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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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85.09.09
•【字号】
•【施行日期】1985.09.09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
正文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八五年九月九日)
第一条为了保持自然生态平衡,加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颁布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森林和野生动物(包括两栖纲、爬行纲、鸟纲和哺乳纲的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均按国家《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和省、县自然保护区。
(一)国家自然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区划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二)省自然保护区,由省林业部门商同所在县人民政府提出区划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三)县自然保护区,由县林业部门提出区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及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面积和区界。
区界一经划定,即树立界标,不得任意变动。
划定区界的原则是∶
(一)应保证保护对象所必需的最合适范围;
(二)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比较完整或演替明显或生物种源比较丰富;
(三)既要保持保护对象的整体性,又要利于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安排。
第五条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要统一规划设计,按管辖范围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分别由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管理机构,隶属同级人民政府,归林业部门具体管理。
第七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
(三)对珍稀动植物进行生态观察、研究,以及引种、驯化、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行政管理。
第八条自然保护区分别按核心保护区和实验区管理:
(一)核心保护区只供经批准的人员进行观测研究活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核心保护区采伐、狩猎、垦殖、放牧、采挖标本和种苗、开山炸石、旅游,以及有碍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其他各项建设和活动。
(二)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实验和考察、教学实习、引种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以及合理经营利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研究活动。
严禁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毁林开荒。
第九条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团体和个人,事先须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联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部门、团体、单位与国外或港商签署涉及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协议,接待外国人到国家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必须征得林业部的同意,涉及省、县自然保护区的,必须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应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和管理机关的制度,并交纳保护管理费。
第十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生产活动区,供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合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协助管理机构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关作出规划,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有计划地开展。
第十二条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在确保自然资源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经林业部或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划定的范围内开展旅游活动,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旅游业务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所得收入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事业;
(二)国内外有关部门、个人投资或与自然保护区联合兴办旅游建筑和设施等事项,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筑和设施的产权归自然保护区,所得收益在一定时期内按比例分成,但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隶属关系。
(三)旅游区的总体规划,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自然保护区周围不准建立损害和污染环境的工矿企业,现有这类企业必须限期治理。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需要,可在自然保护区设立公安派出所或配备公安特派员维护治安,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行为。
第十五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保护自然资源有突出成绩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细则,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罚款五元至一百元、责任单位罚款五十至一千元的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旅游、科研考察、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者;
(二)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采挖标本、开山放炮、开矿、采砂石、垦殖、狩猎、砍伐、放牧等,损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林木植被者;
(三)盗窃国家保护的珍贵稀有动植物者;
(四)破坏自然保护区设施或擅自移动界标者;
(五)阻碍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管理工作者。
第十七条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和设施者,除按第十六条规定给予处罚外,其建筑物根据情况没收或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罚款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应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因失职造成损失的,由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自然保护区所在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非自然保护区的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由所在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省林业厅。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附件二: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名录;
附件三:湖南省属国家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名称表。
附件一:
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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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格┃收费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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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考察:┃国内团体十五人┃1.0元/人、次┃
┃以下┃┃
┃国内团体十六人┃1.5元/人、次┃
┃以上┃┃
┃国外团体或个人┃15美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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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0.5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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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植物┃15元/份┃经林业部批准
┃二级植物┃2.0元/份┃经省林业厅批准
┃三级植物┃1.0元/份┃
┃三级以下植物┃0.1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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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树种木材标本┃按单株材积销售┃经林业部批
准采集动植┃┃价的五十倍计算┃
物标本┃二级树种木材标本┃按单株材积销售┃经省林业厅批准
┃┃价的二十倍计算┃
┃三级树种木材标本┃按单株材积销售┃
┃┃价的十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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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动物┃1000--10000元/只┃经林业部批准
┃二类动物┃500--1000元/只┃经省林业厅批准
┃二类以下动物┃200--500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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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影片、┃国内单位┃3元/分钟┃从开机计算时间
电视录相片┃国外单位┃15美元/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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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国内团体个人┃0.5元/人、次┃
┃国外团体个人┃5美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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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名录
桑植八大公山新宁舜皇山
石门壶瓶山东安舜皇山
慈利索溪峪衡山南岳
大庸张家界衡南江口鸟洲
桑植天子山桂东八面山
永顺小溪宜章莽山
龙山洛塔(点)道县千家洞
岳阳君山江永大远源口
浏阳大围山宁远九嶷山
缓宁黄桑双牌阳明山
武冈云山酃县桃沅洞
新宁紫云万峰山
附件三:
湖南省属国家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名称表
植物
一级保护植物
珙桐、银杉、水杉
二级保护植物
资源冷杉、喙核桃、伯乐树、长瓣短柱茶、蓖子三尖杉、连香树、独花兰、光叶珙桐、马蹄参、长柄双花木、香果树、伞花木、杜仲、福建柏、银杏、水松、鹅掌楸、巴东木莲、金钱松、白豆杉、水青树、观光木、香木莲、木瓜红
三级保护植物
穗花杉、舌柱麻、白桂木、华南栲、青钩栲、天竺桂、沉水樟、黄莲、华
榛、金钱槭、八角莲、领春木、天麻、绒毛皂荚、野大豆、银钟花、黏木、黄枝油杉、柔毛油杉、厚朴、凹叶厚朴、小花木兰、红花木莲、红豆树、乐东拟单性木莲、闽楠、桢楠、华南五针松、黄杉、青檀、白辛树、半枫荷、紫茎、著名薯、银鹊树、南方铁杉、长苞铁杉、任木、天目木兰、黄山木兰
动物
第一类保护动物
华南虎、云豹、金钱豹、金猫、白鳍豚、河麂、黑麂、斑嘴鹈鹕、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游隼、黄腹角雉、丹顶鹤、白头鹤、白枕鹤、白鹤、中华鲟第二类保护动物
弥猴、短尾猴、穿山甲、江豚、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水鹿、毛冠鹿、麝、苏门羚、斑羚、白琵鹭、鸳鸯、大天鹅、小天鹅、猛禽(除一类外省内隼形目形目所有种)、铜鸡、金鸡、白鹇、勺鸡、白冠长尾雉、红腹角雉、灰鹤、小杓鹬、小青脚鹬、大鲵、虎纹蛙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保护动物:
狼、豺、黑熊、豹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