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
动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5.26
•【字号】津教委[2010]83号
•【施行日期】2010.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
的通知
津教委〔2010〕83号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天铁集团教育处和海滨教育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充分发挥“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以下简称行为规范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决定2010年对我市现有的行为规范示范校实行浮动,重新进行评选、检查、命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情况;
(二)学校对《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的落实情况和对《天津市中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的使用情况;
(三)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发挥示范作用情况。

三、检查标准
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标准和天津市实施《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检查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选方式
(一)各区县对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和申报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自查(含市教委直属学校)。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市教委分配的名额自行调整浮动,并将确定的学校名单上报市教委德育处,市教委对所申报学校进行抽查,审核后命名2011年至2013年行为规范示范校。

五、评选时间
于10月20日前完成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上报工作,市教委年底前完成命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在评选中要坚持原则,依据标准,实事求是,不走过场,把真正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的学校评选出来,努力推动本区县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整体上水平。

附件: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
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