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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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00kV 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国家电网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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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 (1)
3 安全方针及目标 (2)
4 安全管理总则 (3)
4.1基本原则 (3)
4.2主要安全制度 (4)
5 安全责任制 (4)
6 安全保证措施 (6)
6.1工器具准备及使用安全措施 (6)
6.2材料检验安全措施 (8)
6.3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措施 (8)
6.4工程运输安全措施 (10)
6.5防火与树木砍伐安全措施 (11)
6.6机械牵引放线的安全措施 (12)
6.7张力放线的安全措施 (13)
6.8液压的安全措施 (14)
6.9紧线施工的安全措施 (14)
6.10附件安装及平衡挂线的安全措施 (16)
6.11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17)
6.12牵张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 (18)
6.13机动绞磨的安全操作规定 (20)
6.14链条葫芦的安全操作规定 (20)
6.15液压机的安全操作规定 (21)
6.16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 (22)
7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22)
7.1环境保护及措施 (22)
7.2文明施工目标 (23)
7.3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23)
7.4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
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
输电线路工程04标段
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 编制依据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00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DL/T5106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
▲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编写的本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 工程概况
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晋东南-南阳1000kV线路工程(晋东南-汝州段)04标段线路全长34.219公里,共有铁塔67基。

线路大致为南北走向,起始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N244(约9 km,17基铁塔),经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约15.6 km,31基铁塔),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约9.6 km,19基铁塔);其中N244-N275为山区地形,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线路沿太行山余脉缓缓下山,最高海拔为N244塔近935m,N301-N340为平原地形,施工条件相对较好。

本标段导线及跳线均采用8分裂布置,分裂导线外接圆直径1045mm,子导线分裂间距为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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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方针及目标
3.1编制目的
本工程为了规范现场安全施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以规范和保证现场安全施工有章可循。

3.2安全方针
多年来,我公司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我们将在本工程的施工中一如既往,从严务实抓好文明施工,继续做到“四杜绝”、“三落实”、“二控制”、“一提高”。

四杜绝: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三落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四到位”、“五同时”,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和安全管理帐表册卡。

二控制:控制恶性事故的发生;控制群伤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提高全员“三不伤害”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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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全工作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负伤率≦3‰。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电网意外停电事故或解列事故。

4 安全管理总则
4.1基本原则
4.1.1在施工中建立和健全适应工程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保证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网络,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作业班组中必须有一名兼职安全员,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4.1.2各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电力部《电力建设安
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9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安全管理部分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张力架线施工技术措施》、《交叉跨越施工措施》、《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1.3对参加架线施工的班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1.4牵张场地配备完善齐全的通讯和安全防护设施,如电台备用电源、触电保护器、安全防护栏等,并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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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对雇佣的临时工加强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外,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1.6项目经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施工队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好记录台帐。

4.1.7每天站班会必须强调当天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4.1.8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按《事故调查规程》及时处理。

4.2主要安全制度
4.2.1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了解上月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各队安全活动。

4.2.2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在本工程建立安全风险机制,对安全工作活动搞的好,无安全事故者,加倍奖励,否则没收抵押金并加倍处罚。

4.2.3安全活动日制度:各队必须保证每周有两小时的安全日活动时间,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分析有无事故苗头,制定下周安全工作须采取的措施。

4.2.4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措施。

4.2.5站班会制度:宣读工作票,讲解当天工作安全注意事项,消
灭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5 安全责任制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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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对整个工程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措施,主管并支持安监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责任制;贯彻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布置实施及落实。

5.2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直接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监督指导责任重大、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审批工程中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5.3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参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准确地编写安全简报。

5.4施工队长:本队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队施工中的人员和运行中的工器具的安全负责,负责处理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贯彻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指令和本工程的安全规章制度,主持班前、班后会和安全活动;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做好并支持安全员的监察工作。

5.5兼职安全员: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现场人员的操作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制止违章作业,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5.6材料部门: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
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做好仓库防火安全工作。

5.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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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项目部架线安全管理机构图
6 安全保证措施
6.1工器具准备及使用安全措施
6.1.1基本原则:
a)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机具清册,机具部门清点现有机具,查明应补充订购的机具,确保机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b)清理和检查施工机具,所有机具应按安全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确保架线机具的质量合格。

c)所有机械设备如牵引机、张力机、机动绞磨、液压机等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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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架线前进行检查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状况良好。

d)所有牵引及起重工器具必须经拉力试验,并有试验合格证,所有牵引及起重工器具均不应以小代大。

e)工程器材的堆放和保管要整齐合理,便于清点和维护。

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工器具,不用时必须收进工具棚内。

6.1.2钢丝绳使用规定:钢丝绳编插钢丝套时,插接段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4倍。

各股的穿插次数不得少于4次。

钢丝绳的插接头和环绳,在使用前必须经过125%超负荷试验。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或截除:
a)在一个节距内(每股钢丝绳捻一周的长度)的断丝根数超过表一规定者;
b)钢丝绳中有断股者;
c)钢丝绳磨损或腐蚀深度达到原直径40%以上者,或本身受过严重火烧或局部电烧者;
d)压扁变形和表面毛刺严重者;
e)断丝数量虽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表6-1 钢丝绳一节距内断丝数报废标准(钢丝绳GB1102-74)
轴承变形、轴磨损严重者,均不得使用。

吊钩外观检查有裂纹或明显变形者不得使用。

6.1.4卸扣:有磨损严重及变形裂纹者,插销无法插入者等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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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使用。

6.1.5链条葫芦:有转动不灵活、链条磨损、机件损伤者等不得使用。

6.1.6钢板地锚:变形或锈蚀严重者不得使用。

6.1.7角铁桩:长度小于1.2米或弯曲变形较大者不得使用。

6.1.8架线滑车:使用前应逐个检查、维修、保养、确保部件齐全,转动灵活。

6.1.9液压钢模:模内尺寸误差必须满足压后的管外尺寸误差要求。

6.1.10牵引板、卡线器、连接器等连接工具:必须经拉力试验判定合格后,方准送往现场。

6.1.11跨越架:必须经试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6.1.12新型工具:必须经试验并经有关单位签定合格者方可使用。

6.1.13安全保护用具:应由专人管理,在使用期间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6.2材料检验安全措施
6.2.1检验材料包装,凡包装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需要开包检验或测量的,完成后恢复利于安全运输的包装。

6.2.2及时进行压接实验,未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6.3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措施
6.3.1各级施工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加强责任心。

6.3.2遵守施工组织纪律,明确分工责任,一切行动听指挥;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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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劳动纪律,做到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尽心尽责完成本岗位工作,配合协调;遵守技术纪律,坚持按规程操作,坚持按技术规范、
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6.3.3高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a)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未经体检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必须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d)高处作业人员所用的工具和小件材料(如螺栓等)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e)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f)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攀登。

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应增设临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g)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h)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

无安全监护人不得登高作业。

6.3.4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6.3.5项目部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对违章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和处理。

公司安监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应对项目部不定期进行安全考察和检查,及时指出管理中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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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施工人员对个人安全用品和施工工器具要时时进行留心检查。

6.3.7自项目部到施工人员,各级都要落实防火等工作和措施。

6.3.8加强对感应电触电的防患措施,施工人员上下塔工作必须工作接地。

在高低压线停电、降线作业时,必须验电、接地。

对低压线要临时过渡时,接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低压线操作有关规程进行操作。

过渡线必须埋入地下或人员踩踏不到的安全地方,架线后及时恢复。

6.3.9在导地线、牵引绳、导引绳牵引展放过程中,施工人员要避
免在不安全区域滞留。

6.4工程运输安全措施
6.4.1车运
a)机动车辆运输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司机酒后行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客货混载。

b)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

对路径的险桥、沟坡和坑挖路面等,应在出车前向押运人员交底。

重车在险路、弯路、陡坡、泥泞、坑洼较大的道路行使时,车上人员应下车步行。

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不在疲劳的状态下开车。

c)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车厢挡板安牢,栏板高度不低于1米。

乘坐时,车厢要指定安全监护人;乘坐不得超员,乘车人员手不得伸出车厢栏板;车厢栏板严禁坐人,乘车人员应随时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

d)车运线盘、大型设备等必须注意装载物重心位于车厢中心,并牢固绑扎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侧偏;禁止物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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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进入牵张场地要有序,避免混乱,听从指挥。

钢板上行车要防滑,吊车吊物要注意吊臂上方有无电线等。

f)吊机操作按照有关规程执行。

6.4.2人力运输
a)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山区抬运笨重物件,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

b)卷扬机等大的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设一人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

c)运输用的工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

d)雨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e)用跳板装卸滚动物件时,应用绳索控制物件,物件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6.5防火与树木砍伐安全措施
6.5.1山区防火严格执行线路沿途各市、县对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各施工队长每天站班会必须重申有关防火规定,每天进山施工的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

严禁带火种进山,在山上值班严禁使用蜡烛、油灯,应使用电筒、应急灯,林区禁止吸烟。

6.5.2项目部、材料堆场、施工现场各施工队须配备灭火装置。

6.5.3通道砍伐树、竹时应控制其倾倒方向,砍伐人员应向倾倒的相反方向躲避。

砍伐工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合格,手柄连接牢靠,避免飞出伤人。

不得两人及以上在同一处对向砍伐,或在安全距离不足的相邻处砍伐。

树、竹倾倒的安全距离为其高度的1.2倍。

在路边、人行道边砍伐时,应设监护人,树木倾倒前应呼叫警告。

在电力线、通讯线或建筑物附近砍伐较大树木时,应事先采取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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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机械牵引放线的安全措施
6.6.1在导线展放、紧线过程中,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若失灵应停止牵引,严禁在无通讯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6.6.2线盘架应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6.6.3线盘或线圈展放处、设专人传递信号;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操作。

线盘或线圈接近放完时,应减慢牵引速度。

6.6.4低压线路或弱电线路需要开断时,应事先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开断低压线路必须遵守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开断时应有防止杆子倾倒的措施。

6.6.5架线时,除应在杆塔处设监护人外,对被跨越的房屋、路口、河塘、裸露岩石及越线架和人畜较多处均应派专人监护。

6.6.6导引绳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线弯的外侧,并应用工具处理,不得直接用手推拉。

6.6.7穿越滑车的引绳应根据导线、地线规格选用;引绳与线头的连接应牢固。

穿越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
6.6.8在导线、牵引绳、导引绳牵引展放过程中,看守人员在各自看守范围内及时制止闲散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和攀登导线、牵引绳等
6.6.9牵引转向布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专用的转动滑车,锚固必须可靠。

b)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其允许承载力。

c)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严禁有人。

6.6.10转角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

导引绳、牵引绳的端头连接部位、旋转连接器及抗弯连接器在使用前应由专人检查;钢丝绳损伤、销子变形、表面裂纹等严禁使用。

6.6.11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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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6.7张力放线的安全措施
6.7.1放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熟悉放线区段的交叉跨越及交通道路情况。

b)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和安全职责。

c)放线前,负责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护线及领线。

d)负责及时与各岗位人员取得联络,明确信号,发现异常现象应派员处理后再继续放线。

e)张力放线时,放线负责人即总指挥,应在张力场负责全面指挥。

f)张力放线中,应指定一名副指挥,让其在牵引场负责指挥及联络。

g)负责放线前的检查,放线过程的联络,放线后进行临锚等。

6.7.2张力放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a)牵引设备及张力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

接地应良好。

b)牵张段内的越线架(即跨越架)结构应牢固、可靠。

c)通讯联络点不得缺岗。

d)转角杆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处的压线措施必须可靠。

e)交叉、平行或临近带电体的接地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6.7.3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总指挥在张力场,副总指挥在牵引场。

6.7.4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张力
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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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导线的尾线或牵引绳的尾绳在线盘或绳盘上的盘绕圈数不得少于6圈。

6.7.6导线或牵引绳带张力过夜必须采取临锚安全措施。

6.7.7旋转连接器严禁直接进入牵引轮或卷筒。

6.7.8牵引过程中发生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跳槽、走板翻转或平衡锤搭在导线上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处理。

6.7.9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临锚时,其临锚张力不得小于对地距离为5m时的张力,同时应满足对被跨越物距离的要求。

6.8液压的安全措施
6.8.1使用前应检查钳体与顶盖的接触口,液压钳体有裂纹者严禁使用。

6.8.2液压机启动后先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位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使用;压接钳活塞起落时,人体不得位于压接钳上方。

6.8.3放入顶盖时,必须使顶盖与钳体完全吻合,未旋转到位严禁压接,
6.8.4液压泵与压接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并注意压力指示,不得过载荷。

6.8.5液压泵的安全溢流阀不得随意调整,并不得用溢流阀卸荷。

6.9紧线施工的安全措施
6.9.1紧线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紧线负责人应在操作塔处进行指挥并全面负责。

b)负责与紧线段各岗位人员联络,特别是与弛度观测人密切联系,尽量避免过牵引。

c)负责紧线前的系统检查。

d)负责指挥按规定方法进行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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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遇到短耐张段或孤立档紧线时,应妥善采取措施,防止过牵引而损坏导地线或杆塔。

f)负责检查各处的接地设施。

6.9.2导地线升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b)导地线升空作业应与紧线作业密切配合并逐根进行;在转角塔档内升空作业时,导地线的线弯内角侧不得有人。

c)压线滑车应设控制绳。

压线钢丝绳回松应缓慢。

d)升空场地在山沟时,升空的钢丝绳应有足够长度。

6.9.3紧线的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及选择工器具。

b)杆塔的部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c)紧线杆塔的临时拉线和补强措施以及导地线的临锚准备应设置完毕。

6.9.4牵引锚桩距紧线操作杆塔的水平距离应满足安全施工技术的规定;锚桩布置与受力方向一致,并埋设可靠。

6.9.5紧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a)通信畅通。

b)有临时绑扎的导地线必须解开;导地线应压接、升空完毕。

c)障碍物以及导地线跳槽应处理完毕。

d)分裂导线不得相互绞扭。

e)各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可靠。

6.9.6紧线过程中,监护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得站在悬空导地线的垂直下方。

b)展放余线的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回线弯的内角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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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

d)监视行人不得靠近牵引中的导线或地线。

e)传递信号必须及时、清晰;不得擅自离岗。

6.9.7紧线应使用卡线器,卡线器的规格必须与线材规格匹配,不得代用。

卡线器应设置备用保护,防止跑线。

6.9.8耐张线夹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高处安装线夹时,必须将螺栓装齐拧紧后方可回松牵引绳。

b)高处安装导地线的耐张线夹时,必须采取防止跑线的可靠措施。

c)在杆塔上割断的线头应用绳索放下。

d)地面安装时,导地线的锚固应可靠,锚固工作应由技工担任。

6.9.9平衡挂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平衡挂线时,严禁在耐张塔两侧的同相导线上进行其他作业。

b)待割的导线应在断线点两端事先用绳索绑牢,割断后应通过滑车将导线松落至地面。

c)高处断线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放线滑车上操做;割断最后一根导线时,应注意防止滑车失稳晃动。

d)割断后的导线应在当天挂接完毕,不得在高处临锚过夜。

6.9.10地面牵引挂线时,当连接金具接近挂线点时应停止牵引,然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到挂线点操作。

挂线后应缓慢回松牵引绳,在调整拉线的同时应观察耐张金具串和杆塔的受力变形情况。

6.10附件安装及平衡挂线的安全措施
6.10.1附件安装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工具和安全保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6.10.2相邻杆塔不得同时在同相位安装附件,作业点垂直下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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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人。

6.10.3双钩紧线器或链条葫芦应挂在横担的施工孔上提升导线;无施工孔时,承力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并在绑扎处衬垫软物。

6.10.4附件安装时,安全带(绳)应栓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栓在绝缘子串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栓在一根子导线上。

6.10.5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的线段杆塔上安装附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或地线坠落的措施。

6.10.6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

6.11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1为预防雷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路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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