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5篇)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
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2)是指企业、组织或学校为提高员工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而制定的一套培训计划和规定。
以下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的一般内容:1. 安全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包括国家和地区的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文件等。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篇)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及以上)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
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六、总经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____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____的安全知识再培训。
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安全部主任以及协助安全主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____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____省人民政府第85____)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1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____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形式:包括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安全文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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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意义:提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新员工和老员工 培训内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技能等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班前班后会议、宣传展示等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单 位全体员工了解、掌握相关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 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计划的内 容:包括培训 的目的、对象、 内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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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规定
目录
CONTENTS
0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02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03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时间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原则和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方 式、时间、地点等。
地点等
培训计划的形 式:包括线上 培训、线下培 训、集中培训、
分散培训等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制定培训计划:根 据单位实际情况和 员工需求,制定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培训计划
组织实施:按照培 训计划,组织开展 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活动,确保培训质 量和效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我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重视和参与。
第四条本制度的任务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各级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各部门协同完成。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安全意识与责任;3. 安全管理制度;4. 安全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5. 应急处理与救援技能;6. 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教训。
第八条培训内容要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和安排。
第九条培训内容要结合实际生产工作,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增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培训形式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 定期组织的集中培训;2. 到岗位上进行岗位培训;3. 到外部机构进行专业培训;4. 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自学并考核。
第十一条集中培训要确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内容,通知参训人员,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岗位培训要结合具体岗位工作,由岗位上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外部机构培训要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并将员工安排到培训班参加培训。
第十四条自学并考核要求员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学习相关教材和课件,通过考试或测验来评估学习成效。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培训管理要做到规范、有序、可持续开展,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要根据员工需要和岗位需求进行制定,上级领导要审批并落实。
第十七条定期评估培训工作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的硬任务、硬道理。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行政部门____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____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
2、生产、技术、设备、仓储等部门负责会同行政部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总则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3、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5、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环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6、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中列支。
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8、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从业人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课程和考核;(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四)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六)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培训;(七)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八)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遵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五)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包括:(一)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操作等方式;(二)安全生产培训教材、课件、视频等资料;(三)安全生产实地考察、观摩、实操演练等;(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和网络教育资源;(五)其他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
中原油田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中原油田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原油田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根据《中原油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原油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中原油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第三条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定期培训、专项培训和突发事件培训等。
第二章入职培训第四条所有新员工必须参加中原油田的入职培训,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1. 中原油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2.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原则;3. 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4.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应急措施;5. 中原油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第五条入职培训由中原油田的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结束后,员工必须进行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入职证书。
第三章定期培训第六条中原油田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更新;2. 安全生产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4. 安全检查和巡视的基本方法和技巧;5.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定期培训的频次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确定,具体安排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制定并通知各部门。
第八条定期培训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结束后,员工必须进行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继续从事工作。
第四章专项培训第九条中原油田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以下人员:1. 特种作业人员,如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2. 危险品管理人员和危险品操作人员;3. 周边环境监测人员。
第十条专项培训的内容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要求制定,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专项培训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结束后,员工必须进行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实施及考评;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公司领导:负责批准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安全培训费用的审批工作;第二条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分公司和管理项目级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第三条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培训教育的培训内容的制定、培训机构的选定、培训效果的评估与审定、考核结果的审定等工作;负责对分公司级和管理项目级培训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第四条各分公司、直属企业按照总部部署,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管理项目负责开展本管理项目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班组负责开展本班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一条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一由公司部负责组织,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二每年应经过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3、新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三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第二条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的新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1并备案;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部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事故案例;二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技安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2、部门安全生产制度;3、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4、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事故教训;5、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三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老师傅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部负责组织、部配合;一上岗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每四年复审一次;复审工作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第四条班组长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管理项目部配合,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第五条变换工种教育和从事“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变换工种和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即“四新”的人员由部门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并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2交部案;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第六条复工教育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职工或工伤伤愈返岗的职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3并备案;一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事故案例;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3、事故案例;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安全员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部组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班组安全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由部组织;班组安全员的初训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一教育培训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8、典型事故案例;二再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第八条全员教育全员教育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般一年一次或分期进行教育,但全年培训时数不得少于8学时;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3、岗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4、岗位现场禁止行为;5、岗位应急救援知识;6、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7、事故案例等;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二、培训对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
三、培训内容1. 安全法规与制度: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2. 安全生产知识: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常用的安全设施、个人防护措施等。
3. 安全操作技能:包括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机器设备、应急处理等相关技能培训。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包括企业针对突发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定期进行的应急演练。
5. 安全教育与宣传:包括安全宣传栏的布置、分享安全经验、安全意识提高活动等。
四、培训方式1. 组织内部培训:a. 企业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工作性质和需要,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b. 企业可以通过专家讲座、讲解视频、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有效传达。
2. 外部培训:a. 企业应根据需要,开展涉及安全生产的外部培训,如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培训等。
b. 外部培训应选择合格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
五、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管理:a. 企业应年度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执行。
b. 企业应对已经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
2. 培训考核管理:a. 企业应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b. 企业可以通过在线测试、实操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3. 培训档案管理:a. 企业应对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包括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
b. 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并依法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
六、监督与评估1. 部门监督:a. 企业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b. 部门主管应每季度向企业领导汇报本部门的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如下: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方式和频次等,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2.对新招聘、转岗、晋升或调整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3.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措施、安全设备使用方法等。
4.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培训设施和场所,提供必要的培训设备和工具,确保培训环境安全。
5.培训机构和师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6.培训活动应采用多种形式,如课堂培训、现场示范和实际操作等,确保培训效果。
7.培训后应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和方法。
8.培训记录应详细记录培训日期、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9.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记录、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10.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有权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风险的企业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以上是一般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服务性单位,以及其他具备安全生产风险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培训是指通过学习、交流、实践等方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的过程。
第四条安全生产培训应当按照预先确定的计划进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六条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
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法等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五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第七条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包括设备操作、危险源识别、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化:弘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树立“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和时间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三)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四)临时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和形式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一)授课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讲解和培训;(二)实操培训:进行设备的操作演练和安全技能的实际操作训练;(三)网络培训: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远程教育培训;(四)经验交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心得体会的分享;(五)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人力资源保障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职工、特种作业、外来施工等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第三章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的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七条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的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教育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风险辨识与控制、应急救援等;(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四)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生产知识;(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二)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技能比武等;(三)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经验交流等;(四)其他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三章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者人员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通过开展培训课程、专题讲座、实践教学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员工传授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该机构由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培训部门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一)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二)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课件和其他教学资料;(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培训和能力评估;(四)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六)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目标和任务;(二)培训内容和形式;(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四)培训对象和人数;(五)培训资源和预算;(六)培训评估和效果反馈。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向员工公示,并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培训内容和形式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五)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六)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护知识;(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以预防事故、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能力为核心,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为方向。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企业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确保全员覆盖。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保留至少五年。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知识;(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预防措施;(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五)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六)安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和不同级别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内部培训:企业可以组织专职安全员、培训讲师等进行内部培训,包括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图文展示、现场指导等形式。
(二)外部培训:企业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或者参加安全培训活动、研讨会等。
第十一条内部培训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规定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规定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为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掌握应对能力,本文将阐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定和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与重要性1. 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认识风险能力,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的目标。
2. 重要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于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了解各类危险源、应对不同紧急情况,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定1. 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理念与基本知识:讲解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指导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
(2)应急措施与应急演练:培训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演练撤离和救援等应急流程。
(3)职业危害因素防护:介绍不同工作岗位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安全操作规程:介绍各项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安全作业要求。
2. 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现场培训:在工作场所设置培训区域,邀请安全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2)视频培训:利用现代化的培训设备和多媒体技术,播放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
(3)集中培训:安排员工集中在培训场地进行面对面的培训。
3. 培训周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培训周期和频次。
新入职员工应在上岗前接受培训,长期在岗员工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培训计划与组织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形式、时间和责任部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业:(1)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资源,包括场地、设备、教材等;(3)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记录完整和准确。
2. 部门负责人:(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协调相关资源;(3)监督职工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员工:(1)认真参加企业安排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2)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与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3)积极投身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1. 安全教育培训:(1)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2)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掌握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学习相关的安全控制措施;(3)事故案例分析:通过事故案例的学习,加深对安全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的理解。
2. 技能培训:(1)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各项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2)应急救援技能: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应急预案,提高事故现场的处置能力;(3)安全设备使用:掌握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进行选择。
四、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的制定:(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和对象;(2)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完善培训计划。
2. 培训资源的准备:(1)确定培训场地和设备,并进行现场检查和保养;(2)准备培训所需的教材、讲义和模拟设备等。
3. 培训记录的管理:(1)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和成绩等信息;(2)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归档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员工素质需求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初次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组织工作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从其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
第五条新招用人员(包括新招聘人员、代训工、实习人员等),应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
未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负责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六条公司(厂级)安全教育:一、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二、公司统一招聘大学生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公司为单位招聘的零散劳务或成建制的劳务人员,以及各单位招聘的劳务人员,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均由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四、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二)公司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规章等;(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五)本单位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应急处理与急救;(六)安全心理知识;(七)单位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五、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结束,应进行理论答卷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分配到生产单位。
第七条车间、队(站)级安全教育:一、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车间、队(站)的生产作业特点、性质和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二)生产作业活动范围或工艺流程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要害部位、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疏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四)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生产事项;(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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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和减少人为失误,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职责
2.1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负责制定公司级培训计划、实施、评价全过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体现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编制、实施、评价等工作。
2.3各部门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及时记入档案。
2.2.4财务部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计划。
3工作程序
3.1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2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3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3.3.1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3.2教育培训的频次为1年,每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
3.3.3教育培训的内容: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4再教育培训的内容:
a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和政策;
b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典型事故案例。
3.3.5.初次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
3.4.2教育培训的频次为1年,每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
3.4.3教育培训的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d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e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g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h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4再教育培训的内容:
a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和政策;
b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典型事故案例。
3.4.5初次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8)学时。
3.5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5.1新进员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三级。
3.5.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新员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3.5.3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劳动纪律;
d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5.4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5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c事故案例等;
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6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6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7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9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9.1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种作业岗位工作。
3.9.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9.3特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必须重新进行上岗资格培训,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3.9.4公司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调入、调出程序。
3.10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10.1公司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0.2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3.11.1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3.11.2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3.1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采用自学的方法。
3.11.4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留有相应的记录。
4相关文件和表格
《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