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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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5篇
第一篇: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议宗教与社会管理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宗教关系和谐的具体体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不能相适应?相适应的可能性在哪里呢?严格讲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很大差异,但它们有大同的理想,这个大同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
这是大家的共同愿望,都希望改善人民的生活,希望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也是各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目标。
有了这样一个大同,也就有了相适应的基础,就决定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够适应,也完全可以适应。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宗教界自身,叫主动适应;一个方面是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相适应。
一、宗教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爱国爱国爱教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
伊斯兰教倡导“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佛教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倡导“慈爱和同,济世度人”;基督教倡导“作光作盐,荣神益人”;天主教倡导“爱国是天主的诚命”等等。
宗教虽然是可以跨国界的,但信教者都有自己的国籍。
信仰真主也好、上帝也好、佛也好、道也好,都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都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们,都生活在现实生活当中,就要求与现实社会相适应。
今天我们讲爱国,就是讲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
如果我们祖国不富强,没有完善的发展制度与和谐团结的社会制度,就没有宗教存在的安定环境。
因此,要把爱国爱教的基本原则确定好,实现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
2、守法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每个信教群众,既是教民,但同
时也是国家公民,在享受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要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行为的准则。
在政教分离这样一个大原则下,国法大于教法,教法必须服从于国法,宗教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而享有特权。
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认识,共同的发展方向。
3、团结团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种团结包括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和同一宗教内部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
如果这三个方面团结都搞好了,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国家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因而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包容;不同宗教之间以及同一个宗教内部也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
这是国家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
二、宗教在文化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
中国从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开始注重儒术,儒家思想体系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主体性思想体系。
尽管这样,宗教文化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出过重要贡献。
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道德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形而上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留下了至为深刻的影响。
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都超过一千多年的历史。
它们在和中国文化的交融中,丰富了中国文化,并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创新。
正因为各种宗教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融,才有了中国光辉灿烂的文化。
世界历史上产生过许多宗教,现在绝大多数都消失了,只延续下来几个思想体系,或者几大宗教。
消失的宗教在文化上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延续下来的宗教在文化上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不断相适应的。
这说明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都要与时俱进。
宗教也一样,千年以前讲的话和现在讲的话,语境是不一样的,虽然原著的话没有变,但在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对它的诠释是不一样的,理解也会出现不同。
因此,任何宗教只有与社会相适应,才能继承、发展、壮大。
三、宗教在经济上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在经济上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是说让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去经商做生意,而是要引导信教群众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上来,要通过在信教群众中开展科技脱贫、勤劳致富以及帮扶等活动,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此外,还要支持并引导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对外友好往来,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和各宗教倡导的理念是有很多相似之处。
1、以人为本的观点都是一致的。
2、保护环境。
由于人为等原因,世界气候在变暖、环境遭到破坏,许多生物物种已经灭绝,这些都是包括宗教在内的人类社会共同关注,并希望共同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
3、重视学习科学技术,注重积累新知识和探求未知世界。
4、讲诚信。
各个宗教都倡导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等道德价值观,这些道德价值观一直作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道德准则受到普遍认同。
所以,发挥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约束市场经济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抵制利益竞争造成的道德滑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还有回族重商的传统和理念等等,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四、宗教在社会方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社会方面的相适应,就是要致力于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要引导宗教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公益、慈善活动,使宗教自觉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一个稳定而和谐的因素。
1、人自身的和谐。
现在是市场经济的社会,各种利益竞争非常历害。
发展有快有慢,人有穷有富,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理容易产生不平衡。
心理不平衡,就容易产生怨言,就容易得病,长久下去对
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安定都不好。
怎样调整心态,让自身心理平衡,宗教有着独特的作用,宗教讲道德、讲心理安慰、心理疏导的东西多。
2、人与人的和谐。
3、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类破坏自然越历害,自然对我们的惩罚也越来越多,所以人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在保护自然方面,宗教界应发挥,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五大宗教的七个全国性宗教团体,都是解放后成立的。
其中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是在解放初期成立的,是民主革命和反帝运动的产物,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产物。
宗教团体要把带领信教群众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
这些年中国宗教界也为此做了很多工作,如基督教界倡导神学思想建设,伊斯兰教界倡导解经工作,天主教界开展民主办教,藏传佛教依托寺院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等等。
实际上这些都是在探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都是有积极的意义,也取得了许多成果和经验。
今后要在继承各宗教团体的优良传统的同时,积极主动创新。
1、坚持、弘扬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的教义经典、教规法规。
各宗教的教义大部分都是能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积极作用,应予以坚持和弘扬。
如穆罕穆德要求人们的学习要从摇篮到坟墓,现在这个思想叫终身学习,这是对人类很大的贡献。
2、要对教义教规进行积极的阐述,尤其要解释好过去有误解、或者是一些不清楚的部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的经典多是一两千年以前形成的,作为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专家,都要思考如何准确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解释,这既是对宗教负责,也是对信教群众负责。
3、要淡化不相适应的部分。
任何东西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宗教也不例外。
要逐渐淡化宗教中某些消极的、不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东西。
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很重要的是看宗教界人士,没有丰富的学说,没有开阔的眼界,就不能看出这些问题。
同时在做阐释的过程
中,要始终站到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立场上。
当然我们也知道,宗教历史很悠久,有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社会主义社会也有自己的一套制度,这种适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是说我们采取一个措施,就能够适应了,就完成适应了,这个过程会始终伴随社会主义制度向前走。
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了,宗教可能还存在,但不能因为相适应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在就什么也不做了。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
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
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
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
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
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
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
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
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
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
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
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
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
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
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
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
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
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
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
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
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
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
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
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
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
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
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
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
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
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
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
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
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
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
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
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
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二篇:浅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谈积极引导宗教与
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
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内涵)
综观我国和世界的宗教历史,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宗教都要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才能存在和延续,十六世纪基督教发生的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就是一个例子。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更是由于我国宗教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及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将长期存在这一现实所决定的。
(为什么)在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广大信教群众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宪法和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宗教教义、教规和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开展国际友好往来、促进世界和平等。
各宗教在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神学思想建设上,提出了一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观点,如佛教提出的“人间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的“齐同慈爱、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等。
这些合乎时代精神的神学思想,极大地激励着我国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与建立人间天堂的伟大事业。
党和政府以及整个社会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全体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靠保证。
(表现)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途径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
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巩固反帝爱国运动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成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使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要求他们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支持他们与各族人
民一起,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二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宗教中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
要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在国家的引导和管理下,宗教组织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慈善活动,帮助信教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追求和创造现世的幸福生活,使广大信教群众把主要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也为自身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努力。
三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使宗教在深层次上与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了教务指导委员会,进行“解经”工作等,就是对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初步尝试的具体体现。
要继续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这方面迈出新步伐、做出新贡献。
在“积极引导”中具体要把握好的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快宗教法制建设的步伐。
三是提高宗教人士自身素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四是不断加强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
(怎么办)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来说,重要的是在“积极引导”上下功夫,在引导的过程中不断克服不适应的方面,使宗教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第三篇: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大目标,要使其变成宗教界的具体行为,必须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宗教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一个是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行政领导,这两个基本条件都很重要,但关键是加强政府的行政领导。
xx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组织领导工作。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做的事情很多,具体工作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