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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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重点方向
作者:李董林李娟李春顶
来源:《开放导报》2022年第02期
[摘要]“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

尽管当前对外贸易总体稳定,但在新冠疫情、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冲击下,传统外贸发展模式增长乏力,增长空间严重压缩,以跨境电商、采购贸易、保税维修等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正不断形成外贸增长新动力,催生外贸增长新空间。

“十四五”时期,在更加强调发展质量和新模式新业态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外贸亟须通过优化结构,完善配套产业政策和监管措施,加强营商环境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调整等举措,多管齐下增强外贸稳定向好的可持续性,以外贸高质量发展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关键词]“十四五”规划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外贸新模式新业态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2) 02-0063-08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机制及对策研究(20&ZD119)。

[作者简介] 李董林,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李娟,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李春顶,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农产品贸易与农业国际化、全球经济治理。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冲击,推动外贸“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成为重要任务。

而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商务部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将加快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作为“十四五”外贸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可见新模式新业态将是“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对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是畅通外循环、促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加,传统外贸增长空间有限、动力不足。

因此,精准施策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扩展外贸增长新空间,促进外贸规模和外贸质量稳定提升,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促增长”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统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一)新模式新业态将形成“十四五”外贸增长新动力,扩张新时期外贸发展空间
近年来,新模式新业态的外贸增长贡献持续攀升,跨境电商、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已经快速成长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带动劳动力就业、拉动产业集成发展的重要支点。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国际贸易与供应链遭遇严重冲击,但跨境电商、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却呈现逆势增长,成为带动经济复苏和增长的新动力。

跨境电商方面,近5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增长近10倍,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8万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同比增长24.5%。

目前依托全球2000多个海外仓和完整的物流供应链体系构建了B2B2C的全新跨境电商模式,实现了国内国外供需两端的有机融合和精准衔接,已经成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增长的新生力量。

市场采购贸易方面,全国已建成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31个,2016—2021年间整体贸易规模增长5倍,出口辐射范围超过220个国家和地区,2021年出口规模同比增长32.15%,带动出口增长1.3个百分点,占同期外贸出口总值的4.3%。

外贸综合服务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数量超过1500家,服务客户超过20万家。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有效缓解了海运成本攀升和新冠疫情之下禁航禁运等负面因素的冲击,一方面,新模式新业态通过与传统行业结合促进产业集成发展和外贸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新模式新业态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供应链提供了保障,进一步带动劳动力就业。

(二)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平台建设加速,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为支持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各类型产业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等为载体的示范试点建设加速发展,在全国31个省市共建成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2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全国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铺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也已经推广至全国海关;同时,已建成市场采购贸易试点31个,综合保税区155个,离岸贸易稳步发展;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120余项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形成16个“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42个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动服务外包及服务出口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带动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快速发展。

2021年,我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增长23.8%,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5.1%,对外贸贡献率达16.5%,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增长26.4%,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增长57.7%,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整体拉動作用凸显。

此外,在“一带一路”沿线、RCEP成员国之间以及其他自贸协定中,跨境电商、保税维修、技术服务等得到高度重视,对拉丁美洲和非洲地区的外贸出口快速增长,新模式新业态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区域经贸合作的重要一环。

一系列以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为核心目标的产业培育、政策试点、模式探索和改革试验试点平台,已经由点到面快速发展为外贸增长的新支撑和新空间。

(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外贸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技术、新方案与传统外贸服务体系相结合,推动外贸服务体系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
新模式新业态对外贸配套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政策扶持、通关便利化、物流保障服务、跨境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形成了系列创新方案。


中包括跨境电商登记查验便利化、单证审核智能化、物流配送网络化、仓储管理和货物分拣智能化数字化、信息报送“一站式”服务等诸多现代化、智能化服务举措。

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发布了《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跨境支付结算便利化发展;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等文件,推动跨境电商业务便利化。

外贸服务体系的创新带动了外贸产业的相互融合,促进了物流、交通、通信、采购、销售等环节的深度融合,有效化解了外贸网络布局发展滞后的难题。

(四)新模式新业态政策体系创新优化制度保障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是系列配套政策创新发展的最终成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强调加快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相关单位围绕市场许可、财税、金融、检验检疫、市场监管、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创新,通过先行先试模式开展试点试验,推动政策集成创新,显著改善了外贸市场环境,提升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和整体质量。

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等,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理念、核心目标、主要方向、关键领域等进行了总体规划,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从“野蛮生长”向“精耕细作”快速转变,全面提升外贸发展质量。

(五)新模式新业态催生外贸新场景、新消费、新服务和新渠道
区别于传统贸易业态,外貿新模式新业态不单纯依赖于自然资源规模和人力资本数量等传统资源优势,而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更加强调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创新,以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为载体,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各产业尖端技术、现代服务体系等优势资源,形成以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外贸产业为核心的贸易产业格局,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催生出一批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形成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外贸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推动资源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促进新时期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尽管“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外贸取得了不俗成就,但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族主义等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波动性大、脆弱性高、结构性失衡等特征凸显,南北争端突出,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风险。

(一)关键环节政策缺位和监管措施不完善,限制了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和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尽管传统贸易模式下对外贸易各环节政策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并在持续发展中得到不断补充,但面临新的贸易模式和新的外贸产业,部分传统贸易政策已经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甚至部分关键环节的政策缺位直接阻碍了新的贸易模式发展和新的外贸产业集聚。

如跨境电商的小规模、零散化区别于传统贸易的大规模、批量化和集中化特点,同时交易存在
“B2B”“B2C”“C2B”等多种主体关系,而跨境代购、跨境虚拟消费等进一步增加了贸易模式的多样性。

因此传统贸易模式下的政策措施难以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其中包括纳税主体确认、通关政策、产品界定、发票开具等环节政策缺失,部分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和关键要素的通关审查和检验检疫苛刻标准不符合产品和技术特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监管措施不适应行业特性而造成资源和时间浪费,资本额度限制和进出审批流程复杂等都是阻碍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十四五”期间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拦路虎”。

(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统计监测制度和区域执行标准不统一,制约发展和研究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与传统外贸模式在统计监测上存在巨大差距。

传统外贸模式下进出口货物以大批量、集中式和标准化为主,全国执行统一的统计检测口径,各区域、各关口执行标准化的认定和检验检疫尺度。

但在“跨境电商+”“保税+”、外贸综合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下,外贸呈现内容性质复杂、规格多样化特征,暂未完全形成全国统一的统计监测口径和信息披露标准,各地区统计数据存在重叠报送、夸大报送和数据遗漏等数据错配现象,不能真实反映传统外贸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实际发展情况,不利于靶向政策效应最大化。

此外,各地区对新模式新业态相关产业目录的制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导致业务或事项认定划分不一致,不利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三)内部产业重复建设和区域分工结构不合理现象突出,地区竞争与区域趋同化发展并存,亟须明确协同发展方向
截至2021年底,全国现有跨境电商相关企业3.39万家,同比增长72.2%,2020年初疫情以来,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累计增加1.72万家,超过疫情前全国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总数。

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的区域分布表现出明显的东强西弱特征,以2021年数据来看,广东、浙江和山东三省位列前三,总数超过1.6万家,占据全国跨境电商的半壁江山,整个东部沿海区域跨境电商企业总数则超过80%。

而从城市分布来看,深圳、广州和海口则居于前三位,总数达到4525家。

总体来看,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相对滞后。

在全国大力推行跨境电商等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过程中,中西部地区以平台集中建设、财税政策大力扶持、人才引进和经营业绩奖励等多种形式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全国范围内涌现了一大批各级政府和第三方机构运管的同质化产业平台和创新园区,“千园一面”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产业资源浪费,区域产业分工和产业特色被掩盖,同质化竞争下的新模式新业态容易造成“大而不强、强而不优”的局面。

(四)传统外贸风控网络已难以胜任新模式新业态下的风险防控和预警,迫切需要构建新的适应发展特色的创新型风控体系
从宏观视角来看,当前国内市场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全球经济尽管整体复苏,但基础并不稳固,波动性大、脆弱性高、结构性失衡等特征凸显,产能结构调整、产业转型、能源危机和全球性通胀等系统性压力提升,加之大宗商品价格攀升抬高生产成本,部分关键生产要素国际流动受阻,供应链稳定性和供应效率下滑,重要产业和关键环节生产受限,叠加货币溢出效应加剧外贸风险。

疫情反复和全球性的金融市场波动冲击导致市场预期持续低迷,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加速重构,贸易争端、疫情、通胀、灾情等引致金融市场悲观预期,谨慎性投资产生消费端、生产端连锁反应,同时企业业绩下滑引发长期累积性风险爆雷,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系统性风险。

而从具体发展细节来看,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小规模和零散化特征在通关便利化和检验检疫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走私、携带病毒、违禁品入关、洗钱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跨境电商参与主体多样化和交易模式多样化导致外贸订单真实性核实难度加大,因此银行等金融支付机构、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管压力加大。

在保税维修、市场采购、技术服务等各类外贸活动中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给我国外贸风控预警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难题。

(四)新模式新业态政策体系创新优化制度保障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是系列配套政策创新发展的最终成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强调加快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相关单位围绕市场许可、财税、金融、检验检疫、市场监管、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创新,通过先行先试模式开展试点试验,推动政策集成创新,显著改善了外贸市场环境,提升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和整体质量。

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等,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理念、核心目标、主要方向、关键领域等进行了总体规划,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从“野蛮生长”向“精耕细作”快速转变,全面提升外贸发展质量。

(五)新模式新业态催生外贸新场景、新消费、新服务和新渠道
区别于传统贸易业态,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不单纯依赖于自然资源规模和人力资本数量等传统资源优势,而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更加强调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创新,以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为载体,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各产业尖端技术、现代服务体系等优势资源,形成以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外贸产业为核心的贸易产业格局,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催生出一批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形成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外贸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推动资源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促进新时期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尽管“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外贸取得了不俗成就,但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族主义等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波动性大、脆弱性高、结构性失衡等特征凸显,南北争端突出,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风险。

(一)关键环节政策缺位和监管措施不完善,限制了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和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尽管传统贸易模式下对外贸易各环节政策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并在持续发展中得到不断补充,但面临新的贸易模式和新的外贸产业,部分传统贸易政策已经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甚至部分关键环节的政策缺位直接阻碍了新的贸易模式发展和新的外贸产业集聚。

如跨境电商的小规模、零散化区别于传统贸易的大规模、批量化和集中化特点,同时交易存在
“B2B”“B2C”“C2B”等多种主体关系,而跨境代购、跨境虚拟消费等进一步增加了贸易模式的多样性。

因此传统贸易模式下的政策措施难以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其中包括納税主体确认、通关政策、产品界定、发票开具等环节政策缺失,部分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和关键要素的通关审查和检验检疫苛刻标准不符合产品和技术特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监管措施不适应行业特性而造成资源和时间浪费,资本额度限制和进出审批流程复杂等都是阻碍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十四五”期间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拦路虎”。

(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统计监测制度和区域执行标准不统一,制约发展和研究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与传统外贸模式在统计监测上存在巨大差距。

传统外贸模式下进出口货物以大批量、集中式和标准化为主,全国执行统一的统计检测口径,各区域、各关口执行标准化的认定和检验检疫尺度。

但在“跨境电商+”“保税+”、外贸综合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下,外贸呈现内容性质复杂、规格多样化特征,暂未完全形成全国统一的统计监测口径和信息披露标准,各地区统计数据存在重叠报送、夸大报送和数据遗漏等数据错配现象,不能真实反映传统外贸和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实际发展情况,不利于靶向政策效应最大化。

此外,各地区对新模式新业态相关产业目录的制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导致业务或事项认定划分不一致,不利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三)内部产业重复建设和区域分工结构不合理现象突出,地区竞争与区域趋同化发展并存,亟须明确协同发展方向
截至2021年底,全国现有跨境电商相关企业3.39万家,同比增长72.2%,2020年初疫情以来,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累计增加1.72万家,超过疫情前全国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总数。

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的区域分布表现出明显的东强西弱特征,以2021年数据来看,广东、浙江和山东三省位列前三,总数超过1.6万家,占据全国跨境电商的半壁江山,整个东部沿海区域跨境
电商企业总数则超过80%。

而从城市分布来看,深圳、广州和海口则居于前三位,总数达到4525家。

总体来看,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相对滞后。

在全国大力推行跨境电商等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过程中,中西部地区以平台集中建设、财税政策大力扶持、人才引进和经营业绩奖励等多种形式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全国范围内涌现了一大批各级政府和第三方机构运管的同质化产业平台和创新园区,“千园一面”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产业资源浪费,区域产业分工和产业特色被掩盖,同质化竞争下的新模式新业态容易造成“大而不强、强而不优”的局面。

(四)传统外贸风控网络已难以胜任新模式新业态下的风险防控和预警,迫切需要构建新的适应发展特色的创新型风控体系
从宏观视角来看,当前国内市场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全球经济尽管整体复苏,但基础并不稳固,波动性大、脆弱性高、结构性失衡等特征凸显,产能结构调整、产业转型、能源危机和全球性通胀等系统性压力提升,加之大宗商品价格攀升抬高生产成本,部分关键生产要素国际流动受阻,供应链稳定性和供应效率下滑,重要产业和关键环节生产受限,叠加货币溢出效应加剧外贸风险。

疫情反复和全球性的金融市场波动冲击导致市场预期持续低迷,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加速重构,贸易争端、疫情、通胀、灾情等引致金融市场悲观预期,谨慎性投资产生消费端、生产端连锁反应,同时企业业绩下滑引发长期累积性风险爆雷,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面临系统性风险。

而从具体发展细节来看,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小规模和零散化特征在通关便利化和检验检疫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走私、携带病毒、违禁品入关、洗钱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跨境电商参与主体多样化和交易模式多样化导致外贸订单真实性核实难度加大,因此银行等金融支付机构、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管压力加大。

在保税维修、市场采购、技术服务等各类外贸活动中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给我国外贸风控预警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难题。

(四)新模式新业态政策体系创新优化制度保障
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是系列配套政策创新发展的最终成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强调加快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相关单位围绕市场许可、财税、金融、检验检疫、市场监管、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创新,通过先行先试模式开展试点试验,推动政策集成创新,显著改善了外贸市场环境,提升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和整体质量。

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等,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理念、核心目标、主要方向、关键领域等进行了总体规划,对外贸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从“野蛮生长”向“精耕细作”快速转变,全面提升外贸发展质量。

(五)新模式新业态催生外贸新场景、新消费、新服务和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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