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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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
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
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
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
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
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分
一基础条件150
3 分;规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
3
划得分。
发展
环境 1
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
(5)
2 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
的政策或措施
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 2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床位数
专科
加 1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2规模
(20)
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10
得分。
》 5 平方米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
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科发展需要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必须具备下列医疗设备,1)多导脑电图,睡眠脑电图, 2)头颅
支撑
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磁共振( 1.5T 或以上), CT (64 排以上),3) DSA ; 4)肌电图
条件 3
10
具有先进性和目需要,和诱发电位;5) TCD ; 满足
需要得 5 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
( 40)
2 分。
适宜性分;具有适宜性得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评估前 5 年投入>30 万元得 10
分,每少3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
10
情况专用的,不得分。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
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根据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
完整得35 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
分;未开展不得分。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
展优质护
科室
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
4管理
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
情观察、
(85)
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
护
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5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不低于1:0.4 。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
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
120 二医疗技术队伍
技术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
队,处理疑难重症学科带头人或科主
5 团队整体实力20 能力强得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
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
(20)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单项
否决
学科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导,得2 分;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
术地位 5 6
带头人学术委员任职得 1 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 1 分。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分
(1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临床能力 5
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 次以上得
1 分;年应
10 次以上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得 1 分。
指导博士生 2 名以上得 1 分;硕士研究生 3 名得 1 分;主持国家
5 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基金 1 项以上者得 2 分;SCI 收录论文教学科研水平
2 篇得 1 分。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满足各专业方向
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
6 数量时要考虑床位规模),得6 分。
有中华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专业组为准,任省级(直
8 辖市)或以上学术委员以上职务,每人得 2 分;有
3 人以上者得8 学术地位
分;有1 名不符合的要扣1 分。
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例讨论,手术)等情况;主持
7 学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查有关诊疗记录;被邀参加院外会诊
骨干
的次数;能够掌握专业方向技术先进水平,得 2 分;具有专业方(30)
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临床能力8
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1
分;年主持专科查房平均每周 1 次得 1 分;全年应邀参加 3 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 次以上者得 1 分。
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 2 分; 5 2SCI
床方向论著教学科研水平8
每篇得 2 分。
最高不超过8 分。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分
年龄结构5年龄结构合理(呈梯形),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医师
学历结构5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 ,得 5分队伍 8
(1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大于 20% ,中级医师约占 40% ,各级人员比
职称结构5
例可上下浮动20% 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结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
构合理得3
10
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2 分。
护士
2 分;符合科
室工作要
护士长能力5
队伍 9
求得 1 分。
(30)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
1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能力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
人才
10培养
(10)评估前 5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10 人次得 5 分,
5-10 人次
进修学习情况 5
得 3 分, 1-4 人次得 1 分。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70
1)能独立诊治各种神经系统疾病; 2 )能完成下列检查和诊断①神经电生理(肌电图、传导速度、诱发电位、脑电图、睡眠脑电图);②能作神经自身免疫病的相关抗体检测,能作
IgG 指数,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50 寡克隆区带及神经元抗体检测;③能作肌肉活检各种组织化学涂色和诊断;④能开展常见神经疾病的分子诊断和基因检查,每项
10 分;专业特色显著,有 1 项或 1 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
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平均年出院人数5 年总出院人数分,不足1500 人次不得分。
11 水平10 分。
总体
1500 人次以上得5
(90 )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万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参评医院排名,平均住院日短的前 5 名医院的 5 分,
6-11 名医院
平均住院日5
得 3 分,其余不得分。
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50% ,得满分;
疑难病例比例25
每降低 1% 扣 1 分;非脑血管比例 /15% 者不得分。
具有脑血管病,癫痫,神经变性,遗传,神经免疫,神经肌病及亚专科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神经心理等亚专科设置,每
个亚专科有独立的研究人员和必要的每增加一个亚专科
建设 12 10
应性技术设置。
4 个者扣 2 分。
未分加个亚专科或以上者得满分,每缺
5 分。
1
(60)
亚专科者不得分。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分
1.以 4 个亚专科为底线,每个亚专科,必须有亚专科
服务的测试
和操作常规,有 5 个亚专科者,每个亚专科得10 分;4个亚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