品名称:按照农业部《饲料原料目录》中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如饲料用豆粕、饲料用玉米蛋白粉。
有多个产品的逐一填写。
3.5产品的主要功能成分名称:包括农业部《饲料原料目录》中规定的强制性标识要求的成分和其它能体现产品主要功能的成分,应使用规范或通用的名称填写。
3.6主要功能成分检验仪器设备名称:填写能够检测对应产品主要功能成分的企业拥有的检验仪器名称。
4.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名单(附件6)
填写与本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人员,包括董事长(全日制在岗)、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尚未工
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
企业聘请的顾问或不从事日常管理和生产的专家不填写。
5.生产设备明细表(附件7)
5.1生产线名称:与3.2相对应,并逐一填写。
5.2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填写主要的生产设备,表5(附件7)中的序号与工艺流程图中设备编号相一致。
5.3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不得用简称或简写。
6.检验仪器设备明细表(附件8)
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等按照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或仪器设备上的铭牌填写。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
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
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企业报送日期前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提供应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企业组织机
构框图及负责人名录。
(七)主要部门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特有工种人员资质证书
提供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和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经参加鉴定并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上述人员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
(九)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标注主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位置及基本尺寸。
并说明厂区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
(十)生产工艺流程图
按照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标注生产设备编号,并说明设计规模、粉碎粒度、配料精度、产品混合均匀度、噪声、粉尘浓度等技术指标。
(十一)检验室功能分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及其基本尺寸。
(十二)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尚未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四、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内容要求
(一)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见《单一饲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清单》(见附件9)。
准备材料的内容要求
1.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4.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企业报送日期前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主要应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及其负责人。
6.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原件。
7.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和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原件。
已经参加鉴定并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原件。
8.厂区平面布局图:按比例绘制,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标注主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位置及基本尺寸,并说明厂区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
9.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照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并说明主
要工艺技术指标。
10.检验室功能分区平面布局图: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及其基本尺寸。
11.主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或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12.提供产品备案标准原件(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采用企业标准的提供标准草案。
13.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原件,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14.提供参照《饲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本。
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程序、原料采购与验收程序、原料接收标准、原料进货台账、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生产工艺设计文件、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防止交叉污染措施、防止外来污染措施、配方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关键生产设备档案、生产现场质量巡查制度、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检验结果验证措施、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仓储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账、产品召回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和记录管理制度等,以及相应的记录表单。
新设立企业编制各类记录样表。
附件1: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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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承诺书
一、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按照《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表》自查合格,可随时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现场审核。
(三)本企业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若有任何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二、企业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除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外,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所有的相关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申请书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企业生产地址:
申请类别:设立□迁址□增加产品□其他□申报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4:
表2 企业基本情况
附件5:
表3 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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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表4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名单
注:“证书”指与企业签订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在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以及特有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7:
表5 生产设备明细表
生产线名称及其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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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表3中的生产线顺序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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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表6 检验仪器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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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单一饲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
企业应准备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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